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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竞技,开局我选张三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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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竞技,开局我选张三丰:章节目录 第三百二十章卖凉茶的夫子(求订阅,求月票)

    “这···!”中年汉子一下子就愣住了。

    虽然曹柘一直大力推行武道。

    但是此界武道,毕竟和神雕世界内的武道是不同的。

    神雕世界的武道,虽然也练筋骨,也练真气,但日常修炼消耗所需并不大,即便是普通人的日常吃喝,也勉强能满足修炼所需。

    所以曹柘可以轻易的将三百六十行的日常作息,都融入到修炼之中,让人人有功练,人人可练功。

    但是这个世界的武道,基础就是将肉身打磨到一个极为非人的境地,起步之时对资源的消耗,就已经极为不一般,远远不是寻常人家所能承受的。

    哪怕是曹柘一直致力于改造环境,也很难将武道推行到每家每户。

    对于许多普通人而言,有机会习武,成为某个武者的弟子,便是极大的造化。

    至于前往武道山拜师,那其实也很‘奢侈’。

    聊斋世界本就不小,又经过数次融合,更加的幅员辽阔。

    若无车马,也不坐船,且无人引路,跨越山河,深入十万妖山拜师学艺,谈何容易?

    曹柘与他们萍水相逢,中年汉子并不完全相信曹柘所言。

    只是,对他们来说,这样的机会太难得了。

    残废一条左臂,换一个不一样的人生,这究竟值不值得?

    曹柘倒是觉得这中年夫妇挺不错的。

    一般的普通百姓,自家孩子有机会习武,哪里还会想这么多?

    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机会,也是全家人···甚至是全村人的机会。

    “你们可以好好想想,而且我想再过不久,那个武者就会来找你们,如果对方好说话的话,你们可以试着让对方放过你们的狗儿。”曹柘接着说道。

    只是明显中年汉子,已经不再往下搭话。

    曹柘也是在话出口后,瞬间惊觉,所言稍有些‘托大’了。

    话语权是伴随着实力的。

    处在极为卑微处的人,哪怕是说一句‘对不起’,也当要小心翼翼。

    曹柘如今消散了全部的修为,肉身的腐朽,连带着思维也稍稍迟缓。

    他倒是没有想过干涉这件事。

    尔之砒霜,彼之蜜糖。

    对于平凡的人而言,改变命运的机会,是值得拿命去拼的。

    至于曹柘,他当然可以用更高的姿态,去改变这一家人的命运。

    只是,他现在还没有起这个念头而已。

    也许永远不会有,也需就在下一秒,一切都并不好说。

    让驴子歇息着,吃了吃路边的野草,休息了一会。

    夫妻两到一旁的树林里商量。

    似乎还有一些争执。

    没过一会,中年汉子带着半边脸的血印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走了回来。

    跟在他身后的媳妇,似乎也哭过,眼睛红红的。

    只可惜,这个画面,并没有打动曹柘。

    曹柘只是看着那个小男孩,等着他是否能说出某些让他感兴趣的话。

    中年汉子牵回驴子,套上车绳,驴车继续上路了。

    武者们的肃清,让荒山野岭里的妖魔鬼怪出现概率大大降低。

    故而车行虽缓,天色渐黯。

    中年汉子也并不着急,只是又坐上了车辕,然后拿起了烟袋和烟杆,开始‘叭叭’着抽烟,想着心事。

    妇女抱着自家‘狗儿’的脑袋,眼眶还有些红,似乎不知如何是好。

    倒是那个小女孩,却忍着臭味,靠近曹柘,开始向曹柘问东问西,似乎表现出了一些小心思。

    曹柘也随口说着。

    遇到不想说的,便都推说不知道。

    也是这家人心思都不深,否则早该察觉到曹柘的与众不同。

    他虽看着老而将朽,但是仅凭这样的见识,就绝不可能是一个普通的老头。

    渐渐的,夕阳挂在天边,最后没入了林下。

    残余的红霞,漂浮在半空,却已经映出了隐约的月色。

    曹柘感觉到身体更加的虚弱了。

    就连扎根在骨子里的气力,那些深入细胞的力量,都被无形中销蚀。

    就像他已经化作了这天地间的一株朽木。

    无论曾经多么的雄壮、高大、笔挺,如今也只能腐朽的烂入泥土之中。

    成为世界的养份,归成烂泥。

    曹柘却缓缓的,慢慢的,咀嚼、品味着这种濒临彻底消亡的‘绝望’。

    不知生,便不知死。

    同样,不知死,便不解生。

    生存与毁灭,就像阴阳之交融环抱。

    “或许,就连那些传闻不朽者,亦有其死。”

    “没有了毁灭,生存也会变得毫无意义。也就失去了进步,失去了可能。”曹柘心想。

    同时,总是在某一瞬间的悸动中,朦胧中似乎就要抓住点什么。

    但是它却又飞快的跳过了。

    可能是因为,曹柘在天人五衰之中,进程还不够深入。

    距离‘死亡’还较远。

    如今能悟出一些道理,也只是因为悟性太过高强罢了。

    抢在夜幕时分,终于赶到了就近的城池。

    这是南方的一座城。

    并不古老,而是新立,名为‘博阳’。

    整个城池,都充斥着大楚新盛起的红青之风。

    从城墙到城内的建筑,多半都是由这两种颜色组成。

    偶尔也有一些别样的色彩。

    城市上空,盘旋着一座元气大阵,大量的元气被吸附过来,倒灌入城中。

    元气浓度相比起一般的荒野,要稍稍强些。

    不过比起名山大川自成先天大阵,却要差了许多。

    尽管如此,若是放在数十年前,这样的城池,也已经能算是一处福地了。

    当然,此一时,彼一时。

    如今若是想要学好武功,或是入修仙门槛,单单是这样的元气浓度,是不太够的。

    入了城,曹柘便向那一家人辞别。

    走到最后时,中年汉子与他媳妇似乎已经有了共识。

    已经不再讨论给自家孩子治胳膊之事。

    曹柘也自然不再多言语。

    从这中年汉子一家人的选择中,曹柘宛如站在一面镜子前,看到了另一种‘自我’。

    在现实面前妥协,在小小的利益前,逐渐违背了原本的意志。

    这样的改变,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一点一点的潜移默化。

    多少人少年曾有凌云志,如今顺风尽湿鞋?

    平凡人谁又不是拿命换前程?但是谁又是真心想拿命换前程?

    不过是不得已!

    历经了挫折,见识了冷暖后,再去想···一条胳膊真的算是大代价么?

    曹柘就像是一滴水,很快就融入了这个算不上很繁华,却也颇为热闹的城市之中。

    又过了几日,城东的小市里,多了一个耳背眼昏的老人,支起的小摊。

    贩卖的是一个铜板一碗的凉茶,听的是南来北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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