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棺起驾:【女皇】 第⑤章 苗床
【——六月一日记。】
【主讲人:林奇】
【书记员:林奇】
在伍德前往四国会议谈判时,我们把目光转移到伤心河畔。
它顺着月牙关的大瀑布一落千丈,近海河流支脉分作三条大江,像是旭日之国的好几条大动脉,一路往南汹汹淌去。
一只象征和平的白鸽随着溪流中产卵的鱼群迁徙。
它飞过战火连天的大地,两翼让狼烟熏得发黄,血红的眼睛和乌鸦是一个颜色。有时死亡与和平也是一个意思。
在一周之前,它还不敢来到南国腹地,因为这里满是毒烟和硝火,遍地的尸体让秃鹫啃得不成人形,蝇虫成群结伴在空中飞舞,成了一道无形的壁障。
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小白鸽很开心,它飞得又快又稳。
说起来,它还要谢谢那些人类。
尸体堆积成山,变成细菌的苗床,焚烧时涌动出刺眼的烈焰,热气流将它抛得更高,更平稳,两翼也不用拼了命地去振打空气。
飞过一座山头,还有一条大河。
它看见乱石滩里的清水让血染成暗红色。
丢盔弃甲的士兵被流民扒得精光,绑在树上受鞭刑。
暴徒切下了人质的一条腿,当做口粮。
在这场战争的幸存者中。
——有拿枪的,成了王。
——有拿刀的,成了贼。
——有残疾的,做了菜。
——有识字的,逼作匪。
——有年少的,已经不再年少。
——有年老的,还想年少一回。
不少举着国旗呐喊着的,嘴里的话语和咽喉里的声带一样,让弯刀割开砍断。
橙黄色的彩旗国徽扔在柴禾堆里,和亚米特兰的樱花旗放在一块,共同成为做饭的热源。
几个高高矮矮参差不齐的小草屋垒起来,用泥巴封了顶,不过一场雨的功夫,它就能寿终正寝。
小白鸽飞得更高了,它害怕这些人把枪口和石头都对准它。
它得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不能再多看一眼。
就在这里——
——列侬与亚米特兰的交界处。
伤心河的一条支脉浅滩上,从尸山中传来一声声粗重的喘息。
林奇睁开了双眼。
他惊恐万分,眼睛已经让血糊住,分不清光还是暗,看不见黑或者白。
他内心错认为自己瞎了。
其实没有,只是血太多,泥太厚。
他扒开一层层厚实的肉块,从一团团发脓肿胀的尸体中爬了出来。
他几欲虚脱,肚子饿得让他发疯,两眼血红,看见腐肉都像看见珍馐美味,难以克制肚子里的馋虫。
但是……
“不能吃……不能吃……绝对不能吃!”
他咬紧牙关,在石滩上佝偻匍匐,好几次爬起来,又摔倒好几次。
两眼满是血丝,指甲里都是泥巴和头发。
这些头发是谁的?
是活人还是死人的?
林奇想,它们应该是魔鬼的发须。
“不能吃……”
哪怕这些肉看上去很诱人。
对一个饿了七天的人来说,就算沾满细菌的蛋白质,也是蛋白质,也是维持身体活性的能量。
“不,不不不,别来诱惑我。”
他的声音嘶哑,喉咙里冒着水声。
这七天七夜,他靠喝伤心河的水过活,藏在尸体中,躲过一波又一波搜查。
来搜他的人是谁?
是农民?
是土匪?
是军人或者曾经是军人的土匪?
