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更大魔王:正文卷 25.一顾倾城,一顾倾心?
他故意在门口往面碗里注满热水,随着热气蒸腾,泡面的香味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据观察,陈潇黎家水果储备一向很多,吃饭也基本是在毕竟养生的地方解决的,这种不常吃甚至没吃过泡面的小姑娘对泡面的抵抗能力基本上是……0!
如果她能抗住,那么就加根火腿肠!
李亢把泡好的面直接从门缝中塞了进去,放到了入口的地板上,面碗底下被他贴心的垫了个塑料袋:“陈小姐,这碗面就是感谢您借我热水的,我请您吃。”
礼尚往来,既然她肯借热水那自己回馈一碗面,陈潇黎应当会接受,尤其是一碗加了火腿肠的泡面。
虽然红烧牛肉面的效果最好,但是考虑到陈潇黎还受着伤,李亢还是选了香菇鸡汤面。
这就很贴心了,李亢在心里自我表扬了一番,混不觉得让伤号吃泡面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门内许久都没有什么动静,但是泡面香味儿却渐渐飘远,李亢嘴角露出一抹笑,把另一碗泡面拆开,也奢侈的加了火腿肠泡上了。
美美的吃了一顿,李亢收拾完残局,把热水壶往门里一塞,对着门里感谢道:“谢谢陈小姐热情相助。”
没有回应,但是没过多久又有脚步声响起,应该是热水壶被收走了,但是这门却没有关!
李亢心中暗暗发笑,却发现自己的手机已经电量不足自动关机了。
他再次敲了敲门,对着里面喊道:“陈小姐,我手机没电了,能麻烦您帮我冲一下电吗?”
遗憾的是没人回应,李亢正在想着是不是去找邹黎明帮忙时,门缝里又突然递出来了一只亮红色的超薄移动电源,在电梯间的地板上尤其醒目。
李亢忍住笑,从门缝里对着里面喊道:“谢啦,陈小姐。”
随后他便把手机充上了电,接着自言自语般的说道:“都怪昨天连夜把《单车》看完了,不然手机也不会这么快就没电了。”
随后李亢提高音量道:“还好陈小姐你愿意借我移动电源,不然可什么都干不了了。”
李亢接着没话找话,主动认怂道:“陈小姐,我昨天看了您的书,凭良心说确实比白杨大神写的好。”
“可是。”李亢画风一转:“我还是更喜欢白杨大神的作品,他的想象力实在是让人惊叹,又那么有文采,肯定是一个博览群书胸襟广阔之人。”
无论如何,白杨是李亢最喜欢的作者这一点不会因为有人比他写得好而改变。
无论在什么时候,哪怕现在需要赔礼道歉李亢也不会踩着白杨来捧陈潇黎。
没有人是不能被人超越的,如果有人写的更好李亢就那么轻易爬墙,那李亢的下半辈子估计就一直在爬墙了。
身为白杨粉,要有节操!
“是吗?”这时屋里终于传来了一声回应。
陈潇黎的声音响起,如珠玉相撞一般清越,语气里有着认同:“白杨他虽然写的比我差点,但是跟其他人比还是很不错的了,你粉他倒也正常。”
“只是。”陈潇黎画风一转,变得犀利:“航子他不是扑街,他是我最喜欢的作者,你不能侮辱他!”
“是是是,您说的对。”李亢赶紧服软,航子,这名字很耳熟,就像……李亢顿时顿住了,讷讷问道:“陈小姐您说的航子,他的作品名字叫?”
“叫《路上》,你有空可以去读读,读完后你就肯定说不出航子是扑街这种话了!”陈潇黎郑重的说道。
李亢顿时失声,半晌后才从喉咙里干巴巴的挤出一句:“好,我一定拜读。”
这特么,这架吵的,是为了啥?李亢心里只有一句mmmmmmmp。
那本书不是自己太监了三年半的书吗?航子,不正是自己扑街时候的笔名吗?
航子扑街不扑街,没人能比李亢更有发言权了,可李亢却因为说他扑街,被陈潇黎如此敌视,这可真是……令人尴尬啊!
同时李亢现在也生出来一丝愧疚和不敢置信,自己太监三年半居然还有人肯为自己说话。
一顾倾心,一顾倾心,李亢嘴里念念有词,随手点开了自己的文,却发现自己没什么人读的的太监文下的最新留言全部被一个人占领了,那个人叫一顾倾城,是李亢以前扑街时最坚定的支持者。
在这本书彻底太监后好像只有他还会回来看,对他,李亢心中自有一种愧疚在。
和女友分手加上经济压力,让李亢失了续写这个故事的心情,于是他便再也写不下去了。
他自己都不敢点开这篇太监文,自然就没法知道有那么一个人依然在他文下坚定的等着,还偏执的认为网文数他写的最好,甚至比白杨大神要好。
“大大,什么时候更新,期待你回来。”
“你不在的第三年,想你。”
留言不太多,但每个月都有一条,月月不拉,像大姨妈一般准时。
而且李亢翻了所有的留言后发现,在一年以前,一顾倾城留言说等他更新实在是等不到了,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便打算自己写一本类似的青春小说。
“……”李亢此时心中的复杂,只有他自己知道。
于是李亢点开一顾倾城的资料一看,读者名:一顾倾城。
而那个号居然还是个作者,笔名:一顾倾心。
这……所以昨天那场架,到底为什么而吵?
“因为陈潇黎用她和我的笔名diss了白杨,我心里不乐意,然后我们吵起来了?”李亢在心中总结,好像就是这样没错。
可是,陈潇黎说的也没错,她写的确实比白杨要好,只是因为内容颇像女频言情文的原因,再加上断更了,所以作品一直没什么太大的影响力,仅在一个圈子里面小范围流传着。
而至于自己的作品是全网文界最好的这个说法,李亢只能说这是因为陈潇黎是自己的脑残粉所以才会这样觉得。
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写千十冲量文的渣渣。
写的最好什么的,就是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