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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系神豪:正文卷 第337章终现极光,熊出没(求订阅!)

    “不过你的枪法真是没的说,这种可视条件,这种距离还能干掉两只灰狼,你是我见过枪法最好的华夏人。”

    我愿称你为最强吗?

    夏宇倒是没有不好意思。

    “这些尸体怎么处理呢?”

    “带回去剥皮,正好我买了两张狼票。”

    猎熊是熊票,猎狼是狼票,因为夏宇财大气粗,让约瑟夫见样都搞了点,没打到作废了也不心疼。

    “就是这只被爆头的品相不太好。”

    “我倒是不怎么介意,回去吧!”

    在夏宇看来,江白樱的安全可比一张皮两张皮重要多了。

    他说着摸上了人家的小手。

    “小江,还要上厕所吗?”

    夏宇贴心的问道。

    “不,不用了学长,我上好了才发现狼的。”

    “那就好,咱们回去。”

    夏宇把手枪插回腰间,打开猎枪,两发冷却的弹壳被直接抛出,又重新上了两发子弹。

    约瑟夫兄弟一人一头狼,夏宇负责警戒,一行人回到了营地。

    “这群狼有可能是跟着美洲狮的血腥味找上来的,咱们明天用诱饵把那只棕熊引出来。”

    围在篝火旁,约瑟夫一边剥皮一边分析道。

    “狼鼻子还挺灵敏的,不过他们嗅的到美味,却嗅不到危险。”

    夏宇也很感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今天这两头狼死于自己的贪婪。

    “累的话你们先睡吧,明天还得早起呢!”

    “行,我们先进帐篷了。”

    今天全程是夏宇在开枪,他还真有些累了。

    野外条件有限,挖了一大锅雪水烧开,两人刷完牙洗完脸就钻进了帐篷。

    脱掉外衣钻进睡袋,夏宇先睡了,身旁的江白樱则久久不能入睡。

    不是因为害怕,学长的身边是最有安全感的地方,她只是在回忆今天发生的一切,也有对学长即将离去的不舍。

    今天是夏宇来到枫叶国的第四天,最迟31号回国,也就是说这趟回去她和学长又要分开了,等再见面就是暑假了。

    带着这份不舍,江白樱终究还是睡着了,等再睁眼,她发现自己是被夏宇摇醒的。

    “小江快起来,外面有极光!”

    夏宇的声音满是兴奋,没想到都快凌晨四点了,还能看到极光。

    拿上相机钻出了帐篷,他对着天空中的极光拍摄起来。

    夜幕中绿色的光带不断变幻着,照亮了整片大地,美的让人窒息。

    跟在他后面出来的江白樱也看呆了,这就是极光吗?

    有一种极光,叫浪漫;有一种极光,叫震撼;有一种极光,叫刻骨铭心,她和夏宇又有了一段难以磨灭的珍贵回忆。

    夏宇倒不在乎极光浪不浪漫,他只沉醉在大自然的这份雄伟壮丽之中。

    自从获得了摄影技能,他欣赏美的水平就在不断提升,美人在骨不在皮,美景在意不在形。

    极光倾撒在他面庞上,他体会的到这份意境。

    神豪有钱又有闲,他们用双脚丈量世界,去探索去发现自然界的美好,不像都市中为生活奔走的普通人,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抬头仰望过星空,他们所谓的旅游也只是各个景点的打卡,除了手机里的几张照片,留下不任何深刻的回忆。

    如果夏宇没有获得系统,大概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吧,哪怕再向往野外,贫穷也让他永远迈不出第一步,穷极一生只为老婆、孩子、热炕头所忙碌。

    对了,得现有“热炕头”才有老婆,才能有孩子,顺序还不能颠倒。

    现在不一样了,拥有系统的他早已改变了阶级。

    后浪算什么,他可是海王,从鱼塘走出来的海王!

    再璀璨的美好也有结束的时候,拍下最后一张照片,天空中的极光终于消失不见,仿佛从未出现过。

    “还睡吗?”

    放下相机,夏宇往篝火里填了两根柴说道。

    “不睡了。”

    江白樱摇了摇头说道。

    “不睡那咱说说话,对了,约瑟夫带了咖啡壶。”

    野外没有半自动意式机,夏宇用摩卡壶煮了两杯咖啡,递给江白樱一杯。

    从凌晨三点到早上六点是他值班,两人正好聊聊天,聊聊江白樱在这边的大学生活,也聊聊夏宇在国内的趣事。

    就这么聊到了天亮,约瑟夫和戴维蓬头垢面的走出了帐篷。

    “早上好。”

    “早上好,早饭我煮了一下华夏的粥,你们尝尝?”

    夏宇煮的是肉粥,来之前他特意带了点米,就是为了早上能换换口味。

    “嗯,很好吃,比麦片好吃。”

    吃了半辈子麦片,当然觉得粥好吃了,不过听到夸赞夏宇还是很开心。

    “多吃点,吃饱了咱们一鼓作气,猎到棕熊就回家。”

    这趟出来最重要的目标就是棕熊了,狐狸、驯鹿这些夏宇没什么兴趣,他只对顶级掠食者感兴趣。

    “行,到时候我们多放几组诱饵。”

    聪明的猎人除了会追踪猎物之外,还会设置诱饵和陷阱。

    因为这次是枪猎,用不上陷阱,可诱饵却是少不了的。

    吃过早饭,约瑟夫拿出了一部分狼肉和内脏,混合之后用纱布包在一起。

    棕熊嗅觉极佳,是猎犬的7倍,顺着风他们甚至能闻到18英里外的血腥味,这比鲨鱼都厉害。

    极强的血腥味能够诱使嗅到气味,并处于饥饿中的棕熊靠近。

    当然,其他掠食者也有可能闻到,这时候就得人为驱赶了。

    因为昨天刮风的原因,雪被被抹平,四人彻底失去那只棕熊的痕迹,不过天无绝人之路,徒步了大概两公里,他们又发现了新的踪迹。

    “是另一头熊,熊掌比昨天那只要大一圈。”

    约瑟夫对着脚印比划了一下说道。

    “那咱们就在附近设置诱饵?”

    “行!”

    四人忙碌了起来,不过因为棕熊很可能就在附近,大伙干活的时候都留了一个心眼,随时注意周遭的动静。

    午饭也没生火,全部啃得干粮,尽可能不发出动静,引起目标的注意。

    就这样一直猫到了下午,一道庞大的棕色身影闯入了四人的视线之中。

    终于出现了,好家伙,这头棕熊看起来至少有半吨重,而且和熊出没中憨态可掬的熊大熊二完全不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