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我的家乡:正文卷 第275章 受伤的饭团
尽管是咕咕抓的鱼,但小主人的心意,饭团并没有拒绝。加上它也确实饿了,几口就把那条小鱼给吞进了肚子里。
吃完鱼,饭团无视咕咕想摸摸它脑袋的手,站直身子在院子里左张右望。
苏武一眼就看出来它在找什么,连忙开口。
“饭团你是找小雪吗?她现在并不在家里,还在外面上着学呢。不过你不用担心,两天后我会去接她回家。”
饭团应了一声。
在靠近养心谷时,它就感到到苏雪并不在家里,然而亲耳听到苏武这么一说,它的眼神还是暗了暗。
“饭饭,”苏晚乐呵呵地在旁边的篮子里扯了张新鲜青菜叶子,递到饭团嘴边:“姑姑不在家不要紧。晚晚和安安在啊,我们可以和你一起玩。”
把脑袋钻进大雁翅膀里的安安连忙钻出来,嗷嗷地应了一声。
就连咕咕这只破猴也不甘寂寞地站了起来。它指手划脚地吱吱直叫,表示自己也可以陪饭团玩。
饭团没理猴子。
它移开两步,然后用嘴捡起一根长约三十厘米左右的植物根茎,放到苏晚手里。
小姑娘好奇地打量着手里的东西,昂头问苏武:“爸爸,饭饭给晚晚的棒棒是什么?”
苏武接过来仔细一看。很快他就吃了一惊,把手里的植物根茎给认了出来。
“晚晚,这不是棒棒。”苏武脸色复杂地把它还给苏晚,“这是植物长在土里的根,它的名字叫沙参。”
“沙参,好奇怪的名字。”小姑娘茫然地挥了挥手里的沙参,“爸爸,什么叫根?”
苏武笑笑,只好继续给女儿科普,“奶奶不是教过晚晚种红薯吗?红薯就是红薯苗长出来的根。”
“晚晚最喜欢吃红薯啦。”小姑娘反应很快,她凑近小鼻子,小心地闻了闻手里的沙参,“爸爸,这个沙参也和红薯一样好吃吗?”
“呃,能吃!但不一定好吃。”苏武下意识地摸了摸饭团的脑袋。
他有些走神。
以前的养心谷虽然地方人稀却也缺衣少食,比如甚至连眼前灰色的大雁因此而取了个饭团的名字。
苏武还记得他小的时候,最是喜欢带着苏雪去挖沙参吃。
沙参这种东西又叫傻参。不过养心谷本地的方言和普通话相差大太,它的学名到底叫什么苏武还真不知道。
这种沙参空有参的名,却没有参的价植。如果非要在沙参和其他参类中找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是植物的根罢了。
这沙参并没有什么营养,也无法入药,同时还填不饱肚子。不过它嚼起来时,会有一股甜滋滋的味道。
小时候的苏武和苏雪常常饿肚子,更没什么机会吃到糖果之类的甜品。因此除了一些季节性的山果外,甜滋滋的沙参就成了和他们差不多大孩子的最爱。
沙参很好找。
南岭以南的不少山脉里都能轻松找到它们的植物藤。而且它也不像其他什么长白参一样长在地势险要的奇岩跷壁里,通常在水边上百米的灌木丛就能找到。
除此之外,它的根部长得很也浅。
只要找到沙参藤,再顺藤找到根。六七岁小孩子抓住根部用力一扯,就能把一小部沙参根给拔出来,连铲子锄头之类的工具都不用。
和其他参类一比,实在有够傻的。
沙参有这么多优点,但还是很少有小孩甚至大人愿意去挖来吃。
没营养填不了肚子是主要的原因,此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但凡有沙参的地方都会有山蚂蟥出没。
如同很多玄幻小说所写的一样,但凡是天材地宝都必有妖兽守护。这山蚂蟥可以说就是沙参的守护妖兽。尽管它算不上什么天材地宝,只能算种鸡肋植物。
山蚂蟥很多人可能没听过。它和水蚂蟥几乎就是同一种东西,都有着漆黑恶心的身子以及狰狞锋利的口器,通常都是巴在动物身上吸血为生。只不过一种生活在山上,一只生活在水里罢了。
山蚂蟥十分可怕,一旦被它们叮上,不吸饱决不会主动脱落。那怕是南方地区以皮燥肉厚而著称的水牛,遇到它们也得落荒而逃。
苏武还清楚地记得小时候他和苏雪去挖沙参的情形。
兄妹俩去挖沙参,很多时候刚看见沙叁藤,往往还没找到根部,周边的灌木已经爬满了拇指大小的山蚂蟥,弓着身子一蹦一蹦地向两人迈来,令人不寒而栗。
赶是赶不走山蚂蟥的,兄妹俩唯一能作的就是赶紧放弃即将到手的成果,转身掉头就跑。
话说回来,小时候饭团就常常跟着他们兄妹俩去挖过沙参,甚至好几次下山后苏武还在它身上抓到好几条山蚂蟥。
一想到这,苏武连忙走了过来,仔细地翻看着大雁身上羽毛。
他问:“饭团,你身上疼吗?有没有山蚂蟥在。”
见父亲翻着大雁的羽毛,苏晚虽然不知道原因,也糊里糊涂地跟着一起翻,“爸爸,山蚂蟥是什么?”
“一种可怕的吸血虫。”苏武叮嘱女儿,“以后晚晚见到蚂蟥这种东西,不管什么蚂蟥,都赶紧跑远远的。知道吗?”
小姑娘吓了一跳,“爸爸,蚂蟥很可怕啊?”
“有妈妈可怕吗?”
苏武无语,这问题他可没法答,也不敢答。
“嗯。蚂蟥十分可怕。”苏武作了个咬人动作,“它会咬破小朋友的手手和脚脚。让小朋友们又痒又痛,还会流很多很多血……”
正说着,苏武眼睛一缩。
他在饭团的胸脯和肚子下面找到了几个尾指大小的干涸血洞。一看就知道是被山蚂蟥给咬出来的。
苏晚也看见了,顿时惊得花容失色。她想摸又不敢摸:“饭饭,你疼吗?”
饭团轻轻地叫了几声。就算苏武听不懂,也能猜到它是在安慰小主人。
苏武小心地检查着那些作口,他下示意地看了看旁边的廖金海。
据他所说,饭团和它的雁群上一次降落捕食及休息,还是在镇河地区以北的一个半大湖泊边上。
想必是饭团眼见就要快到家,趁着别的大雁捕食的时间,它自己跑到附近的山上挖了根沙参,想拿回来送给主人。
结果被几条山蚂蟥叮上。
而从那个湖泊飞到养心谷这里,要跨越整个镇河市。那么远的距离,无论多大的山蚂蟥都绝对吸够了血,自己脱落了下去。甚至连饭团身上的伤口都自动干涸了。
苏武翻了翻,又在大雁的两边翅膀下找了几个血肉模糊的伤口。
或许是山蚂蟥还脱落不久,伤口还没足够的时间愈合;又或许是飞行时翅膀一直要扇动,导致伤口没法愈合。反正苏武轻轻一摸,还能摸到伤口里面逸出来的血丝。
苏晚紧紧捂着小嘴,看着饭团身上那些狰狞的伤口,眼泪慢慢地滑了下来。
很快,她似乎想起了什么,把手里的沙参一扔,转身哒哒地就朝东厢院跑去。
没多久,她又跑了回来,手里多了一排OK绷。
“爸爸,饭饭需要贴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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