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正文卷 第1424章 分外眼红
和孟超在黑角城见到过的血蹄战旗不同。
这面大纛之上,除了装饰着血蹄氏族的牛角、象牙和猪鬃之外,还点缀着来自黄金氏族的狮毛、虎毛和狼毛,来自雷电氏族的五颜六色的鹰隼羽毛,来自暗月氏族的蛇蜥鳞片,以及象征着神木氏族的枝叶——将五大氏族的标志,统统融合到了一起。
只不过,就像黄金氏族的战旗,低于血蹄氏族的大纛一样。
其余四大氏族的标志物,也低于血蹄氏族本身的标志物。
孟超知道,这就代表着其余四大氏族,都向血蹄氏族低头,愿意服从血蹄大酋长的号令。
“看起来,我们在图兰圣山深处,耽搁了太长时间,未来再次发生改变。”
孟超道,“血蹄氏族原本就是仅次于黄金氏族的庞然大物,在狮王、虎王和狼王消失了这么长时间的情况下,血蹄大酋长能够趁虚而入,窃夺图兰泽的最高权柄,也不是多么奇怪的事情。”
对龙城而言,血蹄大酋长成为图兰泽的最高统帅,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在五大氏族中,血蹄氏族向来都以好勇斗狠,蛮不讲理,脾气上来就什么都不管不顾而著称。
可以说,血蹄武士都是“图兰人中的图兰人”。
如果说,黄金氏族这些生性凶残而狡诈的豺狼虎豹们,因为狩猎的需要,还能稍稍培养出几分智商和耐性,有可能和龙城达成一份互惠互利,至少是暂时互惠互利的协议。
血蹄氏族那些四肢特别发达,头脑格外简单的牛头人和野猪人,绝不可能放任龙城人到图兰泽来开荒、挖矿、修筑工厂和铁路、倾销工业制成品和大搞文化输出,改变“伟大祖灵赐予全体图兰人的神圣传统”。
这也是孟超一开始就漂流到了黑角城,却不愿意和血蹄高层接触,宁肯舍近求远,跑到赤金城来找卡努斯的原因。
“没关系。”
狼王感知到了孟超的担忧,冷笑道,“一个将死之人,是没资格当‘战争酋长’的!”
这时候,地面上的大军,也发现了在半空中肆无忌惮窥探的两人的存在。
伴随着一阵阵高亢的号角声,走在最前方的先锋立刻停下脚步,改变阵型。
为数不多的半人马弓箭手缠上了弓弦,黄金氏族的勇士们,也纷纷解开背囊,拿出了投石索和标枪。
用秘药浸泡过,蕴藏着图腾之力的标枪,投掷时能激荡出闪电和烈焰,速度和威力,都堪比高射炮弹。
上百支标枪同时投出,绝对能给空中目标,带来毁灭性打击。
孟超和狼王却熟视无睹,反而越飞越低,简直要踩在血蹄氏族的大纛之上。
大纛之下,十几名跨骑着图腾兽的血蹄武士越众而出。
他们无不披挂着氏族风格非常鲜明,獠牙和牛角特别突出的重装战甲。
再加上胯下如同主战坦克般的图腾兽。
简直像是一座座移动的堡垒。
和狮虎勇士的垂头丧气不同。
血蹄武士全都意气风发,趾高气昂,从每一片甲胄的缝隙中,都流露出了身为图兰泽主人翁的精气神。
只见他们先是呵斥周围的豺狼虎豹们士气低迷,丝毫没有“见敌必战、闻战则喜”的图兰精神。
随后,又指挥着人数虽少,但装备精良程度,比豺狼虎豹高出一个级数的血蹄勇士,向天空呐喊示威,发出警告。
为首一名胸甲和两侧肩甲上,分别突出一颗巨大牛头,铠甲特别华丽的首领,更是卸去面罩,眯起眼睛,用岩浆般炙热的目光,烧红了整片天空。
不摘面罩还好。
他一照面罩,孟超立刻发现,这家伙不就是——
“卡萨伐?”
孟超的嘴角,也勾起了一抹冷冷的笑意。
狼王微微一怔,歪着脑袋回忆了片刻,才道:“是黑角城里,血颅角斗场的主人?”
