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战境:章节目录 第六章 傲气
没有停留,他们直接前往极光岛。
一路飞来,俯瞰大地,可以看到田野上到处都有农夫在劳作。
他们对高来高去的飞行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甚至连抬头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飞行没多久,他们就来到极光岛上空。
远远看去,岛屿上一座通天塔高耸,塔尖上还有一颗巨大的宝石,足有房屋大小,在阳光下闪烁生辉。
罗伯特笑道:“嚯,这宝石够大,这要按克拉算,不知道得多少。”
叶清弦叹息:“可惜戴不到手指上。”
“但它偏偏还就是枚戒指。”君临笑道。
宝石下面有个卡座,卡座下方是一个巨大的银色圆环。
分明就是个戒指,只不过这么大的戒指,估计得山岭巨人才能戴了。
麦子化成神躯应该也可以。
“好像是件半神器。”叶清弦也看出来些。
这极光岛够可以的,浮空岛,通天塔,塔顶还有一个超大号半神器。
而在戒指上方,其实还悬浮着一小块法则碎片。
简直就是把所有好东西都拿出来招摇现世,也充分说明了此间主人的自信。
岛屿上方有一座城,周边还有大量的土地。
在岛屿的最外缘是一片矮栏,站在矮栏便居高临下眺望,可以欣赏到周边风景。
岛上的人大多衣衫华丽,与下方民众的粗布衣衫形成鲜明对比。
由此可见,这里也已在无形中区分了上与下两个世界。
只不过区分阶级的不是血脉,而是魔能。
只有掌握魔能的人才算贵族,才能住进上层岛屿。
这刻君临三人看过后,向着岛屿下方落去。
未等落地,两名穿着白袍,戴着尖顶帽的老年奥术师已然飞来。
见到君临,一名白袍奥术师道:“姓名,来历。”
“我叫君临……是选民。”停顿了一下,君临直接道。
“选民?”两名奥术师互相看看。
从他们的表现看,显然不知道选民要来这件事。
本位面的执政者是否会提前知道选民过来,是一件不确定的事。
因为一般来说尼古拉是不会打招呼的,但是各位面一般都有针对选民的监测方式——不管是友好还是敌对,都不可能放任选民随意行动。
但是浮光位面很明显又有所不同。
他们对选民既不敌视,也不友好,某种意义上,其实是无视。
根据君临得到的消息,这个位面对选民的态度普遍就是:只当是远方过来的客人,你只要不搞事,我们也懒得理你们,你要搞事,我们也不客气。
无视是上位者的特权,只有足够的自信,才会有足够的无视。
眼前的两个大奥术师得知对方是选民,果然也没有太在意,其中一个扬手丢给君临一本册子:“这是本位面的一些规矩。只要不触犯规矩,你们不会有事。但是为了方便起见,需要给你们打上标记。”
说着也不经君临同意,直接给三人各下了一个精神印记。
君临看看印记,笑道:“不是很复杂,可以消除。”
一名大奥术师回答:“能消除是你的本事。有多少本事,就有多少特权。”
罗伯特惊讶:“你是说,我们消除印记也没关系,甚至还会有特权?”
对方回答:“你们不是本位面的人,不会为本位面的发展做贡献。所以,还是别把自己看得太重要的好。”
“有趣的规则。”君临扫了一眼册子,已大致明白这个位面的具体规矩。
正如这大奥术师所言,这里是典型的强者政治。
有多大实力就有多少权力。
所以这里的地位都是靠自己本事争取,土著,幻想生物还是选民,都无差别。
只不过本事和贡献挂钩,光有本事没有贡献也不行。
而册子就是根据他们的能力与贡献定下的种种规矩。
可以说浮光位面不是无视选民,而是选择了最稳妥的处理方式——他们为选民安排了许多贡献方法,比如杀死魔兽,贡献材料等等。
可以说他们的处理方式介于白石位面和青昙位面之间,比青昙位面宽松,但比白石位面又要稍微高傲一些。
高傲,或许就是这个位面大能们的共通之处。
正因为高傲,他们对选民的态度是无视。只有表现出对应的能力,才会获得他们对应的重视。
明白了这点,君临道:“我要见极光之子阁下。”
一名大奥术师回答:“你必须证明你有见到他的资格。”
“需要打一场?”罗伯特有些摩拳擦掌的意思。
那名大奥术师却同情的看了他一眼:“选民都是这么鲁莽的吗?智慧才是通往终极的关键。要与伟大的极光之子交流,就要有对应的智慧,对万物的深入理解。”
听到这话,君临道:“对法则的理解?”
“是的!”两名奥术大师同声回答,面带傲气:“不过依仗次元主宰赐予能力的选民,通常不会有这方面的知识,你们在这方面太弱了。”
“是吗?”君临微笑。
随着他的笑容,两名大奥术师惊骇发现,天空中繁花坠落,一片玄妙乐律奏响,整个世界在这个变幻,已变得和他们认知截然不同。
魔能变成了灵能,万物生长而又凋零,乐曲诡异,仿若死亡的之尖啸,却带来了勃勃生机之感,错乱而失衡。
随后万物皆止,时光在这刻凝固了一般。
好在只是一瞬间,眼前的幻象尽告消失,一切又恢复正常,但两名大奥术师却已经历了一场心灵上的洗礼。
若风暴刮过心灵,面上皆已变色。
“幻术?不,是领域,是法则领域!”一名大奥术师震骇出声。
“灵能法则,幻想法则,还有混沌法则,时光法则。”另一名大奥术师则喃喃道。
“不错。”君临笑道:“果然这里的人就是不一样,竟然能看出来。”
对方傲气,君临比他们还傲——能看出我的手段,你们也算有点眼力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