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才是正义:正文卷 第十章 纽黑文的索多玛
下午在这儿搜集到大新闻的记者,原本都准备打道回府了,卫星转播上的天线也开始逐渐收拢,忽然间发现气突昭,便纷纷发扬西方记者的本能,飞快的从四面八方向草坪上的学生军涌来,仿佛饿狼看到羔羊。
“你好,我是CBS<60分钟>栏目的主持人,麦克·华莱士”一个比其他记者不知道高到哪里去的大个子,仗着身高马大的优势从同行中杀出一条血路挤到汉森面前,递上话筒“这里似乎又暴发了新的革命,能为我介绍几句么?”
汉森却没有理他,而是双眼不停往四周打量,忽然伸手招呼,“嗨,梅根,过来,我看到你了!”
随即一个在春寒料峭中衬衣敞着三粒纽扣的金发尤物,三两下挤了过来,“哎,汉森,真高兴你还记得我?各位我是CNN《今日》节目的主持人,梅根。今天下午这里发生了了不起的学生革命,但是现在似乎又掀起了新的浪潮,请问”说着将话筒递到汉森面前。
“啧,木有谈笑风生啊……”爱德华也不明白,自己为啥脱口而出一句中文。
实际上他极具语言天赋,除了作为母语的英文外,母亲曾经是德国居民,希特勒上台后被迫出寄居上海,也就在哪儿学会了中文,并且认识了一辈子的爱人。
回到美国后,她亲自教导小爱德华德语,中文以及犹太人自己的希伯来语。
克里斯对这个同学经常用各种外语自言自语也已经习惯了。
“我们!发现了一桩罪恶的行径,有人试图亵渎美国司法公正!让民主的灯塔失去光辉,让正义的旗帜彻底褪色!”
到底是耶鲁法律精英,未来的大律师,爱德华嘴里的学渣汉森也挺有能力,起码出口成章,话语极具煽动性,如果他能完成学业拿到律师执业资格的话,想来在法庭上煽动陪审团会是一把好手。
“我们的某些政府公务员公然违反《权利法案》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用行政手段干扰司法正义,试图制造冤狱并且挑动族群对立!这是对建国先贤的亵渎也是对宪法的践踏!”
“我勒个去”爱德华连连叹息,之前是小看这哥们了,上来几句话,干货一点没有,可大帽子一顶接一顶不要钱似的往外甩。
别说,仔细一琢磨发现这些大帽子倒还真是能扣得上,甚至可以说是恰如其分,“这哥们,真该去当脱口秀演员或者是外交官。”
梅根也被吓了一跳,下午那场也挺热火朝天,但毕竟是学生对老师,这群乌合之众气焰极度嚣张,说话总体还是克制的,遣词造句能听得出是经过深思熟虑,规范而严谨,他们也知道真要是得罪了法学教授自己也没好果子吃。
哪儿像现在,刚才这些词儿扔到麦卡锡或者希特勒头上也是够用。
一个女孩给汉森递上一瓶啤酒,后者接过来,非常有男子汉气概的灌下半瓶,借着酒劲,把费里切的事情乱七八糟的复述了一边。
在他的嘴里,FBI的办案手法比3k党的火刑柱还要残酷,而纽约市检察官的奸诈远超东条英机。
“没有尸体,没有谋杀!”
“所以我们要去纽约!”
“为了正义,向纽约进军!”
他豪迈的结束了自己的发言。
爱德华连忙一把搂住他,“亲爱的汉森你真是个天生的领袖,我的热血都沸腾起来了!”
“是的,我的热血沸腾起来了”他用力补充道,同时心里奇怪“为啥我脑子里出现一个带着眼镜的二战前的日本大尉军人的形象呢?”
“啊哈!那就和我们一起进军,作为这个国家的守护者,让我们一起唱着那,那歌,那叫啥名字来着,就是你刚才唱的。去踢合众国蛀虫的屁股!”
“不,不,你冷静点,我们去纽约干什么?那可是他们的主场,这个鬼天气行军,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何况”他指了指东倒西歪的人群“万一路上发生事故怎么办,都是美国未来的精英,我们一个都不能损失!”
“那你说怎么办?”
“我觉得差不多了,先让记者们把事情闹大了再说,如果对方依然如故,那么我们就勇往直前!”
趁着汉森在琢磨的功夫,趁机抢过他手里的麦克风跳上台阶,“我是一年级的爱德华·杨,这个案子的受害者是我的朋友,我感谢各位未来法律精英的慷慨与义气,同时为你们对司法自由精神的捍卫而感到自豪。但是今天已经太晚了,而且还下着雪!”
