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叔师侄方无敌:九叔与英叔 第一百三十六章 尸毒
芭蕉树下,方帅盘膝而坐修炼,自从地府回来,拜托石坚寻找僵尸王的踪迹已经过去一年,僵尸王没找到踪迹,方帅就一直闭关修炼,倒也蕴养的神魂壮大两圈。
至于地府,通过鬼王叛乱,方帅已经看到它庞大势力下虚弱的一面,本来地府掌管亡魂之归宿,势力之强,纵然是仙佛也不敢轻易得罪。
可是以地府的势力,秦广王亲自坐镇大军的情况下,鬼王不仅没有镇压下去,反而越演越烈,差点被他攻破大营,还是十殿阎罗之一的转轮王前去,两大阎罗王合力这才稳住形势,将鬼王重新镇压。
但也只是将他打回地府深处,至于剿灭还不知需要多长时间,甚至说根本就无法剿灭。
地府深处环境恶劣,即使是鬼魂也不愿多呆,不知有多少不服地府统治的鬼魂呆在其中,据说仅鬼王就有四人,他们建城立国,宛如诸侯一般,是一股极为庞大的力量,平时畏惧于地府的势力,轻易不出地府深处。
以前的时候,地府对此不予理会,凭地府的实力对他们而言,鬼王不过是随手可以镇压的蝼蚁,甚至隐约间还助推鬼王成事,让反抗者组成势力,受到约束,避免捣乱地府秩序。
然而现在地府出现问题,当年的高层消失,顶替他们的人实力明显降低,甚至连十殿阎王都不在由鬼仙担任,只有阳魂修为,与鬼王相当,本来的疥癣之疾,就成了心腹大患,难以镇压。
凭秦广王、转轮王之力,堵住不让他们出来,已经是难得,想要去剿灭四大鬼王,谁看了也觉得不靠谱。
因为鬼王叛乱的事,整个地府都显得有些动荡。
但方帅知道,这只是暂时的,鬼王即使闹的再凶,也无法威胁到地府的统治,且不说地府还有阴天子这位统治者,十殿阎王可是有十人,十比四,怎么可能让他翻天。
即使真到了连地府都无法镇压的地步,难道天庭就是吃干饭的?随便派下来个仙人,四大鬼王就得跪。
现在不出手,不过是没将四大鬼王放在眼里,没有出手的兴趣。
不过这样正好,地府战火连天,他才能获得功绩点,用来强化自身。
护法天兵在战场上纵横睥睨,时不时的在鬼王身上咬一口,管他是运粮队还是巡逻的,见到就杀。
遇见能俘虏的,则会俘虏回来,经过十天时间转换,又是一名护法天兵诞生,让他手下的势力,滚雪球一般扩大。
现在方帅手上的护法天兵分为两部分。
一个是由阴转阳,真正的护法天兵,是挑选俘虏中的强者转化而成,配备的兵器也是地府由阴魂铁打造的,精良无比。
虽然只有三百之数,但个个是精锐中的精锐,且全都是骑兵来去如风,不惧被人围困。
另一部分,则是只经过思想转换的普通士兵,这些实力不强,却忠心耿耿,随时可以为他付出生命,是最佳的炮灰,死了也不心疼,随时可以用敌人转变过来。
至于穿的铠甲兵器,也是由妙手王制作,不需要耗费功绩点。
至于因此耗费的钱财,他现在有两个家财万贯的岳父,这点钱根本不放在眼里。
但到了现在,也已经到顶,难以组建更强的势力。
在训练更多的护法天兵,没有精通战阵之道的人指挥,反而会出现臃肿无法指挥的局面,还不如现在的数量合适。
想要更进一步,必须找到护法天将,蛇无头不行,没有护法天将这个头,护法天兵只能依靠自身的战斗力战斗,而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方帅正在发愁,不知上哪去找这个护法天将,外面有两个人走来,其中一个说道“姑爷就在里面,你自己过去吧。”
“多谢老兄。”
随后一人离开,另一个人走过来,看到方帅,腰微微弯下笑着说道“姑爷,老爷找你有事。”
“你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你?”方帅有些疑惑,任家的仆人他基本上都见过,任发怎么会让一个他没有见过的人来找他,难道不怕传错消息。
“小的吴六,是任家村那边的。”
方帅恍然,原来是任昌找他,他一直在任家镇这边,对任家村并不熟悉,哪里会认识那边的仆人。
“岳父找我有什么事?”
