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套房:第一卷万丈高楼平地起 第三三六章旅顺口的刺杀
第三三六章旅顺口的刺杀
进入青黄不接的时候,正是老百姓日子过得最为艰难的时候,明末这个鬼天气,就像小孩子的脸,根本琢磨不透。
有的地方干旱似火,有的地方却暴雨成灾。
一年的庄稼颗粒无收,对于普通来说,就是死路一条,虽然国人有人离乡贱的传统,可是在生和死的决择面前,他们就不怕离乡了。
随着大量的人口涌入,金州,不仅仅是金州,包括整个辽南,都有了充足的人手,有了足够的人手就好办了,没人,啥事都干不成。
此时的辽南,正散发着勃勃生机。
道路两边,都是一望无际的良田,田地里玉米、红薯、土豆、或是各种蔬菜,长势喜人,此外还有大量工厂,粮食加工厂、纺织厂、军械厂、木材厂、铁器厂、冶金厂、水泥厂、煤球厂……大大小小的工厂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工业区,吸纳着外地迁来的流民。
说白了,大辽南就像一个巨大的蓄水池,因为这样那样的天灾人祸而破产的农民,大多都让它给吸收了。
当然,这个蓄水池,有一定的容量限制,万一这个蓄水池崩塌了,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全旭不会担心这些。
因为,他有挂。
一旦,辽南到了人口的极限,他就会扩张,向东、向西、向北打。
在全旭重赏之下,全记军工厂的火铳也取得了极大的突破。
全旭来到火铳厂的时候,负责火铳研发的工匠师傅叫葛四蛋。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没有文化的苦出身,这位已经快六十岁的老工匠,递给全旭一支新枪。
全旭上上下下的摆弄着,发现这支火枪的设计更加合理,板机、刺刀托座都作了不小的改动,反正用起来很舒服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它有一个机括,他试着扣动板机,枪里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击声响,他悚然动容:“燧发枪!?”
葛四蛋竖起一根大拇指:“厉害,伯爷一眼就看破了关键!是的,老朽用一块燧石取代了火绳,装好弹药后只要扣动板机,机括打在燧石迸出火星,就能将弹药引爆,发射出去,非常方便。”
全旭拿着火铳,看着枪管里面的凹下的部分,有些目瞪口呆:“这是膛线?”
枪管的膛线切割,对于工匠们来说,实现太难了,但,并不是做不到。
“怎么做到的?”
葛四蛋憨厚的笑了笑了:“没啥,就是用了解玉砂!”
解玉砂,这种东西可能没有人听过,古代在没有切割机的时候,古代的玉匠也可以把玉分解开,雕刻成各种各样的形状,用的就是解玉砂。开玉的弓弦是铁丝制成的,几根铁丝拧成麻花股。开玉时在弦上加解玉沙,并不断加水,慢慢把玉材“磨”开。
这种虽然可以切出膛线,却无法投入使用,因为效率太慢。
不过,全旭仍旧给了葛四蛋一千两银子的赏赐,他已经制出了可以量产的燧发枪。
“伯爷,就是这枪,还有问题!”
葛四蛋拿着全旭赏赐的荣誉证书和一千两银子的领限凭信,他心虚起来。
“什么问题?”
“就是!”
葛四蛋苦笑:“这枪就是哑火率太高了,扣动十次板机,最多只有七次或八次能成功击发的。”
“这还叫低吗?”
全旭撇撇嘴,洋鬼子刚搞出燧发枪的时候,哑火率能控制在五成他们都会激动得哭出来的!
“知道问题吗?”
“这个弹簧质量有点差,如果弹簧的质量更好,还有就是火药!”
“继续研究,奖励大大滴!”
一栋栋整齐而整洁的住宅,拔地而起,当然,以全家军将士以及工匠们作为第一批安置人员。
其实还是工匠安置更为优先,全家军将士有些不满,他们向全旭抱怨。
全旭的回答非常简单和粗暴:“你要房子,要个蛋,有媳妇吗?有孩子吗?没有老婆孩子的单身狗,给我老实在军营里待着。”
当然,为了避免将士们引起负面情绪,全旭向全军将士交底:“现在不要房子,是为你们自己好,你们自己想想,咱们全家将士的房子,按照级别进行分配的,普通士兵,宅院一亩,少尉、中尉、上尉,住宅是三亩、五亩、八亩,少校、中校、上校分别是十亩,十五亩、二十亩,而且五年内,按照最高级别分配。你现在一个上士,连个少尉都没有评上,你们甘心吗?”
