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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第一卷万丈高楼平地起 第二五八章上达天听简在帝心

    我在明末有套房正文卷第二五八章上达天听简在帝心第二五八章上达天听简在帝心

    “本帅可不管你们什么华阳社,还是什么华阴社。”

    秦承祖随手一巴掌将胡悦手中那张银质的船票拍飞掉在了地上,大脚踩在银票上,一把薅住胡悦的发鬓。

    胡悦还想挣扎。

    只是非常可惜,秦承祖也就是身强力壮,力气大得惊人,别说只是胡悦这样的文弱书生,就算是天生在马背上的女真人,跟他角力也是自讨苦吃。

    “啪啪啪……”

    连续十几个耳光甩过去,胡悦被打得头昏眼花,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这下顿时老实了。

    “你蛊惑我兄弟反目,自相残杀,本帅岂能饶你!”

    秦承祖向秦正阳使了一个眼色,两名亲卫走进来,架起胡悦。

    “好好招待,本帅要知道,谁躲在幕后。”

    胡悦脸色惶恐,他知道此时一旦被带走,别说任务完不成,他所知道的任何秘密,根本就保不住,他只是说客,可真不是什么死士。

    “芹……菜!”

    胡悦意识到秦承祖这十几计耳光打得太狠了,他此时不仅仅头昏眼花,耳朵也听不见声音了,他急忙大叫道:“我说……我说……”

    脸抽得太疼,胡悦只好向秦承祖借了一支笔,拿着笔在纸上写着:“十万两银子,东江镇总兵!”

    秦承祖看着东江镇这三个字的时候,目光一凝,冷冷的说道:“再满嘴昏话,本帅就拔掉你的舌头!”

    其实,这个时候,胡悦真听不到秦承祖在说什么,他只是看着秦承祖的嘴巴一张一合,却没有任何声音。

    胡悦急忙拿着笔继续写道:“十万两银子,我家主人要与秦帅交个朋友……”

    胡悦看着秦承祖似乎没有了耐心,接着写道:“对于灵泉寺只是,我家主人深表遗憾,可出十万两银两,三万石粮食,弥补秦帅的损失!”

    要说这件事秦承祖有多生气,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情绪,其实,他反而庆幸,随着部队的扩张,人的心思也发生了变化。

    参与叛乱的人,大部分都是他非常信任的东江镇旧部,很多人跟着他都有几年的时间,最长的超过十年。

    十年以来,忠心耿耿,他们同生共死,一起吃过苦,挨过饿,也被后金的骑兵追得上天无门,九死一生。可偏偏胡悦等人的挑拨之下,对他暗下杀手。

    这种事情,秦承祖不是没有预料过,事实上在辽东的时候,他们可是遇到过太多类似的事情。

    女真人对辽东汉民又是打又是杀,他们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些辽东汉民从魔窟里救出来,然而,这些被救的人,有很多都是女真人的奸细,他们或是暗暗留下暗记,引导女真人前来追击。

    或是在临阵的时候反戈一击,这样的事情太正常了。

    人性,在生死面前,在富贵面前,都是浮云。

    尽管二十万两银子,不好拿,肯定有些咬手,可是秦承祖仍旧决定信胡悦一回,胡悦只是小喽喽,万一呢……

    二十万银子,他想要。

    秦承祖扔下一句话:“二十万两银子,三万石粮食,看到这些东西,再与本帅谈!”

    胡悦的听力恢复一些,听到这话,终于松了口气。

    不过,他更愿意相信秦承祖的真心实意,如果他不计前嫌,胡悦反而要警惕秦承祖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

    呛人的硝烟,让人欲呕的鲜血味,还有人体在惊恐下,排泄的粪便的味道,这种味道,加杂在一起,甭提有多酸爽。

    残缺不全的尸体,人体器官和鲜血,燃烧殆尽的大车、被长枪刺穿的战马,还有无数残刀断枪……

    这如果修罗地狱般的惨景,正是汤河之战第六天收兵的情景。

    后金今天的进攻力度还不如从前,而且还撤退下来了八旗精锐,用蒙古骑兵和索伦死兵打头阵。

    虽然索伦死兵装备不如白甲兵,然而,他们悍不畏死,凶残成性,身大力强,持着索枪重枪或巨斧,其实比后金护军更加难缠。

    结果,秦承祖麾下也棋逢对手,半斤对八两,杀得索伦死兵,一地死尸。

    原本,满桂确实是看不起秦承祖这样的反贼,哪怕秦承祖曾经给关宁骑兵予以重创,在满桂看来,只是说明他在离开辽东的时候,关宁军战斗力退化得特别厉害。

    可是,看到索伦死兵死了将近五百人,满桂对秦承祖还真是刮目相看。

    索伦死兵是后金最强的炮灰部队,如果让索伦死兵上阵,基本上还没有他们无法强攻突破的阵地,就算是满桂麾下的精锐,也非常头疼,就算能勉强挡住,只怕可不轻。

    秦承祖麾下居然用刀盾兵这样不算强的部队,挡住了索伦人的进攻,同时还发出了反冲锋,干掉了五六百名蒙古骑兵。

    满桂是一个非常纯粹的军人,他识英雄,重英雄,在见识到了秦承祖麾下的山东兵有如此战斗力,他的脸上浮现真挚的笑容。

    “秦总兵!”

