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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永昌:第二卷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第一百八十五章 保家

    夜色如水,笼罩陈家大院。

    唯余厅堂内一点温暖烛火,照亮进家门的路。

    陈胜缓步走过庭院,远远就见赵清趴在厅堂上,堂案上还摆着几个倒扣着碗碟保温的碗碟。

    橘红色的烛光,似给她柔顺的长发也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

    陈胜轻手轻脚的走到厅堂门前,出神的盯着她看了许久,然后才加重了步伐跨了进去:“大姐。”

    听到他的声音,睡得极浅的赵清一下子就支起了身子,眼睛都还没睁开,脸上就已经露出了笑容:“大郎,你回来啦……”

    陈胜解下腰间悬挂的两柄长剑,问道:“阿鱼呢?”

    赵清迎上来,温柔的解下他背上的大氅:“刚才还在这儿呢,妾身瞧她瞌睡得不行,就让她先去睡了……”

    “那你怎么没去睡?”

    陈胜佯怒道:“又忘了我对你说的话啦?”

    赵清低着头“嘿嘿”的笑,权当没听见他的话。

    她笃定,陈胜不会忍心责备她的……

    陈胜也的确不忍心责备他,放下长剑,轻轻点了点她的额头:“你啊你,自个儿什么身子,自己心里没点数?这几日温差这么大,你要是凉了怎么办?”

    赵清仍只是笑,一双大眼睛弯得就像是天边的牙月。

    陈胜拿他没办法,走到厅堂上,去翻那一个个碗碟:“晚上做了什么好吃的?”

    “都凉了……”

    赵清快步上来,强行挤走他,端起碗碟就要走:“大姐去给你热一热。”

    “我试了,还有些点温,不用热!”

    陈胜连忙拉住她,将她手里的碗碟抢过来:“你就别忙活了,陪我坐一会儿吧!”

    “嗯。”

    赵清顺从的应了一声,将他按到椅子上,素手翻起一个個碗碟,一股脑的推到面前。

    陈胜拿起筷子一看,豁,韭菜炒鸡蛋、白切腊猪头肉、还有一大碗绿豆腊排骨汤……

    其实都是很平常的菜式,莫说与陈胜记忆里那些色香味俱全的大厨招牌菜相比了,就是与郡衙中那些大厨烹制精细菜肴相比,都还有很大差距。

    唯一的优点,可能也就是实在了,那猪头肉切的,都不透明的……

    但他见了,就是觉得很有食欲。

    他往饭碗里舀了一大勺绿豆谈,拌着饭,大口大口往嘴里扒拉。

    赵清见了他狼吞虎咽的模样,也很欢喜。

    她闲不住的围着他不断的忙活,一会儿帮他解下身上携带的七零会儿拿起他的大氅清理着上面的尘土和污垢……

    “对了大姐……”

    陈胜端着饭碗,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含糊不清的说道:“我明儿个得出趟远门,去州府一趟。”

    赵清抖落大氅的手一顿,问道:“去多久?”

    陈胜想了想,回道:“估摸着,怎么也得一个来月吧!”

    “这么久啊?”

    赵清整个人一下子就蔫了,无精打采的抱着陈胜的大氅坐到椅子上,盯着他看。

    陈胜扒拉了一口汤饭,强笑道:“怎么啦?舍不得我出门啊?”

    赵清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有些难为情,但还是点了点头。

    看着她依依不舍的模样。

    陈胜心头竟有那么一股不去扬州的冲动。

    但很快,他就将这股冲动给按了下去。

    ‘难怪都说温柔乡是英雄冢……’

    他心道了一声,放下碗筷搬着椅子坐到赵清的身边,牵起她的手轻声道:“大姐,我们得好好谈一谈。”

    赵清看着他,干脆利落的摇头:“不谈!”

    陈胜蓦地睁大了眼,他没想到,一向逆来顺受、温柔似水的赵清,竟然也会有这么蛮不讲理的一面。

    他心头正组织着语言,就又听到赵清说道:“你们老爷们走南闯北,总有你们的理由,妾身只是个妇道人家,没你们老爷们那么多的念头,妾身只希冀日子还能和以前一样,你每日都在家里习武读书,妾身每日都能伺候伱……但妾身也知,大郎你生有大志向,注定是要走南闯北的做一番大事业的。”

    说到这里,她有些委屈、又有些气恼的使劲儿摇头道:“是妾身不识大体,大郎你不用管我!”

