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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之生于198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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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之生于1988:正文卷 111、你热爱表演,我热爱你

    “甜小宝,你会成为一个好演员的。”

    李清道。

    他的话并不是一种期许,而是在陈述一种事实。

    表演这个行当,只要拥有两样东西,那就一定会成功,是一定。

    一是机会,二是态度。

    景恬不缺机会,而且她拍戏的时候很认真,比李清还要认真。

    她吊威亚的时候也不用替身,动作全部自己完成。

    她也会叫苦,也会埋怨,但从不敷衍。

    她是剧组里的团宠,因为她没心眼,而且还是投资人。

    李清事实上有些羡慕她,因为她有一项自己热爱的事业。

    而热爱这种东西,往往是可以跟理想等同的。

    但李清自己却是没有这种东西的,他的物欲很低,没有欲望,自然就没有期待。

    他在靠近景小恬的时候,事实上就在不自觉地挖掘这种期待。

    就像他曾经对景恬说的那样,人活着不难,但不生厌世之感很难。

    人活着总是要爱着点儿什么的,就像草木钟情于光阴。

    李清看着景恬,笑道:“甜小宝,谢谢你。”

    “嗯?谢我什么?”

    “呃……”

    李清有点语结,谢谢你让我热爱吗?

    他甚至不知道这句话有没有语法上的毛病。

    “反正就是谢谢你。”

    景恬白了他一眼,揉乱了他的头发:“傻乎乎!”

    “……”

    李清最终还是没有想出好的办法,因为阅历这种东西,是时间和经历堆积出来的,无法取巧,也没有捷径。

    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再一次帮着景恬梳理剧本,分析角色,设计角色的思想情感,行动的发展层次,调整行动的准确性。

    至于其他的,他帮不了太多。

    修行总是在个人的。

    其实景恬的表演完全是合格的,因为她的基础不错,戏感也不差,只不过是她的同演者全都是怪物,影帝影后,最佳男配,就连李清,那也是一个二世为人还颇有些天赋在身的主。

    这就相当于一个新人刚出新手村,就遇上了最终大boss,怎么打?

    李清甚至觉得景恬能一直保持那种强烈的自信都已经很难得了。

    所以他也想通了,不需要揠苗助长,这部戏不行就下部,多磨几部戏总能出来的,刘德华不就是这样吗?

    表演自信这种东西远远要比这一场好戏重要的多。

    因为景小恬还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她并不是王家卫手底下那一众成熟的演员,要知道就算是他们也依然被王家卫搞到崩溃,甚至演伤了,好几年都不想再碰表演。

    要是换到景恬身上,李清害怕直接把她的自信搞崩了,那就彻底毁掉了。

    “苏导,就按你说的,只要特写,把他们的画面割开。”

    李清做了决定就不再犹豫。

    苏照彬也没反对,这很正常。

    没有导演不想自己的作品尽善尽美,但是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关键还是他的底气并不充足,因为他唯一执导的一部《诡丝》好评不少,但赔的也不少。

    如果不是他的伯乐陈国复拉他一把,他都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再站起来的机会。

    “现场静音!”

    “A!”

    “倥侗派紫青双剑剑法挺高,但人品就不敢恭维了。”黄小明吃着黄豆,语气里满是漫不经心,“原本是师徒,后来变成了夫妻。”

    黄博一本正经地调侃:“现在这世道,要都像他们这样,那咱们俩也能当夫妻了。”

    闲言絮语中,周讯提着个包袱走了过来。

    她随手一抛就把那包袱扔在了桌上,两手扶着景恬的椅背,眼神却没往景恬身上看,只是托着腮笑:“我真不明白,一个叱吒武林,让人闻风丧胆的奇女子,怎么会嫁给一个连豆皮都买不起的穷汉?”

    周讯从进组以来,状态就特别轻松,全程游刃有余,几乎是在玩。

    其实这一众人里,戏感最好的就是她了。

    所谓的戏感,可以把它理解成一种特殊的转换器,或者是代入感,戏感好的人,你往那一站,就是戏中人,特自然,而戏感差的人,就会特别尴尬,违和感特别强烈,总结成一个字,就是【作】。

    周讯在这方面可谓是佼佼者,她的松弛感特别好,一举一动看起来一点力气没用,但就是和谐,就是自然。

    这就是灵气了。

    “我跟了他三天,他每天不是在刷马背,就是在捡马大粪,这几天唯一的新鲜事儿,就是今天早上他买了块磨刀石。这么没出息的男人,不要也罢。所以我帮了你一个忙,把他给休了。”

    周迅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景恬的肩膀,示意着桌上的包袱:“喏!”