果然,众人狂热的兴致似乎被浇下去了不少,他趁热打铁道:“我们养精蓄锐,然后与邪恶的违宪匪徒决一死战!”
“我们所能奉献的只有热血、辛劳、汗水、勇气!”说完非常骚包的比划了一个V字手势。
然而,预想中的狂热欢呼局面并没有出现,甚至他能感觉到下面听众的热情在显著的流失。
???
这是怎么回事?这句话不是拉高气氛的王牌么?上辈子影视剧的英美人都吃这套,丘吉尔这段演讲大致相当于俄国人的三呼“乌拉”。
“兄弟,你不能这么说,丘吉尔是个好战分子,还是FXXK的世袭贵族!我们是平民革命,怎么能和他混为一谈!”汉森见情况不妙赶紧在趴在他肩膀上面授机宜“这里的人都是反战的,反战的,明白嘛?不管其他的,总之只要打仗就是不对就要反,凡是赞同打仗的统统是我们的敌人。”
肏!
爱德华气得大骂自己是蠢蛋,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
现在是1968年,越战打的如火如荼。
严格来说,美方是占优势的,至少在中南半岛上,世界第一军事强国的实力摆在那里,北越游击队再神出鬼没,终归和AC130炮艇机上105mm榴弹炮没法比。
问题出在国内,反战的示威抗议游行从出兵越南就开始暴发,这些年来非但没减弱或者停下,反而愈演愈烈,去年之后,反战运动的声势一浪高过一浪。
大学校园也不在平静,学生们除了上课就是示威,到了后来干脆连学业都扔到一边,一心一意的抗议示威。
耶鲁法学院的八级评分制变成二元制就是例证之一。
倒不是1967年的米国大学生特别富有正义感,见不得第三世界人民受欺负,而是这一年,因为越南战事进展缓慢,米国政府破天荒的在二战后第一次大规模修改征兵制度-大学生包括研究生不再被列为征兵豁免对象,只要毕业就会被纳入兵役花名册,随时会被扔去越南!
这还了得?!
大学本来就是有钱人家子弟合理逃兵役的口子。
虽然米国人爱国是不假,但谁愿意去那个潮湿炎热,天上蚊子地下毒蛇,毒蛇之下还有竹签尖庄,树林子里有无数冷枪地雷的鸟地方?
爱国不是这样爱的?
打德国鬼子是因为小胡子在全世界扩张。
打曰本是因为他们炸了珍珠港!
可越南人干什么了?
他们连像样的军舰都没有。
还能来威胁合众国的安危?
不就是他们自己打成一团么?
关我们米国人鸟事?
反战顿时成了大学生们最热衷的话题与活动!
想到这些爱德华顿时如梦初醒。
天生的好脑子让他处理这种突发情况时显得游刃有余,眼珠子一转,抓起麦克风,用尽全身力气大喊:
“没课拉夫,闹特窝!”
这是时代的最强音,好的口号向来是言简意赅且情绪饱满,这四个单词饱满的岂止是情绪还有那热气腾腾骚气扑鼻的青春荷尔蒙啊!
用这最让人激动也是流传最广的的学生运动口号作为收尾,不但完美的把原本有些散失的人气重新聚集起来,还赢得了更多支持。
“没课拉夫,闹特窝!”
“没课拉夫,闹特窝!”
“没课拉夫,闹特窝!”
“没课拉夫,闹特窝!”
口号喧天。
“各位我是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60分钟》的记者麦克·华莱士,请允许我用激动的心情向你报道发生在纽黑文的革命!”
“各位我是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今日》节目的主持人,梅根,稍后我将会给你们带来更多的深度报道。一会儿我将对学生领袖汉森进行专访”
……
“嘿,看不出,哥们儿,平时像个书呆子,这种时候竟然挺能说啊!跟我走,我带你去认识几个妞儿!”
爱德华摇头,法学院总共就300来号学生,女生仅占10%,至于质量么,堪比前世华夏理工科学校,不过大老美到低没文化,竟然没有衍生出类似“十回头”这样的经典民谣来。
总之这质量是大大的不行,间或也有亮眼的,但多半都有来头身份,根本不屑和这群人在大草坪上厮混,那是所谓的蓝血家庭,明面上大家都是合众国公民,日常生活上泾渭分明。
“哦,我明白了”汉森若有所思的眨眨眼,又扭头看着一边沉默的黑铁塔托马斯,恍然大悟。
“原来你喜欢这种?看不出你真是走在这个时代的前列啊!来来来,我给你介绍几个‘朋友’,你们肯定聊得来。尤其是托马斯这样的橄榄球运动员,特别受欢迎。”
虽然光线不甚明亮,但爱德华能看到向来沉默寡言天不怕地不怕的某人开始感到不安,那张向来没啥表情的黑色扑克脸隐约发绿。
“不不不,谢谢你的好意,但我只怕你对我们有些误会……”爱德华结结巴巴的解释道。
见鬼,这儿是六十年代末的纽黑文,又不是自己前世的那以遍地飘0而闻名全国的西南某省会城市,但怎么感觉风险一样高呢?
