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手机站m.dajiadu8.com,服务器懒得转移了,凑合看吧!没收益,所以空间有限,请见谅

首页

都市言情

穿越:2014阅读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

穿越:2014:风起青萍之末 第267章 一脉相承的沙雕画风

    前世当Google e用户在离线时尝试浏览网站。

    浏览器会提示并未连接到互联网,在错误页面上就会显示一只像素化形象的小暴龙。

    从像素化的画风来看,这倒是跟林灰此前开发的《FLAPPY BIRD》这款游戏里面像素风格的小鸟一脉相承的沙凋画风。

    可以说这款游戏风格跟林灰以往搞得游戏还是有联系可言的。

    这也是林灰第一时间想到“恐龙小游戏”的原因。

    像恐龙小游戏这款游戏操作也不是很复杂。

    用户可以透过空格按键 SPACE 或↑开始游戏,Android及iOS用户则可以直接点按小恐龙。

    用户也可以通过专门的链接直接进入游戏页面。

    恐龙撞到仙人掌之后的游戏结束画面,附有重玩按钮。

    《恐龙游戏》中,小恐龙会在黑白色调的沙漠场景中持续从左往右移动。

    玩家则需要操控恐龙跳起或蹲下以躲避仙人掌、无齿翼龙等障碍物。

    玩家可以按下 SPACE、↑或在移动设备上点击小恐龙使小恐龙跳起;按↓则可让其蹲下。

    恐龙移动速度会随着时间推进而逐渐加快,直至小恐龙撞到障碍物使游戏结束。

    当玩家累积约700分之后,游戏场景会从原来的白色换成深灰色背景,象征昼夜更替,云朵等装饰则会变成晚上才会出现的月亮和星星等,并随游戏进行而在白天和黑夜两个场景之间切换。

    玩家需要连续游玩1700万年(游戏内时间)才能达到游戏所设计的最高分数。

    之所以将时间设置成1700万年对应暴龙(在白垩纪﹣古近纪灭绝事件中绝种)于地球上存在的时间。

    “恐龙小游戏”是由包括Sebastien Gabriel、Alaes及Edward Jung等人组成的e用户体验团队开发。

    这款游戏是于2014年9月正式发布。

    加布里埃尔设计了游戏中的小恐龙形象,并将其命名为“孤独的小暴龙(The Lo-Rex)”。

    在开发阶段时,游戏被冠以“波伦计划”的代号,以致敬暴龙乐团的主唱马克·波伦;

    游戏之所以要搞成恐龙主题,是因为开发团队将没有互联网联机比喻成史前时代的笑话。

    如果不是忧郁的游鱼提醒,林灰几乎都快忘了这款小游戏了。

    毕竟像这个“恐龙小游戏”在最初问世的时候并不是作为一个游戏出现,而仅仅是作为一个彩蛋出现的。

    虽然谚语里面说:“一个东西看起来像鸭子,叫声像鸭子,吃起来也像鸭子,那么它就是鸭子。”

    但涉及到游戏的时候,当一款“游戏”作为彩蛋出现在一个非游戏的产品中时,其作为游戏的特征往往会被大幅度澹化。

    之所以要对游戏特征进行大幅度澹化,自然是为了让用户能够更容易就把注意力放到非游戏的产品上,而不是放在游戏本身。

    想象一下一款和游戏半毛钱关系扯不上的产品突然出现一款游戏,那岂不是过于违和?

    因此当游戏作为彩蛋出现在一些不相干的地方时,一般其游戏特征都是被降低的。

    事实上,前世谷/歌在将“恐龙小游戏”用作彩蛋的时候也正是这么做的。

    谷/歌的团队大幅度澹化了这款游戏的游戏特征。

    林灰记得前世当初好多用到谷/歌浏览器的人虽然当时遇到了离线状态下出现的小恐龙图标。

    当时人们第一印象也没意识到这是一款游戏。

    最早人们意识到这是一款游戏大概是在网页离线时情绪过于激动,愤怒地滚键盘时不小心捧到了空格键或者是↑键之后。

    看着“动”起来的小恐龙才恍然意识到这是一个小游戏。

    即便是后来很多人都接触过这款游戏之后,想要准确的说出这款游戏的名字也是很难做到的。

    大多数人在叙述这款游戏的时候基本上都使用了“恐龙小游戏”或者说“谷/歌离线小游戏”这两种含湖其辞的称呼来称呼这两款游戏。

    如果不是林灰思维受到“彩蛋”二字的启发。

    光往游戏方面进行思考的话恐怕也是很难想象得到这款游戏的。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抛去前世恐龙小游戏作为彩蛋的事实,仅仅把该项目当成一个游戏来衡量的话。

    这款游戏还是相当成功的。

    林灰记得前世曾看过一篇报道。

    像“恐龙小游戏”这么一款平平无奇的跑酷游戏月活跃量可是一度逼近两亿的。

    玩过该游戏的人更是多不胜数。

    因为“恐龙小游戏”该游戏比较特殊的触发状态。

    甚至于很多人还利用谷/歌浏览器故意“卡”掉线状态以达到玩这款游戏的目的。

    林灰记得当初他也这般尝试过。

    总之,抛开彩蛋的属性,纯纯以游戏的角度来衡量。

    “恐龙小游戏”这个游戏也是相当成功的一款游戏。

    这样的游戏尽管在前世收获了很大的成功。

    但作为单一游戏推出的话想复刻当年的成功还真有点难度。

    而且难度还不小。

    当初像“恐龙小游戏”这样一款游戏能够拥有很大的月活跃量。

    背靠谷/歌是很重要的原因。

    以谷/歌浏览器在海外庞大的用户基数而言。

    说实话就算是一个平平无奇且烂到无以复加的游戏。

    在谷/歌离线界面以彩蛋的形式出现,也会拥有很不错的月活跃量。

    当然了,这仅仅是一种假定推论。

    事实是,一个平平无奇且烂到无以复加的游戏也不可能在谷/歌离线界面以彩蛋的形式出现。

    除了某些不争气的搜索引擎喜欢在自己的页面瞎鼓捣之外。

    脑回路稍稍正常一些的互联网公司在其的搜索引擎主界面也不会胡乱搞进来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没有谷/歌助力的情况下,这样的游戏林灰进行搬运的话也很难复现当初的成功。

    而且以林灰一贯开发游戏倾向于“付费买断”这样的思维。

    如果将“恐龙小游戏”作为独立买断游戏进行推出的话,无疑有点太单薄了。

    毕竟像“恐龙小游戏”这个游戏归根到底玩法还是很简单的那种。

    为这种简单的玩法进行收费似乎不大厚道啊?

    不过林灰转念一想,难道他以前搞得游戏就很复杂么?

    像《2048》这样的游戏,玩法复杂么?

    像《FLAPPY BIRD》这样的游戏更是简单的离谱好不好?

    现在搞出一个玩法简单的游戏不是很正常么?

    至于林灰为什么第一反应是搞出一个这样玩法简单的游戏不太对。

    大概是因为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了吧。

    ……

    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