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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回忆录:楔子 楔子:庞贝(Pompeii)

    ——?——

    星历479年。

    亚平宁半岛·坎帕尼亚·庞贝城。

    ……

    傍晚,西方,夕阳如血,半个天空都是璀璨的红色火烧云,从亚平宁一直延续到了奥林匹斯山。

    画家们正俯瞰天空创作,雕刻家正在雕刻塑像,罗马人自由自在,买好了进角斗场的门票。

    丰裕街上人满为患,这些人都是来此消遣的游客和居民。

    平日里就很喧闹的大街,此刻更是变得人声鼎沸。

    大广场上正在集会,当地的居民和客人们心情不错。

    从集会回来的游客们,绘声绘色的讲述着大广场上供奉的朱庇特和阿波罗神像,这两尊神像今天才揭幕,在此前由工棚所笼罩着,居民们无以见得真容,现在倒是可以清楚地看见了。

    那是两尊雄伟的神像,高度超过了二十米,黄金和白银装饰着神像表面,代表着这个小城充沛的财力,也代表着希腊神和罗马神的融合。

    而雕像背对着的,是一座沉默的漆黑的火山,那上面种满了葡萄,今年太阳多,葡萄成色好。

    这要感谢太阳神的眷顾,至少种植园园主是这么认为的。

    至于这座火山,早已没人在意,它曾经被当地人形容为神灵之怒,是阿瑞斯的具现化,所以才是深邃的黑色与红色。现在,那位降下怒火的神灵早已远去,它已经是死了的黑红色,用沃土养育生命,也滋润了庞贝的成长。

    一个男人踏着沉重的步伐,从山腰上翻越了维苏威火山,走进了这座面积不过1.5平方公里的小城。

    疲惫的身躯,终于有了一个可以歇息的地方。

    他听见了清脆的流水声,也听见了车马的喧嚣。

    一切的一切和当年一样,连维苏威葡萄酿造出来的基督眼泪酒都未曾变过,还是原来的味道。

    维斯威火山下有好几座城市,他原本准备去赫库兰尼姆城歇脚,可想了想,还是来到了这边。

    他走到公共水池上,挽起一汪泉水,给自己接风洗尘。

    庞贝城内并没有任何水源,当地使用的泉水从城外的山上而来,通过高架渡槽引入城内水塔,顺势流向各公用水池和富豪庭园的喷泉池。

    富豪们是真的会享受生活,所以家里才有那么大的庭院,才有那么多女仆,所以才远离罗马的皇帝,所以才有闲情逸致去角斗场观赛。

    因为平淡的生活,需要一些凶蛮和见血的暴力来调剂。

    商店、酒馆、水果铺和杂货摊上,各种摊贩正殷勤的招呼着顾客,一家商店墙上写着出售卫生用具和好酒的广告,时不时有人驻足评论。

    “听说了吗?弗里克斯将与熊格斗!纯正的野生黑熊,一个熊掌就有你的屁股那么大!!”往来之间的富商们,开着粗鄙下流的玩笑。

    “那算什么?你没去过北方兄弟!翻越阿尔卑斯山后,你可以看见两个人那么高的棕熊!!”

    “棕熊算什么,北非的狮子那才叫一个生猛啊……”