    陈胜摩挲着她的手掌,很认真的听她说,也很认真的站在她的立场去思考,然后才点头道:“这阵子忽略了你的感受,是我的过失,我不该将我的意愿强加在你的身上,也不该不顾你的意愿去安排我们以后的生活。”

    “有些话,我本不该说给你听,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凭白的加重你的负担。”

    “但我们是夫妻、是一体的,你将你的想法告诉了我,我也得将我的想法告诉你。”

    “若是世道太平,咱家能用劳动换取一份体面的生活,我其实巴不得还像以前那样,无所事事的待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你守着我、我也守着你。”

    “我其实没那么想做郡守,我更加厌恶杀人。”

    “但眼下这世道,他不太平,到处都在打仗、到处都在杀人。”

    “我不做这个郡守,郡守就会欺压咱们家!”

    “我不杀人,人就会杀我们!”

    “就好比先前那扬州黄巾军北上那事,他们攻破谯郡蒙城,纵兵劫掠了三日,将蒙城所有大户人家都洗劫一空,蒙城的钱粮都被他们抢走了,蒙城的男丁都被他们抓走了,连蒙城内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女子,都被他们抓到军中为妓凌辱至死……听爹说,他们收复蒙城时,城里的百姓只剩下不到三成!”

    “年前我要不带兵去谯郡,击溃扬州黄巾军,陈县就是下一个蒙城。”

    “我如果像你说的那样,舒舒服服的躺在家里,守着你、让你伺候,等到黄巾军打过来的时候,我拿什么保护这个家,拿什么保护你?”

    “我一个人,能打得过他们十几万人吗?”

    “逃?”

    “到处都在打仗,咱家又能逃到哪儿去呢?”

    “所以啊,我只能做好这个郡守!”

    “守好陈郡、守好陈县,也守好咱这个家,守好你。”

    “只有这样,咱家才能安安生生的渡过眼前这个乱世。”

    “才能有以后……”

    赵清瞪大了双眼,呆呆的看着陈胜。

    她的确是没想过这些。

    有那功夫,她宁可想想给陈胜做点什么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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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今听到陈胜说这些,她才忽然意识到,自家这个小男汉,真的长大了!

    “我家大郎真了不起!”

    她抬起手摩挲着陈胜的面颊,双眼冒星星的称赞道,眉宇间的忧愁之色消散一空。

    陈胜捂住她的手,轻轻的笑道:“那可不,你伺候大的嘛!”

    ……

    翌日清晨。

    陈胜领一百骑南出陈县,快马直奔汝阴,欲意从汝阴转谯郡奔扬州。

    时至日中。

    领头的陈丘举手挥舞令旗,示意停步。

    “吁……”

    陈胜勒马,看向陈丘:“十二叔,该歇息了么?”

    陈丘大声道:“前方左行一里地,有一处水源,可以造饭饮马。”

    陈胜向陈丘手指的方向张望了一眼,点头:“您安排便是。”

    陈丘一点头,打马高呼道:“来几个人,跟我走,其余人原地待命!”

    数骑出列,纵马跟上陈丘,往马道左方的岔路口行去。

    陈胜翻身下马,牵着胯下的战马到路旁,啃食鲜嫩的青草。

    一众骑士见状,纷纷翻身下马,让疾驰了半日的战马歇息片刻。

    “陈老大,给!”

    一名唇边刚刚冒出些许绒毛的高大青年,将俩熟鸡蛋递给陈胜。

    陈胜接过来,一边剥壳,一边扫视周遭众多捂着裤裆龇牙咧嘴的少年郎,幸灾乐祸的笑道:“带你们出来,可不是带你们来练骑术的,下回十二叔再要人,你们都主动点,跟上去多和十二叔学些本事,莫要好懒!”

    一众少年郎见了他恶劣的笑容,纷纷同仇敌忾的回应道:“嘶……就算要学本事,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啊!”

    “你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对,明知道咱哥几个没骑马出过远门,还走得这么快,分明就整咱们哥几个!”

    “别扯淡了,我蛋疼得紧……陈老二,你带的膏药呢?”

