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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里克的崛起:正文卷 第778章 没有二道贩子两头吃的马匹外贸

    高大又绵延很远的木城墙令卡甘想到了一个传说,传说罗马人的狄奥多西城墙高大且漫长,莫非罗斯人的诺夫哥罗德城也与罗马的君士坦丁堡一样?

    在这位草原之子的概念里,所为“城市”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如果聚居的人足够庞大,自家联盟的大帐区也算是城市。漫山遍野的帐篷依傍伏尔加河兴起,那里是牧民们贸易的集市,是可汗与祭司的居所,整个部落联盟有头有脸的人都愿意前来。

    大帐区域的周边总是游荡着成群的牛羊,民众豢养的大量牲畜是大家的衣食来源,就是这些牲畜总是会把草场吃得干净,迫使大帐区每个几年就要沿河移动一次。

    罗斯人完全不是那种快意自由的生活方式!

    积雪覆盖了大量平坦之地,据说几个月前场地里还长满了麦子,罗斯人完成了收获,他们的仓库物资足够供养所有人生活到明年的秋季。

    这群来自遥远东方的访客骑着马匹屹立于城市之下,由于信使先一步在即将冰封的伊尔门湖上飙船,将消息禀报给留里克。

    一群来自东方的马客不远千里来卖马?一出手就是百匹的规模?

    此等好事完全出乎留里克的意料,喜讯不亚于久旱逢甘霖。

    是的,留里克梦寐以求建设一支骑兵部队增强自己的战斗力以及提高信息传播效率,真是想什么来什么。不过转念一想,此事也不仅仅是偶然。

    “马客萨克伊,今年你果然又来了?一来就给我送大礼,我可要再奖励你一番。”

    留里克做好了准备,那支队伍要沿着河畔前进仍要走上两到三天,自己有足够时间摆出仪仗队迎接。

    信使说那些马客有一批武装者。有武装不足为奇,一群商人走过漫长的旅程,就是旅途遭遇的熊、狼都能成为致命威胁,更要穿越斯摩棱斯克人的控制区,带上武器执剑行商很合理。

    但信使又言,那些人样貌非常奇怪,有一些芬兰人的长相却又大大不同。他们都是黑发,为首的头目有着奇妙的八字胡,其人身材矮小,完全不懂诺斯语,倒是懂得斯拉夫语,发音蹩脚闻者基本能听懂就是了。

    主要的客人来自东方吗?酷似芬兰人的长相?

    信使提及了一个词汇,留里克稍稍判断果断确定,来者就是佩切涅格人。

    好呀!马匹的饲主送货上门了!

    卡甘与萨克伊一众的队伍过于嚣张,他们皆起码而行,而身边“护卫”的奥斯塔拉战士尽是举着旗帜步行,就仿佛这群异邦的访客才是上等人。

    他们经过农庄,即便天冷了,无聊的民众还是跑出家门,或是远远看着这群马队,或是直接逼近一睹真容。

    马匹在诺夫哥罗德并非稀罕物,同时出现大量的骑马者则是破天荒的事!

    说来非常惭愧,本地斯拉夫人不懂骑术,他们把马做拉车、拉犁的使役牲畜,作用更多酷似东方的耕牛。他们当然知道骑兵的存在,无奈自己手里的马匹数量少不说个头也偏矮。

    去年有外来马客卖给王公一些更好的马,据说王公已经在计划创造属于公国的骑兵部队。

    可这种事与种地的大家有何关系呢?即便是收益,最大的收益人也是住在诺夫哥罗德城里的各路瓦良格人和白树庄园的家伙们。

    想想好的吧!有什么事比看热闹有趣,反正生活也缺乏乐子。

    鬼鬼祟祟的围观者卡甘早已察觉,一路之上他也懒得弄清个所以然,大抵是自己的队伍太过于显眼。

    他并没有任何傲慢的意思,而是进入了全新的领域,对这里完全不同于故乡的生活方式所惊讶,好奇心胜过了一切。

    诺夫哥罗德高大的木墙让他惊讶,让他见识到真正的“城市风采”。城墙处聚集着的衣着统一的战士,不仅令他下意识起了戒备,以意识到罗斯王公完全获悉了自己的到来。

    正巧,耶夫洛本人就在城里。

    原则上耶夫洛并非芬兰伯爵,真的的伯爵是他的大儿子,他可以行使领主权力实为“涉政伯爵”。不过在罗斯公国统治核心区,留里克愿意与他叙叙旧,再委任他再做侍卫长,时限至明年春季融雪。