“没错,卡萨伐·血蹄。”
孟超道,“他父亲就是血蹄大酋长‘黑山·血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也就是那个窃据战争酋长宝座的家伙。”
血蹄大酋长“黑山”,是图兰泽公认的实力仅次于狮王“毁灭号角”和虎王“狂暴之刃”的战团级强者。
事实上,在图兰语中,“黑山”这个名字,应该翻译成“矗立在高耸入云的黑色山脉上,坚不可摧的黑色要塞”的意思。
黑山要塞是图兰泽和圣光之地的交界处,矗立数千年的战争堡垒,始终被圣光神殿牢牢掌控在手里,任凭图兰兽人如何冲击,从没有陷落过。
对于崇拜强者的图兰兽人来说,尽管黑山要塞是敌人的军事设施。
但这座战争堡垒的坚固和强大,仍旧博得了他们的赞美、敬畏甚至崇拜。
很多图兰兽人,都喜欢将“黑山”或者“黑色堡垒”,当成自己的名字。
而卡萨伐的父亲,血蹄大酋长在年轻时,又是极少数能正面冲击黑山要塞,用自己的牛角,在要塞城墙上刻下清晰印记,并全身而退的豪杰之一。
自然比任何人都有资格,以“黑山”为名。
但对于连“毁灭号角”和“狂暴之刃”的颅骨,都别在自己腰间的“末日魔狼”来说。
无论真正的“黑山要塞”。
还是以“黑山”为名的豪杰。
都没什么区别。
都是注定要被他碾碎,再跨越过去的小障碍而已。
“我记得,你就是从血颅角斗场里杀出来的?”
狼王意味深长地看了孟超一眼。
“没错。”
孟超道,“卡萨伐的手下杀死了将我从图兰河里打捞上来的救命恩人,又将身受重伤,生命垂危的我,关在血颅角斗场的地底黑牢里。
“如果不是遇到了叶子的话,恐怕我早就在污水里活活烂死了。
“而且,这家伙还险些弄死了冰风暴。
“又在黑角城内外,一路追杀我们。
“对了,有一件事,我非常好奇——都说图兰兽人崇拜强者,但我不知道你们究竟崇拜到了什么程度?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这个卡萨伐揍得连爹妈都不认识,会不会犯了众怒,甚至影响龙城和图兰泽的友好邦交?”
“不会,眼前这支军队,绝大多数战士都来自黄金氏族,你看他们没精打采和垂头丧气的样子就知道,他们一定对血蹄大酋长夺取了最高权力很不服气。”
狼王说,“想想也是,如果是在五族争锋的堂堂对决中技不如人,那也没什么好说,但在同室操戈,群龙无首的情况下,被血蹄氏族趁虚而入,又有谁会服气?
“我敢保证,现在这种情况,就算你把这个卡萨伐捶成牛肉饼,都不会引发黄金氏族的愤怒,反而能赢得这些平日里桀骜不驯的豺狼虎豹们的友谊。
“至于影响龙城和图兰泽的友好邦交?怎么可能!
“龙城和图兰泽一衣带水,我们的友谊源远流长,彼此的盟约是经过末日烈焰千锤百炼,坚不可摧的。
“像我们这样全天候、无条件也无期限的好朋友加好兄弟关系,怎么可能被这种小人和小事影响?”
“那我就放心了!”
孟超突然加速。
不带丝毫烟火气,甚至连图腾战甲都没有激活,就这样稳稳当当,平平无奇地降落在了卡萨伐·血蹄,也降落在数万名杀气腾腾,剑拔弩张的兽人勇士面前!
“卡萨伐,还记得我吗!”
孟超的目光,如同两束闪电,不,是上百束闪电缠绕而成的两条锁链,死死捆绑住了血颅角斗场的主人。
卡萨伐大吃一惊。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四周所有血蹄勇士和豺狼虎豹,也被孟超悄无声息,形如鬼魅的出现,惊得瞠目结舌。
尽管孟超没有像狼王那样,刻意释放出排山倒海的汹涌。
但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盘踞在食物链顶端的终极掠食者的气场,还是令凭借本能来战斗的兽人勇士们,都感知到了本能的警惕甚至恐惧。
前排的兽人勇士硬生生踩住脚板。
后排仍在行军的兽人勇士,一时间却刹不住脚步,径直撞了上来,把队列撞得东扭西歪。
混乱如涟漪般向四面八方扩散。
所有人都用惊骇欲绝的眼神,盯着孟超的脸,使劲看,仔细看。
随后,他们的瞳孔渐渐放大,不约而同地指着孟超的黑发黑眸,异口同声地叫起来:“黑、黑矮人!”
“……”
这回,轮到孟超目瞪口呆,“黑矮人,是什么鬼!”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