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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是绝世高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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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是绝世高人:正文卷 第十三章 勉为其难装个逼

    “步云剑首,光是听人口述,就知道是何等风光。”李宣笑嘻嘻的问道:“啧啧,老张你也是山上的人,该不会和他认识吧?”

    “不过是世人给的虚名罢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老张脸上笑得跟朵老菊花似的,明显是嘴上谦虚,心里高兴。

    高兴不是因为别人夸他,而是因为李宣谈笑间,已经把他当成自己人。

    如此高人居然一点架子都没有,怎么不让人开心。

    再就是,他开始体会到在红尘中游戏人间(穿上马甲静静看你们装逼)的快乐了。

    “还真认识啊?”李宣惊讶道。

    ‘明明早就知道我的身份,却如此熟练的装作浑然不知,我还需要向前辈虚心学习。’老张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道:

    “一个侠客朋友,玩剑的。”

    此时,常公子突然问道:“这位李小哥,你刚刚的对子,可有横批?”

    李宣侧过头看了他一眼,有打量了下满脸茫然的绿蕊,笑道:

    “横批,一日就好。”

    “哈哈哈,有几分意思,你是个妙人。”常公子嘴角讳莫如深的一勾,居然赞叹了两句。

    这是承认这副对联确实有点意思,把他当成有资格一起对饮的人。

    绿蕊本能察觉不对劲,一边素手研墨,一边低声道:

    “公子,那副对子有何深意不成。”

    常公子举笔挥毫,看着她的眼神更奇怪了,失笑道:“不可说,不可说啊。”

    随后落笔写诗。

    “白虹四尺性疏狂,横过五湖十三江”

    “闲来携风上明殿,冕旒华盖藏孤凉。”

    这首诗,前半段吹捧步云剑首剑法精妙,气魄非凡,后半段则是说的他直入大离王城,逼离王削去自己的头发,所以头皮发凉。

    记载着诗句的宣纸,微微散发白色毫光。

    此为才气显化,儒家读书人判定诗词品质,一般都是通过才气的长度,只有诗句用特定的文墨,言宣,才能显出异相。

    “好诗,好诗啊,常公子随手之作便得几尺才气,当浮一大白。”那位黑袍公子哥带头鼓掌,好像真的见到了什么惊世佳作,一帮燕国士子也是不遗余力的拍着马屁,恭维之语不绝于耳,商业尬吹。

    绿蕊也适时的投去了崇拜的目光。

    常公子则是自信微笑,平淡中透着倨傲。

    ‘拍马屁倒是一个比一个专业。’李宣微微摇头,随意的在位置上躺成一个葛优瘫。

    这首诗的水平,差强人意,只能说的上是贴切,作为娱乐之作尚可。

    此时,大离士子这边也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

    这首诗称不上烩炙人口,但问题是就这种水平,他们一时半会还写不出来呢。

    马脸青年勉强笑着,眉宇间却是泛着挫败,拼命的搜索枯肠。

    他也是饱读诗书的有真才实学的士子,写诗自然是能写出来的,但问题就在于,常公子这首诗虽然单拿出来不怎么样,却暗暗讽刺了离王,他不可能有样学样。

    哪怕写的稍微好一点,也没有常公子这首诗般扎心的效果。

    突然,他看见李宣放浪形骸的坐在末位,眼中一亮。

    “刚刚听这位李屠户与旁边的老张在谈论步云剑首,而且他也常年生活在本地,说不定会有独特的见解?”

    ‘自己写不出来,给我甩黑锅?’看着整个小院的目光都朝自己身上汇聚,还有马脸青年拼命给自己打眼色,李宣当即摆摆手,道:“诗词之道在下只是略懂,就不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只要你写,无论写出什么,我都以百两雪花银酬谢。”马脸青年低声道。

    大家不会对一个屠户抱有太大期望,就算写的东西不堪入耳,也没人会觉得奇怪,而且可以不丢大离士子的脸面。

    事后就说屠户粗鄙,与我大离士子何干?

    再者,他到现在还没搞懂那副对联有何奇异之处,常公子却第一个给予认同,如果李宣写的烂,那不也侧面说明常公子看人的眼光不行嘛。

    总之没他什么事。

    “百两雪花银......”

