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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领主:从哥布林开始暴兵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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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领主:从哥布林开始暴兵:初入幻想 第146章 席卷大陆

    在深吸了一口气后,李默闷哼一声,略有些吃力的将这个大箱子给抱了起来。

    将其抱起后,坚持了约莫三分钟后,李默才感到双臂肌肉开始有些酸痛,这才缓缓的将其放下,他虽然感觉还能坚持好一会儿才到极限,但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

    站在这堆放着杂物、还有一堆乱糟糟书籍的大木箱面前,李默忍不住咧了咧嘴,笑容不知不觉间已经布满了脸上。

    他将手掌翻到手心面,放到眼前仔细观察。

    木箱上粗糙的细小木刺有不少都挂在手掌上面,但没有一根能刺进李默的血肉中。

    想了想,他从木箱上弄下来一根碎木刺,然后用了不小的力量刺着自己的手....然而他只感觉有点痒痒而已。

    “皮也变厚了?”李默有些无言。

    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变成怪物了....莫名的,他有些恐惧和心慌。

    他又想起自己被狼怪掏心后诡异的复活,下意识的,他摸向自己的心脏。

    完好无损。

    脱下上衣,隐隐有精悍肌肉浮现的身体上,连皮肤都完好无损,心脏处亦是一样。

    轻轻按在自己的心脏处,感受其强有劲的跳动,李默刚浮起的一丝恐慌慢慢的消解掉,但很快他就惊异的发现,自己那佩戴了好几年的绿珠吊坠不见了?

    有些疑惑的他摸了摸脖子,吊坠的绳子还在?

    李默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他连忙将绳子从脖子上面取下,拿到手心处观察。

    绳子并没有断裂的痕迹,而上面的绿珠挂坠却诡异的消失了。

    “难道是因为刚才....导致绿珠碎裂,掉在了客厅的某处地方?”李默想了想,很快就否定了这个猜测。

    谨慎起见的他,为了消除狼怪的痕迹,他刚才可是将整个客厅都翻了一遍、清洗了一遍,而这并没有发现消失的绿珠。

    虽然隐隐的直觉让李默怀疑他的复活与那颗消失的绿珠有关,但没有真正的证据,他也没有否定其他可能性。

    说不定那绿珠拐了好几个弯掉落到了阳台?厨房?

    “明天上午去公司,然后下午请假半天处理狼怪其余的残骸,顺便在其他地方找找绿珠。”

    李默对自己的明天进行了一個简单的规划,至于为何不早上请假,是因为公司不允许临时请假,若是非得临时请假,那么月末奖金就会被扣除掉一半,这对贫穷的李默来说是绝对接受不了的。

    不知不觉思绪乱飞间,李默躺在了床上,闭上了眼,沉沉的睡了过去。

    “李哥早上好。”

    “早上好。”李默微笑的回应同事的问好,不急不慢的走向自己的岗位。

    “李哥早上好啊,看您很有精神头呢,难道遇到了什么喜事?”

    又路过一位端着热水杯的同事向李默问好,李默淡笑着点头回应道,

    “....算是吧,早上看到了一个大美女,心情好可能精神头就足吧。”

    想到昨晚的恐怖经历,李默嘴角一扯,随意瞎扯了一个理由。

    “美女?不会吧,李哥竟然也有将注意力投向女性的时候....”

    李默横了他一眼,对方顿时讪讪一笑不再说话,端着刚打好的热水杯走回自己的工位。

    “要不是穷,谁愿意天天一心扑在工作上?”李默暗道,随即迈步走向自己的位置。

    抬眼一看,在他工位旁边已经有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开始工作了,对方听到动静后连忙转头,在看到是李默后慌忙起身问好。

    “李哥。”井美奈子略有些紧张的向李默问好,双手交错样子有些僵硬慌乱。

    “....坐下吧,都半个多月了,没必要还这么拘谨,随意点就行。”李默看着这漂亮女孩慌乱紧张的模样,脸色忽然一变,突然抬起手用大拇指捏了捏自己眉心,眼中闪过一丝惊疑。

    就在刚才,他眼神对上对方的时候,忽然内心涌出一股强烈的冲动。

    这股冲动好像是....交配?和对方交配?