    “左都督!”

    虽然满桂与秦承祖都是一镇总兵,可是满桂与毛文东一样,挂着左都督的衔,这就相当于一个中将军区司令员,与一个少将军区司令员的区别。

    “今天打得不错,俺满桂认你这个兄弟!”

    满桂摆摆手道:“十坛酒,我攒了好久,都没有舍得喝!”

    秦承祖自然知道与满桂这样的将领接触,该豪爽的时候就好豪爽,他给你好脸,你得接着,要不然,那就是敌人。

    赵率教曾经与满桂关系不错,结果一样翻脸。

    秦承祖从满桂亲兵手中接过酒坛,他以为这是普通的酒,仰头就是猛灌了一大口,结果,一股辛辣从胃里,喉咙里涌上来。

    “嘶……好酒,这是全记二锅头?”

    秦承祖其实见过满桂麾下的士兵装备,有轻型火炮,有跟他一样的火铳,也有那种简单,毫无花巧的铠甲。

    在看到这些酒的时候,他心中产生一个疑惑,难道说满桂也是全爷的人?

    满桂拍了拍秦承祖的肩膀:“秦兄弟,有见识,这酒虽然好,可就是太贵,他娘的,一坛酒要十两银子,这不是喝酒,而是喝银子!”

    “哈哈……”

    秦承祖快要笑出了眼泪,原来满桂是被全爷坑了,这种酒全旭曾经说过不值钱,成本非常低。

    二锅头兑水嘛,五十二度和四十度的二锅头在这个时代,人们喝得并不习惯,把酒精度数勾兑到二十度左右,加上食用香精,反而更受人们欢迎。

    一两银子的酒卖到十两银子,全旭是把满桂当冤大头宰。

    战场打扫完毕,秦承祖收获了六百多匹死马,剥皮、去掉内脏,将马肉剁成大块,然后扔进水里直接大火炖着。

    虽然马肉不如羊肉好吃,可对于严重缺乏肉食的明军将士来说,这都不是问题,马肉是有些塞牙,有点发酸,人要是饿了,连猫肉、老鼠肉都吃,还怕什么马肉?

    明军阵地上,士气越来越高,喝酒,耍拳,也有唱戏的,一片热闹。

    直到秦承祖与满桂喝完酒,这才晕晕乎乎来到自己的大帐内。

    “父帅!”

    宋献策拉着秦承祖来到一名中年人面前,身材单薄,才四十来岁的年纪额头就多了好几道皱纹,那双眼睛目光有些闪烁,下巴光溜溜的,没有一根胡须,嘴角职业性的翘着,总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很不舒服,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

    宋献策跟着秦承祖招安,不过,他并没有在登莱镇担任具体官职,毕竟四尺高的身高,成了宋献策当官的拦路石,他依旧是秦承祖的私人幕僚,当然,在登莱镇,他是秦承祖麾下,文官第一。

    没有虽然朝廷明确的官职,无论是挂着副总兵,还是什么参将、游击将军,在宋献策面前,都要恭敬地说声:“宋先生!”

    宋献策指着那名中年人道:“秦帅,这是宫里来的王承恩王公公!”

    “见过王公公!”

    “什么公公,咱家只是皇爷身边一个跑腿的!”

    王承恩笑道:“秦总兵,现在可是声誉雀起,炙手可热呢!你部献上的六百名鞑子首级进京,经检查级级都是真虏首级,又带了一百多生俘,可是替皇爷出了一口恶气!自建奴入寇以来,咱家还是头一次见万岁爷真正露出笑容的!”

    其实,秦承祖干掉的建奴和蒙古、索伦死兵加在一起,三千五都不止,可惜,能获得的斩首其实六百级,生俘虏的一百五十余人,其中蒙古人四十九,索伦死兵七十三,建奴只有二三十人。

    然而,这已经是难得的大功了。

    秦承祖非常激动,听着这话,作为一个武官,能入了皇帝的耳朵,那可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王承恩道:“跪下来听旨吧!”

    秦承祖、秦正阳、宋献策等人全部跪下来。

    王承恩抑扬顿挫的说道:“奉天承运皇帝制曰:登莱镇总兵官秦承祖,诚朴勇烈,恪尽职守,临危不惧,枕戈待旦,以致众志成城,众军无不舍命相搏,最终力挫建奴兵锋,令建奴遗尸近千,此乃秦卿抚恤有方,身先士卒之功也……”

    PS:昨天带着孩子去看病,今天晚上才回来,希望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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