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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第一卷万丈高楼平地起 第一三二章袁崇焕来到登州了(一更)

    第一三二章袁崇焕来到登州了

    三娘望着秦承祖等人兴奋的搬着兵刃、铠甲向大营方向走去,她的脸色有些郁郁:“相公,他们是反贼吗?”

    “不是。”

    全旭耸耸肩,不以为然的知道:“他们只是一群活不下去的可怜人。”

    “可怜人?”

    三娘难以置信的道:“这怎么可能,他们在杀官,杀官就是造反,相公,你怎么能帮助反贼?”

    三娘此时还是一个本性淳朴的老百姓,在她的世界里,黑白是分明的。当初,她帮忙全旭把魏忠贤的神位牌放进黄立极的密室,准确的说,这桩罪名其实也不小。

    然而,她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她却难以接受全旭居然帮助反贼的事实。

    全旭望着三娘,淡淡的笑道:“你说,有人抢我们在大名府的家,你说我们怎么办?”

    “那就跟他们拼了!”

    “抢我们的地呢!”

    “把他们杀光!”

    “如果对方是官府呢?”

    “那……那就杀了他们!杀官就等于造反,反就反了!”

    三娘这下明白了全旭的意思:“那我就去京城,把皇帝老儿从皇位下揪下来,皇帝让相公做!”

    全旭笑道:“那是当皇后!”

    “不行,我不能当皇后,让二娘当皇后!”

    “为什么?”

    “她屁股大!”

    “哈哈……”

    全旭的心情非常轻松,骑着六眼神魔,开始向登州城的方向行驶而去。

    ……

    经过这么全旭的对讲机和无人机事件,包括送了秦承祖一批装备,在秦承祖麾下的叛军中,很快就掀起了一股议论的热潮。

    “唉,那个谁你的听说了吗?”

    “什么!”

    “咱们大将军,今天晚上,有神仙过来,送了一大批宝贝!”

    “咱们大将军就是天命所归!”

    ……

    其实,秦承祖也是一个心细的人,他在那座丘陵上,当时就发现了问题。

    那一批准备也有几十大车,却没有任何车辙,也没有人行走造成的痕迹。

    事实上,这座山头,包括附近的小山头,秦承祖麾下的探马,曾经搜索过。

    全旭可以给他“千里传音”,那无发出嗡嗡的东西,闪烁着红光,又会飞的东西是什么?

    他不知道,没有见过,甚至没有听过。

    他也与毛承禄在夜晚的时候通过信,当时毛承祖告诉他,全旭在登州城外,距离他们有两百多里,就算骑快马,这需要三四个时辰不停的狂奔。

    但是,骑兵在夜里奔驰,他们外围的哨兵一定会发现。

    难道说,全旭真的是神仙?

    他望着面前的对讲机,有些失神,难道说:全旭是神仙,这件东西就是传说中的法器?

    “大将军,这些东西怎么办?”

    “分了!”

    秦承祖指着面前的明军制式将领铠甲道:“所有百总以上,每人一副铠甲!”

    东江军的编制与蓟辽军一样,秦承祖毕竟是正牌子参将出身,他对部队的编制采取每十二人为一小队,三小队为一旗,设旗总,三旗为一司,设百总一人,百总有亲卫数名,每一司,既一百一十二人,百总与百户官一样。三司为一局,设把总一人。三司为一营,设千总一人。

    秦承祖麾下有马军三营九局二十七司,步军为十一营三十三局九十九司,另外还有炮军一营三局九司。亲兵一营三局九司。车营两营六局十二司。

    共计千总十八人,副千总十八人,把总五十四人,副把总五十四人,百总官一百五十六人,三百套明光铠甲,整整好好,一套不多,一套不少。

    秦承祖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他的部队最后一次整编,就是两个时辰之前,也就说,除了秦承祖,并没有人知道他麾下有多少把总、多少百总。

    难道说,全旭早就知道他现在有这么多人数了啊?

    事实上,全旭根本就不知道,这只是一个巧合。

    别说他有百总以上三百人,就算三千人,他也只会给他这么多铠甲。

    至于鸳鸯战袄,秦承祖倒没有发下去,而是分给了他的亲卫。

    山东响马曹二麻子,原本只是一个小喽喽,因为率先投靠了秦承祖被封为旗总,后来部队扩编,他就从旗总升为百总,百总升为把总。他不仅仅分到了一套明光铠甲,还分到了一把雁翎刀,甚至还有一套崭新的鸳鸯战袄。

    他非常喜欢身上的这柄刀,刀鞘上还装着大量的有机玻璃饰品,他拔出刀一看,只见上面寒光闪闪,他叹了口气:“好刀!”

    曹二麻子如今管辖着三百多人,又是秦承祖的亲卫,而他原来的大当家老泥鳅孙长生,则反而成了他的下属。

    孙长生有些巴结的拿着自己的刀道:“我这把柄可是百炼钢打造的好刀,要不咱们换换?”