    此乃私人交情亦是考验,这不,耶夫洛奉命担任接洽的使者。

    既然芬兰苏欧米人和突厥佩切涅格人祖源都来自北亚,也许他们略有相似的长相能带来一种特别的亲近。

    耶夫洛不知王公用意,他倒是很懂得自己的本分。

    佣兵部队是实质上的近卫军,他们武装最好衣着也最光线,这不每个人的头盔上还插着染成蓝色的大雁飞羽,形成华丽的头冠。每个人裹身白袍的胸口处都是巨大的交错式蓝纹,牛皮武装带扎得牢,腰间悬挂着统一款式钢剑,也有五花八门私人物品。

    近卫军人手不足,这下子拉格纳所部也收了信,临时换上衣服后就来做“群众演员”。一下子便有三百余人在城门口列队,沿着大路排成两道人墙。

    要仪仗就把仪仗工作做到极致!

    这不,留里克又给了醉心于音律的爱妾诺伦表演的机会,她带着自己培训的乐师班子,集体打扮得酷似女祭司的朴素模样,带着骨笛、屁鼓在城外列队,吹奏《欢乐颂》做迎宾曲子欢迎访客。

    罗斯人旗帜飘扬,白底配蓝纹,这就是他们的象征?

    他们的武士皆着罩袍内附甲胄,装饰华丽考究。

    华丽的外表下掩藏的绝对是凶悍,卡甘年纪轻轻也是老战士,谁杀过人,他可从眼神里看出,且看这群罗斯武士绝对个个杀人如麻!

    那些金发的年轻姑娘引得他的好奇,这些女人又是吹笛又是敲鼓,合奏的曲子轻快而令人舒心,表达的意境完全与另一群赳赳武夫所流露的完全反过来。

    “远方的客人,伟大的王公已经收到了你们的请求。王公许可佩切涅格使者进入城市,许可你们的领袖进入王宫细谈。请你们都先下马吧。”

    说话者是一个低矮的男人,面貌与其他罗斯人有所不同。此人所言是斯拉夫语,卡甘听得懂。

    待其犹豫之际,萨克伊急忙先行下马,又徒手硬拽卡甘下来,并小声嘀咕:“劝你不要犹豫不决,认真听他们的要求。我们现在是在他们手里,他们非常强悍。”

    城外的雪地当然不是会晤地点,卡甘娴熟下马,摘下自己的皮毛露出笑容向耶夫洛走去。

    “你……是尊贵的人?”

    “我乃罗斯公国贵族。你……看起来你就是佩切涅格人的头目?”

    萨克伊不曾见过耶夫洛,瞧这场面也知道此人是大人物。他弓着背满脸笑容谄媚地介绍:“大人,这位年轻人是佩切涅格可汗的儿子……唔,就相当于罗斯王公王公长子的地位。他是佩切涅格使者,带着贸易与和平的目的而来。”

    “也是一位贵族?那么,就请随我进城吧。王公又令,你可以带上十名随从,其他人连带着马匹就在城外候命。”

    “就让我的人在雪地里待着?”卡甘疑惑询问。

    “这是王公的意思,在得到授权之前,你和你的人自然不可随意进城。听说你是来卖马的,我看到了,你的马匹绝对质量上乘,王公一定也喜欢。”

    震撼是共同作用于双方的!列队的罗斯军队也注意到眼前的马群,很多人都有过和骑兵对战的经历,知道骑兵的优势。即便骑兵曾被扭力弹弓打得魂不守舍,倘若骑兵军掌控在罗斯军手里,情况定然完全两回事。

