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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人气声优突然搬来我家:正文卷 183.寺岛爱美(2)

    那是一名女生,留着与我差不多的长发,裙摆也是学生手册上规定的长度。

    抱着浅棕色的吉他,修长白皙的手指不断拨动琴弦,传来些许美妙的声音。

    我没有去打扰她,也没有飞扬跋扈地,去告诉她那是我的位子。

    将门保持着打开的状态,我坐在楼梯上,解开了包裹着便当的格子布。

    这顿午餐,我享用地十分愉快,耳边是令人舒畅的吉他声,似乎连早已吃惯了的母亲的料理,也比平时更美味了几分。

    等到琴声完全停止,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回头看去,那名弹吉他的女生,已经走到大门处。

    她有些大大咧咧,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就看着我的便当,两眼放光。

    我只好询问她,是否需要尝一块炸鸡块,她猛点头。

    在吃完后,她便说了一堆,若是被我妈妈听见,很有可能会将她认作干女儿的赞美之词。

    哪怕我们家已经有两个女儿了。

    这就是我,与音乐的邂逅。

    ……

    此后,每天中午,我都能在学校天台遇见她。

    我也没有继续在楼梯吃饭,而是坐在离她不愿的地方。

    等到琴声落下,我才会打开便当盒。

    她总是吃学校食堂卖的炒面面包,我曾经尝几次,味道确实不错,但若每天都吃相同的食物,总是会厌的。

    所以我总是将自己的食物分给她,作为答谢,她会弹我喜欢听的曲子。

    碰上不会的曲目,她会第二天再弹给我听,像极了曾经那个,为了与朋友有共同话题,而去刻意查阅资料的我。

    于是,在某一天的午休时间。

    我像往常那样,坐在她身旁,安静听着她的曲子的时候,原本悠扬连绵的琴声戛然而止。

    我有些疑惑地看她。

    她却忽然对我说:

    “呐,你喜欢音乐么?”

    这个时候的我,仅仅只是觉得音乐是件会令人舒心的事,它也确实能够让我短暂的忘却烦恼,所以我想都没想的回答:

    “嗯,喜欢。”

    ……

    从这一天开始,本该是回家部的我,拥有了属于我的社团。

    成员只有两个人,我,还有她。

    我喜欢叫她小幸。

    小幸是社团的发起者,成员除了我之外,还有她的朋友们。

    她们都有自己会的乐器,只有我什么都不懂。

    即便如此,也没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甚至还会惊叹的看着我,问我曾经是不是扔过真冬她们的课桌。

    我点头。

    她们说我酷毙了。

    嗯,我或许能够与她们相处下去。

    ……

    吉他,贝斯,键盘,鼓。

    她们四人是一支乐队,而我则是坐在台下,看她们演出的观众。

    她们并没有要求我做什么,只说如果我喜欢音乐,就能够一直坐在那听着。

    我想到了曾经的那四个人,哪怕知道她们与曾经的那些人有所不同,我也还是忍不住的害怕,担心自己会成为多出来的那个。

    如果会重复之前的结局,那么我想,我宁愿是不想遇到她们的。

    她们是我整个高中生涯,最璀璨的星光,我被她们身上的光所吸引,乐此不疲地追逐她们。

    所以,我,寺岛爱美,又一次,为了想要获得真正的朋友,而迈出了自己的步伐。

    从今往后,我不愿只是在台下干看着,不愿成为多余的那个。

    “我也……想要加入乐队。”

    于是,什么都不会的我,一无是处的我。

    成为了她们的主唱。

    ……

    起初的时候,并不是如何顺利,问题在我,我从未想过我会走上音乐这条路。

    但是为了站在她们的身边,什么都不懂的我,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行。

    我开始每天晨跑,锻炼,风雨无阻,只为了让自己的声音更稳定,能够唱出她们的梦想。

    她们的梦想,是希望成为名震全国的音乐人。

    与她们相比,仅仅只是想要站在她们身边的我,没办法将音乐称之为梦想,这是对她们的亵渎。

    所以每当她们问我,爱美的梦想是什么的时候。

    我会笑着对她们说:“和你们一起成为最棒的乐队。”

    她们都笑着很开心,抱着我说谢谢。

    其实,要说谢谢的是我才对。

    其实,我真正的梦想,不是“成为最棒的乐队”,而是“和你们一起”。

    可惜,无论是哪个,我都没能实现。

    圣诞节的时候,我收到小幸传来的讯息,今天不用参加社团活动,我心想,圣诞节有各自的安排,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于是,当我放学回家,走进家门的一瞬间,耳边传来拉炮的声响,将我吓了一跳,无数的彩色纸屑飘落在我头顶。

    家里很暖。

    落在我头顶的彩带,很美。

    “生日快乐!”

    ……

    我的唱歌水平,日益精进,她们都夸我有天赋,我只能不好意思的笑笑。

    她们说我笑起来很好看,不会来用力捏我的脸,而是选择拥抱我。

    嗯,讨厌不起来,一点都不。

    再这样下去,我可能会喜欢女孩子,也说不定。

    我开始学习吉他,小幸故意做出搞怪的模样,模仿着漫画书里的神秘老人,说要把毕生所学传授于我,我们都被她逗笑了。

    一个乐队里,如果有两名吉他手的话,以后就能演奏更鲜活的曲子了,我希望我们的乐队能够变得更好。

    只是以我的吉他水平,我还不足以担任吉他手,但是没关系,她们会等我,等我成为足够强大的吉他手,成为更厉害的主唱。

    我一点都不害怕。

    ……

    青春是什么颜色的呢?

    灰色?

    绿色?

    还是蔷薇色?

    我觉得用一种颜色来形容的话,未免有些寂寞了,至少在那间狭隘的活动教室内,我所感受到的。

    是如浩瀚星空般,令人无法诉诸言语的颜色。

    这就是我的乐队,我的青春。

    升入二年级后,我与小幸排到了同一个班级,这让我尤为喜悦。

    不仅是午休与社团时间,我可以无时无刻与她谈论,我们成为了比过于,更为亲密的关系。

    小幸,是我最棒的挚友。

    我们谈论最多的事情,便是音乐,这是小幸的梦想。

    而我的梦想,便是与她们共同完成她们的梦想。

    而这个梦想的一小步。

    便是今年的文化祭。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