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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棺起驾:【女祭司】 第四章 它一点都不自然

    北境苔原的旷野自然,它是一片绝美的风景。

    一百公来里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按照驮货马车的速度,八个小时就能到达王都。

    旅途的前半程里是伍德驾车,说实话,在大西北做长途旅行时,车夫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计。

    首先他得拉紧缰绳,免得两匹调皮的小马驹让苔原鲜嫩的草叶迷了心。其次他要看好官道的道砟,看清马车的风向标,免得选错道路,最后,他需要在天空出现积雨云的预兆时,提前选好一处可以避雨的峡谷或驿站,提前做好避雨的准备。

    万幸的是,今天不会下雨了。

    不幸的是,伍德可能迷路了。

    空旷到看不见边际的苔原之上,马车就这么停在一条孤零零的石子路前。

    它像是大海中孤独的航船,在一条地图未知的航道上戛然而止。

    阿明钻出车厢。

    “伍德先生,你遇上麻烦了?”

    伍德给魁梧的客人让了个位置,两人并排坐在车夫椅上。

    他指着前方突然消失的道路,同阿明说:“不对劲。”

    阿明接走一条缰绳:“哪里不对劲?”

    伍德解释着:“我看着风标,跟着石子路走了快一个小时,又走回来了,每条岔路我都试了一次,只有这条死路没走过。”

    “唔。”阿明皱眉,拉着缰绳抽打马驹,催促马儿往死路走。“是强盗干的。”

    伍德索性将剩下一条缰绳也交给阿明。

    他问:“强盗为什么要这么干?”

    阿明是对付劫匪的老手,自然明白那些狂徒会使什么花招,和伍德说着其中细节。

    “早些时候,交通部还喜欢在行省和城市之间插路牌,后来他们不这么干了。”

    伍德听明白了。

    “土匪会换掉路牌?”

    阿明点头:“对,这么做能把车队引到适合设伏的隘谷里,然后推石头下去,在下雨天有奇效,事后只要吩咐手下进谷收货就行,而且也适合黑吃黑。”

    马车往漫无边际的草地驶去。

    伍德回头看,身后的道标越来越远。

    阿明接着说:“后来路牌都不能信了,成了摆设。劫道的换了新花样,把官道上的石子路铺上草,再用道砟造出几条假路,让车队在里边绕圈,这样可以消耗猎物的马力,等猎物找到正路了,也跑不远了,得停下来休息。”

    伍德问:“然后呢?”

    “然后啊。”阿明舔着嘴唇,朝伍德笑,笑得露出满嘴金牙。“然后会叫几个小孩子,或者女人、老人把车拦住,通常有经验的车夫会直接碾死这些可怜虫。不过土匪都学聪明了,现在喜欢用小孩子作饵,因为这两年立了新法,杀奴隶小孩不止要赔钱,还要坐牢,所以换成小孩了。只是……”

    伍德打断:“你说的小孩子,是那个吗?”

    他指着旷野中,极远处的几个黑影。

    它们不像人。

    “恐怕不是孩子。小少爷。”阿明问:“要接近它们吗?”

    伍德攥紧了阿明的衣领。

    “你带我走的这条路。”他咄咄逼人,眼里有怒。“现在,带我绕过去。”

    阿明做了个深呼吸,牵扯着马驹,要绕开那几个漆黑的影子。

    ——可它们就像是嗅到了猎物的味道,紧紧跟了上来。

    阿明推着眼镜,开始紧张:“少爷,给我枪,我的眼神不好,看不清它们,你能看清吗?”

    隔着百来米的距离,伍德看清了。

    “不是人,是狗。”

    没错,那是三头黑背犬。耳朵竖得高高的,吐着舌头,朝着马车狂奔而来。

    阿明喊:“给我枪!”

    丫头应着阿明的命令,从车厢里扯来一杆滑膛枪,扔了过去。

    阿明接枪瞄准,站了起来。

    伍德接走缰绳,勒住马驹。

    三条大狼狗见了枪,像是明白了什么。

    它们趴在三十米外的草丛里,这个距离,滑膛枪很难精准地命中目标。

    阿明咬牙:“狡猾的畜生,和它们的主子一样诡计多端。”

    伍德问:“能打中吗?”