    拉格纳就混在禁卫军中,他也眼馋这些马,毕竟看到那骑马者傲人英姿,任何的男人都心生羡慕,想骑上去试试感觉乃至驰骋。

    卡甘终于进入到罗斯公国的大城,他看到了整齐的房舍与平整的路面,甚至是排水的沟渠。

    他还察觉到了集市的存在,看到了大量往来的人群停下脚步对着自己驻足观看。

    让他略显失望的是,罗斯王公并没有特别气派的宫殿,这里有的只是一座大号的木屋与一批附属建筑,也许是这里并非王城的原因。

    与此同时留里克早已换好衣服等待客人,他在左右两边也都是特别请来的赳赳武夫,尤其是第一旗队中身材魁梧的人拎出来,单纯盘腿坐在宫殿侧墙坐上两排,以给王公镇场子。

    房舍内烛光璀璨,房顶降下三座吊灯矩阵。

    侧墙的油灯座很是讲究,每一青铜灯盏下必有一白熊兽首,狰狞的獠牙是说不尽的威武霸气。

    一位有着金色胡须的年轻坐在高堂,他身披一张白熊皮,头顶狐皮帽,衣服上点缀着大量的宝石。

    他像是一位富有的商人?

    不!这个年轻人的眼神不会说谎,他是极为凶狠的战士,犀利的眼神如同在说“我杀了一万名的武士”。

    卡甘和随从不得不卸下所有的武装,这才刚一进殿就逢台上高贵者的斯拉夫语闻讯:“来者可是佩切涅格使者?”

    卡甘还是站着的,却见萨克伊闻声就急忙盘腿坐下,罢了还猛地一拽愣是将卡甘拽倒。

    “王公大人,这位是来自东方草原的勇士,是当地首领的儿子,未来也会继承首领之位。”萨克伊谄媚道。

    “佩切涅格人的可汗吗?”留里克倒也吃了一惊,“你竟有如此高贵身份?”

    “我的确身份高贵。”卡甘不羁地昂起头。

    “很好。看来信使所言都是真的。如你所见,我就是罗斯公国王公,是北方的征服者,是海洋的拥有着,是斯拉夫人的统治者,是被诸神厚爱的人,也是你们马匹的最优秀的买家。那么,你的名字?你的意图?”

    任何一个有身份的人都可以说出一系列自我标榜高贵的头衔,卡甘一时间的确露怯,毕竟自己并没有取得什么骄人的成绩不敢自吹自擂。

    这位罗斯王公却如传闻一般非常年轻,此人不似同龄人般怯懦,言语间流露着底气十足的高傲。

    王公的高傲卡甘并无不适,王公绝对是聪明的,已经点名了买马的意图。

    话题直接有了突破口,尴尬对话的可能性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我乃卡甘,佩切涅格下一任可汗。我们,定然是你们最好的马匹供货商。不错,这次我奉父亲之命,直接与你们做马匹交易。”

    “很好!痛快!来人啊!赐酒!”

    一声令下,就有小臣奉上罗斯佳酿。那是一种鸡尾酒,所谓精酿又蒸馏的伏特加勾兑大量的蜂蜜,还要浸泡一些覆盆子果干,它酒精度数不低,极端的甜蜜盖过了辛辣,只有蜜香、果香与酒香。

    留里克亦是端起一杯酒。

    卡甘一时迷惑又震撼,自己手里捧着的可是水晶杯,其中美酒香味复杂颜色微黄整体清纯。

    既然对方是突厥系族裔,想来必然是草原为家。任何的草原人总是好爽的,所谓喝酒要大碗,吃肉要抱着骨头啃,粗犷地喝酒吃肉彰显主客豪情。

    留里克索性举杯站起,一脸豪放:“远方的客人,是命运是我们相遇,让我们共饮这杯美酒,罢了立即谈谈马匹之事。”

    “王公大人,你竟如此豪爽?!”卡甘颇为吃惊。

    “难道还要有任何的废话吗?我渴望你们的马匹,我想在你看来,一百句美好祝福的话语都不及我立刻拿钱买下马匹不是?你们就是为了贸易而来,我们当尽力今天就谈成交易。”

