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手机站m.dajiadu8.com,服务器懒得转移了,凑合看吧!没收益,所以空间有限,请见谅

首页

都市言情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阅读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正文卷 第三百四十五章 开庭举证

    终于。

    在上午十点整的时候。

    漆黑的屏幕有了变化,第二刑事审判庭上的场景出现在了各人的屏幕上。

    秦牧!是秦牧!

    不少人瞬间来了精神。

    目不转睛的盯着直播画面。

    只见画面里......

    秦牧站在李卫国的身边,被告席上则站着七个人。

    原告和被告.....

    都准时到达了庭审现场,并未有人缺席。

    而旁听席上。

    除了部分老人之外,其他席位都换上了年轻人的身影。

    好家伙,这七个猛士还真的出现了,他们不会还想赢吧?

    有梦想是好的,只希望他们等会儿不要怀疑人生。

    我还是头一次看到敢在法庭上跟秦牧硬碰硬的存在。

    咦?他们的律师怎么是法律援助律师?这也太小瞧秦牧了吧?居然连律师都不请?

    ......

    旁听席上的众人压低着声音议论着。

    尤其是......

    在看到了对方辩护律师的身份后,都露出了吃惊的表情。

    面对秦牧。

    他们居然用的是免费的律师!

    都没去找律师......

    我们也想找啊。

    被告席上。

    齐亮磊看了眼旁边的律师,有些欲哭无泪。

    就这个律师.....

    还是他们煞费苦心,申请到的法律援助律师。

    他们也想要花钱请律师。

    可关键是那些律师......

    根本不愿意参与这个官司,都说风险和收益不成正比。

    无奈之下。

    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

    好在......

    他们找的这名律师,据说帮助过许多打不起官司的人打过诉讼。

    名叫苗航。

    应该......

    不会差到哪里去。

    苗律师,等会儿开庭了,记得帮我们讲清楚立场,我们其实无意与对方为敌的。

    他看着苗航,再次叮嘱道:当然,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我们坐牢或者判刑,我儿子正在考公务员,都复习两年了,要是我被判刑了他这辈子基本上就废了......

    这场庭审。

    对他而言非常重要。

    不管用什么手段,他都不能输。

    我......尽力。

    苗航嘴角抽了抽,但并未把话说满。

    这个案子......

    给任何一个律师来打,都不敢说能赢下秦牧。

    说实话。

    若不是他运气不好,被分配给了齐亮磊,他同样不想接这个案子的代理。

    咚-

    正在此时。

    坐在前方的审判长周全民敲响了法槌,沉声望着下方:今日,本院将就李卫国起诉齐亮磊、张春花等七人涉嫌侵占罪一案。

    由我周全民担任审判长,依法组建合议庭,共同审理此案。

    随后。

    便是照常的宣读法庭纪律环节。

    书记员站了出来,沉声宣读法庭纪律。

    五分钟后。

    现在,正式开庭,由原告方陈述案情,念诵起诉状。

    在周全民的主持下,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席上。

    李卫国听到喊到了自己,下意识的看向了秦牧。

    秦牧点了点头,当即站了出来:起因是这样的,四日前,我方老人在晋河的某段流域内,因购买的鱼缺水,打算借助河水换水的时候,不小心导致大量鱼儿逃逸。

    但却被下游的齐亮磊、张春花等人强行拿走。

    我方老人在得知情况后,曾主动向七人进行协商,希望起能够归还这些鱼,可七人态度恶劣,始终声称不还......

    在陈述事实这个阶段。

    秦牧没有任何添油加醋,而是如实的将事情原委讲述了一遍。

    当时的现场......

    还有许多围观群众,都可以证实他所言的真实性。

    齐亮磊七人根本没有还鱼的任何打算,即便民警来了,他们也一直拒不归还。

    对方的行为,非法侵占我们的个人财产,且拒不归还,构成了侵占罪,因此我方恳请法院就齐亮磊七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判处,判处齐亮磊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

    紧接着。

    在量刑建议上,秦牧给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

    这个量刑......

    其实并不重,他也没有特意给对方加重罪名。

    一切......

