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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栋梁:涸辙之鲋 第三十六章 惊喜

    天空乌云密布,一场大雨即将到来,鄱阳王府一隅,箭堂,一身便服的鄱阳王世子萧嗣,正在观看弟弟萧勤射箭,以作考校。

    萧嗣此来鄱阳,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弟弟的事情过来,十一郎在鄱阳过年,已经是很好的惩罚,所以萧嗣只是要走个过场。

    但是,当他来到鄱阳,见到萧勤之后,真是有些吃惊:十一郎瘦了,原本圆乎乎的脸,明显瘦了。

    具体情况,防阁将军蔡平去年年底回鄱阳时,就已经和萧嗣禀报过,当时萧嗣认为蔡平所说有些夸大。

    直到见了萧勤,才真相信这顽皮弟弟已经悔悟、改过,为当日大闹家宴的行为后悔不已,不然为何会变得消瘦?

    再看现在,萧勤射二十步靶,已经射了五箭,箭箭中的,射术明显进步,是苦练的成果。

    对此,本就打算走过场、放弟弟过关的萧嗣,不由得点头:不一样了,真的不一样了。

    旁边,蔡全见表弟射箭准头很好,而世子表露出赞许的神色,他心中激动不已:

    虽然世子此来鄱阳,明摆着就是要让十一郎轻松通过考校,但十一郎表现这么好,是凭着自己的努力,名正言顺通过考核,谁也说不了什么。

    这几个月,没有白白辛苦!

    箭堂外、屋檐下,一身青衣的李笠站得笔直,等候鄱阳王世子的召见。

    鄱阳王世子抵达鄱阳,主要是来处理一些家事,其中包括考校弟弟萧勤,并且看看一年多来,王府中人是否老实本分。

    对于李笠而言,这是结束:他来王府饷家,就是来陪萧勤的,萧勤离开鄱阳,他也就可以回家了。

    现在,萧勤在接受长兄的考校,考文,考武(射箭),若通过了,就可以回襄阳和阿耶团聚,若不通过...不可能不通过。

    据说世子一向看顾弟弟们,此次亲自来鄱阳,明摆着就是要‘包过’,所以萧勤必然是会通过考校的。

    所以过了今日,他就大功告成,可以回家。

    与此同时,有一个机,意料之外的机会。

    忽然,箭堂里出来欢呼声,那是萧勤的声音,带着喜悦和激动。

    那喜悦,仿佛被堰坝阻塞已久的河水,终于找到了出口,便倾泻而出,酣畅淋漓。

    李笠对此颇有同感,萧勤这几个月,是真的很努力,那么当自己的努力获得认可,获得回报时,那种喜悦,确实是由心而发。

    不一会,一名侍卫出来,对李笠说:“李三郎,世子召你入见。”

    李笠赶紧整了整衣服,跟着侍卫进去,见到了那位“肥宅”世子,又看见一脸喜悦的萧勤站在旁边。

    李笠行礼,萧嗣看着李笠,有些疑惑,他觉得李笠比去年..前年见时明显高了些,因为参照物是同一名成年侍卫。

    好像还壮了些。

    萧嗣看看弟弟,随后对李笠说:“李三郎,寡人听十一郎说了,这几个月来,你可帮了大忙。”

    “去年年底,蔡防阁也说,你真是尽心尽力,帮了十一郎不少忙,有功劳。”

    李笠连称“不敢当”,萧嗣摆摆手:“寡人考校十一郎,确实进步明显,也知道自己错了,所以,不日就要返回襄阳,你可愿随十一郎启程?”

    萧勤听兄长这么说,满是期待的看着李笠,他希望李笠一起去,常伴自己左右,给自己出谋划策。

    将来,自己有个一官半职,也得让李笠跟着。

    李笠知道世子的话里是什么意思,毫无疑问这是个机会,但这不是他想要的,因为还不够。

    风险越大,收益越大,李笠很快回答:“小人能跟随十一郎君左右,是小人的荣幸,不过,更想留在鄱阳。”

    萧勤闻言有些失望,从脸上表情就可以看出来,萧嗣问:“为何?是怕当年的案子,王府里有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不是,小人以为,留在鄱阳,也能为王府效力。”

    话音刚落,站在一旁的蔡全觉得奇怪:留在鄱阳,那谁还理你?难得世子就在眼前,你不抓住机会,这机会可就再也没有了。

    萧嗣笑了笑,问:“那你要如何为王府效力呀?”

    “第下,小人有一物,想上呈第下过目。”

    李笠缓缓说着,见萧嗣点点头,他将备好的木盒拿来,然后打开,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放在盘子里,端给对方。

    萧嗣定睛一看,愣住了,旁人看了此物,也一个个惊讶不已:白色的瓷碗,这是...白瓷!

    盘子里,是一个外沿为荷花状的白色瓷碗,其白色虽然不是“纯白”级别,白中带着微黄,却依旧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因为如今各处瓷窑烧出来的瓷器,基本上都是青瓷,白瓷很罕见。

    萧嗣伸手去拿,动作很快,却又变得轻柔,轻轻拿起这白色的荷花碗,放在手中,如同捧着个一碰就碎的宝贝,十分小心的看着。

    萧勤见着兄长端详这漂亮的白瓷碗,也起了好奇心,靠到旁边,踮着脚探头看。

    萧勤觉得这瓷碗莫不是涂了一层白色涂料,所以才显得白,而萧嗣也这么认为,用拇指轻轻的搓着碗壁。

    却没搓出什么涂料,仔细看了又看,确定这真的是白瓷碗。

    而且做工不错,通体光滑细腻,没有什么疤痕,仅就造型而言,并无什么特别之处,但就凭一个“白”,便可身价倍增。

    “这...瓷碗你是从何得来?”萧嗣有些好奇的问,萧勤也好奇的看着李笠,李笠回答:“回第下,这碗是前几日烧制的。”

    “什么?”萧嗣真的震惊了。

    一开始准备要说的话、要做的决定,全都忘得精光,注意力全都被这白瓷碗,以及李笠所说“前几日烧制的”吸引过去。

    前几日烧制的?

    朝廷多少官窑都烧不出白瓷,你前几日烧制的?

    莫非你知道如何烧制白瓷,还有了现成的瓷窑?

    年纪轻轻的萧嗣,自认多年历练,已经练出城府,不会轻易被些许小事弄得失态,但此时,他呼吸变得急促。

    顾不得城府,急得差点站起来:

    “你快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第下莫急,且听小人慢慢道来...”李笠依旧从容,这个‘惊喜’,是他特别准备的,如今事成与否,就在这小小的瓷碗上。

    “鄱阳郡新平乡如今以制陶闻名,又多有瓷窑烧制青瓷,不过,近日有人琢磨出了配方和工艺,可以烧制出白瓷。”

    “那人是谁?”萧嗣有些急切的问,既然李笠能拿出这白瓷碗,想来知道烧制白瓷之人是谁。

    这个人,他必须先找到!

    “回第下,郡廨门下书佐刘德才,内人伍氏为新平乡人,其娘家制陶、制瓷,无意间,烧出了白瓷,然后加以研究,终于掌握技艺。”

    “他、他人在何处?快派人去传..请来!”萧嗣知道能稳稳烧出白瓷的瓷窑意味着什么,所以迫不及待,顾不上城府了。

    “第下,掌握白瓷烧制工艺的瓷窑,并非他一家,还有一家...”

    “是谁?寡人要见,都要见!”

    “是,二人均在王府外候见。”

    “好,好!”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