    “不换!”

    “换换吧,你不吃亏!”

    “刷……”

    曹二麻子有些生气,直接挥刀砍向孙长生,结果孙长生手中的刀,直接断成两截。

    孙长生一脸惊讶:“这……这怎么可能?”

    曹二麻子拿着自己的雁翎刀,深吸一口气,再次斩向另外一名下属的大砍刀。

    结果同样如此,这柄大砍刀一斩而断。

    曹二麻子拿着刀,急忙冲向秦承祖的大营。

    此时,像曹二麻子这样军官,都发现了他们新领到的铠甲与刀枪的不一样。

    事实上,无论是百炼钢还是千炼钢,本质没有区别,都属于高炭钢,硬热硬性差,当刀具工作温度大于200℃时,其硬度和耐磨性急剧下降。其次是淬透性低。

    水淬时完全淬透的直径一般仅为15一18mm;油淬时完全淬透的最大直径或厚度仅为6mm左右,并易变形开裂。

    也不是说,无论是高炭钢最硬的部分仅仅为六毫米,所以古代的刀剑,在战斗中非常容易折断或变形,开裂。

    可是高锰钢则不一样,一般锰钢刀硬度要大于铁刀和普通钢刀,因此,锰钢刀能砍铁刀和普通钢刀。

    “大将军,我们拿到的居然是削铁如泥的宝刀!”

    “是啊,特别是这种铠甲,居然连破甲箭都射不穿!”

    “我们这些箭连文山都能射穿!”

    秦承祖这才发现这些准备,无论是箭、还是枪。或者刀,铠甲,无一不是精雕细琢的精品。

    “这都是神兵利器!”

    秦承祖有些慌了,全旭表现出来的超能力,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全旭这神鬼莫测之能……难道真是神仙?

    想到这里,秦承祖突然想起,但凡是神仙也都喜欢金石和各种宝贝。

    “曹二麻子!”

    “卑下在!”

    “二麻子这个名字不好听!”秦承祖朗声道:“我赐你姓秦,名正阳!”

    “秦正阳谢义父赐名。”

    曹二麻子心中狂喜,秦承祖现在是天命所归,他成为秦承祖的义子,将来少不得封侯拜将。

    秦承祖其实也是在学毛文龙,他接着道:“我现在交给你一个任务,无论遇到什么人阻拦,格杀勿论,但是,一定要把东西送到地方!”

    “完不成任务,秦正明愿意提头来见义父!”

    “好,带着你的人,马上准备,半个时辰后出发!”

    秦承祖从起兵到现在,缴获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古玩,银子和铜钱,大都被他赐给身边的将士,可是金银珠宝他可是有很多。

    数量多得他懒得计算,这些东西直接占据了车营两个局七个司合计八十四辆大车。

    秦承祖就命刚刚获得赐名的秦正阳带着三百多名亲卫,押送着八十四辆满载着财物的大车,朝着登州方向前进。

    全旭回到登州城外的仓库里,天色已经隐隐大亮。

    他又泡了一个热水澡,消除疲乏,然后美美地睡觉。

    全旭睡到下午的时候,这才睡到自然醒。

    他洗漱完毕,却看到一个大胖脸。

    “陈应,你怎么来了?”

    “事情办完了,左等右等等不到全爷,自然是过来了!”

    陈应指着自己的脸道:“为了给全爷办事,我可是瘦了好几斤,您看看!”

    “没有看出来!”

    全旭不以为然的道:“你少吃一顿就会瘦几斤,三天不吃饭,能瘦十几斤,要不要试试?”

    他突然仿佛想到了什么:“你说什么,什么办完了?”

    “你不是交待,让我去归德府袁家吗?”

    陈应抵达袁府的时候,直接登门,自报家门,求见袁可立。

    袁可立自从致仕以后,兵部左侍郎侯恂权柄越来越重,归德侯府与归德袁府,一升一降,两相比较之下,袁可立此时门可罗雀。

    陈应以为要费一番手脚,没有想到轻易就见到了袁可立。

    其实袁可立也是退休老干部的心态,无聊,受不了别人的轻慢。

    陈应擅长察言观色,口才了得,他并没有按照全旭的要求,而是按照自己的方法,将全旭有心想拜在袁可立门下求学,然而,他却知道袁公一直心忧东江镇。就带着几十名家仆和五千石粮食,冒险出海,前往东江镇,这一批粮食,就像及时雨一样解了东江军的燃眉之急。

    袁可立得着陈应绘声绘色的陈述,把全旭描述成了一个忠肝义胆,颇有班超之风的君子,袁可立爱才之下,决定收全旭为入室学生,只要全旭抵达归德袁府,就可以正式拜师。

    就在这时,毛承祖走进来,一脸惶急:“全先生,袁督师抵达登州了!”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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