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神祖宗:男儿行 第一百一十三章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李策之喝了一壶醉仙酿,酒意上头,方才敢站出来。
一出场,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一双双眼睛盯着他,或惊讶,或疑惑,不知他为何站出来。
“你想做什么?”
许庆师眉头微蹙,出言问道。
李策之依照父亲指点,向许先生拱了拱手:“学生适才见陈安作诗,艳惊四座,倒也生出一些灵感,想与他斗诗。”
喝了酒,李策之不复往日的老成稳重,姿态也显得疏狂了些。
和陈安斗诗?
听到这话,全场哗然。
先前陈安一首读史,早已让诸多儒生学子心服口服,堪称此诗出后再无诗。
便是那朱元也也要自叹弗如。
眼下,李策之不知哪来的勇气,竟敢自告奋勇。
有监生站出来,准备为皇党争脸面,许庆师没什么喜色,反倒面色微沉。
向将陈安那首读史压下去,可不是简单事。
李策之若作出的诗文水平,远远不如陈安,那就不是为皇党争脸面,而是丢人了。
“你怕是喝醉了,先下去歇息吧。”
许庆师本就觉得眼下局面难堪了,不想再自找没趣,便劝李策之不要班门弄斧。
可陈安听到此话,却笑了起来。
“许先生,既有学子想与我斗诗,为何要拦着呢?”
陈安主动站出来,邀请道:“这份勇气可嘉,应当给他一次机会。”
“若他所作诗词,真能胜过我,这诗会文士第一的殊荣也应当让给他才是。
否则,倒会有人说我陈安嫉贤妒能了。”
他故作大方的开口鼓励道。
事实上,越是有人愿意站出来和他斗诗,他越高兴。
若无绿叶衬托,怎能显出花之国色?
至于李策之能否在诗词上胜过他,这完全是不需要考虑的事情。
他这首读史,写于半年前,花了六个月时间打磨校对。
其间,寻了包括孔墨先生在内的三位文坛大师帮忙润色添彩。
为的,便是今日在诗会上一鸣惊人,闻名士林。
这李策之名不见经传,哪可能在诗词上胜过他?
“说的不错,既是斗诗,愿站出来的学子都该给机会。
这是学子监生间的交流,许先生不该阻拦。”
孔墨见状,也在一旁说了一句。
许庆师只能闭嘴,继续低头饮茶,面色却越发难看了。
这没有眼力见的学子,怕是要在这场诗会上,将皇党学子的脸面丢尽。
“那李策之斗诗能赢吗?”
“我看没戏。”
“若腹章,一腔孤勇站出来也没什么用。”
皇党学子间,低声讨论不断,具是不看好李策之。
连朱元都被比了下来,李策之又怎能胜呢?
同样的,柱国世家那边的学子,以及在场的许多儒生名士,都在低声议论,等待李策之的发挥。
对于诸多质疑声,饮醉酒的李策之,倒不在意,放开了许多。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入海不复还。”
踉跄着脚步,他行渡于中庭之间,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瑰丽名篇,缓缓念出。
第一句出来,掷地有声,让全场所有的学子儒生,乃至两位文坛大家,都精神一振。
已是觉得诗会再无逆转的许庆师,徒然双目瞪得滚圆,不可置信般的盯着他从未在意过的李策之。
而他身旁的孔墨,也在第一时间,变了脸色。
仅是开篇第一句,便大气磅礴,豪迈洒脱到了极点,仿佛真将众人拉入浊浊黄河侧畔,让大家瞧见了那让人赞叹的万丈奔流。
两位文坛大家底蕴深厚,研读圣人经义多年,也越是能感到这句诗的个中妙处。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李策之慷慨激昂的声音再度传出。
这一句,更是让所有人沸腾起来。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妙哉,妙哉!”
许庆师嘴里念叨两句,欢喜至极,竟是拍起了手掌。
黄河与高堂,奔流与白发。
这等时间和空间上的巧妙结合,却让人丝毫不觉得突兀,堪称鬼斧神工,文采惊世。
孔墨听了第二句,面色越发难看。
第一句惊艳,余者平庸,他还能鸡蛋里挑骨头,强行贬低一番。
可这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一出来,孔墨就傻了。
单单这两句诗词,纵然后面狗屁不通,也能堪称千古名句,引得士林儒生震动追捧,对李策之趋之如骛了。
“这.....这......”
陈安听完这两句,同样是眼睛瞪得滚圆。
他自认自己这篇读史堪称上佳诗词了,可拿来对比,完全是云泥之别。
“李兄文采,竟臻至如此境地.......”
朱元倒抽了一口凉气,只感觉原先和他攀谈,见他不显山,不露水,只觉普通。
可眼下,两句诗词一出,俨然有文坛大师的气魄。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更远处,那些前来观礼的儒生名士,小姐公子们,个个心潮澎湃,连忙抄录,竖起耳朵,生怕错过任何一句。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李策之渐入状态,语速越来越快,激扬文字,指点江山,豪迈气魄恍如诗仙再世。
这两句诗词,伴随着李策之的吟诵,缓缓传入每个人的耳畔。
闻者心潮澎湃,难以平息。
千古名篇,这定是一首千古名篇!
虽说这将敬酒一诗,李策之只念出四句,一卷锦绣山河,大气磅礴的瑰丽画卷,只掀开一角。
但也足够让这些文坛有所建树的学子和儒生预感到,这首诗词,必然是要流传青史的名篇!
似这种名篇,哪怕是当世顶尖文坛宗师,呕心沥血,终其一生都未必能得一篇出来!
没想到,一个小小监生,竟有如此汪洋文采。
越是在文坛中造诣深厚者,越是能感受到这首将敬酒的妙处。
李策之赋诗未过半,许庆师,孔墨这两位文坛大师,已是心神摇曳,震撼的不能自已。
“李太白,号称谪仙人,华夏真正是诗仙。
这首将敬酒的豪迈大气,堪称千古一绝。”
李朝歌借助神游手段,瞧见这些自诩士林清流,文坛大家的儒生们,一个个呆若木鸡的模样,也是暗爽不已。
他是不曾抄过前人古诗的,主要是原先没这条件。
当年在南山村困不能出,李朝歌能遇见的,都是些目不识丁,只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
抄诗也不知给谁看。
总不能对着田里的稻谷,念这些瑰丽名篇吧。
今天,将这文抄公的活计交给儿子来办。
能看到家乡的绚烂文明,在另一个世界惊艳文坛,轰动全场,让无数人为之倾倒,也是桩极爽的事情。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