    竟有这等好事?卡甘巴不得立刻完成交易把钱攥在手里。

    “既然王公如此看中这场交易,我们干杯吧!您的热情好客的品德将在草原传颂,我们将有更美妙的贸易前景。”说罢,卡甘将美酒一饮而尽。

    做生意就是做生意,留里克也没有任何要坑这群突厥人一把的意图。

    卡甘竟是佩切涅格可汗之子,甭管这个名号是否真实,今后的贸易能否顺利进行才是硬道理。所谓甭管来者是阿猫阿狗,能把骏马送到罗斯,是偷是抢都是无所谓的,把骏马送来的就是英雄。

    不过这群佩切涅格人的出现,瞬间令留里克想到了很多——也许训练骑兵的计划当顺势而为进入快车道。

    还是先立刻把生意谈好!虽然公国的大钱库安置在新罗斯堡,因手工业发展需要大量现金支出,诺夫哥罗德也有一个小钱库,库存银币多达八百磅。留里克以春天的经验,寻思着这波不请自来的马匹外贸交易,钱应该是够的,大不了再砍砍价。

    “你们果然打算销售一百匹马?”见其干杯,留里克急忙问。

    “正是。”

    “那么……”留里克本想寻个价格,他果断想到了去年萨克伊的离谱报价,这下嘴边的话直接憋住。

    “价格?按照我们的习惯,一批母马价格最高,我带来的马都是母马。”

    “都是母马?!”

    “因为母马最适合乘骑,也许你现在不理解,买了我的马后你自然会懂。”

    卡甘的意思留里克大抵是明白的,所谓草原骑兵总是携母马远征。远征西欧的蒙古军队除却核心精锐外,其他骑兵皆来自突厥。他们都是逐水草而居,生活方式有着大量共性,天然也都能接受同一个大汗的治理。远征的骑兵可以一路不下马,趴在马背睡觉,饿了就嘬一口马奶。骑兵的母马不仅是乘骑的工具、战斗的工具,几乎也是后勤的全部。

    “好吧,你的价格呢?”

    “我们走了三个月的路,经历了不少磨难,终于抵达了你的领地,所以……”

    “价格要提高咯?”

    “正是。所以,一匹马一磅银币。”卡甘说得有一点露怯,反观留里克,听得这个数字直接坐正了身子。

    “你说什么?!”

    “啊!王公!我们经历了很多磨难,从遥远东方走到这遥远的北方,增加一些价格是合理的。请您务必接受。”

    “你!”留里克一只手捂着脸,杀人般的眼神透过指缝直接瞪着瑟瑟发抖中的马客萨克伊。

    留里克万万没想到还有这样做生意的,马匹的繁育者给个一磅的报价都要解释一番生怕买家不高兴,合着萨克伊一伙一度提价十倍!真是为了1000%的利润,这群基辅马客真敢搞“东欧大串联”两头吃啊。

    交易都是春天往事,那些买来的公马疯狂发作,以至于如今整个诺夫哥罗德的母马全都鼓起了肚子。萨克伊卖了马就撤了,想到那些事留里克也不得不感慨这个基辅男人的行动力,真就是为了贸易,此人整整一年都在快速运动,甚至没有休息的时间,有这行动力给他一条大船还不得直接杀到新大陆。

    显然萨克伊春天的时候还是撒谎了,所谓袒露心扉描述的十匹骏马成本价四十磅银币,到头来还是胡诌,都是奸商话术罢了!事到如今知晓此事留里克也毫不气愤,甚至应该让它成为秘密。因为马匹的供货商送货上门,他们自己包揽了配送工作,已经不需要二道贩子。

    卡甘言之凿凿,一百匹母马可供销售,介于其他马匹是回程时的乘骑和驮物使役不在销售范围内。

    “我们何时交易?我何时拿到钱?!”卡甘极为实在地询问。

    对方如此实在,留里克心想自己若有半点迟疑就太不地道了。他再度站起身,宣布:“就是现在,你即将拿到钱!合计一万枚上好的银币!走吧!我先去看看那些骏马。真是个大喜事,卡甘,你和你的族人都是我的朋友。今晚我要宴请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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