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是up主:白给篇 第262章 老公你干嘛呀
“喂?秋秋有事吗?”
徐雪静疑惑的声音突然在房间里想起来,吓得陈闻的手突然就顿住了。
感觉到热毛巾停下来,姜秋以顿时不满的扭了两下,“老公别停~”
陈闻:“???”
他扭头看向姜秋以手里的手机,才发现她已经跟自家老妈连通了电话,顿时感觉不妙!
“……你干嘛呢。”陈闻深吸了一口气,就要去抢手机。
结果姜秋以的反应却很快,直接把手机塞到了怀里,不给他抢。
“老公你干嘛呀~”姜秋以可怜巴巴的护着自己的手机,让陈闻一阵无语。
不过一想到老妈就在手机那头听着,他就又伸出手去,想把手机抽出来。
“徐姨~老公他欺负我~”姜秋以一边躲闪不给他抢,一边还对着手机打小报告,被陈闻按住后还叫出声来,“啊!不要!”
半分钟后,陈闻总算好不容易从姜秋以手里抢过手机,“妈,你听我解……”
嗡。
微信电话被挂了。
很快,陈闻的手机就震动了几下。
徐雪静:你俩害不害臊啊?
徐雪静:大半夜的
徐雪静:你妈我也是过来人
徐雪静:但是做这事儿的时候也得有个度
徐雪静:不能太过了对不对?
一连串的消息发过来,把陈闻都说懵了。
陈闻:不是,你想多了。
陈闻:我们没干那个。
徐雪静:什么意思?
陈闻:她晚上喝酒喝醉了,我在给她擦身体而已。
徐雪静:……
徐雪静:你说是就是吧
……什么叫你说是就是吧?
陈闻眉头抽搐,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清楚。
最后索性就不解释了。
总之是自家的女朋友,被老妈误会了就误会了吧。
没再多想,陈闻把姜秋以的手机放的远远的,免得再被她拿去。
然后下一刻,他自己的手机上又来了微信消息。
林萌:秋秋人呢?是跟你一块儿呢吧?
林萌:你们在干啥呢?
林萌:她怎么说了几句莫名其妙的话就把我给删了?
陈闻看到这个顿时一愣,于是又给林萌解释了一通,顺便又拿回姜秋以的手机,把林萌的好友加了回去。
林萌:她喝醉了说胡话?
陈闻:嗯。
林萌:(兴奋.JPG)
林萌:那你记得录音啊!
林萌:把她出糗的话都录下来!
林萌:(哈哈哈.JPG)
陈闻:这不太好吧?
林萌:有啥不好的?
林萌:这也是为了你着想啊。
林萌:要是明天她质疑你,你就拿着录音回怼嘛。
林萌:顺便发我一份(滑稽)
被林萌这么一说,陈闻突然觉得也有那么几分道理。
于是便打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然后继续给姜秋以擦身子。
姜秋以趴在床上皱着眉头,被擦到脚丫子的时候顿时缩了一下可爱的脚趾,忍不住哼唧出声,“好痒~”
把姜秋以正面反面都擦了一遍,最陈闻就打算把毛巾放到一边,给姜秋以换上衣服。
结果低头一看,他就看到毛巾上不知道怎么回事,沾了点红丝。
陈闻:“?”
今天是四号……貌似差不多的确就是这个时候……
陈闻身体僵硬了一下,深思片刻后,还是走到了行李箱旁,翻找片刻后找到了一包夜用的卫生巾。
还好还好,包装上面有详细的说明书。
不然陈闻还真不知道该问谁。
问老妈吧,太难为情。
问林萌吧,总觉得不太妥当。
最后大概只能找老姐。
但是一想到以后都会被拿着这事儿调侃,他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还好说明书比较容易理解。
陈闻按照上面说的,拿起姜秋以的内裤,比划了几下,把卫生巾粘了上去。
接着他就抄起了姜秋以的两条腿,给她穿上去。
得益于之前脱泳衣的经验,这次的行动相对顺利。
拿起睡衣,陈闻把姜秋以上半身托起来,先把她的小脑袋套进去,然后是两条手臂。
最后把衣摆拉下来,前前后后总算是完成了这项工作。
又给姜秋以喂了点水,陈闻给她盖上被子,两只小手塞进被毯里放好,捏了捏她的小脸,才拿上自己的换洗衣服走进浴室洗澡。
简单冲洗了一下,陈闻把两人的泳衣洗了洗。
等他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姜秋以已经把被子踢到了一边,睡衣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掉在了地上。
“老公来床上~”姜秋以半睁着眼睛,看到陈闻走过来,笑嘻嘻的拍拍身边的床单,“来睡觉觉了~”
陈闻叹了口气,把地上的睡衣捡起来,坐到床上,准备再给她套上。
结果他一坐上床,姜秋以就立马往他怀里钻了进来,两条白嫩的手臂环住他的腰,柔软诱人的身子就蹭啊蹭的,蹭的人血气上涌。
陈闻好不容易费了大力气再给她穿上,然后便关了灯躺下来,把姜秋以搂进怀里不让她乱动。
“听话,睡觉了。”
“老公我睡不着~要亲亲才可以~”
陈闻亲了一口。
陈闻把她的手按住。
“老公~我好热~我想脱衣服~”
陈闻搂的更紧了些。
“老公~”
“老公……”
姜秋以小声嘀咕着,小嘴一直在陈闻脖子上脸上,像只啄木鸟似的。
大概后面是真的困了,她才慢慢安静下来,只是偶尔会哼唧一声,在陈闻怀里扭扭身子。
陈闻抱着她柔如软玉滑如绸缎的身子,怎么也睡不着。
尤其是先前给姜秋以擦身体的一幕幕,这时候就像是放幻灯片似的,在他脑子里来回放映。
要说摸的话,其实以前都摸过了。
但是像这样在明亮的灯光下仔仔细细的欣赏一遍,今天还确实是第一次。
如果不是姜秋以喝醉了……
如果不是姜秋以姨妈来了……
陈闻搂着她,把脸埋进了她的秀发里,深深的吸了口气。
也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才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