林奇不知道,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他才二十四岁,刚从大学毕业。
对他来说,生活就应该像是故事的开头一样,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惊喜或惊吓。
但这种惊吓对他来说未免也太刺激了。
从昏昏欲睡的大学讲堂一觉醒来……
和伍德·普拉克身体中的陈玄穹一样。
——天变地异。
这是他第八次爬出尸山,取水解渴。
他感觉心肺功能出了问题,一定是水源里的细菌让他患了病。
他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会死,但是他别无选择。
——别无选择的原因也很简单。
自他醒来时就披上了向日葵军装,身上的衣服让一帮暴民扒去,连一套里衫都没留下。暴民又撞上了敌国的兵员,被一刀砍去半个脑袋,上槽牙刚好磕在林奇的天灵盖上,颇有一种后现代服装艺术的感觉,当场给他戴了个人头兜帽,他就这么吓昏过去。
直到他醒来时,他明白。
除了躲在这座腐肉堆砌的巨山里。躲在这个疫病的苗床中——
——自己别无选择。
林奇只是想要活下去,“懦弱”或“胆小鬼”一类的词也不能加在一个求生欲望如此强烈的人身上,在陌生的环境里,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保持呼吸,不要断气,然后尽量地,尽量地远离这些危险之物、危险之人。
他两眼因为血污和泥巴暂时失明,摸到河床时,捧上一把水,用力地揉开脸上的秽物,想要让河水照照自己的模样,看清自己的脸。
他低下头,尽量把脑袋泡在水里,忍住肚子里焦渴饥饿的本能,与身体做抗争。
他穿着链条甲,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差些把他孱弱的身子给压趴在地上。
好不容易抬起了头,甩干净脑袋上的细碎砂石。清理完鼻孔里的污垢,他终于重新回到了人间。
河流旁的大林子里发出幽幽风声。
除此之外天地一片祥和安静。
连虫豸和飞鸟都不见了。
他的心在狂跳,这是危险的信号。
他睁大了眼,直起身子,半跪在浅滩里,再也不去看脚下的生命之源一眼。
顾不上喝水,他一步步往后退,在这片阳光下和熙温暖的山水中步步为营。
他知道,有人要来了。
只有人,能把野兽赶跑。
也只有火焰,能把虫子杀死。
上游飘来结垢的黄液,林奇立马就认出来了。
——这是血混着组织液的颜色。
还在打仗,他们还没停止厮杀。
朝着这边来啦!
他四顾张望,生怕从山石之后,从林地深处蹦出来一个影子。
哪怕一个逃兵,都能把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给杀死。
在这里,杀人不问理由,更不谈结果。
——有钱都不好使。
夏日时郁热的空气燥得令人发狂。
他一步步往后退,退到尸山旁,眼角的余光撇过“苗床”。
他看见一张张狰狞可怖的脸,一个个扭曲变形的姿势。
多是大哭,常见狰狞。
不少解脱,稀罕笑脸。
比起活人,他更喜欢这些死人。
没有这些死人,他早就死去无数回了。
“老天保佑……我如果能活下去,一定找个地方把你们好好葬了。”
林奇只说了这一句话,只这一句话,就坏了事。
一匹铁骑从林间一跃而出!
马蹄把乱石踩得稀碎,从河流中迸出的水花带着血浆四溅,打在林奇的脸上火辣辣的疼。
骑士居高临下,遮住太阳。
一身漆黑的钢甲,像是被战火煅烧过,手臂上的大弩箭头足有一指粗细,腰上的火枪枪管能塞进一个婴儿的拳头。
从骑士铠的头盔里,瓮声瓮气地传出一个冰冷的男中音。
“你是逃兵?”
林奇矢口否认:“不是!不是的!我是平民!”
骑士:“你穿着士兵的链甲,是哪一国人?”
林奇连忙解释:“我不是哪国人……我不是……”
骑士抬起手臂,大弩直指林奇的脑袋。
“不论哪国,逃兵都要死。”
“不不不!不不不不!”林奇惊慌失措,在这一刻浑身汗毛倒竖,拔腿就要跑!
