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雷劈之后的我崛起了:正文卷 第一五六章 斩仙葫芦
那团神秘物质,是他目前能找到的,唯一能够御剑于天的希望,李远宝贝的很呢。
他在慌乱了一下之后,立刻就平静了下来,那团物质,目前来说,世界上只有自己能够观察,触碰到它,所以它不可能凭空消失,也不可能会被别人偷走。
它既然不能消失,也不会被偷走,那么,剩下的唯一可能,那就是。。。
李远转头盯着那个葫芦,神识朝里面探去,果然,自己的那团宝贝在这个葫芦里面。
发现了那团物质没有丢失之后,李远松了一口气,虽然他不知道那团物质是怎么跑到葫芦肚子里去的,但是只要东西没有丢了就好。
他用神识一拉,想把那团神奇的物质从葫芦的肚子里拉出来。
可是,李远却发现,那团物质在到葫芦嘴之后,似乎变得有灵智了,死活不肯出来,无论李远怎么拉,它就是呆在洞口,任他怎么拉都拉不动!
这下就让李远傻眼了,他低头对着那团物质说道:“喂,不会吧,那么多高大上的剑不选,你就选了这么一个破葫芦?”
“你知道不知道,你要是肯附身在剑身上的话,说不定,未来你可就是诛仙四剑之一了,那可是天下杀伐第一的家伙。”
“还有,我可告诉你,你这家伙,可是你掌教大老爷我未来御剑遨游的,最顶级装B的家伙啊!”
“你怎么能这样?怎么能选这么一个破葫芦?这个破葫芦有什么好的啊?”
“来,乖,你出来,你跟老爷说,你想要什么样子的剑,老爷一定给你找过来!”
但是任凭李远好说歹说,那团物质一点反应都没有。
李远气的差点都骂娘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后,放开了那团神奇的物质,随后,那团物质滑落到葫芦里面,悬空浮在葫芦的腹中一动不动。
他又看了那个葫芦一眼,叹了口气,原本他还想这个葫芦能够给他一个什么惊喜,弄一个神奇的法宝出来。
结果倒好,它不仅没成为法宝,反而还把自己唯一的法宝给吞了。
可李远又舍不得砸了它,只能拿起那个葫芦开始研究,再看看这个吞了他的飞剑的葫芦,这会有没有什么神奇之处。
首先自然是输入灵气,看看会有什么反应。
只不过,这葫芦和之前一样,随着灵气开始变大,在李远移出灵气之后,又开始变小。
而刚刚已经用神识试过,那团神奇的物资根本不愿意从葫芦里面出来,这玩意到底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效果?
李远晃了晃那个葫芦,他里面的那团神秘物质随着葫芦的晃动而一起晃动了一下。
捣鼓了半天之后,他还是没有发现这个葫芦有变得奇异的地方。
这下李远可有点急了。
最开始他看到那葫芦吞了那团神秘物质之后,还以为这两个东西结合之后,会带来什么意外的惊喜。
所有对于葫芦吞下了那团什么物质也不是很生气,毕竟那团物质要很长时间之后,才有可能成为飞剑。
但是眼下,这那葫芦在吞下那团物质之后,没有展现出任何奇异之处,那团神秘物质可就白白浪费了呀!
李远使劲的又晃了晃了这个葫芦,恶狠狠的说道:“你这破葫芦,要是真的再不给我显示一下你有什么神奇的地方,就别怪我把你给砸了,然后再把我的宝贝从你肚子里取出来。
半响,那葫芦还是没有意思动静。
李远叹了口气,他现在还舍不得砸了这个葫芦呢。
拿着那葫芦有研究了半天,心里突然一动,那团神秘物质之前不是会吸取灵气吗?
自己的灵气都是输入到葫芦的壁上,没有往它肚子里送啊?
也许是那团吸收的灵气不够,所以才激活不了?
看着手里的葫芦,李远立刻朝着里面输入灵气,当那团悬浮再葫芦肚子里的物质接触到灵气之后,轻轻的闪动了一下!
这一下闪动虽然很轻微,但是它任何的异动,都瞒不过李远的神识。
发现了那团神秘物质的异动之后,李远大喜过望,这可是他得到这团神秘物质之后,那团物质第一次自主闪动。
随着里面的灵气越来越多,那团神秘物质的闪动也越来越明显,等到那葫芦里面灌满了灵气之后,那团神秘物质的闪动,已经肉眼可见了!
那团神秘物质,在吸收了一定的灵气之后,突然一个闪动,随后,竟然飞速的在葫芦内部移动起来。
不,李远发现,它不是在飞速移动,而是在瞬移。
他的神识清晰的发现,那团神秘物质是消失在原地之后,突然凭空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李远观察了一会之后,发现那团神秘物质竟然变小了一些。
那这么看来,它每次瞬移,消耗的都是它的本源啊!
发现了这个情况之后,他心想不能再让它这么无限的瞬移下去,要不然,会变得越来越小,于是意念一动,用神识一把束缚住那团神秘物质。
那团神秘物质一开始还闪动不已,死命挣扎,想从李远神识的束缚之下挣脱出来。
在那团神秘物质挣扎的时候,李远也发现那团神秘物质的另外一个神奇之处,那团物质,在闪动的时候竟然能够对自己的神识造成伤害。
或者说,那团物质,能够切割李远的神识。
发现那个东西能够切割自己的神识之后,李远心想这东西连自己的神识都能切割,那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它切割不了的东西吧?
看这形势,这玩意,和传说中的斩仙葫芦越来越像啊!
我,现在是在现实生活中,把神话中的存在给创造出来啊!
我不会真的是某位掌教大老爷吧?
(从这几天的成绩来看,我这书应该上不了三江,这样的话,那就是十一上架了,所以,后面的这些天每天只能两更了,不过欠下的章节,上架那天会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