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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携带一座水族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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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携带一座水族馆:正文卷 第241章 接孩子放学长

    随后,秦磊便继续投放了一批蟹笼,将实验的深度扩展到了一百五十米。

    “其实我个人觉得,三个月后的存活率只要有50%以上的,基本上都可以投放养殖舱养殖,毕竟帝王蟹一次性产卵几万枚,基数足够大!”

    看着秦磊忙完后,秦风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养殖舱越多,他从水族馆内投放的帝王蟹也就越多,到时候赚的自然也多。

    虽然现在卖出花瓶后自己会得到一大笔钱,但是有赚钱的项目他自然不会舍弃。

    跟那些几百亿几千亿身价的资本比起来,秦风赚钱算是很佛系了,毕竟别人几百亿以上的身价依旧在找各种办法割韭菜,恨不得每天都刮一次。

    帝王蟹养殖场的实验起码还得两三个月,到时候确定要养,也得先制造养殖舱,蟹苗培养基地等等,真正开始赚钱估计还得好久。

    而沉船的打捞也没有开始,就算开始了也得一两个月的时间,因此秦风接下来一段时间算是比较闲的。

    在大连跟秦磊讨论了晚帝王蟹养殖的事情,他便坐飞机回去。

    机场出来,也不需要家人来接,秦风自己带着行李来到了停车场开车回家。

    秦选民车祸后SUV直接报废,因此他便重新买了一辆路虎。

    开着路虎,沿着公路回家,秦风也顺势思考自己接下来几天要干嘛!

    经常往外跑的缘故,让他呆在家里也未必闲得住。

    “咦~”车子刚到市区,秦风意外在路边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是潘恒。

    他和一个女孩子刚从一家服装店出来,手上还大包小包的提着。

    “呦呵,这小子谈恋爱了?”

    潘恒当初被他带出来时才刚刚十八岁,如今几年过去,成为了一名二十多岁的帅气小青年。

    因为从小营养不良的缘故,他现在的身高也就长到一米七二,在新时代的男孩子中算是比较矮的,而且常年出海导致肤色也比较黝黑。

    好在五官不差,浓眉大眼的看起来极有精神。

    这几年他靠着秦风的未来号,也赚了不少,已经在市内买了一套小三室,前段时间刚刚搬出去独自居住。

    还买了一辆十几万的代步车,也确实可以好好的谈一场恋爱,然后步入婚姻的坟墓了。

    秦风这会正开着车,别人也在约会,他倒是不好去打扰,于是带着八卦的心思先回到了家里。

    走进家里,刚想分享下自己看到的八卦,却发现家里没人,估计都在水产店,他只好放下行李重新开车前往水产店。

    来到店里,几个女人正在闲聊,她们看到秦风也就简单的打了个招呼。

    “这么快就回来了?秦磊那边怎么样?”李新月起身倒了杯茶给秦风,然后问道。

    “目前还在试验帝王蟹的存活率,估计是能办起来的。”秦风喝了口茶回答了句,然后开始聊起了潘恒的八卦,“你猜我回来时在路上看到了谁?”

    “谁?”李新月好奇道。

    “小恒。”

    “呃,看到小恒有什么奇怪的?”对李新月来说,潘恒虽然搬出去住了,但依旧住在这个城市,所以路上遇见并不奇怪。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小恒在跟一个女孩子逛街。”

    “咦!跟女孩子逛街?”李新月眼睛顿时亮了,并且透露着满满的八卦。

    王爱莲和秦风的小姑也凑了过来,显然对潘恒跟女孩子逛街的事情很感兴趣。

    “小恒谈恋爱了?女的怎么样?”

    “呃,我没看到!”秦风一愣,随即摊了摊手。

    “切,我还以为你看到了。”王爱莲顿时就没了兴趣。

    秦风无语解释:“他们当时在马路对面,我也没办法靠过去,想着咱也不能去打扰他约会,所以就直接回来了。”

    李新月点点头:“也对,你那会确实不好去打扰他们约会。要不这样吧,我明天打个电话给小恒,让他过来吃饭,我们到时候再问问他什么情况。”

    “行,那你安排吧!”秦风没意见,而且他对潘恒交女朋友的事情也比较关心。

    这小老弟是他从山里带出来的,这几年大多数时间都在出海打渔。对女孩子方面可能会比较木讷,甚至容易吃亏。

    秦风今天影响最深的就是他身上的大包小包,而那女孩子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拿。

    他只是希望情况不是自己猜测的那样!