    李默神情一紧,明白这很有可能又是吃了狼怪血肉的‘后遗症’。

    只是和所谓的身体素质大增以及能夜视这种正向的后遗症,这股影响他情绪的原始冲动明显是负面向的。

    在一瞬间,李默不由有些害怕自己有一天控制不住自己,化身成为真正的怪物。

    “李哥....您怎么了?”井美奈子略有些害怕的看着李默,对方刚才有一瞬间,眼神贪婪的有些可怕,仿佛要将她给生吞活剥吞食干净一样。

    李默深呼了一口气,挤出一丝笑容说了一声抱歉后,就沉默着坐在了工位上,拿出了请假条,开始写了起来。

    一旁新来公司,被分配为李默的助理的井美奈子有些心思不定的做着工作,脑海里一直回想着刚才对方的眼神,心神不宁恍惚间手一抖,一不小心就把桌上的热水杯给碰倒了。

    “呀!~烫烫烫!”井美奈子的手被开水一烫,顿时尖叫起身。

    李默和周围几位同事注意力顿时集中看向了她,气氛沉默。

    “现在已经是上班时间,注意安静,做事专心一点,别那么不小心。”

    李默语气略微有些生硬,随即也不管对方的反应,回过头做起了自己的事情。

    ......

    李默,今年二十七岁,工作是设计师,职龄五年,在兴迅科技有限公司的设计部门担任组长,还算小有威望。每月薪资三千五,每月奖金不固定。单身,没有谈过女朋友。目前住在外城一区,属于中等阶级平民。

    这个世界是灾变后重建的全新社会,古老的帝制重新取代了民主制度,但继承了半毁灭现代文明‘东煌’的亚特古国,如今社会状况是现代与古代旧制度的交织融合,矛盾冲突众多,自然而然的,现今民众的生活质量较之灾变前来说远远不如。

    在亚特古国,不,或者说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存在着真正的贫民区,饿死的、没有工作饱一顿饥一顿的人有相当可观的人数存在着。

    李默所居住的这个城市为江宁城,江宁城和大多数城市一样,城市的规划按照阶层分为两个部分,内城区和外城区。

    外城又细分为一区、二区、三区。

    其中内城是贵族以及有钱的大小商人和拥有足够体面工作的小康民众这类人群居住的地方,听说里面就跟灾变前的现代文明一个样,灯红酒绿,车来车往。

    而外城就差了不知多少了,一区还好,居住在这里的民众能吃饱,穿得还行,过得还算有个人样。

    从外城二区开始,仿佛时代的退化和分割,存在着真正的贫民窟,里面有着大量黑帮、乞丐、妓女人群存在。

    其中外城三区尤为严重,在江宁城民众的人心中,外城三区几乎已经指定为贫民窟,街道脏乱得可怕,各种污秽之物几乎存在于这里每一片大街小巷的明面上,运气不差的话,还能偶尔看到几具刚死亡的尸体,不知道是饿死的,还是被人给偷偷弄死的,每日无声息死亡在这里的乞丐、流浪汉等等,根本没法统计数量。

    在这种地方抛尸,无疑是最佳的选择,哪怕是一具有可能是怪物的尸体。

    毕竟,每日都处于地狱边缘的贫民们可不会在意这是怪物的尸体还是人类的尸体,他们在意的东西从来只有一个——能让他们今天活下去的食物。

    身高一米八、气场莫名给人一种森冷感的李默左手提着一个巨大的麻袋,右手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剁骨刀,就这么走在外城三区的一个小巷子中。

    黑色麻袋中装的毫无疑问是狼怪的残骸,当然,是被他剁成好收纳的残骸块,不然超过两米的巨大尸骨根本无法整个放进麻袋里面。

    上午请完假,安排好自己和助理井美奈子的工作后,他就赶回家中,想着尽快将昨天未完成的事情进行一个收尾。

    不怪他这么急切,狼怪可是重伤濒死状态,那么必然有人,或者是怪物,在之前与其发生过激烈的冲突。

    而能与恐怖狼怪进行战斗的存在,根本不是现在的李默能惹得起的,万一对方根据种种痕迹找到了他那一片公寓,然后在搜查中发现在他家里存在着狼怪的尸骸....李默有理由认为自己会受到生命的威胁。