吴六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大帅府来人,然后姥爷就派我过来,好像是让您捉妖还是干什么,总之是让你带着法器过去。”
方帅不明所以,不知道这个大帅捉妖,为何会去找他岳父,这不是摆明了多此一举,但还是带了些捉妖的东西赶回去,正好他也有段时间没见让任珠珠,过去跟她增进下感情也不错。
等见到任昌,随着他的叙述,方帅才知道原因。
原来,大帅府的确是出现了些事情,有鬼怪之流对大帅下手,让他这几个月吃不好,睡不安。
但他身为大帅,要是被手下人知道自身出了问题,很容易引起慌乱,不好闹得沸沸扬扬,只能一直压着,暗地里请人出手,可是请的人实力不高,一直没能解决。
听说他是个道士,又解决了厉鬼杀人事件,就派人请他。
天武精骑杀死村民收集血食,那可是引起轰动,是他帮助任家村渡过劫难。
后来那支天武精骑的百人小队,也是他出手剿灭,可以说名声大噪,大帅听说此事,派人来请他很正常。
方帅就跟副官前去大帅府,说是大帅,其实也不过是一方军阀,手下人马盘踞三县之地,被人尊称为大帅,现在就居住在任家村所属的平安县城。
这也是大帅之所以来请他的原因之一,任昌是任家村首富,而任家村,虽然名曰村,其实发展的很好,不比镇子差,他这个任家村首富,是大帅的有力支持者,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大帅一方的人马,自然要来请他。
两人来到平安县城,有副官领路,方帅没有受到丝毫为难,便见到了大帅,一个四十来岁,戴着眼镜,留着八字胡的男子。
这家伙居住的大帅府,是一座中西合璧足有五层高的别墅,占地十几亩,后面还有个花园,看起来没少搜刮民脂民膏。
当然这也就是方帅暗地里吐槽一句,他要真敢说出来,信不信大帅直接能将他拉出去毙了。
毕竟是一方军阀,手里握着兵权,别墅就是由士兵守卫,看数量至少几十。
“你就是任昌的女婿,看起来倒是不错,不知手底下的本事如何。”
“这个请大帅放心,区区鬼怪不在话下,鬼怪我也能将他打得魂飞魄散,不知大帅找我来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方帅看看坐在桌子后面的大帅,脸色红润神色正常,不像是受到鬼怪困扰的样子啊。
大帅脸色有些不自然,但还是说道“其实也不是有什么鬼怪,主要是我自身的事。”
方帅郁闷了,他巴巴跑过来可不是因为任昌的原因,而是想要降妖除魔,借此获得功绩点。
我又不是医生,你身体出了问题,找我有什么用?就不怕我胡乱医治,病没治好,反而去见了阎王。
大帅看他表情哪里不知道方帅想错了,急忙说道“你误会了,我不是生病,而是出了问题。”
方帅还是有些不明白,身体出了问题,不是生病那是什么?