    “给我也擦点,我大腿好像都磨出血了……”

    周围的众多骑士听了这般少年郎的大呼小叫声,都吭哧吭哧的憋着笑,脸都涨红了。

    陈胜也笑得十分欢乐,暗道不给你们这群犊子来个下马威,你们还真当我带你们春游来了……

    此次南下入扬州,他只带了百骑,除陈丘与三十六名本家兄弟之外,其余皆是红衣军内的侦察兵军官。

    扬州乃是屈氏的大本营,他们潜入扬州刺杀屈眀,用常规的手法肯定是行不通的。

    就算是武墨那种伏杀手法,都难保他们全身而退!

    所以只能用不常规的手法!

    何谓不常规的手法?

    潜入敌后、刺杀敌人的重要人物……这可不就是特种作战么?

    陈胜不太懂特种作战,但前世看了那么多的有关于特种兵和特工的影视剧,没吃过猪肉,也算是见过猪跑了!

    再加上他们的战斗力,比起影视剧中的那些特种兵与特工,有过之而无不及。

    依样画葫芦,问题应该不大……

    而且扬州的治所寿春,北临谯郡、西接豫州。

    纵然有什么变故,他们想要杀出扬州,难度也不大!

    陈胜此次带上这些本家兄弟和军中的诸多侦察兵军官,就是要借着此次刺杀,给他们来一次身体力行的教学!

    至于为何是陈丘领队……陈丘曾是幽州军中的斥候队率,又曾经跟随陈家商队去过扬州。

    熟手、熟路,再加陈家人的背景,当然是领队的最好人选。

    歇息的时候。

    陈胜忽然瞥见队伍之中的传令兵,正在用小刀切割一块生肉,喂养笼子中的鹰隼,当下有些大感兴趣的靠过去,问道:“马背上这么颠簸,这些鹰隼撑得住吗?”

    传令兵见是陈胜发问,慌忙拱手道:“回将军,临行前这些鹰隼都已喂过秘药,足以承受战马颠簸。”

    陈胜点了点头,随手拍了拍他的肩头,放缓了语气轻声道:“放轻松点,这里不是在军营,我也不吃人……”

    人群之中传出一阵低低的哄笑声。

    陈胜弯下腰,仔细的打量笼子中鹰隼,就见笼中的两只鹰隼,比鸽子也大不了多少,虽然颠簸了一路,但身上羽毛也还算整齐,此刻正用利爪按着生肉条,无精打采的有一下没一下的啄食着。

    目前陈郡系统传讯所用的飞禽,都是由李氏提供的小型猛禽。

    陈胜曾试图派人扩大飞禽传讯的规模,但结果一直都不太理想……驯养飞禽的手法可以学习,但是飞禽的驯养却取不了巧。

    似这等食肉的猛禽,一年只下一次蛋,一次四、五枚,能孵化的不过一两枚,能长大的,可能一枚都没有!

    李氏现有的飞禽,都是百十年里一代一代积累下来的。

    想要在短时间内扩大飞禽驯养的规模,根本就不可能!

    但陈胜此刻盯着笼子里这两只鹰隼,心头却突然冒出了一个新的想法。

    “兄弟,你叫啥名儿?”

    他直起身,笑着对身畔的传令兵说道。

    传令兵受宠若惊的慌忙拱手道:“回将军,标下名叫王二狗,一师一团侦察连连长。”

    “一师一团的?李仲的部下?”

    陈胜笑着点了点头:“当初随我去拓县劫粮的老弟兄?”

    李氏飞禽驯服法传入红衣军,是在原红衣军二团成立之前,那个时间节点,红衣军一团内的军官,都是最早随他奔赴拓县劫粮的那一批士卒。

    他平平无奇的一句话,却令王二狗险些落下泪来,再次拱手道:“将军还记得俺们……”

    “怎么会不记得!”

    陈胜笑着拍了拍他肩头:“当初在拓县外对你们说过的话,我一刻都不曾忘记……好了,别哭了,大老爷们,流血不流泪!”

    “是是是……”

    传令兵慌忙擦了擦眼泪,肃穆道:“将军在拓县外说的话,俺们也一刻都不曾忘记!”

    陈胜点了点头,轻笑道:“来,给我说说,驯鹰到底是怎么个驯法儿……”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