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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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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正文卷 第443章:强大的自信!天魔之《天魔》(第一更,求订阅)

    唰!唰!唰!

    舞台烟雾冲天而起,伴随着电子烟花以及绚丽的灯光,让现场变成了梦幻般的氛围。

    决赛的舞台效果堪称世界级。

    在巨资的作用下,番茄台几乎将任何一个细节都做到了极致,顶级的音响震荡着人的耳膜,绚丽的灯光更是有着强烈的视觉效果,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让所有人热血上涌。

    八万歌迷的热情令体育场几乎都融化。

    “决赛来了!”

    “歌王。”

    “啊啊啊。”

    “冲啊!”

    后台临时导播室,刘闵听着外面狂热的歌迷,一颗心同样变得沸腾。

    旁边康超感慨:“决赛应该在鸟巢开的。”

    “鸟巢……”

    刘闵眼里有着异彩。

    在鸟巢举办综艺决赛,几乎是每一个综艺导演的梦想。

    但他很快摇头:“基本上不可能,番茄台总部在魔都。鸟巢虽然档次规格很高,可我们去那里举办活动,时间、金钱、精力都会成倍增加。而魔都体育场同样是世界顶级的场所,在这里举办跟鸟巢也差不了多少。”

    顿了顿。

    他手机忽然响起。

    看了一眼,刘闵忽然低声惊呼:“好家伙!”

    康超连忙凑过头去:“啥事?”

    刘闵抬起头,声音都带着激动:“刚刚总部那边消息,最终决赛开启的时候,实时收视率冲破了8%。”

    “多少?”

    康超差点惊爆眼球,他早就知道今天《蒙面歌王》决赛的收视率要爆炸,可没想到高到了这么离谱的地步。

    在这个综艺节目、电视剧遍地开花的时代,一档节目有0.5%收视率就能够算得上当红节目。若是能够有1%的收视率,则堪称王牌节目,横扫同期。

    而现在!

    《蒙面歌王》的决赛实时收视率居然冲破了8%,市场份额恐怕达到了30%左右。康超在自己从业这么多年中,从未听过如此惊人的数据,关键是现在死神和天魔还没有开始演唱啊,到时候两人登台,收视率怕是还要飙高。

    刘闵深吸一口气,将心神收回:“盯紧每一个部门,务必要将决赛任何一个细节处理好,绝对不能出任何问题。收视率这么高是好事,可万一出了任何问题,就是灾难。”

    “是!”

    康超领命,重新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

    ……

    舞台上。

    郑茜在现场掀起的声浪稍稍平息后,才微笑着说道:“两位进入决赛的歌手,他们的蒙面造型都很有意思。一个是天魔,一个是死神。

    对于死神,想必许多人都知道这个神话中的人物是什么意思。

    而对于天魔,估计许多人不清楚它的来历吧?

    天魔,其实在一些古老资料记载中,它是一种超脱三界、不在五行中、无色无相的特殊生命存在。它没有任何天敌,强大无比。它可以幻化为任何生命,并且可以利用强大的能力吞噬一切其他生命……”

    当郑茜介绍起天魔能力的时候,无论是现场歌迷还是电视机前的观众全都露出奇怪的表情,他们不清楚郑茜为何会这么介绍。

    天魔只是歌手的一个面具造型而已,有必要这么详细解释吗?

    可很快,他们就知道原因了。

    因为郑茜已经继续说了下去:“对于这样一种强大的生命存在,若是能够用歌曲将它形容出来,又会有怎么样的精彩和震撼呢?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听一下天魔给我们带来的这首摇滚歌曲——《天魔》!”

    说完。

    郑茜便微微一笑,收起话筒走下舞台。

    而此刻,听到她的话,众人脸上全都现出了呆滞。

    “天魔的最终决赛歌曲居然是这个?”

    “天魔唱的摇滚,就叫《天魔》?”

    “难怪主持人会如此详细介绍天魔的来历。”

    “厉害,这个歌名绝了!”

    而后台,在休息室等待的林轩听到天魔的歌曲,他眼里现出惊异,霍然站了起来,忍不住开口:“我去!”

    只要是明眼人恐怕都能够从这首歌的名字联想到更深的层次。

    许多人终于明白:天魔为什么会用这个造型。估计天魔在参加《蒙面歌王》的第一天,就有信心走到最终的决赛舞台。甚至当初就想好了在决赛舞台上会唱一首《天魔》。也就是说不出意外,这首歌大概率是天魔早就已经准备好了的!