    潘恒的事情聊完,李新月似乎想到了什么,说道:“对了老公,洋洋幼儿园同学的家长今天来店里了,想要订一些帝王蟹和金枪鱼。”

    “他想要鲜活的帝王蟹,大概需要三百只,每只最少也要五斤以上的。金枪鱼有蓝鳍的最后,需要大概一千斤左右。”

    “蓝鳍实在没有的话,那大眼金枪鱼也行。而且咱们仓库内的金枪鱼存活也不多了,刚被林奇那边运走一批,你得出海钓一些了。”

    “那人什么时候要货?”

    “差不多半个月,时间比较紧张。”

    “半个月么,还行,时间够了。帝王蟹我到时候从北方那边的暂养中心买,价格按买的时候算,你得跟他说清楚。”

    “嗯,我知道的。”李新月说完后看了下手表,“老公,现在下午四点洋洋和小妮都快放学了,你刚好开着车过来,要不去接一下吧!”

    “好嘞,我也好久没去接他们放学了,确实得走动走动。”秦风一口答应了下来。

    秦洋依旧在上幼儿园,放学稍微早一点,于是他先开车去接儿子。

    开车来到幼儿园门口,已经有很多家长过来接孩子了。

    秦风现在也不差钱,因此儿子读的是私立幼儿园,学费高但是环境好饭菜也很不错,这会过来的家长条件都不差。

    因为他开水产店,并且家里卖的有些海鲜比较少见,所以这些家长中有一部分都是他的顾客。

    因此见到他来接儿子,都纷纷跟他打招呼。

    “呦,秦老板今天竟然有空过来接儿子啊,听说你去环球旅行了,已经结束了?”

    “哈哈,也差不多要结束了,最近有点时间就先回来办事,把船停在了斯里兰卡,过段时间还要继续完成最后的一段行程。”

    “还是秦老板的日子舒服啊!”

    说起旅游,这些孩子的家人都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他们家里虽然条件也都不算差,但跟秦风没办法比,每天都需要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工作。

    现在社会竞争大,内卷的严重。加上上有老下有小,其实这群有点小钱的家长压力并不小,因此对秦风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才会如此羡慕。

    过了一小会,秦洋便背着个小书包在老师的带领下走了出来,他看到秦风后眼睛顿时一亮,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

    “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刚回来。”秦风揉了揉儿子的小脑袋,“走,我们回家。”

    “嗯嗯,对了爸爸,等我放假了你能带我继续钓鱼吗?”

    “你想钓鱼了?当然可以,不过前提是你得把作业先作完。”

    “好~”

    秦洋现在读中班,放假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的作业,平时都是潘小妮和李新月轮流在家辅导的。

    就在秦风抱着儿子坐上车后座,系好安全带时,一名家长突然凑了过来。

    “咦,秦老板回来了?真的太好了,我今天刚去你店里找你呢!”

    “是老林啊,原来那些帝王蟹和金枪鱼就是你订的啊!”秦风看到来人顿时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他口中的老林正是秦洋班里一名小女孩的父亲,这人特别喜欢吃海鲜,只不过嘴很挑,喜欢刚从海上运回来的冰鲜或者鲜活的海鲜。

    家里是开厂的,不差钱,因此冰冻的海鲜碰都不会碰。

    刚才李新月说要新鲜的帝王蟹时,他就有怀疑过是老林。

    “对,就是我订的,我侄女下个月结婚,有三百来桌。海鲜方面从酒店买的话我怕不新鲜,会拿冰冻的忽悠人,所以特意找你。”

    “之前我跟你老婆说的是帝王蟹最好都在五斤以上,但如果有三百只十斤左右的帝王那最好。”

    “行,这件事包在我身上。不过你要的一千斤蓝鳍,我不确定有没有哈,但蓝鳍遇到的话,大眼金枪鱼我绝对把品质最好的优先挑出来给你。”

    “哈哈,那就这么说定了,秦老板的人品我绝对信得过。”

