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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穿热血传奇:正文卷 第五十八章 梦有异样

    矿洞无天日,进出换人间。

    年纪大了,精力确实不如年轻那阵了。若不是有钞能力支撑着,别说连续十来个通宵了,顶多两个通宵就能把刘瑾放倒。

    如今,又熬了一个通宵,哪怕有十万钱财的钞能力支撑着,身体也快扛不住了。走起路来都是轻飘飘的,总觉得地面在晃动,像是站在船上。

    “哟呵!老当益壮的战神,今儿个这么早就要回去了?看你这精神状态,再熬48小时也不成问题呀!”

    离开网吧的时候,刚好撞到前来上班的朱莉。

    明知小姑娘话语中藏着挖苦意味,年长的刘瑾还是礼节性的笑了笑。

    “老了,不比你们年轻人。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只要不断网,别说再战48个小时,再战72个小时也没有问题。不跟你聊了,脑子嗡嗡的,得抓紧回去睡觉。再见!”

    说完之后,冲着朱莉挥了挥手,低着头离开了网吧。

    看到刘瑾离开了网吧,门口的朱莉还冲着他撂了一句。“知道自己不年轻了,还天天泡在网吧上网,难怪找不到女人。像你这种人,这辈子怕是没什么搞头了!”

    刘瑾刚刚走出网吧大门,就被层层热浪包裹起来。冷热之间的交换,让他的神志稍微清醒了些,走起路来多了几分劲,不像刚才那么晃悠了。

    坐着电梯下了楼,在楼下随便找了个早餐店,点了一根油条,一碗豆浆,坐在小板凳上,吧唧吧唧的吃了起来。

    别看他精神有些萎靡,脑瓜子还能算账。不但记得这一顿要花多少钱,还在盘算店老板的收成。

    ‘一顿早餐六块钱,卖一百份也才六百块。一个店铺三个人,刨去房租和工资,还有多少能落到腰包里?弄不好还不如送外卖赚的多呢!现在这生意啊,越来越不好做了!’

    吃饱了,喝足了,临走的时候,还为店老板默哀了一声。

    晃晃悠悠的走到楼梯口,恰好碰到网管萧潇。

    小女孩腰间挎了个小包,手里提着一个透明袋,里面装着一块米糕,一杯稀饭,看样子,这是她的早餐。

    “萧潇!你也住楼上?”

    看到刘瑾,萧潇点了点头,浅浅的笑了笑。表情中好像带着丝丝歉意,还夹着点点不安,只是表情很阴晦,不下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你住419?”

    “你怎么知道的?嗯~!肯定是朱莉给你说的。我昨天刚搬过来,还没进去住过。你也住四楼?那感情好,可以蹭你的电梯了。刚上了通宵,腿脚软软的,全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这会儿让我爬四楼,还真有点费劲。”

    跟着萧潇走进电梯后,嘴上还在说着通宵有多么多么的累,听得萧潇都皱起了眉头。

    “最近老看到你在网吧泡着,你不用上班吗?”

    “上班?刚辞工没多久,先玩一段时间再说吧!”

    不知道为什么,刘瑾总觉得萧潇的神情有些不自然,语气举止跟平时不大一样,一张小嘴张了又闭,闭了又张,像是藏了很多话要说。

    刚想问问对方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还没来得开口,电梯停了下来,门一开,四楼到了。

    回形走廊一如既往的昏暗。

    电梯门打开的声音,唤醒了沉睡中的声控灯,让眼前多了一片光明。

    “你们老板挺会省钱的,居然想到用声控灯。对了,你住几号房?”

    话还没落地,萧潇停在了405门前,还从包里掏出了钥匙。

    “我和莉姐住一块。对了,以后你还是多上通宵吧!”

    砰的一声,刚刚打开的铁门,又合上了。

    ‘什么意思?让我多上通宵?难道萧潇对我有意思?开什么玩笑!我很帅,很年轻吗?难道她知道我刚刚赚了几十万?想骗我的钱花?不可能呀!这事儿除了我自己知道,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呀!听说现在的小姑娘口味都比较重,不但喜欢找大叔,还喜欢找外公,难道?......’

    成千上万的心思,在脑海里撞来撞去,差点搅没了推迟一宿的瞌睡。

    “切~!现在的小姑娘,一个比一个难对付,还是少招惹她们的好。”

    顺着回形走廊,走到刚租下来的家——419。

    砰!

    又薄又轻的铁门,隔绝了世界,构建出一方独立的空间。

    早间的太阳,远不如下午那样毒辣。再加上窗户朝西,窗帘紧闭,房间内显得有些昏暗。

    走进房屋后,既没有顾得上刷牙洗脸,也没有冲凉洗澡,打开空调后,直直的倒在了床上,几个呼吸后就睡着。

    呼~噜~!

