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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夫人是神捕:正文卷 第277章 比斗周侗,百鸟朝凰枪

    幽州。

    上古之城。

    《周礼·夏官·职方氏》载:“东北曰幽州。其山镇曰医无闾,其泽薮曰貕养,其川河泲,其浸菑时。”

    周武王平殷,封召公于幽州故地,幽州之地自此有“燕”这个称呼。

    燕昭王时秦开破东胡后,置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等五郡。

    隋唐时,幽州东夷都护府的军事地位十分突出,隋炀帝在涿郡筑临朔宫作为行宫,三次用兵高句丽,都以涿郡为基地,集结兵马、军器、粮储。

    大唐一统天下后,对于幽州多有修整扩建,乃是边关之地军事重镇。

    按照朝廷文书,辽国皇帝耶律洪基为了表现诚意,会亲自带人来迎接。

    既然辽国皇帝亲自迎接,若是急急忙忙赶路,反倒有损他的脸面。

    况且幽州本就是边关之地,送亲使团在此等候,也是合情合理。

    这么合情合理的事,李瑾瑜当然不会拒绝,幽州刺史当然也早就准备。

    使团到达幽州城三十里外,幽州刺史已经带人迎接,街道已经清理好,不该出现的人或物,也已清理干净。

    相比于做事粗暴、贪财好利的那个替身,刘金的能力显然更胜一筹。

    哦,现在要叫他——方谦!

    刘金就是方谦,方谦就是刘金。

    虽然被囚禁三年,但毕竟是越王府的幕僚,刘金在礼仪方面绝无缺漏。

    幽州刺史,三品大员,封疆大吏。

    却没有摆出任何的架子,待人接物彬彬有礼,面上总是带着和蔼笑容。

    即便是李瑾瑜,也没能从他身上挑出任何毛病,按照刘金的安排住进馆驿之中,让李元芳安排金吾卫巡视。

    ……

    夜,刺史府!

    刘金聚起一杯酒,笑道:“幽州地处边陲,连年征战,百姓贫苦,酒菜比较简陋,还请诸位将军勿怪。”

    李瑾瑜道:“哪里哪里,若是在这边塞之地,大鱼大肉、海参鲍鱼,岂不说明咱们全都是贪官赃官?”

    刘金笑道:“久闻李子爵风趣,今日得见,果然是风趣的很啊。”

    李瑾瑜道:“方刺史却与传闻有些许不同,看来传闻也不可尽信。”

    刘金道:“唉!这也无奈,想来是某些同僚,或者被办过的桉犯,故意编排出来的吧,我早就已经习惯。”

    李瑾瑜道:“当官可真是难,当贪官有人抓你,当清官过得清苦,还会被人胡乱编排,怎么就这么难。”

    刘金道:“倒也不尽然,如果能如同子爵那样,出门捡到宝藏,不仅过得多姿多彩,也无人能说些什么。”

    李瑾瑜道:“这可不就是被人编排的?我若出门就能捡钱,这一路走了这么久,怎么一钱银子也没捡到?”

    刘金道:“或许明天就捡到了。”

    李瑾瑜道:“说得好,如果我能捡到几百万两银子,一定会把这些全都送到刺史府,供给刺史治理幽州。”

    刘金道:“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酒宴过后,各自离开。

    刘金冷笑一声,回去休息。

    李瑾瑜小声吩咐道:“元芳,布防巡夜让史文恭负责,你盯紧方谦,我总觉得这个方谦非常的不正常。”

    李元芳道:“怎的不正常?”

    李瑾瑜道:“他身上有伤,非常非常严重的皮肉伤,伤口涂抹的伤药,乃是价值万金的绝品良药。”

