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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霍格沃茨的魔文教授: 第二百零七章隆巴顿老夫人

    回到办公室,夜幕下的霍格沃茨显得格外静谧,远处的禁林比黑夜还要深沉,菲利克斯仔细端详着大玻璃罩里的八眼巨蛛,记录下最新的数据。

    “巫师,你打算什么时候放我回去?”八眼巨蛛粗声说道。

    “快了,等试验做完。”菲利克斯敷衍地说。

    ……

    在度过了隔天周五的教学日常,时间来到了开学后的第二个周末,菲利克斯穿戴整齐,掐着时间来到霍格莫德村庄。

    他特意途径学校的正门,在铸铁大门两侧时,见识了一番摄魂怪的存在。

    这玩意儿比他想象得还要邪恶,身上似乎带着滚滚寒潮,一靠近就会不由自主地身体僵硬,心情急速恶劣。

    当菲利克斯有意识地运转大脑封闭术后,摄魂怪对他的影响骤降,而这些披着破烂布条的斗篷怪也仿佛对他失去了兴趣。

    但他对这种生物恶感倍增,有一股强烈的毁灭冲动。

    推开帕笛芙夫人茶馆的大门,菲利克斯第一次来到这个被霍格沃茨学生称为是‘约会圣地’的地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有一份朦胧的美感。

    室内雾气腾腾,布局七拐八折、狭小局促,里面的一切摆件都装饰着略显俗气的蕾丝花边。

    菲利克斯不是很喜欢这种装饰风格,但必须要承认,店主对气氛营造得不错。

    除了几对年轻的男女巫师,他还发现了几个单独的客人享受着茶点,这让他松了一口气。他来到柜台前,看到一位面带笑容、矮矮胖胖的中年女巫。

    “帕笛芙夫人?”

    “是我,亲爱的,你要来点什么?”帕笛芙夫人说,她梳着黑色的发髻。

    “帮我查下预约信息,和奥古斯塔·隆巴顿女士,十点钟。”

    帕笛芙夫人低下头,翻看着只有她能看懂的记录,“确实如此,她和我说过的,上午十点,在窗户旁边的卡座,你提前了一刻钟。”

    “我知道,先给我一杯咖啡。具体是哪个位置?”菲利克斯说道。

    “就在你左手边,沿着过道走,那个小圆桌旁边有一个蕾丝蝴蝶结菜单。”

    菲利克斯坐到位置上,看着灰蒙蒙的窗户,他的食指点在上面,玻璃晕开巴掌大一块区域,可以清晰地看到外面。

    他默默想着心事,周四晚上和卢平的谈话中,他意外发现了哈利三人的踪迹,所以才有意引导了卢平讲述亲时代的故事。

    ‘也不知道哈利能否承受得住,但残酷的真相总比虚假的安稳要好。不管是颓废,还是奋起,都是自己的选择,半点怨不得别人。’

    大约过了七八分钟,他看到一位挽着红色大手袋的老妇人出现在街角。

    她一进门就大声地询问帕笛芙、人来了没有,帕笛芙夫人指着他的位置说了两句,随后,老妇人就大步走了过来。

    菲利克斯站起来和她握手,“你好,隆巴顿夫人。”

    “你也好,海普教授,我们暑期里见过一面。”隆巴顿夫人伸出一只干枯的、鹰爪般的手,随后她摘下自己的高高的、有着老雕标本图案的帽子,连着红色手袋放在一起,坐到他的对面。

    帕笛芙夫人送过来一杯红茶,“按照你的习惯,隆巴顿夫人。”

    “哦,帕笛芙,你还是这么贴心。”隆巴顿夫人说道,她看着菲利克斯面前的咖啡,建议他说:“这里的红茶不错,我非常喜欢,你可以试试。”

    “会有机会的,夫人。”菲利克斯说。

    一番寒暄后,两人进入了正题。菲利克斯说:“夫人,你应该收到了我的信件,纳威的魔杖似乎是继承自他的父亲,用起来并不算顺手。”

