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日不落当海盗:吹往新大陆的风 0138 炼金术与现代医学的最高端结晶
三角洲,帕奇曼沙洲。
帕奇曼沙洲是位于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东北腹地的一外低地小岛。
不同于覆盖大半沙洲的盐沼地,这里被蛛网般的小股河流所包围,四周地势略高,形成天然的扼制海水倒灌的堤坝。
所以这里才拥有难得的不析盐晶的土壤,哪怕贫瘠,哪怕沙化,依旧能承载起一片小小的棉花种植园,养活了附属的黑奴小镇,帕奇曼小镇。
这座小岛还是处远近驰名的海鸟栖息地。一年四季都有猎鸟的绅士们慕名而来,牵着狗背着枪,带着三五个贴身的随从,在镇子旁的鹈鹕农庄短驻,享受他们悠闲的杀戮时光。
克伦和皮尔斯给人的感觉也是如此,一对生活优渥的父子,穿着崭新的舒适的衬衫和马裤,带着乌涣涣一大群凶狠的白人随从。
如果硬要把他们和常见的海鸟猎人作出区别……他们的身边没有猎狗,却有足足40杆双筒猎枪,火力之强大,就像一支小型的军队。
农庄主人在心里暗自打鼓。
普通的富商肯定没法支撑起这么大的排场,更何况还得把随从调教得令行禁止,规矩森严。
这位叫克伦的客人说不定是内陆的某位高级官僚,又或者是殖民地陆军的高级军官……
总之,肯定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要是能和这样的大人物建立起适当的联系……比如说,婚约?
皮尔斯感受到一股灼热的目光在背后扫过,难受得连打了好几个激灵。
克伦担忧地看了他一眼:“小皮尔斯,你不会生病了吧?”
“怎么会!”皮尔斯涨红着脸连连摆手,“为了不给大家拖后腿,我特地向索兰德先生求了万能药!索兰德先生说,他的药虽然不能治疗任何病症,但绝对可以确保我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百病不侵!”
“还有这种奇药!”
“是炼金术和现代医学的最高端结晶!”
“难道是……阿佐特?”
“不是万灵药。”皮尔斯遗憾又敬佩地摇着头,“索兰德先生坦言说,他虽然掌握着炼制万灵药的配方,但在找到第五元素之前,他没有能力炼制出真正的万灵药。”
克伦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如果不是真正的阿佐特,难道是某种替代品?”
“斯科特先生听过星锑么?索兰德先生说,它是一种不纯粹的阿佐特,因为受到混沌法则所束缚,所以无法提纯,无法分离,是最后一位贤者的伟大发现!”
“星锑?巴西尔.瓦伦丁的《锑之凯旋车》中所描述的奇特结晶?”
“斯科特先生果然知道星锑!”皮尔斯兴奋地舞了下拳头,“索兰德先生说,最后一位贤者改良了瓦伦丁术士的配方,成功制取了星锑,并从中检测出阿佐特的存在。这可是自文艺复兴,炼金没落之后,人类距离第五元素最近的一次伟大突破!”
“真的……么?”
“当然是真的!现代医学,炼金秘术,用牛粪、驴须、兔子尿液、老鼠屎和适量的盐与硫混合,炖煮以后用猛火灼烧粹取结晶,这就是星锑!斯科特先生是没有见过它的美丽,就像在星空中截取片段,收藏进黑色的宝石当中。只要吃了它,一周之内,百病不侵!”
“你吃了?”
“当然!”
“什么味道?”
“良药苦口!”
“啊……”
“斯科特先生,索兰德先生很伟大吧?我想向他讨教炼金术和医学!”
“年轻人好学当然好,问题是包括射击、剑术、制图、指挥、气象和理财,船长还坚持让你学习贵族礼仪和文学,再加上炼金术会不会……”
“我还可以挤出两个小时!一天睡四个小时,足够了!”
看着小皮尔斯一脸狂热的模样,克伦怜爱地叹了口气,伸出手重重揉了揉他的头发:“你真想学的话,这次结束之后就去向丹尼尔请求吧。炼金术不是敝帚自珍的学问,他会答应的……”
……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大早,克伦和皮尔斯领着全部四十个枪手出门,携带着充分的补给和装备,一头扎进了横跨两三座小岛的广阔密林。
没有人想过去知会一声农庄的主人,因为他们来这儿唯一的目的就是在尽量不引起外人瞩目的情况下,让火枪队尽早熟悉到手的新枪。
在密林的一处空地里,克伦高举着手里的新枪站在人群面前。
“看清楚你们手上的破烂!它是本地枪匠所制造的双管猎枪,口径0.109,最快射速每分钟3轮,有效射程50米,最佳射程8米,发火率60%。因为拥有两根枪管,使用更大的装药量和铅弹,所以威力巨大,火力密集,深受皮货猎人们的喜爱。”
“不用怀疑!相比你们用惯了的海事通勤,这是一把不折不扣的废铁!但,它是你们的新武器!”
“你们都是商会的长约水手,是船长心中最忠诚的部下。从船长把整只火枪队从金鹿号抽调至寒鸦号时就该明白,我们的身份不容暴露!”
“所以,海事通勤被留在了金鹿号上,包括你们的猎兵亚提斯先生在内,都要熟悉新枪,熟练新枪,这是你们的使命!”
“接下来,四人一组,每天至少射击一百轮!船长的要求是,每一组保证站姿射击火力不间断,移动射击压制力不下降!你们只有三天时间,小心林子里的毒蛇和水边的鳄鱼!现在,解散!”
“是,先生!”
配合默契的火枪队迅速分成了十组,像放散的烟花,转眼散进幽谧的丛林。
不一会儿,林子里就传出了密集的枪声。
皮尔斯拄着比他还高的肯塔基步枪,满脸郁闷:“两根枪管,每分钟三轮……哪怕发火率不太可靠,他们组队的射速也比海事通勤高了许多呢……”
克伦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可是猎兵,这一场还是陆战。50米的射程对你来说太短了,也太危险了。”
“我知道……”皮尔斯双手捧起肯塔基,“可是这把破枪的枪管也太长了,就算陆地上比瞭望台宽敞,三分钟1发,我也不可能像在船上那样支援你们了。”
“不需要支援。”克伦轻蔑地笑了笑,“在船长的计划里,你本来就不和我们一起行动。眼下熟悉新枪才是最重要的。”
“也是。”皮尔斯跺跺脚,扛着步枪猛地抬头,“斯科特先生,你觉不觉得哥这次的计划……设计得太复杂了?”
“复杂么?”克伦想了一会儿,“船长的思路没有错。参与战争的代价太大,性价比太低。等待加尔维斯伯爵被刺杀,并且适时出现,救人水火才是最优手段。”
“既然这样,我们就等着刺客出现啊。再不济,组织一场假刺杀也可以,何必非要做成真的?变数也太大了。”
“你还是太年轻了。”克伦笑着拍了拍皮尔斯的肩,“人类往往对第一次行事抱有恐惧。如果我们只是静观其变,很可能直到城外的战争结束,想要刺杀加尔维斯伯爵的人也不会真正动手。这样的发展对加尔维斯伯爵有好处,对我们却没好处。”
“我们需要让事情变得有趣一些,不可控一些。就像是船长说的,伯爵去冒最大的险,我们则去争夺最大的富贵,毕竟,富贵险中求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