    都是齐亮磊七人自找的。

    实际上。

    他们要是老老实实还鱼的话,他也不会追着他们穷追猛打。

    被告方,对于原告方律师刚才所说,你们有什么要辩述的吗?周全民听完秦牧的阐述,再次看向了齐亮磊七人。

    齐亮磊七人对视了一眼。

    从未经过如此阵仗的他们,只能求助的看向了律师苗航。

    咳咳,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在这里我要阐述清楚一点的是,这些鱼固然是原告方的,但并非是意外流落到晋河中的,而是他们故意放生的。

    苗航深吸了一口气,按照原定的计划答辩道:我方认为,这些鱼应当属于遗弃物,而非遗失物。

    在物权上,这些鱼并非任何个人所有。

    因此,我方当事人获取了鱼之后,没有归还的行为是合理且合法的,并不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请法院查明事实,还我方当事人一个公道。

    说完该有的答辩后。

    他便退回了自己的坐位上。而周全民闻言,微微蹙眉。

    略作总结后。

    开口道:关于本案,双方的争论焦点在于是否属于遗失物,接下来本案将围绕此点进行审理展开。

    在开庭前,他就详细了解过这起案子。

    毕竟......

    晋城现在的刑事案子越来越少,他专门审理刑事犯罪的审判长已经闲好久了。

    在这个案子里。

    秦牧虽然描述中,说的是无意中让鱼跑了。

    但......

    李卫国所换水的区域,属于放生点附近。

    这一点尤其可疑。

    如果李卫国真是放生的话,那案情就截然不同了。

    法律是讲究逻辑的。

    每个细节之处,都需要仔细推敲,才能确定。

    现在,进入举证、质证环节,请双方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各自主张。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气,看向双方。

    这属于刑事自诉案子。

    没有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介入。

    所有证据都需要各方

    出示。

    审判长,这里是当时围观群众所拍摄戏下的图片以及视频。

    原告席旁边。

    秦牧立即站起身,出示了一系列的证据:这些可以证明,对方当时从晋河里捕捞到了数桶鱼,并且将其带回了家。

    这里是我方的报案回执,当时民警抵达现场,做出了判定,可七人依旧不服从民警的判定,十分蛮横。

    这里是.......

    为了佐证己方观点。

    秦牧准备了充足的证据,全部一股脑的扔了出来。

    这些证据......

    已经从人证、物证、口供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可以证明对方的确存在了非法占有鱼,且不归还,并将鱼带回了家的行为。

    此外,我方虽然在放生点换的水,但并不能因此就认定我方当事人的目的是为了放生。

    秦牧扫了眼齐亮磊七人,义正言辞的说道:我方当事人当时买了这些鱼,正好是帮助我们院的后厨购买的......

    为了能让几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秦牧没有留手。

    李卫国见状,也十分上道的站了出来。

    表明了他当时在放生点换水的动机。

    因为当时的鱼看起来因为缺氧,快要死亡了,他担心半路死了不新鲜。

    所以在放生点换水。

    结果......

    却出了意外,跑了大量的鱼。

    当时鱼跑了大半,我想办法去捞,但我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根本捞不到。

    李卫国叹了口气,满脸无奈道:于是我索性把剩余的鱼也放到了河里,所以给了其他人错觉,误以为我是来放生的。

    但我实际上真的是来换水的。

    李卫国的声音,在法庭上回荡着。

    十分无辜。

    却把齐亮磊七人气得够呛。

    七人死死盯着李卫国,浑身发颤。

    没想到这个看似憨厚的老人......

    居然也有这么厚黑的一面,连这种不要脸的话都说出来了。

    被告方,对于原告方的举证,你们有什么要说的?

    周全民点了点头,看向了齐亮磊等人。

    齐亮磊满脸怒容,直接反驳道:放屁!

    他说的都是放屁!

    我们亲眼看到他当时在上游放生,于是我们提前在下游占好了位置,就等着他放生的鱼被水流冲下来。

    这些鱼长期缺氧,十分木讷,很好抓。

    我们一捞一个准!

    绝对不是他所说的什么换水......

    说着。

    他看向了苗航,示意苗航赶紧把他准备的那些证据拿出来。

    苗航苦笑了一声。

    开始上呈齐亮磊七人搜集到的证据。

    没错。

    为了这次庭审......

    齐亮磊七人在这三天里做出了许多努力,同样搜集了一些证据。

    审判长,这里是我方当事人搜集到的,当时的围观群众拍摄的视频,上面可以看到......李卫国亲口承认的,他是来放生的!

    苗航将证据递交给了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愣了一下,然后将这些证据当庭播放了起来。

    果不其然。

    画面里。

    正是李卫国苦口婆心的劝说齐亮磊七人,让他们把他放生的鱼给

    重新放回河水里的一幕。

    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