    这些人就是角斗士们的最大支持者,没有这些富商们在场内一掷千金,角斗场是开不下去的。

    加拉德斯默默的笑了笑,弗里克斯是和他一同出道的角斗士,他因为表现良好,所以从残酷的决斗场里出来了,混到现在,变成一个富商。

    而当时,“加拉德斯,大英雄,令人心碎”这样的呼喊声不绝于耳,这里的心碎并非指代他的失败,而是他获得自由时,许多人的遗憾。

    支持者们再也见不到这位角斗士全力的战斗,仇人们无法看见他血染沙场,看见长矛刺穿胸膛。

    他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开始孤身一人去异国打拼。

    这注定是艰难的,因为他的身上有一生都洗不掉的奴隶印记。

    还好,经过多年时间的努力,他还是成功了,攒了点钱,可以通过运货来赚取一点佣金。

    可前几天,他押送货物的车队在荒原上遭到了敌对的犹太人袭击,他竭尽全力,也仅仅只是保住了自己一条性命,再也无法向客人们交差了。

    如今,他再次回归这座城市,却已经换了一个身份。

    年轻的面庞已经不再,胸膛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

    那是一只狮子抓出来的痕迹,是狰狞的血痕。

    直到现在,依旧未曾改变,哪怕愈合都少了一块肉。

    他还记得那只狮子的名字,主持人和观众都叫他“凯撒”,是狮子中的皇帝,被人类囚禁的皇帝。

    每次它甩着头出场的时候,周围的客人们就极尽癫狂的欢呼着,鲜血仿佛更能刺激人们的感官,而激烈的反抗更让他们激动得打抖。

    加拉德斯发出愤怒的咆哮,用尽浑身解数展现出自己的肌肉,自己的胆魄,自己的拼命。

    他使用盾牌迎接皇帝的尖牙利爪,他使用长矛进行反击。

    他必须尽力。

    只有这样,才会得到客人们的赏识,当他们愿意把这位角斗士保下来的时候,那么从小被贩卖到庞贝的加拉德斯,就真的重获自由了。

    很幸运的是,他杀死了皇帝,用长矛三次捅穿了它的腹部,而自己的背上和胸口也留下了三条深可见骨的抓痕,一条肋骨也被斩断了。

    也正是因为这最后一战,他被城主和几个富豪同时特赦。

    对于这座喧嚣的城市,他充满愤恨,因为它在自己的生涯前半段,真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没有进过这种角斗场,就永远不知道修罗场的含义。

    可对于这座城市,他又是感激的,因为正是在这里,他才有了一个博取荣誉,获得自由的机会。

    这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也是一段宝贵的经历。

    只有当你真正的感受生与死的交拂,感受狼牙和狮爪的锋利,你才能在今后的人生中无所畏惧。

    更何况,在角斗场里,对战的更多的不是人,而是和他一样的角斗士。他曾经杀死过很多角斗士,把对方坚实的肌肉贯穿,看着鲜血滴落沙场,听着四面八方震耳欲聋的欢呼。

    他对视过很多角斗士最后的眼神,不是仇恨,反倒是解脱。

    “想不到过去这么长时间,这里依旧没有半点变化啊……”

    加拉德斯有些惆怅的自语,同时把身上露出的皮肤小心地遮掩过去,那里有作为奴隶的烙铁纹身,他不喜欢被无关者看见,那样不好。

    作为一个快40岁的老男人,他的内心深处依旧有身为下等人的怯懦。这是很难被根除的,因为多年的奴隶生涯,已经对他产生了一生的影响。

    “咔嚓——”

    微小的声音,忽然被多年角斗磨练出来的良好听力捕捉到。

    “嗯?”

    加拉德斯下意识看向地面,地面上出现几条不太明显的裂痕,顺着精美的大理石地砖蔓延。

    这一带区域没有多少人,人都集中在大广场那一带,因此,这些裂纹自然而然的被忽略了。

    他用布满了疤痕的手掌与地面贴合,清楚地感受到了自地心深处传来的热量。尽管只有40多度,略高于手掌温度,却是某种迹象的前奏。

    他想起了以前父亲告诉他的话:“维苏威并非是死的,它是活的,只不过里面寄居的恶魔大多数都在睡觉,只有感受到僭越的时候,才会从地狱回归。”

    “从地狱回归……么?”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联想到这一点,可嘴里,依旧是喃喃自语。

    他还记得那一晚上父亲的离去,被锋利的长矛洞穿,而当时还是孩子的他,被贩卖成了奴隶。

    回忆……回忆,简直可以写成一本厚厚的回忆录。

    加拉德斯摇了摇头,让自己从这些混乱的思绪中回复过来。

    为什么要现在思考这些呢?难道仅仅只是刚才的裂纹吗?

    他不再去看那些裂纹了,这些裂纹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也许只是城市建立者规划的时候不太到位罢了,或者是地下水水位太高了。

    他下意识地忽略了最有可能的选项,避开人流,一步一步的向眼前灯光闪烁的角斗场走去。

    因此。他没有看见裂纹中冒出的微弱红光。

    也没有闻到之后传来的硫磺味。

    更没有听见……地底下的犬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