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咸鱼不太咸:正文卷 第三章 家有悍妻
过了不知道多久,丁汉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他首先朝右手看去,右手的食指完好无损,而且皮肤变得特别白嫩,就像出生的婴儿。
“对了我刚才看到自己的手指放光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金手指?”
想到这,丁汉满心欢喜,迫不及待地把心神投入到了手指上。
“轰”
他的脑海里出现了八个大字。
“储物,修复,成功,造物”
丁汉进入到了储物那个字里面,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十立方米灰蒙蒙的空间。
收回心神,他朝剩下的三个探去,结果他们一点反应都没有,造物那个字体,甚至还写着未解锁。
“到底是怎么开启的呢?”
丁汉百思不得其解,朝着四下看去,不一会,他找到了原因。
在他的身下,静静躺着一把铁锹,而原本锈迹斑斑的铁锹已然变得光洁如新。
丁汉明白了这一定是那个修复发挥了作用。
完事后,丁汉又朝四周扫视了一翻。
暗红色的鲜血混合着泥土,遍布在他的四周。
丁汉暗自有些庆幸,幸亏父母都出去了,要不然这件事真没法解释。
“嘶嘶,什么味?”
丁汉的鼻子嗅到了一股难闻的臭味,四下寻找着,不一会,他发现是自己身上传来的。
他的身上变得黏糊糊的,黑色的不明物体与汗液交杂在一起。
有点洁癖的他,打扫完痕迹,直奔房间而去。
……
清晨,太阳伸了个懒腰,慢悠悠地爬上了天幕。
丁汉推开了屋门,走了出去。
离开启金手指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他这一个月也实验了很多次了。
储物一天可以频繁使用,成功和造物他现在还没有弄明白,至于修复,经过他这么多天的实践,一天可以用一次,而且越是品质差的东西,修复的成功率也就越高。
但只要一天中用过一次后,不管如何默念,手指都不会回应他。
而且千万不要反复去尝试,因为真的疼啊!
想到这,他又偏头看了看那根红肿的手指。
“现在也只有夏大婶家的卤猪爪才能安慰我受伤的心灵了。”
丁汉小声感叹了一句后,往夏大婶家的方向走去。
……
丁家村不大,但是景色很漂亮,道路两旁都是绿色的植被,两三个人高的树木在这里随处可见,数不清的小鸟在树上尽情的高歌。
走了能有五六分钟,丁汉来到了夏大婶的家。
对于这个地方他的内心其实是有点害怕的,任谁在突然之间多了个未婚妻都要好好消化消化。
但出于对美食的诱惑,他还是走了进来。
“才不是丁大壮的武力威胁呢?”
丁汉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刚出来时,来自父亲大人“细心的叮嘱”,“你赶紧给我去你未婚妻家,要是这么好的姑娘嫁给别人了,你看我不打折你小子的腿。”
想到这,丁汉连忙摇了摇头,把这些不愉快给忘记了,看着院门大开,他抬腿迈步走了进去。
……
院子不是很大,但收拾的异常干净,院子里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菜,红色的小辣椒,紫色的茄子,还有那沾满了露水的绿色嫩黄瓜……,但最让丁汉念念不忘的是,菜地旁边的围栏。
哪里有鸡,有鸭,还有鹅,特别是鸡,也不知道夏大婶喂什么了,特别的肥。
“那天得跟大婶说说,卤鸡爪也挺好吃的。”
看着围栏,丁汉下意识地咽了咽唾沫,自言自语道。
“小汉来啊!”
一个三十多岁穿着粗布衣裳的妇人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岁月对这个女人异常的优待,她的容貌非但没有随着时间苍老,反倒增添了几分成熟的魅力,夏大婶看到丁汉,目光如水,满眼的疼惜,
“身体好点没?没事跟人家打什么架啊!”
“来看看您,许久没见,都快想死我了。”
出于脑海中的记忆,他感觉眼前的妇人异常亲切,没有任何犹豫,他走到了妇人的面前,一把抱住了她的胳膊,撒起了娇。
夏大婶有些惊讶,丁汉这个孩子他从小看到大,什么时候性格变得这么开朗了?
但她也没有多想,只当是孩子长大了,用右手食指在丁汉的额头上轻轻一点,满脸嗔怪,“想我了还这么多天不来,不会是想吃我家的卤猪爪了吧。”
夏大婶家的卤猪爪是这村子的一绝,吃过的人人称好。
“哪有。”
丁汉挠了挠头,被看穿了心事让他有些不好意思。
“屋子里等着,我给你拿去。”
说完,夏大婶就要转身直奔厨房。
“等等。”
丁汉叫住了夏大婶。
“怎么了?”
夏大婶停住,满脸疑惑地朝丁汉看去。
“夏珊没起吧。”
说着,丁汉的脑袋往屋里探了一下。
“你俩啊!”