骑士吹着响亮的哨子,从林中钻出三四条军犬,黝黑的毛发配着油绿色兽瞳,从嘴里冒出的腥臭味能熏死人。
这些畜生追了上去,林奇连忙站定,乖乖回头。
他在河里跑不过狗,在林子里跑不过马,两条腿更跑不过箭。
他苦苦求饶:“饶了我吧……我只是想活下去……”
“你有什么?”骑士问。
林奇:“我只有这条命了……”
骑士沉默了。
——像是一尊雕塑。
在这短短的数秒之内,林奇决然不会猜到,眼前这位骑士到底在想什么。
如果他会读心,像索尼娅老师那样,分辨出灵魂的形状和光谱,读出想法的颜色和善恶。
他就可以看见,在铁盔之中的灵魂,已经变成一团黑中有红的恶焰。
——下一秒。
他看见了锋利的箭头。
他看见破碎的骨片。
他看见自己的脑浆从前额迸出,红白一片。
仰天倒地,最后看见军犬猩红的长舌。
骑士默不作声,策马上前佝腰折箭,把尾羽留下,箭头还留在林奇的脑袋里。
他要这枚箭头作为证据,作杀敌的证明。
他要林奇完整的新鲜的尸首,身上的链甲是战功的证明。
他要带着林奇回军营,这个星期的物资补给又多了一块人肉。
他也要活下去,活到战争结束,回到故乡见心爱的姑娘。
骑士刚想下马拖尸体,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
是个中气十足的男声。
“你不能带走他。”
具有侵略意味的眼神。
“他还没死。”
从上游姗姗来迟,赶到尸山旁,凯恩·巴巴耶夫就这么突然登场。
像是命中注定,一个沉睡的愚者总会遇见生命中的引路人魔术师。
他穿着神袍,作为战场上的无国界医师,是两方兵员的再生父母,在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躺上病床之前,没有人愿意主动将枪口指向医生。
骑士愤愤不平,还想争辩几句。
凯恩从袍子里露出军装一角,露出校官的章。
“士官,你是哪个营的?”
骑士撇下林奇的肉身,敬礼告退。
军犬悻悻不满,一张张狗脸龇牙咧嘴,像是对着凯恩狞笑,畏惧着这头雄狮的声与威,只得作罢,跟着主人回了营地。
凯恩漠然不语,低头看着林奇的伤势,观察着林奇的灵体。
有两个灵魂在这具身体中打架,在互相争斗。
他惊讶地盯着林奇的伤口,为这个小子顽强的生命力感到欣慰。
他信仰的亚蒙神祇代表着生命。
这个小子身上同样有生命,完全不输给一般的星界魔鬼。
凯恩扶着林奇的脑壳,摸到后脑的透骨箭头,小心翼翼地去掉木渣。两手扶住天灵盖,心中没底。
——能治好吗?
他不知道,内心没有一点把握。
在这场战争开始时,凯恩先生作为森莱斯的兵员上了战场,高强度的战争任务让他徘徊在生与死的大门前,自然学会了魔术。
两只大手托着林奇的脑壳,阳光在凯恩手中,汇做一枚精致的钟摆,这就是他在星界得到的魂威。
它叫丧钟,也是凯恩医生内心深处的恐惧之源。
但是丧钟也为生命而鸣。
凯恩看来,一个人死去了,遵循着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环,尸体会在土壤中自然沉降,变成泥土的一部分,亚蒙作为大地的母亲,将泥土重新塑形成树木,变成生命的养分。是自然的循环。
此时此刻,他将丧钟贴在林奇的伤处,抓起一把泥土捂上去。
这种做法会让伤口感染,让病人无药可医。
但是凯恩的魔术生效了。
只在一呼一吸的时间里,林奇大脑的损伤迅速复原,额头的骨质因为过度生长,一枚洁白的犄角刺出皮肤,血痂也跟着脱落。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林奇又醒了过来。
这个小家伙醒来时刻表现得非常冷静,这一切像是一场梦,饶是任何正常人都会被大起大落而逼得歇斯底里,但他不太正常。
他的记忆有一部分缺失,大脑中的语言区块刚刚复原,眼睛也是处于色盲状态,分不清红色与蓝色。
当他醒来时,凯恩正在焚烧尸体,像一个战场打扫者,为战火中牺牲的生命做收尾工作,把尸体中的病菌和迷途的灵魂送回亚蒙怀抱。
“你是谁?”
林奇认出河谷的模样,心知肚明,自己再也回不去地球了。
凯恩的脸藏在袍子里,只露出高挺的鼻梁,粗犷的眉弓,厚实的嘴唇。
“凯恩·巴巴耶夫。”
林奇又问:“我在哪儿?”