众将士都不傻,听到这个分房标准,他们顿时纠结起来。
当然,工匠的标准也是一样。
不过,工匠们特别是后来招募的工匠,人人几乎都是拖家带口,哪怕是最小的一亩宅院,也比住工厂单间宿舍强。
六月是旬,全旭的宅子基本成形了。
全旭从后世买了一台小型锅炉,把暖气系统给弄了出来。
在金石山上,全旭的锅炉房烧着热水,烧开的水通过流道流进全府,遍布每一个角落,热量再通过一些钢片散发出来,每一个房间都温暖如春,这是个相当复杂的工程,能不能达到全旭的目的,还需要时间的验证。
不过,全旭的修武伯府,已经拥有了自来水,为了自己的健康,全旭还买了一套净水系统,十几万的投入,对于全旭来说,根本就不算问题。
三娘怀胎已经八个多月,她的肚皮几乎要撑破了,全旭非常担心,他在后世咨询了很多妇产医生,尽管三娘变得很懒,全旭依旧每天拉着三娘到处转转,增加运动量。
适当的运动,对于胎儿和孕妇都是好的。
三娘与全旭来到旅顺口,港口的工地上,此时在旅顺口施工的工匠已经多达三千余名,如果算上流民百姓,这些百姓足足多达五万余人。
人多,建造速度也快了很多。
沈明泽向全旭道:“主上,旅顺口修建港口需要大量的人力,光是工食开支就不是一个小数字!我们何不以辽南的田地代价工钱,民夫干上一个月的活可得田地若干,如此一来既省了工钱,又能让他们卖力死干,两全其美!”
“好主意!就这么干!”
全旭想了想,摇摇头道:“不过,工钱还是要发一点的,毕竟人家还得养家糊口,而修建港口又是大工程,没有三两年是无法完成的,总不能让他们的家人饿上三两年吧?这样,除了发田地之外,每个月再发一笔安家钱,以足够一个四口之家生活无忧为准。”
“主上真是菩萨心肠,难怪百姓视你为万家生佛!”
全旭摆摆手道:“我这算什么菩萨心肠?我只是在自己吃肉的时候尽量让别人有碗汤喝罢了。”
沈明泽心里暗想:“主上,不仅有勇有谋,而且为人坦诚谦虚,又仁慈,这天下还真有可能到全旭手中。”
“修武伯,我要见修武伯,你们让开,我要见修武伯!”
三娘急忙挡在全旭身前,全旭急忙道:“三娘,你小心点,也不看看现在都什么时候了!”
全旭问道:“让他过来!”
不多时,一名身材矮小,粗壮的男子被两名近卫士兵押着来到全旭面前。
“修武伯,俺叫史尚杰!”
那名叫史尚杰的男子露出胳膊上凸起的肌肉道:“俺自幼习武,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弓马娴熟,兵书战策,无一不精,想投靠修武伯,谋一场富贵!”
全旭笑了笑:“弓马娴熟?沈良材,你去试试他!”
在全旭身边,身手高强的将领还没有几个,其中身手最好的反而是沈良材,这可能是天赋的原因吧。
“刀枪无眼,比比拳脚?”
“好!”
史尚杰抱拳道:“请!”
史尚杰出拳如风,脚下下盘功夫相当扎实,不过,武功与沈良材那种实战搏杀练出来的杀人之计,还差点。
他用高边腿连连向沈良材一个踢去,打得非常热闹。
“不错!”
三娘撇撇嘴:“史尚杰惨了!”
随着三娘的声音刚刚落,沈良材一肘击在史尚杰的头上,史尚杰昏倒在地上,满脸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这时,人群里有几名身材矫健的男子,目光在空中一碰,他们放下手中的工作,不约而同的朝全旭走去。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缓缓的从港口上下来,排着队等待检查。
一名男子从手中掏出一根钢钉,趁着人不注意,朝着马匹的粪门刺去,拉车的驽马吃痛,顿时受惊,拉着马车朝着前方飞奔而去。
场面一下子就乱了起来,马车连续撞中四五名百姓,引得众百姓惶恐不安,到处乱跑。
全旭突然闻到了硝烟的味道,他就意味到了不妙。
这是有人点燃了火绳。
“砰砰砰!”
连续三声手铳的声音响起,全旭倒没有反应,身前的一名亲卫满身血污,倒在地上。
接着,沈良材大吼:“保护全爷!”
亲卫士兵马上在全旭面前形成一道人墙,他们用身体为全旭组成了肉盾。
“哎呦……”
三娘的脸色大变,她伸手捂着自己的肚子。
就在这时,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朝着全旭飞过来。
沈良材吓得脸色傻白,娘的,居然是一颗万人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