    阿明眯着眼,要画出准心与目标的三点一线。

    “别出声。”

    这个赏金猎人犹豫不决。

    因为马车里的薇薇和范克里夫往外探头看戏——喜乐蒂牧羊犬的眼睛水汪汪的,在阿明眼里实在显得过于可爱。

    “有时候,你不得不感叹。”阿明抬起枪,朝天开火示警。“不得不感叹这群罪犯的精明之处。”

    原本趴在草里的黑背犬听见枪声,立马调头鼠窜,一溜烟跑得老远。

    范克里夫叫枪声吓得躲回了女主人的怀里,再也不敢多看一眼。

    眼看黑背犬要逃了,丫头握着朱莉的那支转轮手枪,踩上车架,屏息凝神。

    砰——

    子弹穿过膛线,做着自旋运动,飞得又快又稳。

    一头大狼狗应声倒地。

    紧接着,萱丫头调转枪口,将子弹打得只剩最后一颗。

    剩下两条狗像断了脊梁,摔在草里疼得直叫唤,不一会就没了声息。

    丫头调转枪口指向阿明。

    气氛在一瞬间变得剑拔弩张。

    她质问:“想不到你还是个爱狗人士?”

    “是的。”阿明缴枪投降,“我做不到。”

    伍德问:“你敢杀人,却舍不得杀狗?”

    阿明无奈地答:“我不忍心在范克里夫面前杀死它的同类,它叫这个名字,对吗?”

    薇薇女士拉开布帘,神色复杂地点了点头,她蒙着范克里夫的双眼,安抚着怀里的忠犬。

    事实上,在大西北,大部分有钱人都舍不得杀狗。

    养奴隶很简单,养狗却很难,因为奴隶会逃跑,会背后捅刀子,但狗不会。

    阿明也养过猎犬,只养了一头,在猎犬老死之后,他就不养了。

    “你明白放走它们的后果吗?”萱丫头大声怒喝,她和寻血犬以命相搏时断了两颗牙,说话都漏风。

    阿明先生捂着脸,有种羞愧难当的感觉。

    天上落下一头乌鸦,脑袋一片血肉模糊。

    正是阿明刚才鸣枪示警不小心打下来的。

    它落在阿明的帽檐上,血将白色的鳄鱼皮帽染得赤红。

    阿明说:“它会回巢,向主人报信,它的嗅觉比人要灵敏得多,速度比马车快多了,可以追踪很久很久。”

    “你知道?你真的知道?!”萱丫头听得火冒三丈,心中暗想。

    ——天底下为什么会有这么蠢的赏金猎人!他到底是怎么活到这个岁数的?

    “抱歉,伍德先生。作为一个保镖,我失职了。”阿明脱下帽子,将乌鸦的尸体踢下马车。语气诚恳,却完全没把小萱的话放在心上,俨然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萱丫头转而向丈夫发难。

    “你看看他!伍德!你听听!他哪里有认错的意思?他在给我们找麻烦!”

    伍德沉思不语,没有表态——他心想,这个赏金猎人的所作所为实在反常。

    小萱一开始害怕见到黒德尔?阿明——说明这个人有真本事,是个威名远扬的赏金猎人,能把萱丫头送进监狱。

    再看刚才,黒德尔·阿明见了三条狼狗,却舍不得开枪。明摆了是想把土匪引来。

    那么问题来了。

    引来土匪做什么?

    无非两种结果。

    ——第一种,阿明和土匪里应外合,今天晚上开人肉宴会,饭前凉菜是范克里夫,主菜是伍德,点心是两位普拉克家的少夫人。

    ——第二种,这个家伙身手不凡,想把伍德当做诱饵,再找伍德借几把枪,引劫匪上勾,拿了人头去王都领赏。

    “我明白了。”伍德按着黒德尔?阿明的肩,将对方按回车夫的位置。

    他对阿明说:“你来驾车。”

    紧接着从腰包里掏出银币袋,全都交给阿明。

    “这是你的工钱,我去睡觉。”伍德拍了拍阿明的肩,留下一盒烟,一盒火柴。

    阿明又惊又喜,诧异地问。

    “你就不怕我出卖你?”