    刚躺下没多久,屋里响起牛鸣一般的呼噜声。他确实累了!

    窗外的阳光越来越盛,好在空调给力,室内不但不热,反而有些阴冷。

    睡着之后,刘瑾做了一个奇特的梦。

    梦境中,他站在一口枯井前,井口上飘着一个白发老人,对着他瞠目怒视。看着井口的老人,依稀还记得那是封印域外邪魔的阵灵,是人族万千英魂的化身。

    ‘奇怪了!之前我和老人家,不是在井底的甬道中吗?一路上他还给我讲了许多人族英烈的故事,想要洗了我的脑袋,让我为人族昌盛献身。可这会儿怎么出现在井口外面了呢?’

    刚刚睡着不久,白日里忘掉的梦境一页一页的想了起来。

    然而,刘瑾只看到了井口上方的白发老者,没有看到自己身后跟着一具长发女尸。

    “刘瑾,封印之地是咱们人族的圣地。除了你们这些霸世英雄外,闲杂人等轻易不得入内。这样的教条你应当知道的!为何今日带了一个亡魂过来?还是冤孽深重的女鬼。荒唐!简直荒唐到了极点!哎~!”

    很明显,老人对刘瑾的表现很失望,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嫌弃。

    ‘女鬼!我身边哪来的女鬼?老头该不会是在玩什么套路吧?想......啊!’

    心里还没嘀咕完,左右张望的刘瑾,突然看到身后跟着一个长发披肩的女鬼。

    女鬼五官精致,弯弯的柳叶眉配有一对丹凤眼,笔直的鼻梁下面,是一张红如樱桃的小嘴,略显消瘦的脸颊,配上尖尖的下巴。像极了小时候的梦中情人——白骨精!

    可在漂亮的鬼,她也不是人呀!

    那张失了血色的面孔,看了让人心寒。

    “啊~!鬼呀!”

    突然看到身后的女鬼,吓得刘瑾腿脚发麻,一个扑趴滚到了地上。要不是枯井边上切有围栏,说不准已经掉到井底去了。

    “滚一边去!身染污秽之物,不得靠近人族圣地。想要名传千古,受后人所敬仰,等你洗净身上的污物之后,再来祭祀先烈吧!”

    刚刚靠近枯井,井中的老头随意挥了挥衣袖,顿时,妖风骤起,吹的刘瑾像个冬瓜一样,一股脑的滚到了城墙根下。

    “哎哟!我的脑袋!”

    血肉包裹的脑袋,哪能撞的过砖石砌成的城墙。

    碰的一声,眨眼的功夫,额头上冒出乒乓大小的血包。

    用手轻轻碰了碰额头上的血包,感觉软软的,想必里面全是血水。

    脑袋差一点就被人开了瓢,心气岂能顺畅。

    ‘狗日的老妖怪,下手这么狠。你以为老子想当英雄?老子又没有人前富贵,更没有享受过美好生活,凭什么给个英雄封号,就拿走我的小命。人族大义,我呸!谁稀罕这狗屁玩意。既然你这会儿嫌弃老子,老子正好溜之大吉。不就是一女鬼嘛!即便老子收了她,也比跟着你去赴死强,起码不会立马断命。狗屁域外邪魔,老子又没见过他吃人!’

    一边骂着老头,一边歪着脑袋打量着身后的女鬼。

    惨白的面容,看起来确实让人害怕,可多看几眼之后,慢慢的就习惯了。何况这个女鬼长的不耐,还能救他的命。

    穿着红裙的女鬼,好像没有意识,既没有阴冷的笑,也没有吓人的尖叫。只知道跟在他身后,像一个小小的跟班。

    唔~哈!

    正当刘瑾暗自打量女鬼,窃喜逃过一劫,不用担心被人当做祭品的时候,一把巨斧从天而降,门板大的霹雳斧,一把砍下了他的脑袋。

    “离梦之境,阴魂在侧,说明现实中的你沾上了不干净的东西。回去之后尽快摆脱阴魂纠缠,好让梦境继续。我以无力......”

    勇士的斧头落到脖子上的时候,脑海中听到几句离奇的声音。这个声音有些特别,不像老头的声音,反而让他想起那个巨大的契蛾。

    ‘离梦之境?现实中沾上了不干净的东西?什么狗屁!老子又不是三岁儿童,岂会把梦里的东西当真!不过,最近做的梦太真实了,一个不留神,还真分不清哪个是梦,哪个是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