    虽然那时候天魔还不清楚决赛会唱什么类型的歌曲,可能够写出《天魔》,就代表了对方强大的自信。

    点评团,程实也眼里现出震撼,他忍不住开口:“够气魄!够嚣张!够自信,在决赛舞台上敢唱自己造型命名的歌曲,这其中就已经透露出了一个意思:我天魔,就是那个站在巅峰的存在。”

    众人神色复杂。

    彼此暗暗点头。

    接着,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聚焦在了舞台上。

    此刻的舞台中央,只见许多工作人员已经交架子鼓、键盘……等各种摇滚乐器搬了上来。接着上来了几名摇滚乐队成员,一个个走到了各种的乐器面前。

    当看清这几名成员相貌的时候,许多歌迷惊呼出声。

    “卧槽,是狼灵乐队!”

    “我勒个擦,真的是狼灵乐队。”

    “番茄台牛逼!将这个乐队请来了?”

    “啊啊啊!作为狼灵乐队的脑残粉,我要爆炸。”

    “那是火狼。”

    “那是灵眼。”

    “那是……”

    至于电视机前,更是无数的观众惊呼出声。

    狼灵乐队,在华夏可是赫赫有名的摇滚乐队。论知名度、论咖位,其跟烈焰乐队比起来都不会差多少。

    谁都没想到,番茄台居然在决赛的时候,将这么一支赫赫有名的乐队请了过来专门给天魔做伴奏。

    尤其是许多歌坛资深人士,眼睛都直了。

    “特么的,番茄台真是舍得。”

    “只是请这么一支队伍,估计都得七位数的价格。”

    “果然《蒙面歌王》是从第一天豪到了最后一天。”

    舞台上。

    当狼灵乐队成员就位后,便看到天魔来打了舞台中央主唱的位置。

    下一秒。

    咚!

    咚!咚!咚!

    架子鼓响了起来,震得人心中发颤。接着各种其他乐器融入进来,带着强烈悸动的摇滚前奏骤然传遍了体育场上空。

    数秒后。

    天魔双手猛地抱紧话筒,激情昂扬的歌曲响起:

    “无际的天空,

    我的存在只在巅峰之上。

    无尽的深渊。

    我能吞噬世间万物。

    我是天魔!

    我是天魔!”

    仅仅只是刚开始,强烈的摇滚风便迎面扑来,仿佛巨涛一般撞入了每个人的心灵深处。

    舞台上的天魔,仿佛天生就是为摇滚而生。

    每一句歌词。

    每一句演唱。

    每一个动作和情感演绎,几乎全都能够挑动歌迷的心弦。

    歌声中蕴含的爆发性力量,宛若火山爆发,席卷全场。

    台下,观众们内心瞬间燃爆。

    “我天,这首歌!”

    “太燃情了吧?”

    “妈呀,心都在沸腾。”

    “好听!”

    “好燃!”

    点评团。

    何弘道盯着天魔绽放出无限光芒的身影,他忽然眼珠子猛地瞪大,表情刚开始是愕然,接着脸上露出惊异,然后哈哈大笑:“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早应该想到的,原来是他!哈哈哈!”

    程实看着大笑的何弘道,脸上同样溢出笑意:“我没说错吧?他,就是为摇滚而生!”

    “没错。”

    何弘道笑得眼里泛出泪花:“论摇滚,放眼华夏没有谁能比他强。你说得对,摇滚才是他的强项。哈哈,是我被某些问题蒙蔽了眼睛,现在才认出来他的身份。”

    旁边,关玉曼微微笑着,显然她也已经知道了舞台上的人是谁。

    此刻舞台上,天魔的演唱已经越来越投入,越来越激情。

    疯狂!

    激情!

    燃烧着每个人的灵魂,强烈的节奏让大家身体内每一个细胞都在沸腾。

    电视机前,许多歌迷在惊呼。

    业内,无数专业人士眼珠子都跌落。

    此刻他们才明白,原来之前一直无敌的天魔依然不是最强的状态,这位歌手最强的歌曲风格赫然就是此刻正在台上演绎的摇滚!

    “我要疯了,天魔居然是擅长摇滚的歌手。”

    “这摇滚,这气势,隔着屏幕我都无法控制内心的热血。”

    “巅峰的天魔,撞上了自己擅长的摇滚,谁挡谁死啊!”

    “这一次,死神真的要成为‘死……神’了。”

    “如此震撼心灵的摇滚,谁能抵挡?”

    疯了。

    歌迷们都疯了。

    随着歌曲一起摇摆,一起疯狂。

    滚烫的歌声将每个人拽入了热浪中,让现场变成了沸腾的海洋。

    激情在燃烧。

    热血在爆发。

    天魔的歌声跟着乐队融为了一体。

    “我是天魔!”

    “我是天魔!”

    台下的歌迷,同样跟着旋律唱了起来,尖叫、泪水、摇摆的身体。虽然仅仅只是第一遍,可这首歌却宛若有魔力一般,让众人轻易就跟着唱了出来。

    直到最后一秒!

    咚!

    当最后的架子鼓敲响的时候,这首歌曲终于宣告结束。

    瞬间!

    现场的声浪跟着停止。

    天魔的目光灼灼,定格在死神的海报上,他眼里意思很明显:死神,该你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