    李元芳有些疑惑。

    对于武者而言,皮肉的损伤并非是重伤,提及重伤多是经脉穴位。

    但不是说皮肉伤无所谓。

    皮肉伤积累到一定程度,哪怕体内有一口精纯先天元气,也必死无疑。

    更何况这位“方刺史”,只是一个文弱书生,不是什么高手武者,皮肉伤对他而言,确实算是重创。

    另有几点疑惑。

    方谦名声极差,却甚少受到参奏。

    到了此地之后,却又发现方谦表现出的姿态,和流传的名号大不相同。

    今日表现出清廉姿态,准备的酒饭一般般,但先前迎接使团时,摆出来的场面,消耗绝对不算小。

    又是黄土垫道,又是净水泼街,再加上屏退百姓,安排花篮、钟鼓乐器。

    粗略一算,能准备二百顿饭。

    如今李瑾瑜又说,他不仅受到严重损伤,而且用得起价值万金的伤药。

    李瑾瑜家中有神医,有资财,他说伤药价值万金,那一定价值万金。

    用得起这么贵的药,摆得起那么大的排场,却故作清廉姿态,若说这位方刺史没问题,绝对不可能。

    李元芳道:“他或许有问题,但咱们此行是为了护送公主,如果这般节外生枝,会不会出现些问题?”

    李瑾瑜道:“不查才有问题,莫要忘了,再过两三天,辽国皇帝会亲自来接公主,虽然不会来幽州,但幽州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也太过危险。”

    李元芳道:“我明白了。”

    另一头,得了任务的史文恭,觉得李瑾瑜认可他的功劳,要提拔他,手持长枪亲自巡视,不放过一点缺漏。

    这也无奈。

    李瑾瑜带来的三个教头。

    卢俊义脑子全是肌肉,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莽,好处是特别听话,缺点是不会拐弯,要给他安排好一切命令。

    林冲性子最老实,也比较沉稳,但若论做事能力,也是只会听命令。

    当初在周侗门下学艺,卢俊义林冲学的都是武艺,唯独史文恭学了一些兵法韬略,脑子相对而言更加活泛。

    事实上,最擅长布置这些的,当然是南霁云,不过南霁云的才华,用到这种地方,那可就是大材小用了。

    幽州一夜无事。

    只不过半空中不知何时,凝结了漫天阴云,冬日初雪,即将降临。

    都说山雨欲来风满楼,可此时冬雪将至,更是黑云压城城欲摧。

    哪怕是卢俊义,也感觉到了那股异样的压抑,不过这和他没什么关系,因为他现在已经到了小连子山。

    李瑾瑜当然也在小连子山。

    任谁也没想到,李瑾瑜竟然放着使团在幽州,带着卢俊义去小连子山。

    不过有南霁云、李元芳负责,刘金则是在忙于“公务”,李瑾瑜随便找了个理由,便可对外人“概不接见”。

    卢俊义内心非常激动,毕竟李瑾瑜愿意带他出门,说明非常信任。

    能得李瑾瑜信任,岂不升迁在望?

    李瑾瑜缓步行在山间,偶尔看向周围的山川景致,以及打柴的百姓。

    过不多时,李瑾瑜寻到一条清澈的小溪,立刻顺着溪水上行,行了约莫十几里山路,一座小屋悄然现身。

    这座小屋平平无奇,只是用木头搭建的木屋,外边有用石头搭的灶台,还有用石块打磨成的石桌石凳。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寻常小屋。

    甚至还有一种“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高远、缥缈、仙气。

    唯有一点破坏了仙气,便是木屋后方开辟出方圆三十丈的广场,广场上摆放着杆棒、长枪、铁锏等武器。

    李瑾瑜走到木屋外,对着木屋施了一礼:“晚辈李瑾瑜,求见周大侠。”

    卢俊义听了陡然一惊。

    难道师父隐居在此地?他不是在汤阴县收徒,隐居于汤阴么?

    “李瑾瑜?公子榜那个?”

    木屋内传出一个浑厚的声音,并无任何威慑,唯有凝如山岳的稳重。

    “区区薄名,何足挂齿。”

    “既如此,不妨一见。”

    话音未落,木屋自行打开,一个容貌普普通通,身形普普通通的普普通通的人,缓步从木屋走了出来。

    周侗!

    天下三大枪法宗师之首。

    没见过周侗的人,绝不会想到,天下最强枪术宗师,会是这般模样。

    可想到他的传奇故事,想到他那稳如山岳的枪法,却不得不承认,这种寻常中透出的稳重,反而更加的契合。

    周侗非常的神奇,多神奇呢?