    他居住的又不是内城区,外城一区虽然治安较好,但偶尔失踪一人也并不会引起什么波澜。特别是他这种没有亲人依靠的、社交极少的人群。

    那些治安官们说不定随意上门排查一下就草草收工回去打牌.....这种可能性还不低,这些治安官们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内城人安排的亲属或者亲戚,看不起外城人是常态,反而若是对一个不知死活的外城人花费大量心思,这才会让人感到奇怪。

    在光线有些阴暗的小巷子走了近半个小时,李默终于找到了适合丢‘垃圾’的场所。

    一个盖子不翼而飞的下水道口,前面一段就是废弃的死胡同,左右两边是门房已经倒塌的老旧房屋。

    这个角落相对外面的街道来说还算干净,一看就很少有人过来这边。

    “也对,这里是死胡同干嘛还走这里。”李默一拍脑袋,觉得自己小心谨慎过头,都没逻辑了。

    随手将手中沉重的‘垃圾袋’丢进了幽暗的下水道口,直到听见咚的一道落地声后,李默的心才沉住。

    他紧了紧右手中的剁骨刀,将其放入怀中,然后快速的向原路返回。

    如果不是身体素质大增给了他莫大的勇气,他大概率也不敢来贫民窟,或许会找一个认为安全的地方,比如一区的垃圾场,但那里的垃圾场经常有二区和三区的流浪汉和乞丐光顾,有不小的可能会暴露....虽然不大可能出问题就是。

    毕竟,流浪汉和乞丐可没那个闲心思去报警。

    而来到三区的话,像他这种衣着‘光鲜’的成功人士,一看就是大肥羊,极易遭到抢劫。

    这也是为何李默要随身携带一把剔骨刀,并且明晃晃的亮出来。

    “其实贫民窟倒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怕,带把刀就没人敢来打劫我了....”

    李默心中暗道。

    当然,他也知道自己的体型威慑力也有加分,不然光凭一把刀恐怕一路上没那么安稳。

    就在李默心情放松,缓步走在小巷中的时候,前方巷子一旁的老屋默默的走出了三个人,他们眼神贪婪中夹杂着浓浓的渴望,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李默。

    李默微微一怔,他觉得这三个人竟有点像昨晚狼怪的眼神.....像极了饿了数天数夜的野兽。

    “人形狼怪?呵呵。”李默莫名的觉得有些好笑,所以,他笑了,只是笑得有些怪异。

    很奇怪,平时他虽然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但也不会像现在这般‘狂妄’,嗯,可以称之为狂妄了。

    吞食了狼怪后,他的性子好像隐隐间也发生了一些改变,变得...有些...有些好斗?

    对,李默明确的感受到了自己心脏仿佛在喷发着热血,他,很想宰杀了对面三人!

    没有任何理由!

    随后,抱有某种心情的李默从床上起身,来到房间外面处理起那具狼怪的残骸。

    在将地上杂乱的毛发简单清理干净过后,李默看着狼怪巨大的残骸,深吸一口气,蹲下,伸出双手将其抬起。

    只剩下较为完整的骨架和挂着些许肉沫还有被撕得破碎不堪的狼皮的狼怪残骸意外的沉重。

    估摸着还有七八十公斤的样子。

    “比一个大活人都重....”李默心中暗道,同时也极为庆幸对方当时已然死亡,否则失去理智的他对上完好的狼怪,不,哪怕对方重伤濒死,他也绝不会是其对手。

    李默可是还记得对方那锋利的狼爪几乎瞬间就将他的心脏给掏了出来,仿佛他的血肉是层薄纸片一样,正常的人类在其面前估计就跟恶狼面前的兔子一样,分分钟就会被轻易撕碎。

    对了,狼爪!

    李默连忙将狼怪残骸放平躺在地板上,然后看向对方露出白骨的狼爪,这对狼爪光是冒出来的爪子就有八九公分,就像一把把锋利的骨质小铡刀,让人看得心里冷飕飕的。

    小心翼翼的用手在森冷冰凉的白骨狼爪上摸了摸,一丝凉意瞬间从指端传到了脑海。

    李默将手指拿到眼前一看,一道血线赫然出现在了上面,一滴暗红的血液已经在缓缓凝聚、滴落。

    沉默了好一会,李默走进厨房,拿出了已经有一段时间没用的剁骨刀和木头菜板。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