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神庭证道途: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四章 七圣结义
话说那孙悟空闯龙宫夺神针,入幽冥削死籍,让四海龙王以及十殿阎罗上天庭告御状。玉皇大天尊震怒异常,欲派神将将之擒拿。幸得太白金星开口,将之诏安,入天庭,授官职,与他籍名在箓,拘束此间。
玉皇大天尊闻言甚喜,便派遣太白金星下界宣诏。孙悟空修为虽然不错,但对于天庭的官职体系却是一窍不通。入天庭朝拜大天尊后,赦封了一个弼马温的微末小官。
孙悟空履职之后,倒是尽心尽职,昼夜不睡,滋养马匹,日间舞弄犹可,夜间看管殷勤,将一众天马养得肉膘肥满,筋骨强健。
闲暇之时,御马监众监官安排酒席,与孙悟空接风、贺喜。欢饮之间,在御马监丞有意引导之下,悟空方才得知弼马温官微职俾,乃下贱之役,当即打出御马监,反出南天门,径直回到花果山。
花果山群猴见到孙悟空,都来扣头,迎接进入洞天深处,簇拥悟空登上宝座,办酒迎风的说道:“恭喜大王,上界去十数年,想必得意荣归也?”
悟空听后气愤填膺,摇头道:“不好说!不好说!活活的羞杀人!那玉帝不会用人,他见老孙这般模样,封我做个弼马温的微弱小官。我初到任时不知,只在御马监中顽耍。及今日问我同寮,始知是这等卑贱。老孙心中大恼,推倒席面,不受官衔,反天下界而来。”
群猴听闻,顿时愤怒异常,齐声说道:“那天庭简直欺人太甚,大王何等本事,怎么能与他去做一马夫?”
悟空闻言,心中越大郁闷,当初在这洞天之中为王,多少尊重快乐,奉诏入天,却成为弼马温,若是消息为五湖四海的妖王得知,岂不是颜面近失!
正饮酒欢会之间,有独角鬼王前来献宝。听闻悟空在天庭遭遇后,大声说道:“大王如此本事,如何与他养马?就是做个齐天大圣,又有何不可?”
悟空听闻欢喜不甚,当即吩咐四健将制作旌旗,旗上写“齐天大圣”四大字,立竿张挂,并要求麾下群猴与诸洞妖王称其为齐天大圣,不许再称大王。
这时,天庭之内,玉皇大天尊听闻悟空因嫌官小,反下天去。当即命托塔天王父子,统率两路神元讨伐,擒拿悟空。
悟空自闯幽冥削死籍,冥冥契合身死神活的至理,阴差阳错的突破到金仙之境。由于悟空底蕴浑厚,甫一突破,便达到金仙第一境巅峰。再加上其人仙武道修行,足以越阶而战。
而巨灵神通过数百年轮回,方才羽化成仙,重登天界,一身修为尚未恢复,如今堪堪达到真仙圆满之境,岂是悟空的对手,不过三五回合,便败下阵来。
哪吒三太子见此,那是战意昂扬,径直迎上悟空两人那是旗鼓相当,一场好战。最终,哪吒三太子技差一筹,被悟空趁机一棒打在左臂之上,负痛而逃。哪吒战败,托塔李天王无奈之下,只得收兵回天,奏请大天尊。
自真武大帝镇压北惧泸州妖魔以来,妖魔之流闻天庭而色变。此番悟空打败天庭征伐,顿时引得妖魔欢呼雀跃不已,三界无数妖魔纷纷慕名而来,让花果山变得热闹至极。
这番热闹场景,着实吸引了不少有心人的关注,尤其是牛魔王、蛟魔王、鹏魔王等妖为最。牛魔王等妖虽然实力不弱,皆是金仙第二境妖神修为,但名声却是一般。
看到孙悟空短短时间内,名传三界,一个个是羡慕嫉妒恨。他们经过一番商议后,便决定蹭一下孙悟空的热度,让他们妖名远扬。对于妖族强者而言,只要名声足够,小弟便会慕名而来,势力底蕴将会飞快增长。
牛魔王等妖出场时,滚滚妖气直冲云霄,引来阵阵无尽雷霆轰鸣。而他们则沐浴雷霆而来,声势浩大,看的花果山一众妖魔惊骇异常,纷纷露出敬畏神色。
只见牛魔王头上戴一顶水磨银亮熟铁盔,身上贯一副绒穿锦绣黄金甲,足下踏一双卷尖粉底麂皮靴,腰间束一条攒丝三股狮蛮带,一双眼光如明镜,两道眉艳似红霓,口若血盆,齿排铜板。
牛魔王身侧,分别是蛟魔王、鹏魔王、狮驼王、猕猴王、禺猴王等妖神。孙悟空天性好热闹,见到牛魔王等人前来恭贺,心中甚是高兴。
当即将牛魔王等妖迎入水帘洞,广设珍馐百味,满斟猴儿果酒,与众妖饮宴不谈。在牛魔王等妖的有心奉承一下,众妖顿时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孙悟空心高气傲,爱炫耀,最听不得别人的吹捧和奉承之言,尤其像牛魔王这等强者的奉承,更是让他受用不已。当即,他就将牛魔王视为知己好友!