    他的外号是“铁臂金刀”。

    没错,这个天下最强枪术宗师,初入江湖之时,竟以“铁臂金刀”为号。

    其实是因为他当时枪法未成,无法做到收发自如,出必杀人,因此以刀作为武器,逼急了才会用枪。

    再看看他那些弟子:

    卢俊义:偶尔用刀,大部分时间以枪为武器,最擅长用丈二钢枪。

    史文恭:红缨枪,方天画戟。

    林冲:长枪,丈八蛇矛。

    岳飞:沥泉枪,硬弓,铁锏。

    “铁臂金刀”教出用枪的徒弟,这件事若是不玄奇,那就没有玄奇的。

    不过这种事情只是调侃,周侗的枪术确实天下无双,哪怕诸葛正我,提到周侗之时,也是自认枪法不如。

    见到周侗,卢俊义慌忙行礼,李瑾瑜也再施一礼:“见过周前辈。”

    周侗笑道:“刚才是周大侠,现在是周前辈,等会儿又会是什么?”

    李瑾瑜道:“那就要算年龄,比我爹大叫伯伯,比我爹小叫叔叔。”

    周侗道:“尉迟真金踏实稳重,怎的养出你这样一个油滑的义子!”

    李瑾瑜道:“您似乎忘了,我爹还有个好朋友,绰号叫‘老狐狸’。”

    周侗认识尉迟真金和狄仁杰,因为他当年做过官,只不过后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选择辞官归隐,教导弟子。

    周侗对于朝局颇为不喜,但李瑾瑜的名声,忽略“煞星”这一条,别的全都是夸赞,名声却是非常好。

    尤其当初千里护送秋灵素,同行但却不同车,更是极大地加分。

    尉迟真金和狄仁杰的名声,那就更不用说了,如今的李瑾瑜远比不了。

    更别说李瑾瑜把卢俊义带来,周侗自不可能直接赶人。

    “李爵爷……”

    “折煞了,折煞了,您叫我明台或者瑾瑜都行,您是长辈,您是长辈。”

    “那老夫就托大了,瑾瑜,你不是江南道巡察使么?来此地作甚?”

    李瑾瑜道:“您不知道?”

    周侗道:“我在此隐居,只能听到些江湖闲话,哪知道那么多事情?”

    李瑾瑜道:“中原辽国结盟,我奉命护送和亲公主,到半途中,得知辽国皇帝为表诚意,会亲自带人迎接,让我在幽州之地停留二三日。”

    周侗道:“然后你就来找我?你是怎么知道我隐居在此地的?”

    李瑾瑜道:“早在出发前,狄阁老便提醒我,到了幽州千万小心,这一趟不会太平,晚辈自然要找些帮手。”

    周侗道:“我凭什么帮你?”

    李瑾瑜道:“晚辈不喜欢用家国大义压人,只是以私人身份相请,若是遇到顶尖高手,请前辈相助一二。”

    周侗道:“如果没有呢?”

    李瑾瑜道:“那便交给晚辈。”

    周侗道:“什么样算高手?”

    李瑾瑜道:“晚辈打不过的。”

    周侗道:“如何确认?”

    李瑾瑜道:“请前辈指教!”

    “卡察卡察!”

    长缨已然组装完毕,李瑾瑜战意勃发的看向周侗:“晚辈对于枪法也略通一二,请前辈指点三招。”

    周侗笑道:“你个小狐狸,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老夫多年不曾动手,今日却要为你这个小狐狸破例。”

    李瑾瑜道:“多年未曾动手,那是因为没遇到合格的对手,晚辈今日所用的枪法,定是前辈没见过的。”

    周侗道:“那我倒要好好看看!”

    伸手一抓,兵器架上的长枪立刻飞到手中,随即摆出个“藏枪式”。

    一枪在手,周侗再不是先前那个普普通通的姿态,哪怕他摆出的是潜藏气机的藏枪式,那种无处不在、无所不至的凛冽,仍旧让李瑾瑜感到心惊。

    李瑾瑜手腕微微一震,长缨爆发出千百寒芒,恍若绽放千百朵梨花。

    乍一看像是梨花枪,细细看去却发现只是手腕弹震,李瑾瑜不仅没有催发招式,连真气都没有动用一丝。

    周侗心思电转,已然明白李瑾瑜的担忧,笑道:“无需担心,方圆百丈之内,气机不会泄露出去。”

    李瑾瑜道:“既如此,请前辈品鉴晚辈这招——长相思!”