    跟老林告别,秦风便带着儿子前往潘小妮所在的小学。只不过来到这边后她还差十几分钟才下课,因此他们就坐在车内等待。

    秦风顺势算了下老林这批货的价值。

    一算,顿时就深吸了口气。

    之前听到货物数量就觉得这批货能卖很多钱,这会一算,帝王蟹就能卖到七十多万,加上一千斤的蓝鳍金枪鱼,这婚宴单单两道菜就价值一百万以上。

    秦风也只能感叹老林侄女家的豪气,比他当时和李新月结婚时要豪的多了。

    这些食材他水族馆内都有,帝王蟹十斤的三百只,去北方暂养集散中心买的话价格可不便宜,而且未必每只都肥。

    但他水族馆内的帝王蟹养成后,二十斤一只的都有很多,别说十斤一只了,三百只拿出来压根没什么问题。

    至于蓝鳍,他的水族馆内并不多,他也打算放着慢慢繁衍,因此才会对老林说蓝鳍未必会有。

    如果这次出海没遇到蓝鳍,那他也只能拿大眼金枪鱼充数了。

    过了小会,一名穿着黄色连衣裙,白色连裤袜的清纯小萝莉来到了校门口。

    她扎着双麻花辫,皮肤白白嫩嫩的,看起来极为清纯可爱。

    当她一出现在门口的时候,顿时就吸引了校门外所有家长的注意。

    秦洋也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潘小妮:“爸爸爸爸,小妮阿姨出来了!”

    潘小妮大不了秦洋几岁,因为潘恒认秦风为哥哥,李新月为嫂子的缘故,因此潘小妮凭空就大了一辈。

    秦风也看到了她,于是下车过去接人。

    第一小学这方面做的跟幼儿园一样,需要家长到现场才能接走孩子。

    潘小妮见到秦风时,先是露出了惊讶的神色,随后立马给出了个欢快的笑脸,跟自己的老师打过招呼后,背着小书包小跑到了他面前。

    “秦风哥哥,今天你来接我啊,你什么时候到家的?”

    看着潘小妮扬起的小脸,秦风嘴上回复的同时,心里也在感叹。

    若是在古代,潘小妮这种情况不是秦洋的贴身丫鬟也会是他的童养媳。

    可在这个时代,这丫头以后也只能便宜别的臭小子了,除非秦洋和她长大后两人又互相看对眼了。

    但这种几率在秦风看来几乎不会存在。

    俩孩子年级就差了五岁以上,加上从小一起长大,亲情很难发生别的化学反应。

    很多男孩女孩想哥哥妹妹或者弟弟姐姐一样一起长大,是察觉不出来对方有多帅或者漂亮的。

    再好看,这么多年以来也已经习惯了,很难产生感情,毕竟恋爱的第一要素就是馋身子。

    所以秦风只要想到潘小妮以后会便宜了哪个臭小子,心里就很不爽。

    当然,他不是变态,不可能对潘小妮产生特殊的想法。

    主要是潘小妮年龄跟他差的有点大,因此这些年他和李新月是把她当女儿养的。

    因此在这丫头越长越大时,自己老父亲般的感觉也越来越重。

    “小妮,洋洋,晚上你们想吃什么,我带你们去吃大餐。”

    “爸爸,我想蛋糕,冰激凌蛋糕。”秦洋听到吃大餐,立马出声道。

    家里是开水产店的,他从小开始基本上把好吃的海鲜都吃了个遍,因此对海鲜兴趣不大。

    为了孩子长得壮实,李新月也没少买牛排做给孩子们吃,导致他对肉类也兴趣不大。

    唯一让他少吃的就是甜食,加上小孩子又喜欢吃甜的,所以秦洋开口就是蛋糕。

    “呃...”秦风有点无语,发现儿子希冀的目光后,他又不忍心拒绝,于是又对潘小妮问道,“小妮呢,想吃什么?”

    潘小妮歪了歪小脑袋,轻声道:“我想吃烤肉。”

    “果然!”秦风无语苦笑。

    他跟潘小妮认识的原因就是烤肉,小时候过的太苦,因此第一次吃到烤肉的记忆让她这辈子估计都忘不了,也导致对烤肉特别没有抵抗力。

    “行,我们先去订个蛋糕,然后回水产店接人,晚上就吃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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