    李宣横卧席间,用手撑着头,抬起眼皮看了下旁边的老张,发现后者目含希冀,似乎在期待着什么,便改口道:“取笔墨纸砚来。”

    “好嘞。”老张眉开眼笑,屁颠屁颠的拿来文房四宝。

    然后亲自把李宣桌上清空一片,为他研墨。

    他知道,李宣喜欢返璞归真,自然不能用修为辅助。

    所以张缺二老迈的手,只是不紧不慢的推磨起来。

    能有幸得到这位的赐诗,是难以想象的机缘,多少人求还求不来呢,磨个墨怎么了,就是让把墨水喝了,老张也不会皱半点眉头。

    ‘看看人家富二代,都是红颜在侧,素手轻揉,书生意气,下笔有神。’李宣看着老张极为认真,伏案研墨的样子,感叹人与人的差别,有时候比人与狗还大。

    马脸青年间李宣还摆起谱来,皱着眉准备呵斥。

    但刚好迎上老张淡漠的眼神,他感觉文心一颤,不自觉的缩了下脖子,不再出声。

    “这老者.....”

    常公子喃喃自语,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心中觉得面前的瞎眼老头,有种难以言喻的凌厉气势。

    总感觉,似乎在哪见过。

    李宣的五根修长手指一捏上笔,人们顿时安静了。

    一半是老张刚刚的威慑,一半是因为李宣拿笔给人以奇异的融洽之感,仿佛这支笔天生就应该握在他手里,洒脱不羁的气度,配上那副丰神俊朗的面容,众人心中不约而同的升起一个念头。

    “如此好卖相,怎么就当了猪肉佬?”

    李宣轻轻落笔,挥毫泼墨,龙蛇自生。

    众人屏住呼吸,看着轻微飞溅的几点墨汁随着笔尖抖落,随后笔锋百转千回,左驰右鹜。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第一句,便有种苍茫雄浑的意境扑面而来,众人正好坐在湖边小院,仿佛顺着浪潮声,有个声音在轻轻诉说,将李宣的诗句念出来。

    声音缥缈不定,仿佛从九天之上传来,一字一句无比清晰。

    “镇国?!”在场的读书人,头皮一下就炸起来。

    只有镇国的诗词出世,以言宣纸记录,文墨撰写,才会引发天地间的浩然正气,将诗句传颂出去,广达天下。

    常公子一下绷紧了身子,赶紧用酒水在桌上临摹。

    ‘唉,我真的不想装逼啊。’李宣心中暗叹,提笔继续写。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写到这,常公子沾着酒水的手指,怎么也划不下去了,他一下愣住,口中喃喃自语重复着刚刚的诗句。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芳华小筑一下落针可闻,连呼吸声都听不到。

    千古绝句厉害在于,哪怕是不懂诗词的人,只要听了,都能产生难以言喻的共鸣,就算是小学生,也能分辨出什么诗词是极好的。

    嗡——

    才气显化,言宣纸上喷起七丈匹炼,贵不可言的紫晕弥散。

    ........

    碎月楼外院,隔着芳华小筑没有多远的地方,依稀可以听见外堂江湖客推杯换盏,大声谈论。

    一位穿着橘黄色裙子的美人坐在门槛前,并拢的玉腿修长,手中拿着一个木偶,俏脸怅然若失,在这等繁华的烟花之地,仿佛一个没人要的丑小鸭。

    发髻有些凌乱,柔顺的青丝从耳边落下。

    “死猪肉佬,不就是会写几首酸诗吗,有什么了不起的。”香香瘪着嘴,一指头戳在木偶人的胯下,用指甲狠狠的钻了几下,“居然帮绿蕊那臭女人欺负我,人家是想名留青史的清倌人,怎么会看上你这个杀猪的?等她把你弃之如敝履,可别再舔着脸来找姑奶奶。”

    一个贴身的侍女走来,轻轻拍着她的肩膀,道:“前厅来了一位贵客,喊人催过几次了。听说拿了五十两银子给妈妈,今天非要见你呢。”

    “好。”香香气鼓鼓的站起来,擦了下眼角的泪珠,把木偶人塞到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