夏大婶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径直朝厨房走去了。
丁汉看到离去的夏大婶,又看了看屋子里,咬了咬牙,闭着眼睛,抬腿走了进去。
……
坐在大厅的椅子上,丁汉连连感叹,“为什么母子俩差距会那么大呢?”
与温柔,说话轻声细语的夏大婶不同,夏珊就是个野丫头,还是人来疯的那种。
丁汉在村里也能算得上是一霸了,可跟夏珊比那就是大巫见小巫了。
也不知道人和人为什么这么不同,当丁汉为举起一个十多斤的石碾沾沾自喜的时候,夏珊已经可以举起八九个这样重的东西了。
在村里,比爬树,掏鸟蛋谁也比不过夏珊,她的精力爆棚,而且特别有正义感,今天,揍揍村东头的大牛,明天修理修理村西的狗蛋。
最让丁汉感觉到绝望的是,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得到的消息,知道他们两个以后要结婚,她才八岁啊!似懂非懂的年纪就不许丁汉接触女孩子了,那个女孩子敢接近他,夏珊就把她打跑。
本来“丁汉”的内心就十分不乐意,继承了丁汉全部记忆里的他,就更不可能干了,要是让他像这个身体的老爸一样,天天接受来自老婆的“耳提面命”,那还不如杀了他。
一想到今后可能遭遇的痛苦,他就对他的便宜老爸丁大壮充满了怨恨,没事订什么亲啊!这不是坑儿子嘛?
丁大壮和夏珊的父亲是老交情,有一次他们两人在一起喝酒时,就把这件事给订了下来,本来这事当初就是一个玩笑话,但后来有一次夏珊的爸爸为了救丁大壮而死,他们两个的事就成为了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
“妈,今天吃什么啊!”
夏珊推开了门,穿着一身睡衣,眼睛半睁着,随手拿起了桌子上的杯子喝起了水。
丁汉愣了愣,“这……是我的水。”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夏珊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朝旁边看去,“是你啊!怎么想着来我家了。”
说着,又喝了一大口。
“喂,你还穿着睡衣呢?”
看到他的举动,丁汉一脸的无奈。
“怕什么,你又不是没看过。”
夏珊坐在了他旁边的椅子上,两条腿分开,一脸的无所谓。
其实夏珊长得并不丑,甚至可以非常漂亮,完全继承了夏大婶的优良基因。
如瀑的黑色长发随意披散在两肩,一双墨色的眼眸,琼鼻朱唇,眉眼间透露着温润的气质,从表面上看活脱脱的一个古典美人,大家闺秀,话说就是胸小了一点跟“飞机场”差不多。
“你看什么呢?”
夏珊不经意间地一抬头,看到一双色咪咪的眼睛盯着她的胸口,下意识地捂了一下胸口,挥了挥粉拳,凶巴巴的说。
丁汉有点心虚,没有说话,把头偏向了一旁。
“珊珊看到你丁汉哥哥也不说招呼招呼。”
夏大婶端着卤猪爪放在了桌子上,对着夏珊满脸的责怪。
看到夏大婶的那一刻,丁汉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切,他自己有手有脚的,用我干嘛?”
夏珊扣了扣耳朵,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小汉,夏珊他爸死的早,平日我又疏于管教,导致这孩子性格比较暴躁,以后嫁到你家,还请你多担待。”
夏大婶双手轻轻拍在丁汉的右手背上,低着头,眼眶泛红,泪水就在眼圈打转。
听着夏大婶这么一番感人至深的语,丁汉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妈……”
夏珊头微低,脸非常罕见地红了红,双手摩挲着衣角,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道:“谁要嫁给他。”
夏大婶偏头,狠狠瞪了她一眼,把头扭了过来,对着丁汉一脸和颜悦色,“那这件事就说定了,你赶快回家跟你爸妈说一声,订个日子我家珊儿娶了吧。”
丁汉总觉得哪里不对,下意识地想着反对的理由,“婶,我才十三。”
“又没有叫你现在娶,明天我去你家,先把日子订下来。”
……
正午的太阳在晴空肆虐,从夏珊家离开,一个人走在乡村道路上的丁汉,额头上布满了豆大的汗珠,但他的心里却是拔凉拔凉的。
他不敢回家,也不知道去什么地方,这条不长的路,他已经走了好几个来回了。
稀里糊涂地自己就要娶妻了?虽说夏珊长得也不错,但这暴脾气让丁汉实在接受不了,而且两个人太熟了,当个朋友正好,这要是当夫妻,吵起架来互相揭短,那画面属实不太美妙。
“看来只能等那个机会了。”
丁汉在心里暗暗的想着。
“丁汉!”
身后熟悉的呼唤,让他停住了脚步,把身子转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