众人举杯换盏,相谈甚欢。
气氛顿时变得热烈起来。这时,牛魔王含笑说道:“今日相聚便是有缘,不如吾等歃血为盟,结为异性兄弟,守望相助,如何?”
悟空本就喝的迷迷糊糊,听到牛魔王这么一说,自然是连连赞同不已。不过猴精猴精,哪怕喝醉之后,依然本色不改。他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小声道:“如此甚好,不过你们排序已定,俺老孙加进来,岂不是要伏低做小?”
悟空天性骄傲,自诩师门渊源,神通广大,不逊色牛魔王等人多少。自然不愿伏低做小,甚至还有染指大哥之位的野心。他自己提出不能按年齿排序,当以身份、实力为根据,重新排定长幼顺序。
此言一出,牛魔王爽朗笑道:“这样吧,悟空兄弟想坐哪把交椅,尽管选人挑战便是。若是你能将洒家跳落马下,吾等便尊你为大哥。从此对你唯命是从,绝无二话!”
感受着牛魔王那充满毁灭性力量的伟岸妖躯,再听到他那霸气的语气,悟空顿时心中发毛,隐隐有不好的预感,身上的酒意瞬间消散一空,瞬间清醒几分。
孙悟空眼珠一转,顿时计上心来。只见他纵身而起,擎出如意金箍棒,含笑说道:“我等今日聚会,打打杀杀未免大煞风景,不如来点别的。”
“俺老孙这如意金箍棒,重一万三千五百斤,再加上我的法力加持,重量堪比泰山。牛兄,你只要能够举起我这金箍棒,我便甘拜下风,认你做大哥。”
话音一落,牛魔王等妖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要知道,牛魔王的诨号乃是大力牛魔王,一身气力早就达到匪夷所思的境地。金箍棒哪怕有孙悟空法力加持,重若泰山,依然被牛魔王轻易举起,这让悟空看的目瞪口呆。
接着孙悟空纵身而起,擎出如意金箍棒,指着蛟魔王,说道:“大哥之位,非牛大哥莫属,俺老孙不敢奢望,就来当个二哥吧。”
牛魔王实力深不可测,悟空自认不是对手,直接认怂。可蛟魔王体内力量也就与他相当,凭借自身强大的实力,胜利希望很大。更不用说蛟魔王那俊朗青年的模样,一看就是个好欺负的角色。
蛟魔王闻言怒极反笑,他轻轻一挥衣袖,“哗啦啦”的海潮之声轰然响起。一个庞大无比的黑洞漩涡,凭空浮现在了场中。旋转间,奔涌出无量的玄色重水,化作一道浩荡长河,环绕着他缓缓流淌。
这玄色重水可不是凡物,那是一元重水,乃是水之精华,一滴便有数万斤之重,落地即可化作一方小型湖泊。而一方浩荡天河,其内蕴含的一元重水数量何其恐怖,拥有的力量有何等强大!
这蛟魔王乃是北海龙王之子,由于血脉不纯,只是一条蛟龙,因此被龙王赶出龙宫,任由其自生自灭。
可蛟魔王有大气运在身,离开龙宫后,获得不小的机缘,短短三百多年,便以突破金仙第二境,成为妖神境的强者,威震北海,让北海龙宫的龙子龙孙惶恐不已。
此时,只听蛟魔王淡淡道:“此乃本王的覆海领域,由无尽重水组成。只要你能将其破开,近得吾身,吾便甘拜下风,让你做这第二把交椅!”
