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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圣杯系统:维多利亚的秘密 11.路西法(2)

    大侦探的凝视:“史密斯先生,为成功和老板找到了共同话题开心,没有什么不对。但是上班时间装作很忙,玩办公室恋情的婚外恋,对你的太太真的不是很公平啊。”

    道貌岸然的史密斯先生不幸的成为了世界观重构中,满心不爽的大侦探的祭品。

    “不,不,哈德太太,不经允许对他人使用摄神取念是不合法的!”史密斯先生大囧。

    “哈哈哈哈(?ω?)hiahiahia”办公室众人。

    “好了,好了。不要把不好的生活作风带到公司。都回去工作吧。”“哈德”先生以和事佬的语气说道。

    “是。”史密斯一众人。

    “走吧,我们去转转”麦考夫带着自己的“太太”和“儿子”走出了惠滋·哈德图书公司。迎面而来的是魔法商业街——对角巷,梦幻而怪异,怪诞中透露出欣欣向荣气息的商业氛围。

    入眼是一条蜿蜒曲折一眼看不到尽头,鹅卵石铺就的街道。高大典雅又透露出诡异的歪斜的白色建筑——巫师银行古灵阁,依然是对角巷最为醒目的建筑物。

    这种路面铺设风格就像还停留在十六世纪!

    那房子还没倒,简直不科学!我可以不用助跑顺着那个墙根爬到三楼!

    来自大侦探的内心小剧场。

    飘在半空帮忙驼东西的魔法扫帚,商店橱窗里不断用前肢抓住耳朵把自己从一顶高礼帽里拔进拔出的兔子,汤勺自己搅拌的坩埚,会互相撕咬的书籍!

    兰斯洛特清楚的看见自己的“母亲”太阳穴上的血管在不住的跳动!这种体验,他也有过。

    那是五年前,他顺利通过对女王效忠,成为女王的“骑士”,取巧以最低成就完成系统给出的任务“the Queen's Guardian Knight”,获得英灵残躯及宝具融合后的一个星期。(系统任务其实是想让兰斯洛特再现湖之骑士向王后桂妮薇儿宣誓成为其守护骑士的传说。但是作为一个英国人,兰斯洛特最容易见到的王室女性就只有大打亲民牌的女王陛下了。而现在的英国只有女王,没有王后,索性也只能将就了。万幸现在的系统任务说明文字是英语!女王和王妃都是Queen∠(?」∠)_。兰斯洛特:钻了系统的漏洞,可把我能耐了(?ω<)★。)

    一个月后,初步有把握掌握宝具“骑士不死于徒手”的兰斯洛特避开了自己的老父亲,在公园的一口树后面对着一根随手折来的冬青木树枝撸出了自己人生中第一发强化魔术!

    然后就被一位旅游路过ヽ( ̄д ̄;)ノ的美国魔法界人士逮了个正着???。我大美利坚魔法师都是奉公守法的好青年啊!

    美国魔法界习惯于生活在比起他们的欧洲同仁更加高度保密的形势中,并严格地只在巫师中交友。

    比起欧洲魔法政府和民众,美国魔法国会和民众更加不能容忍鬼魂、捉弄人的鬼和神奇生物一类的魔法现象,这些生物或幽灵有向麻鸡暴露魔法存在的风险。

    更不要说一个四五岁的小巫师大庭广众之下手撸魔法,这种打着灯找死的事情了,真以为英国国教是进步廉洁的宗教团体就不猎巫了啊!

    这谁家的熊孩子,有没有人管!过分了啊!

    美洲土著传说中”皮行者”是能随意转化成动物的邪恶巫师,这传说其实有事实根据的。它来源于美洲土著中的阿尼马格斯。

    最传统的美洲巫师特别擅长有关于动物和植物的魔法,他们所制造的魔药遥遥领先于欧洲魔法界。传统的美洲巫师与欧洲巫师最显著的不同就是,他们不用魔杖。

    魔杖源自欧洲,可以使魔法聚集,令其效果更精确并增强魔力。没有魔杖的欧洲巫师等于麻鸡!

    四岁能徒手把冬青木树枝撸成铁!这是美洲老乡没错了!肯定是美洲大巫师世家的孩子!

    在这个不相信兰斯洛特狡辩,一意孤行要带他去最近巫师聚居地寻亲的美国牛仔终于被兰斯洛特解释清楚,说明自己是来自麻鸡家庭的小巫师的时候,他已经置身于对角巷了!

    尽管看过小说和电影,初见对角巷和魔法世界的那种神奇,依然是无法言说的!

    作为赔礼,这位名叫约翰内斯.琼克尔的美国魔杖匠人破例给他这个未成年的小家伙制作了一根魔杖。

    使用了兰斯洛特那根还很柔韧的冬青木树枝做杖身,猫豹的毛发做杖芯,杖身太过柔软,以至于无法正常挥舞,从头到尾一共镶嵌了四颗加勒比海黑珍珠,可以环成两个圈像手链一样带在手上。

    事实上它现在就在兰斯洛特的手腕上,除了因为复方汤剂身体长大了一些,将“手环”撑开了一些,没有什么大的不同。谁也不会想到这件漂亮的首饰是一根魔杖。

    大侦探父亲听他说是别人送的,也没有深究。他虽然一直对儿子怀有戒心,但是有人送东西,那是他们双方的自由,自己可管不着。

    兰斯洛特不知道的是约翰内斯.琼克尔这位同样麻鸡出身,看起来像极了西部牛仔的巫师之后成为了北美大陆四位最伟大的魔杖匠人之一。

    他的麻鸡父亲是一位极有成就的细木工,他也因此成为了一位极好的魔杖匠人。

    后期他制作的魔杖备受追捧,而且辨识度很高,因为它们通常镶嵌着珍珠母贝,外观极为亮眼。而且这些珍珠还有进一步增幅魔法威力的作用。在试验了许多种不同的杖芯材料后,琼克尔使用的杖芯物质是猫豹的毛发。

    很显然这一风格形成于琼克尔这次伦敦之行。他在破釜酒吧的大堂里用自己随时携带的简陋工具,一个小男孩的随手折来的冬青木树枝,酒馆老板养的猫豹的耳内从来没有被剪断过的长毛,从女性酒客那打牌赢来的高档加勒比海黑珍珠耳坠(珍珠镶嵌,耳环银质部分烧融灌注了魔纹)制作了这跟颇具传奇色彩的柔软魔杖。

    最初这跟魔杖最大的作用并不是用来施咒的,这根软塌塌的装饰品只是给小男孩打开破釜酒吧后院的魔法门禁用的。

    谁能想到,一位传奇巫师的第一根,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根魔杖,最初只是一把钥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