却看到大帅拿出放在桌子下的手摊开,方帅顿时目光一凝,紧紧盯着他的手指。
普通的手指当然没什么可看,可大帅手上的指甲足有三寸长,更带着一种墨绿色,就像是僵尸的指甲一样。
“自从半年前,我父亲去世没多久,我便感觉手指发痒,开始还能忍受,后来便忍不住用手插东西,用来止痒,请遍名医也没办法,后来还是一位老中医说,可能是邪气入体,必须请道士做法。你看我没有练过铁砂掌之类的功夫,可现在我的功夫……”
说着,大帅举起手,旁边有士兵搬过来一块砖,大帅伸手直接插了进去,五根手指没有一点露出来。
寻常人即使是练铁砂掌之类的,也不过能劈砖断石,哪里可能直接插入砖内。
“这的确是出了问题。”方帅说着向四周扫了眼,大帅明白过来,挥手让手下下去。
“现在你可以说了吧,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据我所知只有僵尸的指甲才会是墨绿色,而僵尸由于指甲生长迅速,同样喜欢用手指来插东西。”
“你说我变成僵尸。”大帅脸色顿时阴沉下来,他只是身体有问题,却不认为自己变成了僵尸。
“不是僵尸,我只是说跟僵尸有关,具体什么情况,还需要查看一二,大帅且将符水喝下,看看有什么反应。”
方帅找了张黄纸,运转法力在上面画符,然后扔进大帅大帅面前的水杯中,符无火自燃,很快,本来干净的茶水,就成了一杯符水。
“只要喝下符水,我的病就能好?”
“这只是用来观察反应,看看你到底是什么病?”
大帅看看那乌漆抹黑的水,有些不相信,这不过是烧了一张黄纸在里面,能有什么用,不会是坑他的吧。
但他能在乱世当中成为一方军阀,除了运气之外,也不乏杀伐果断,一仰头喝下去,没一会脸色骤然变化,捂着肚子痛苦说道“我腹痛难忍,有种想吐的冲动。”
刚刚说完,大帅就冲出去,路上就开始往外喷,弄得满地都是,没一会回来,大帅脸色苍白不少,有气无力的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喝杯水就出现这种问题,若非他知道方帅是任昌的女婿,不可能坑自己,还以为对方在里面下毒了。
“如果我猜错的没错,大帅应该是被僵尸咬了,只是中毒不深,不会危及生命,长时间尸毒积聚下去,才出现了类似于僵尸的反应,如果不及时治疗,恐怕大帅就真的要变成了僵尸。”
“那该怎么办?你应该能做法帮我去除吧。”大帅有些着急,他可不想变僵尸。
“我只是道士,对医术并不精通。”
方帅摇摇头,如果是对付僵尸,凭他的本事,即使是银尸,也能聚齐手下给砍了,如果是那种入体不久的尸毒,他也有办法应对,能够强行拔除。
可这种,中了尸毒半年多还没死,谁知道是什么情况,他不敢贸然用药,要不然将尸毒拔出之后,大帅很可能也就跟着尸毒一起死了。
动手医治,反倒将大帅给医治死,大帅的家人可不会放过他。
“那就是说没办法,这件事你可要尽力,若是让我知道你害怕担责任,不敢动手,信不信我一枪毙了你。”见方帅不肯动手医治,大帅脸色顿时变了,他能成为一方军阀,也是心狠手辣之辈,如果对方真的不肯给他医治,他不介意让对方陪葬。
“那倒也不至于,我师伯就精通对付僵尸的办法,可以请他帮忙。”
听说不用死,大帅喜上眉梢。“那你还不快去请他回来。”
“好说,大帅放心,我师伯乃是道家有数的高人,有他出马区区尸毒不在话下。”
“如此就拜托你了,有什么需要尽管提。”
方帅就写了封信,交给副官让他去请九叔,自己则留在这里查看情况。
蚊子再小也是肉,既然发现僵尸的踪迹,那自然要将它给除掉,好歹还能获得一些功绩点。
同时也算是为民除害,只要名声传出去,难道还怕没有人找他降妖出魔。
而且方帅还有个奢望,如果能在僵尸背后发现僵尸王的踪迹,那就更了好。
只是方帅并不认为这僵尸背后有僵尸王的存在,且不说僵尸王数量非常稀少,很多道士一生都不曾遇见。
看大帅中了尸毒半年没死,就可以知道这僵尸有多挫,还僵尸王,想得太美了,恐怕是个刚刚成为僵尸没多久的白僵,就不错了。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