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漫无限黎明之花:幻梦神子与龙姬——《海贼王》篇 第七十三章 罗尔
到达青葱掩映的大山脚下时,其他轮回者已经到了。
“仙云履”四人,加上他们出于义气从公会中拉来的两位兄弟,总数六人。“鸿雁”本来也是四人,但算上收纳的红莲公会叛逃者,总共七人。
再加上“黎明之花”的五人,共计一十八名轮回者。在只有百人参与的《海贼王》世界中,已经算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
但是,要说实力,果然还是何闻笛队遥遥领先。或者说,是何闻笛、水晶、叶明珠三人。按拉雅的话说,她们三人已经不太好用“C级轮回者”来形容了,就算山猫,或者红莲公会在C级的高层干部们出面,怕是也只能一对一打个四六开。
至于其他队嘛,两位队长拉雅和老彭,再加上有镭射杀手锏的布鲁斯,这三人算是实力比较突出的。但也就跟柳凌霜、洛书差不多,全力以赴能伤到前三人,就这样了……
“总之,干硬架的时候别太期待我们。不过,跑腿我们‘仙云履’擅长,侦查则是拉雅她们队强项,这些方面就尽管看我们的吧。”
前几天,慢性子老彭很难得的,一次说了这么多话。大概是为了让何闻笛放心,他们虽然实力差些,却并没有出工不出力的打算。
对老彭的说法,何闻笛倒也放心。
这段时间,“仙云履”确实展现出了连“黎明之花”都望尘莫及的超级机动力,不管是用飞天滑板、拿脚跑,还是储备的短途传送符文,都能看得出,这队确实有拿赶路速度当优势的考量……
同时,“鸿雁”的侦察能力更是让何闻笛都震惊。辽阔的阿拉巴斯坦南侧海域,愣是被他们的“广域视觉”、“驯鹰术”、“第六感”之类侦查能力,控制得严丝合缝,没有死角!
就连只是路过,开着火焰快艇一路狂飙的艾斯,都被他们给找着了!据称是艾斯大粉丝的狙击手拉雅,跑去跟对方要了签名,好像还交换了些情报。具体就不得而知了。
——嘛,毕竟只是盟友,她不说,何闻笛也不好强问。
不过,从这些可以看出,到现在还活着的轮回者中,果然没有白吃饭的。
也许他们的硬实力要差上一些,但每个人都在思考着自己安身立命的本钱,都在绞尽脑汁地运筹、劳神费力地锻炼,努力塑造队伍的“优势”。
“黎明之花”值得称道的,也不过就是能打,以及平均颜值比较高罢了……后者还是占了年龄的便宜。
眼前,是高耸的白玉石洞窟,入口是古罗马的风格,内部则更像希腊神殿。看起来芳草萋萋,一派平静,但建筑保留得实在太过完好,想想这遗迹历经了至少八百年的历史,不禁让人觉得发毛……
“这遗迹有多大?”何闻笛问。
“这座山。”拉雅显然已经做过调查,平静回答道。
“整座山内部吗?这山也有一二百米高了,遗迹还真大。”
“……不。还得加上地下一千米。”
“……啥?!”
“如果我们遥感的结果没错,这遗迹的形状就像陀螺,或者说冰山。”拉雅掏出一副画得潦草粗笨,但细节详尽的示意图,“我们看到的山顶是冰山露出的一角,顶端有个小型的藏宝室。更大的主体则隐藏在地下,若非精心探索,可能连发现都发现不了,更别说进去调查了。”
“原来如此,在地上设置比较小型的遗迹,让进去的人以为自己找到了宝藏。但其实,却是隐藏更多秘密的骗局……吗。”何闻笛点头,“好心思。不过记得拉雅姐说,里面雕刻着古代文字?”
