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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我是德鲁伊:随波逐流 第一章 德鲁伊学徒

    诺森德王国、罗恩斯男爵领、荆棘森林。

    小河蜿蜒流淌。

    15岁的德鲁伊学徒布兰顿看看旁边背篓里的草药和野货,情不自禁又点点头:“今天的收获不错,卖给药师克莱恩以后,这周的吃的肉,总算是有保障了!”

    这些草药和野货是布兰顿在森林修炼德鲁伊之道时顺便采集的。

    布兰顿在河边洗了洗手,再看看自己在水里的倒影,点点头、又叹了口气,心里感叹:

    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六年了,三年又三年,三年之后难道又三年?人生能有几个三年!

    看看别人书里的主角,穿越过去成皇子,六年不成皇帝,也是皇太子了,不然也是镇压一方的大人物了,自己呢!穿越过来无父无母是个孤儿也就算了,还文字不通!流浪儿加文盲,边打工边学习的艰难,想起来都是泪。

    ……

    “必须尽快赚点钱了。”

    布兰顿自言自语着:“虽然离冬天还4个月,但我可是什么积蓄都没有,冬天森林里也会被大雪所覆盖,那时候草药、野菜、可以狩猎的动物都少,根本没有办法凑齐在森林边缘生活的物资,就更没办法在森林边缘盖起自己的房子。德鲁伊始终是讲究要亲近自然、靠近自然的,最好还是离森林近一些”。

    说着话背起背篓就往森林外走去,布兰顿朝着维尔镇的方向不停的走着,同时还不断的观察周边,例如:有没有野兽留下的足迹或者有没有什么值得出手的猎物。

    等走出森林,布兰顿回首望去,林海无垠、密密层层。

    “不知道,精灵居住的森林和这里有什么区别。如果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来到这个世界,明知精灵国度在那里,却不去看看,总会感觉少了点什么!”

    ……

    紧赶慢赶,太阳逐渐西沉,在镇门关闭前,布兰顿总算赶到了镇门口。

    维尔镇是一个森林边缘的小镇,小镇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城墙,而是依靠镇里居民的房屋和院墙把整个镇子围起来,当然作为城墙的一侧比较厚就是了。

    不要看不起这样的围墙,据说这也就是罗恩斯男爵这样传承几百年的男爵领才有的底蕴,一般的领地想要建起这样的围墙,砸锅卖铁都未必够。

    小镇的外围是农田,依靠流经男爵领的多丽丝河来浇灌。

    “布兰顿,快点进来,我们要关闭这大门了。今天怎么这么晚,收获怎么样?”今天镇墙大门的守卫凡尔丁是布兰顿的熟人。

    “还好,离修建自己的房子还差的远。”布兰顿苦笑着回答了一句。

    “那你可要努力了!不过现在你还是快进门里来吧,我们正准备关门了!”

    听到这话布兰顿紧跑了几步进到镇里,随后几名卫兵吆喝着放下沉重的闸门。

    大门关闭后,守卫们自然就可以回到军营去休息了。

    太阳落下山,月亮渐渐升起。

    布兰顿住在格兰特旅店,但并不是租住在旅店,而是在他这个世界的母亲原本在这个旅店工作。

    在他的父母双双不幸离世后,当时只有9岁的布兰顿被好心的格兰特夫妇收留。

    格兰特旅店比较靠近镇门口,据格兰特先生说这座旅店是由他的曾祖建造、并传承下来的,这是一份地地道道的传了四代人的祖传产业。

    在布兰顿看来旅店的房屋在搭建的时候,应该花费了不少心血,所以这座已经有70年历史的房子,现在依然很牢固。

    旅店的大厅里,柜台一侧的墙上和屋顶上挂了不少大蒜、辣椒、腊肉、香肠以及一些农作物,在空气中飘荡着一种混合的气味。

    不过这对旅店的老板和顾客来讲,显然这些都不算什么问题,在大厅屋顶的横梁上挂着几盏油灯,刚刚点亮的油灯,勉强照亮了这厅子。

    “布兰顿,你回来了。”才一进门,一个穿着发黄白背心的中年男人打了声招呼。

    “是的,店长,我先把东西放到厨房,就过来帮忙。”布兰顿边说边往厨房走去。

    “好的,待会让你尝尝今天新进的果酒,味道是真不错!”格兰特先生笑着回了一句。

    格兰特夫妇开着这样一家旅店,虽然不能给他多少美食,但却能给他一口饱饭。

    也正是格兰特先生教给布兰顿读书识字,虽然格兰特先生认识的字也不多,但总算给布兰顿打下了些基础。

    可不要小瞧了识字这件事,维尔镇有2500人,除去男爵、镇上的那些官员和他们的家族子弟,识字的不会超过100人。

    所以布兰顿对格兰特夫妇很是感激,毕竟相比饿肚子,住在野外担心受到野兽、或者地精的袭击而言,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尊敬的神箭手阁下,今天晚上我们能有兔子吃吗?”听声音也知道这是酒鬼弗兰,这是一个极其喜爱喝酒的男人,他给人的感觉就是每天都要喝两瓶伏特加,之所以是两瓶而不是三瓶,是因为旅店早上不提供酒水。

    “很抱歉,弗兰先生,今天没有兔子,不过有两只野鸡。怎么样,要尝尝吗?”布兰顿微笑着回答。并不在意酒鬼弗兰对自己的称呼,毕竟自己确实有一身不错的弓箭技巧。

    这个世界战斗实属平常,对于他这个在和平安定的环境里生活了几十年的灵魂来讲,系统性的学习砍人,然后抄刀近身子开打,明显不符合他的性格。

    毕竟上辈子他连鸡都没杀几只,而且也不符合他的实际情况,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前提是有一副好身板,但你让一个10多岁刚吃上两顿饱饭的孩子,去修炼战士的格斗技巧,就显的有些难为人了。

    前世的布兰顿曾是五火球神教的忠实成员,而他今生不得不放弃这个习惯,因为距离他最近的法师住在灰熊城,而且学费也不便宜,偏偏当时的布兰顿却连路费都没有。

    攒钱然后购买弓箭、练习弓箭技巧,就是布兰顿为了以后讨生活,不得已做出的选择。

    而成为德鲁伊学徒,则是杰森大师来到维尔镇之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