凯恩:“伤心河,具体来说,是加拉哈德星球,四国交界处,列侬与森莱斯国的主战场,有七个国家的人种在这里混战,武器和装备有着两百年的差距,天上有飞机,地上有盾牌。”
林奇冒着冷汗,心中原本只有一个问号,现在变成了一百个,一千个。
眼下又有最重要的一个。
“你在干什么……”
指着凯恩身边的火堆,指着尸体燃烧时,冒出滚滚浓烟,指着余烬里那一团蠕动的肉块。
林奇追问着:“你在干什么?凯恩!凯恩先生!这东西是什么?”
“这是魔鬼。”凯恩解释道:“每当有人类成批成片的死去,能直接打开星界的大门,这些无主的灵媒是魔鬼降生的材料。”
林奇:“魔鬼?”
“是的,这个世上没有神,但是有魔鬼。”凯恩冷静地阐述着这个事实,一脚将肉块踩得粉碎,大皮靴上沾满了污秽之物,神袍也变得脏兮兮的:“它绝对超出你的认知,小家伙,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你不要害怕。”
林奇咽着唾沫,把身上的链甲裹得更紧,生怕它们挡不住魔鬼的犄角,用力点点头。
凯恩接着说:“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学生,我是对付魔鬼的专家。”
林奇:“我需要时间来消化信息。”
“我的时间也不多。”凯恩念念有词:“首先,我要欢迎你,来自星界的客人,这么称呼你没问题吧?地球人?”
此话一出,林奇身心俱震。
凯恩接着说:“我之所以要收你为学生,是因为你身上的魂灵非常特殊,你的【纯度】和【份量】远超一般人,生命力【旺盛】又【甘甜】,对于魔鬼来说,你就像是一份在周末不需要工作时,晚上七点半特价打折售卖的战斧牛排,烤得滋滋响的那种,往外冒着香气。只要你出现的地方,绝对会有魔鬼想方设法制造媒介,来找你,来吃掉你。”
林奇抬手想打断:“等一下!”
凯恩不给林奇打断的机会。
“不用等了,它马上要来了,地球人。你等不及。”
林奇问:“你没有骗我?”
凯恩:“好吧我骗了你。”
林奇松了一口气。
凯恩立马改口:“不是冒香气,也不是滋滋响,你现在还冻在冰柜里,只要你吃饱穿暖,身体健康,你的魂火汹汹燃起时,立马要上餐桌。”
林奇刚松的一口气又提了回去。
“此话当真?”
凯恩用实际行动告诉林奇。
“是千真万确。”
从尸体做的篝火中冒出一团黑影,在魔术媒介中汇做一个鹿角人身的怪形!
它叫温迪戈,是食人劣魔。
也是最低等的,最容易对付的魔鬼。
它的下半身长着一对毛茸茸的蹄髈,支撑着接近三米高的健壮躯干,身上的肌肉虬札盘结,像是一条条蠕虫慢慢抽动着肥大的身体那样。四条手臂像是枯萎的枝干那样,锋利如刀,粗壮似树。
凯恩面对这头巨物时,攥紧了手里的魂灵化身。
他轻声呼唤着魂威。
“丧钟。”
钟摆的钢丝在瞬间变形延长,死死缚住温迪戈魔鬼的四肢。
怪物的四肢受制,刚睁开眼,就看见凯恩这个人类神官凶神恶煞的样子。
它在咆哮,光是从喉结中鼓动出雷鸣一般的啸叫,就把林奇震得头昏眼花,喉舌发腥。
它挣扎着,被丧钟的钢丝绳索勒出汩汩腥臭的血,鹿角戳刺在粗粝的山石上化出一道道深刻的痕。
它的眼睛从来没离开林奇半分,仿佛从星界中降临至这团烂肉里,就是为了解开生命中最复杂的公式,就是为了林奇这团汹涌的魂火。
“你的名字是什么!?告诉它!不然它会追到天涯海角!”凯恩攥住钟摆的那只手,已经发胀通红,让丝线缠绕一层又一层,腕关节开始变形。
林奇只得大声喊出自己的真名。
“林奇!”
“很好,这下它就记住你了!”凯恩大笑:“欢迎!欢迎!欢迎!”