    小萱又急又气,要抓花丈夫的脸,像当初在法庭上的“笼里笼外”那样。

    “你就不怕他出卖你?”

    伍德不在乎,他指着两匹马,和阿明说。

    “在镇上,你给我的马喂了一把蕨叶,如果你是个坏东西,它们现在应该中了毒,跑不动了。可现在它们还健健康康的,说明你没有那么做。你也知道,我杀了不少人,你还敢爬上我的车,看来你觉得我是个好人,我们走的是一条路。这么说——我相信你,就像你相信我一样。”

    这些话,让黒德尔?阿明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他收好钱袋,银币哐当作响的声音敲在他的心房。

    这不是什么简简单单的雇佣关系。

    阿明摘下眼镜,想把伍德看得清楚些,可他怎么看,都觉得那个人身上笼罩着一层稠厚神秘的浓雾。

    他想——这位椿风镇上的小少爷,已经将性命托付于我。

    他心情激动,想扯来胡琴,想奏上一曲。

    就在刚才,就在他漫长的狩猎生涯里,这种朋友堪称稀世珍宝。

    他刚刚认识了一个生死之交。

    他喊:“普拉克先生!”

    伍德不理他,坐回车里休息。

    他又大声喊:“普拉克夫人!”

    萱丫头应道:“你喊什么?!”

    薇薇跟着说:“你喊什么?!”

    阿明先生拭净脸上因为激动而冒出的热汗。

    他很开心,开心得不得了。

    “你们的丈夫,真是个了不起的人。”

    萱丫头嫌弃地翻白眼。

    “又来了一个小贱人!”

    薇薇也是这般脸色。

    “和兄弟打情骂俏倒是一套一套的!”

    阿明先生大笑,笑声传出去老远。

    两位普拉克家的少夫人自讨没趣,也一刻没闲着。

    不过几十秒的功夫,萱丫头往脑袋上淋着染发剂,喝下幻形咒的魔药,变成了达里欧?达芬奇。

    薇薇吓得脸色惨白,嘴里止不住地嚷嚷着。

    “你这是作弊!你犯规呀!”

    达里欧双手互抱,臭不要脸。

    “我打不过他!还不能加入他了?”

    只有懵懂无知的范克里夫歪着狗头。

    “汪?”

    马车一路往北,越来越远。

    草地只留下了死乌鸦。

    它叫一个刀疤眼壮汉捡起。

    壮汉的腋下,夹着三条土狼犬的尸首。

    这位铁骨铮铮的汉子落下泪。

    “我的小宝宝呀,我的孩子们……”

    他皮夹克的胸口处,有一枚绘着血红骷髅的皮章,上边全是划痕,是骷髅会衰败解散时,匪帮余党珍藏的旧物,好比士兵的狗牌。

    他抱着三条狗的尸体,几乎泣不成声。

    “你们都是我的骨肉至亲!——怎么说没就没了呀!”

    汉子吹起尖锐的哨声,声响引来了数十位匪帮成员。

    有人大喊:“头儿!他们的枪,能打一百多米!”

    有人询问:“现在就追上去吗?【妈妈】的尸体还在车上!”

    有人厉喝:“我看见黒德尔?阿明也在车上!那家伙不好对付!”

    有人着急:“抓紧时间!再往北二十里地,就是别人的地盘儿啦!”

    有人附和:“对啊!头儿!谁拿到【妈妈】的尸首,谁就是大家的新头领!”

    刀疤眼攀上马背,从兜里掏出一条小手帕,擦着眼泪。

    如果伍德在场,应该能认出这条手帕。

    ——它做工精美,上边绣着露丝法官最喜欢的鸾尾花。

    一点都不自然。

    “我们走——”

    刀疤眼说。

    “——去给【妈妈】和【孩子们】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