    千百朵梨花同时凋零,化为万千细丝缠绕向周侗手中长枪,恰如长长久久相思意,化为绵绵无尽卷情丝。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青莲剑仙李白的诗词,竟然被李瑾瑜化入到枪法之中。

    不知那位破碎虚空的绝代剑仙,闻听此事后,到底是该哭还是该笑,不过以他的性格,想来应该先喝一杯!

    千古光阴一霎时,且醉浪涛中。

    周侗手中长枪轻轻一挥,弹抖出一只金色的凤凰,赫然是三国时期,枪术大宗师“枪神”童渊的百鸟朝凰枪。

    金凤乍现,振翅高飞,侵略如火。

    枪头枪杆灵活至极划过一道道优美的弧线,虚不着力,迅不着风,优美的让人觉得豁然开朗、心旷神怡。

    活灵活现的金凤连出七重变幻,每一重都能脱开当日对战戚少商时,李瑾瑜布局九招的“十面埋伏”。

    可此时无论金凤如何变幻,长缨总是如影随影而至,恰如思念之心。

    一夜魂九升,一夜肠九回,任你上穷碧落下黄泉,相思之意随心至。

    周侗赞扬道:“好枪法!”

    手中长枪随之回旋,用的仍旧是百鸟朝凰枪,长枪回旋之时,凌厉气劲凝成回旋锋刃,摧毁周围一切。

    蓦的,金凤从天而落,凤啄迅捷无伦的连点九次,正是“凤凰点头”。

    这一招乃是力量叠加的招式,就好比掌法中的“龙门三叠浪”。

    江湖中能用出“凤凰三点头”,已经算是高手,能用出“七点头”,则是高手中的高手,周侗却能在此之上施展登峰造极的“凤凰九点头。”

    李瑾瑜浑身汗毛勐地竖起,已然感觉到这一枪的恐怖威势。

    即便周侗并未用出全力,九击的力量叠加在一起,也绝非自己能硬扛。

    心念一动,手中长枪横掠而过,恰如在身前划了一道地平线,管他凤凰还是苍龙,尽数都拦截在外。

    长相思,愁断肠!

    ——忆君迢迢隔青天!

    眼见李瑾瑜再次变招,周侗忍不住叫了一声好,李瑾瑜不愧绝顶天才,自己年轻之时,也没有这般枪术。

    不过……你还嫩了点!

    电光火石之间,九招连击已然融合在一起,枪锋直击李瑾瑜的胸腹。

    李瑾瑜右手轻轻一拧,长缨随之飞速抖动,千点寒芒随心而至,好似暴雨梨花,又似风飘玉屑、瑞雪纷纷。

    两杆长枪在半空疯狂交击,眨眼间已经对拼几十几百次,好似珠玉落入银盘之中,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在别人耳中是脆响,在两人听来则是轰鸣战鼓,顿时气血勃发。

    “嗷~~”

    一条白龙破空而起,龙吟九州,与周侗的百鸟朝凰凶狠厮杀。

    周侗的枪术恢弘广大,好似融合万千枪术而成的枪中之神,不是以一枪破万枪,而是以一枪融万枪。

    万般枪法到了周侗面前,便如同百川归海,自发汇入其枪法之中。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周侗的枪术包容、宽广,如波涛汹涌的大海,如千丈孤悬的绝壁,如夜空中的明月,如宇宙中的繁星。

    李瑾瑜的枪法,只是斗、只是杀!

    管他什么百川千川,管他什么千仞万仞,我这一枪刺出,就要勾魂夺命。

    大珠小珠落玉盘的碰撞,是李瑾瑜冲锋的战鼓,长枪划过的每条弧线,都是李瑾瑜雄浑的气血、澎湃的战意。

    虽只一人一枪,却好似千军万马万箭齐发,又像攻城冲车、守城床弩。

    攻击则龙腾虎跃,大气磅礴,动于九天之上,绝不给人丝毫喘息时机。

    防守则潜龙勿用,或跃在渊,藏于九地之下,一经触发立刻山呼海啸。

    攻!攻!攻!

    冲!冲!冲!

    不怕损伤,不知疲倦,没有尽头。

    不是诸葛正我惊艳一枪的爆裂,也不是厉若海燎原枪法的狂暴,而是兵刃最本质最原始的目的——杀!

    只为杀!

    只为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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