看着蛟魔王周身环绕的重水领域,孙悟空有些目瞪口呆,面露难以置信的神色。其实想想就能知道,蛟魔王能够与牛魔王结义,并牢牢占据第二把交椅,自然不是浪得虚名之辈,一身实力恐怖绝伦!
孙悟空仔细观摩许久,未曾发现丝毫破绽,无奈之下,方才出声嚷道:“破不了!破不了!二哥的实力,俺老孙也是心服口服,这场我认输!”
见到一元重水天河的恐怖威势,悟空自认不是对手,只得当场认负。直到这时,悟空方才明白,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天地间强者无数,他尚且需要更加努力修行。
见到悟空认输,蛟魔王微微一笑,挥袖收起了覆海领域,泰然自若地安然落座。对于吓退孙悟空,蛟魔王没有半点意外,一元重水领域乃是他压箱底的神通。若是失败了,方才能够让他意外。
下一瞬,鹏魔王也霍然起身,轻蔑的看了孙悟空一眼,淡淡地说道:“这一场,便让吾来会一会你,看你到底有几分本事,竟然自称齐天大圣!”
鹏魔王那蔑视的眼神和轻视的话语,让孙悟空怒火中烧,勃然震怒。他当即便抡起如意金箍棒,兜头便朝鹏魔王一棒砸下,似乎要一棒将其打的灰灰湮灭。
看着悟空砸来的一棒,那毁天灭地的威势让鹏魔王眼神一片凝重。一柄暗黑色的丈八大戟瞬间浮现在他手中,大戟通体黯淡无光,散发着让人无比压抑的气息。
紧接着,鹏魔王右手持戟,轻描淡写地将大戟往上一撩。砰的一声巨响,大戟与金箍棒撞在一起。只见那一万三千多斤的如意金箍棒,被震得跌宕而起,这一回合,显然鹏魔王占据上风。
鹏魔王速度冠绝天下,哪怕仅仅单手持戟,依然凭借无数精妙的战技,以及闪电般的速度,将孙悟空压制得苦不堪言,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鹏魔王的战斗风格,就一个快字。可哪怕悟空境界不低,依然无法完全跟上他的出手速度,可谓是将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演演绎的淋漓尽致!
二人打斗片刻,孙悟空是越打越惊,越打越没有底气。他没想到这个鹏魔王,竟然也是如此厉害。不仅力大无穷,手中的戟法更是精妙无比,速度更是语无伦次,却是比他强出不少,尤其鹏魔王还是单手持戟,轻蔑之意,根本毫不遮掩。
一念及此,孙悟空暗中咬牙,拔下一把毫毛,往嘴里一嚼,当空一吹,便化作无数个猴子,俱是拿棒朝鹏魔王杀去。赫然是他压箱底的身外化身神通。
看到这一幕,鹏魔王哈哈笑道:“纵横三界,靠这些雕虫小技可不成,还是得以实力为尊!”
话音刚落,鹏魔王双臂一振,
无数的翎羽,便化作数不清的青天剑鹏,结成玄奥无比的剑阵,朝着孙悟空化身绞杀而去。
看到这一幕,孙悟空悚然一惊,连忙催运筋斗云神通,转身便欲逃遁,暂避锋芒。
一念及此,孙悟空暗中咬牙,拔下一把毫毛,往嘴里一嚼,当空一吹,便化作无数个猴子,俱是拿棒朝鹏魔王杀去。赫然是他压箱底的身外化身神通。
看到这一幕,鹏魔王哈哈笑道:“纵横三界,靠这些雕虫小技可不成,还是得以实力为尊!”
话音刚落,鹏魔王双臂一振,
无数的翎羽,便化作数不清的青天剑鹏,结成玄奥无比的剑阵,朝着孙悟空化身绞杀而去。
看到这一幕,孙悟空悚然一惊,连忙催运筋斗云神通,转身便欲逃遁,暂避锋芒。
话音刚落,鹏魔王双臂一振,
无数的翎羽,便化作数不清的青天剑鹏,结成玄奥无比的剑阵,朝着孙悟空化身绞杀而去。
看到这一幕,孙悟空悚然一惊,连忙催运筋斗云神通,转身便欲逃遁,暂避锋芒。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