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大秦:绳之以法 52,县贼曹
广都县是故蜀国都城,远比普通的小县要大了太多,更兼靠近成都平原,所以,他拥有着普通人数稀少的郡城的人口,足足四万余户。
是故,广都县的军政体系,便要比普通小县来得更加的复杂。
除了县令,县丞,县尉,这三个最高官员之外,县尉其下,还有着贼曹掾,兵曹掾,和数名百将。
县令其下,亦有户曹,仓曹,功曹,司空曹,金布曹,田曹,畜曹及百工。
县丞下,也有狱曹及令曹。
不过,仍旧是县级单位,所以,其上的所有称呼,都需要加上一个县。
这一天傍晚时分,广都县迎来了一队不同寻常的客人,他们前后皆有着十余名甲士开道,而中间还有数名甲士驾着牛车,车上运着兵器甲胄和尸体首级。
尽管广都县算是大型县城,城中甚至还有常备的甲士守卫,但带着人头和尸体的甲士却并不多见,以至于道路两边,许多衣着整齐的民众都进行了围观。
“这些首级,和那具尸体,就是这次杀官案的贼人吗?”毕竟是城市户口,他们对于县中发生的事情消息还是十分灵通的。
更有人大着胆子喊道。“那车上的甲士,这些人头都是你们砍的吗?”
不等车上的人回话,就有人怼了他。“是你砍的,杀人不敢去,问这么多作甚?”
围观的人发出一阵哄笑,随后,有人再次开口对着旁边的人说。
“听说那为首的贼人曾是吾秦国锐士,也不知道因何会杀官。”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听说是他族人干的事情,在里中围攻了前去捉拿的游缴。”
“以至于杀了人,他添为里长,必然连坐,便一不做二不休,欲抢夺武备亡入山林。”
张仲一边走,一边听着,发现这些城里人知道的事情,甚至比他这个捉拿贼寇的还要多。
不过想想也不算太奇怪,这个时代原本就缺少各种娱乐,更兼秦国的律法还对于喝酒,声乐,等等娱乐方式,进行了一系列严格的限制。
所以,秦国人的娱乐方式,便单调得令人发指。
除了每日间练武,做活,剩下的,就只有聊天打屁了,消息传递会这么快也不足为奇。
而这些限制娱乐的律法,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秦国人耕作勤劳,粮草远较山东六国更多,更兼日夜习武,所以,尚武之风盛行,尤其崇拜强者。
便是贼寇的勇力,也会有秦人交口称赞,而不怕引起其他人的不满。
“锐士,整个广都也不多见,这贼人,可惜了。”
众人一阵附和。“如此勇力,是可惜了。”
他们对于强者的崇拜是发自内心的,哪怕对方是个贼,也惋惜于对方没走上正途。
张仲一边听着这些城里人崇拜的说着贼首的勇力,一边想着要是自己的功劳下来了,这些人该如何评论自己呢?
说实话,挺期待。
“县城感觉如何?”坐在牛车上的炭,拍了拍张仲的肩膀,他在缉捕那个壮汉时,手和腿都受了不轻的伤,到现在都不能走动。
与他一样情况的,还有石木。
而最惨的,莫过于茂了,他不但挨了一箭,被滚木砸了,还被贼首打成了重伤。
现在还起不来。
最倒霉的是,因为他贪功冒进,以至于四名亭卒身死,哪怕他自己斩首了贼人一名,可以免死,但不得盈论,削爵是肯定的了。
值得一提的是,牛车上守卫证物的甲士,却不是炭和石木,他们只是因为走不动,坐在牛车上而已,守卫的人,是乡上的游缴和求盗。
这是为了保证证物的安全,不会被动手脚。
张仲看了看连街的平房,和偶尔有两层的楼房,与后世对比了一下,违心的说道。“很是繁华。”
“那是自然。”炭没有看出来张仲的表情变化,十分同意的说道。“一般小城,广都能顶他三五个。”
“何止小城。”石木也加了一句,虽然他们不是城里人,但也有着对自己地域的归属感和骄傲。“普通郡城也不过如此的。”
一路说着,张仲等人继续向前,他们此来,所要去的地方,乃是贼曹。
也正是贼曹掾所在的地方。
尽管案件的审讯一般都是归属于狱曹的狱掾所管辖,但这毕竟是贼曹掾手下发生的事情,是故,需要先到贼曹,再视情况而定。
就职能而言,与兵曹负责训练和作战不同,贼曹主要负责的,是贼盗缉拿,维护城中及县内治安。
也因此,他们有着一部分与狱曹相近的权力。
毕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在县狱曹(县人民法院)来审理。
县贼曹(县公安局)亦能进行。
是以,贼曹便有着专门的审讯室,和临时的羁押场所。
更有狱曹佐吏旁听,进行定罪和复议。
一路前行,张仲等人,很快就到了目的地,贼曹。
贼曹所在之地,是一个不小的宅院,这里有着常年值守的甲士,他们大多都是服兵役的少壮男子,亦有些爵位不高的老卒。
张礁来过广都县城,还不止一次,他看着前方占地不小的宅院,对着张仲说道。“这里便是县贼曹了。”
张仲点了点头,自前日里,他与那两个亭长结怨之后,他坚决要求让对方来县中审理,不仅仅因为他咽不下那口气,还因为,他想真正的看一回,秦国律法的处置流程。
是不是像后世那么严格,细致。
说白了,身为一个即将进入体制内的人,他就是想要看看秦国律法的执行力,和官员的风气,为以后自己如何做官,有一个详细的参考。
也想看看,这秦国,到底和后世传闻中的暴秦,有多大的区别。
在与门口守门的甲士交涉之后,其中一名甲士看了看张仲和张礁,再看了看正中间守护着牛车的游缴,还有最后的被告。
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随后开口问道。“汝等,是冒功案的自告和被告?”
“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