    隆巴顿夫人用小勺子搅拌着色泽乌黑润红的茶水,“你说得没错,孩子。”

    菲利克斯顿了顿,试探地说:“可能是我并不了解隆巴顿家族的传统,也许……”

    “没有也许,没有。”隆巴顿夫人紧紧地抿着嘴唇,“是纳威那孩子坚持的。”

    那个反应略显迟钝、内向怯懦的小圆脸?菲利克斯有些不信。

    他平静地看着她,无声地沉默着。

    隆巴顿夫人思考了一番,“这不是什么羞耻的事儿,我儿子和儿媳被伏地魔的手下折磨疯了,他们常年住在圣芒戈医院里。纳威是跟着我长大的,上学前,我每隔一个星期带他去圣芒戈看望父母……”

    “等等,你的意思是,他父母还健在?”

    “当然!”隆巴顿夫人骄傲地说,“他们被四个食死徒渣滓折磨,用钻心咒……很少有人能挺过来,但他们是好样的,弗兰克和爱丽斯,我必须要说,他们都是好样的!”

    她的声音隆隆,惹来不少人的注视。

    “钻心咒……”菲利克斯轻轻重复道。

    “就是这个咒语,属于不可饶恕咒之一,能让你生不如死。”隆巴顿夫人说:“弗兰克和爱丽斯是我见过最有勇气的人,他们没有吐露一个字。我为他们感到骄傲,只是有些遗憾……明明伏地魔已经死了,我还记得弗兰克说过要好好庆祝胜利的。”

    她托起红茶杯子,遮掩面庞。

    过了两三分钟,她平静下来,除了眼眶有些红,她脸上的表情显得更加骄傲了,“我们跑题了,浪费了你的时间,海普教授。”

    “这没什么,我敬佩那些意志坚定的人。”菲利克斯说。

    “谢谢你。我们说到哪里了,魔杖?哦对,魔杖。”

    “大概在纳威四五岁的时候吧,他从医院回来,翻箱倒柜,把他父亲的魔杖翻出来,那是我藏起来的,杖芯是独角兽毛,特别忠诚。”

    “我以为他是一时兴起,就随他去了。但他从那以后就抱着它不放,临开学的时候,我要带着他买魔杖,他死也不肯,说是要带着他父亲的魔杖。”

    “你没有劝劝他吗,夫人?”

    “我试过了,这孩子平时挺懦弱的,但在这件事上特别坚持。而且,在开学前,他成功地用那只魔杖释放出了一个简单的咒语,以他之前的表现来看,简直就是奇迹……我也就同意了。”

    菲利克斯想了想,建议她说:“也许可以再买一根魔杖,至于纳威父亲的那只,就让它作为备用魔杖好了。”

    隆巴顿夫人表情严厉地说:“我并不认为换一根魔杖会对他有多大帮助,他今年暑假拿回来的成绩单让我感到羞愧!一点都没有继承他父母的才气,我一度怀疑他是个哑炮,直到因为一次意外,他才展现出魔法的才能。”

    菲利克斯温和地说:“但就像你说的,他本来就不算天才,些许的影响都会带来巨大的变化,更何况是魔杖呢?”

    他从戒指中取出一叠羊皮纸,“这是纳威在决斗课上学习咒语的表现,是他自己记录的。上面的数据出乎意料地诚实,也让我对他的情况有更清晰的认识。”

    “从数据看,纳威学会一个咒语的速度要比一般人慢上三到五倍,很难说是不是有魔杖的因素……”

    隆巴顿夫人仔细地看着,一张张翻过去,除了纳威的笔迹,还有另外一个人的标画和总结字样,半晌她抬起头,“你说服我了,海普教授,纳威能遇到你,实在是他最大的幸运。”

    菲利克斯耸耸肩膀,“我也很好奇他拿到新魔杖后的表现,另外,隆巴顿夫人,我有一个不情之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