“是的,那些文字记载着正确的路径。靠罗宾小姐的翻译本,我们可以解读。”
“嗯……”何闻笛思索着,想到了什么,却没说出口。
“凶暴野兽的……吼声。”水晶则侧耳听着洞内的声音,“地上地下都有,但地下的……凶暴程度要高许多。”
“是龙人!”一个头上缠着绷带的黄毛说道。
“天龙人?”布鲁斯好奇问道。
“不不,是真正的龙人!龙头人脸、长着鳞片、蜥蜴尾巴,会飞会喷火的!不过智商很低,不像是真正的人,倒是跟‘海王类’比较类似。而且硬,硬极了,子弹都打不进去。我跟地上的‘那些家伙’打了一架,靠高爆手榴弹杀了一只,但自己也被打昏了。要不是拉雅姐及时赶到,我就没命了。”
黄毛心有余悸地说道。
“……要不还是算了吧?”曾经是克莱姆队友的矮胖子说道,“克莱姆说,人生在世,命最宝贵,这听起来,连地上的怪物都不是咱们能对付的,何况地下……”
“所以那个克莱姆死了。我亲手杀的。”叶明珠披着一身红光,冷冷道。
矮胖子惊吓地向后跳去。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仙云履”队的浩轩皱起眉头,看向遗迹内部,“这是咱们完成任务的唯一希望。横竖都是死,就算没有‘黎明之花’的朋友帮忙,咱们也得拼了。”
“浩轩长兄有陈王之勇。等死,死国可乎。”
柳凌霜突然摇头晃脑地背出一句。浩轩呆住了,何闻笛则笑眯眯地抚摸她的脑袋,惹得她大声抗议。
“好。地上部分有‘龙人’,地下则可能是‘狂暴龙人’,至少咱们知道这情报了。”何闻笛说道,“总体数量有判断吗?用没用‘标记重捕法’?”
“我的小何大姐哟,”有伤的黄毛抱怨道,“还重捕呢!我碰上三个,就被大火烧成这样,要是碰上‘十龙大队’,我们队除了拉雅姐都得交代了。”
刚被叶明珠震了的矮胖子却突然动容,翻出一个小笔记本。
“……它们通常以3~10条为一组,一起行动,类似狼群。以洞穴里滋生的藤蔓、甲虫为食,但嘴很馋,可以用兽肉诱杀之,但毒药效果不大。似乎被赋予了守卫洞窟的使命,虽然平时行动貌似正常,却绝对不会踏出遗迹一步,无论白天黑夜。另外,它们的喷火、爪子和尾巴是主要攻击方式,弱点则是喉咙、后脑勺和第三脊椎,也就是头颅一带的部位……总数嘛我没有关注过,不过按遗迹的规模推算,再多也不过一百来条吧?”
全场静寂。
何闻笛最先反应过来,竖起大拇指,“干得漂亮!怎么想到去观察的?”
“我是可疑人士嘛。”矮胖子忿忿不平地说道,“大家都看不起我,什么事都不让我做。拉雅姐算是好的,但也只让我看守营地,整理备品。我就只能干点在营地就能干的事咯。再说,那个被你们叫成烂人的克莱姆,对我可是蛮好的,教过我要细心观察敌人、评价实力,赢不了的时候,哪怕跪地求饶也要活下去……”
“那个克莱姆?”叶明珠不屑道,“他可是把你们的另一名队友,当成肉盾来使用!你难道要说,他只把你当朋友,而不在乎那个因诺什么的少年的死活吗?那就更渣了!”
“这!我不知道!我脑子很乱!”矮胖子一肚子火却又不敢发,“我不相信克莱姆是那种人——”
“他掩饰得很好罢了。教了你一堆东西,搞不好也是为了卖你的时候更便利些。”
“住口——”
“够了,明珠!”何闻笛制止道,“纠结一个死人没意义,胖子兄的情报做得很好,这是重点。那咱们就慢慢诱杀龙人,往里推进吧。大家要沉得住气。对了胖子兄,你叫什么?”
“罗尔!安内姆·罗尔!”
胖子闷哼一声,把笔记本丢给拉雅,又缩在队伍一旁了。
倒是拉雅拍了拍他的肩,“谢啦,罗尔。”
“……”
之后,全体稍微做了个誓师,表态要“拿到冥王,撼动世界,大家一起回主神空间去”,便向里进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