林奇惊讶地骂出声来。
“你在坑害我?”
“就像是姑娘倒追你时做的那样。”凯恩猛然松开手,在腕骨到达极限之前放魔鬼自由,“如果不留个电话号码,她在公开场合对你纠缠不休!”
温迪戈魔鬼猛然一头撞在山壁上,还没等它回过神来,从滚滚浓烟中亮起两只红彤彤的眼睛。
“R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ch!”
它低沉的嗓音在呼唤着猎物的名字。
凯恩挥着拳头,把兜里的枪扔给林奇。
“如果你没走到绝路,绝对没那个心情去看头顶的风景!”
紧接着!
双拳抱架,如疯牛惊象。
两只脚板深深陷进了骨灰之中。猛然朝着魔鬼冲刺。
“开枪!然后做个选择吧!Rich(林奇,又译为富有),连它都觉得你很有钱,肯定是赖上你了!”
凯恩摇摆着上身,在四只巨爪间来回游荡,躯干像是一头灵巧的猫科动物,像是身经百战的丛林之王,两拳高高抬起,宛如猛虎用爪趾逗弄着猎物。
他得用这种方式去击溃身高超出自己一米的巨物!
依然有闲暇的功夫来换气,来和林奇交谈。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温迪戈了。
“选一个你喜欢的!开枪打我!或者打它!”
林奇捧着手里的加大加长号银白色手炮。
——这几乎是他柔弱的胳膊不能驾驭的口径。
而且还有个事实摆在他面前——他不会开枪。
“我不会开枪啊!”
“打开保险,在退弹的膛口下边,和小纽扣长得一样。”
“膛口在哪儿?”
“在弹匣制退开关上边。”
“弹匣又在哪儿?”
“握住枪,在你的大拇指上。”
“我的大拇指……哦找到了。”
“你看!我的学生,你学得多快!”
从空气中传来汹涌的声响,一阵阵拳风带着血的味道涌进鼻腔。
林奇的脸色惨白,他看着那一幕……
——看看凯恩,他几乎在和一个“神”搏斗。
那头温迪戈魔鬼光是用一根指爪就能划开花岗岩!
而凯恩先生的神袍完好无缺,手上握着一块怀表,还能在魔鬼身上留下一道道拳印,从印中迸出刺目的光来,仿佛对魔鬼的攻击已经奏效。
他抬起枪口,扣下扳机的动作可用不着别人来教。
“凯恩先生!你别动!”
“你要开枪了?你想开枪了?”
“是的,我想通了!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别无选择,我接受了!”
“就这么简单?”
“我做你的学生!和你学拳,和你学枪!如果魔鬼的媒介要用这么多人的命来换!我就是魔鬼的敌人!如果有人要召唤出魔鬼!那么我就要去阻止他!就这么简单!”
“那就开枪吧!”
“等一下,我怕我打不准。”
“你知道自己打不准?”
“我指着它的脑袋,但是怕子弹不认人。”
“那就指着我的脑袋,子弹一定能认得它。”
“你都是这么教学生的吗?”
“威逼利诱说胡话都是老三样了,全都用在你身上。”
“你能活到今天真是个奇迹……”
“我见过奇迹,是你的同乡,也是个地球人。”
“他在哪儿?”
“在列侬,当你变得足够强,我就带你去见他。”
“好的!现在我多了个理由,要当你的学生。”
“你还想开枪吗?”
“不,我不想杀死你。我怕枪里没有子弹。我也不想杀死我自己。”
“好的!你过关了。”
砰——
拳头轰断了温迪戈的鹿角。
撑捶抵在魔鬼的长脸上,直直按往墙里。
凯恩怒吼着,浑身的力量都调往一处,如流动不止的大河开闸泄洪。
手中的丧钟好比超度亡灵的法印,让不死不活的生物先活过来,让尸体媒介焕发生机,再一次打进地狱
“林奇!”
凯恩两手齐上,生生把巨鹿的脑袋从上下两颚分开,扯作两瓣。
“我的拳头叫神击圣格——”
“——是亚蒙在人间的双手。”
“它叫勇气。”
“叫普拉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