两人急急忙忙如丧家犬逃离了大草坪,回到公寓,一进门,托马斯立即把门反锁,然后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架“主啊,宽恕那些走错道路的人吧。”
“确实是,走错道路,放着好好的水路不走,偏生要在旱道里逞英雄。”爱德华心里在恶毒的吐槽,前世的大部分记忆丧失,但这种零碎的充满国粹的“知识”倒都是记得挺牢。
“莫非,这是要让去当个脱口秀演员?可这种笑话,米国人民听得懂嘛?”挠挠头,他也搞不明白,老天爷让自己穿越一回到低是有啥安排不。
一边的托马斯依然在絮絮叨叨“主啊,请不要抛弃我这个迷途的羔羊,我现在感觉仿佛生活在索多玛与蛾摩拉,如果您要降下惩罚,我也会甘心承受,但我始终没有背弃过您。我希望成为罗得那样的义人,永远为主奉献自己的一切”
“等等,等等,索多玛?这玩意听着耳熟啊!上辈子好像通过盗版vcd看过一个片子就叫啥《索多玛120》,都要打120电话了,看来确实玩的挺开。
那片子讲啥都忘记了,就记得内容贼刺激!看完之后寝室四个大老爷们集体去操场跑了五公里,然后又冲了个冷水澡,这才能勉强入睡,可第二天一早四个人在水房洗内裤时哪叫一个尴尬”
托马斯祈祷完毕,看着爱德华好奇宝宝的眼神,还以为对方开始对《圣经》感兴趣,于是黑大个一反往常的沉默开始滔滔不绝的布道起来。
索多玛和蛾摩拉是两座罪恶的城市,上帝要毁灭他们。
亚伯拉罕向他求情,于是耶和华做出让步,表示如果能在城里找出十个义人来,便放过城市。
亚伯拉罕便派了两个天使装作外乡人去索多玛城,住在罗得家里,当晚索多玛全城人围住罗家,要求罗得将这两个“外人”交出来,“任他们所为”。
罗得哀求用自己两个还是c的女儿来替代,但这些人依然不允许。
最终索多玛与蛾摩拉因为“逆性的情/欲”而被天上降下的火与硫磺而毁灭。
“不可跟男人同寝,像跟女人同寝;这是可憎恶的事,这是《利未记》中所明确载明的”托马斯用一段经文引言结束了故事。
“锁的是ne”
对于室友嘴里时不时冒出的外文,托马斯已经见怪不怪了。
“不对啊,你不是犹太人么?索多玛是《创世纪》里的故事,在你们的希伯来圣经里也有啊。看你的样子似乎是第一次听到?”托马斯发现了问题。
“呃……去教堂的时候,我基本都是在表演睁眼睡觉的特技。”爱德华打了个哈哈。
“虽然是受了点惊吓,但看来目的还是达到了,托了这群白左的福,从今晚开始,达米·尼佐的案子估计就要轰动全美了。”
“白左?”托马斯又楞了,随即笑起来“这个词还真是贴切,查尔斯河畔的莫斯科还有榆树下的列宁格勒,”(耶鲁所在地的纽黑文市别称为榆树之城)
“不,不,这群货显然没搞清楚,在那个国度里,搞基是被憎恶的事情,要进精神病院或者看守所的。”
“是嘛,看来他们倒是遵循了经书的原意。”托马斯有点悠然神往的样子。
“喂喂,你是罗正教,他们是东正教,彼此眼里对方都是异端啊,是要上送上火刑架的,你怎么忽然仰慕起他们来了?你家主知道你这么不虔诚吧。”爱德华内心继续吐槽,当然他不敢说出来,当面吐槽别人的宗教信仰不是个好习惯,尤其是这个黑鲁达似的信徒拥有醋钵大的拳头。
闹腾了一天,爱德华也觉得累了,于是道了晚安后各自回房休息。
躺在床上耳朵里能隐约听到远处大草坪上传来的各种嘈杂的喧闹声,显然汉森他们又H起来了。
“这该去给米国缉毒局打个电话了,大草坪上的da麻味PM2.5都该爆表了吧。”嘟哝着,他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