    景恬一脸【我是个木得感情的杀手】的表情起身走人。

    这里苏照彬本来是想给景恬加些台词的,不过想了想还是作罢了。

    就那仨人,没有一个省油的灯,还是藏拙比较好。

    ……

    下了戏,黄小明约着几人打扑克。

    赵闻卓的戏份不多,已经拍完离组。

    王学祁是老前辈,不会来凑这种热闹。

    说起来能请到王学祁,还要谢谢黄小明。

    当时李清正为转轮王的角色头疼,黄小明就给他推荐了这位老前辈,因为他们俩当时都在《赵氏孤儿》剧组,正好也方便说话,也正是在黄小明的牵线下,才找到了这位老戏骨。

    斗地主几乎快成了全民游戏的,几个人也没玩钱,谁输了就抽掉椅子蹲着。

    李清提着一兜饮料过来的时候,场上就只有黄小明一人坐着,那仨人全都在蹲着。

    “猫猫,你快帮我玩!”景恬一看到他就把牌递到他手里站起了身,这丫头也可怜,玩了四五把,一直都在蹲着,就没起来过。

    “幼,猫猫来了!”黄博挤眉弄眼地调侃,见李清接过手牌自觉地蹲下,笑道,“猫猫真乖!”

    周讯刚接过景恬递来的饮料,吸了一口柠檬水,闻言直接笑得喷了出来:“哈哈哈,你太坏了!人家小两口打情骂俏你也凑热闹!”

    “甜小宝,饮料我要喝两杯,博哥那份没有了!”

    黄博一脸夸张的表情:“呀!猫猫这么小气呢!”

    景恬鼓着脸,像只生气的小仓鼠:“博哥,你又欺负我家李小清!”

    黄小明也接过一杯饮料,插了吸管,一本正经地打抱不平:“就是,博哥,你怎么能欺负人家猫猫呢?人家猫猫又没招你,你这样是不对的!”

    景恬瞬间无语:“你们好烦啊!”

    “甜宝,别理他俩!”

    “幼幼幼,甜宝!”黄博抬头纹都笑出来了,“还得是你们小年轻啊。甜宝,看在你博哥老无力的份上,给我一杯喝的呗!”

    景恬把饮料递过去,恶狠狠地哼了一声。

    “哈哈哈哈……”

    “还打不打牌了?”李清连忙岔开话题,景小恬和自己俩人的脸皮肯定是斗不过这些老油条的。

    周讯揉了揉他的头发,安抚道:“别急啊猫猫。”

    “姐!你怎么也跟着起哄啊?”

    “哈哈哈哈……”

    周讯仨人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猫猫~”景恬趴在蹲着的李清的背上,伸手搂着他的脖子,委屈巴巴的。

    李清其实也有点想笑,景小恬就是剧组的团宠和开心果,都想逗她。

    尤其是黄博,李清总感觉这人有些搞笑天赋在身上,情商还高,怪不得能在圈子里混出来。

    李清感受最深的,就是谈剧本那会儿黄博还没拿金马影帝,要搁一般人可能就拖一拖了,毕竟当时离金马颁奖礼也没多久,而这部戏还要到六月才能开拍。但是黄博在决定接戏的时候就直接拍板签了合同。

    要是黄博之后没拿影帝也就算了,但是人拿了影帝,那这就是个人情。

    除此之外,还有周讯。

    那可是实打实的大花影后,屈尊来给景恬抬轿子,冲的就是人来的。

    李清当时想把片酬翻上一倍,但是周讯直接一分片酬没要,让李清把片酬折算成了电影投资。

    李清挺感动的,这就是亲姐了。

    他倒也没客套,倒不是对电影有信心,而是这样的话,起码不算折了周讯的咖位。

    说白了,就算他对电影有信心,那也不是这么算的,且不提票房没出之前谁也不确定电影是赚是赔,就算你觉得能赚钱,那就一定能赚吗?

    何况折算成投资比例之后的那点分红,不一定就有周讯的片酬多。

    这也是人情,还是大人情。

    李清一度觉得自己这算是否极泰来,重活一世,不仅仅遇到了景小恬,而且一路来碰到的人大都是很好的。

    ……

    李清很喜欢《剑雨》这部戏。

    因为他觉得这个江湖没有那么焦灼,而更像是下了一场细雨,淋湿了一群披着蓑衣的人。

    不同的是,这些人里有人能感受雨,而有的人真的只是单纯地被淋湿。

    路竹此人戏份不多,但其人四十年来少林佛法武功第一,因细雨润竹,故效佛前阿难,弃皮囊证禅机。

    何谓禅机,禅机即是细雨。

    细雨本是感受不到细雨的,死者为生者开眼,于是一把锋利的辟水剑,一件完美的杀戮工具觉醒了自我意识,她开始由工具变成人。

    她走进市井,走进小巷,感受烟火,感受人间,感受雨。

    她碰到了一个傻傻的呆子。

    她发现那个呆子虽然呆,但却很善良。

    善良?

    她对这个词儿很陌生。

    因为善良是一种格,人格。

    她发现那个呆子对风雨中摔碎的鸟蛋心生怜悯,对撞掉他豆皮的小孩温和有礼,每次下雨的时候总会假装路过来帮她收摊。

    额,最后一种或许不是善良,而是…而是喜欢?

    她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是个女人。

    除了剑,还可以拿起锅铲,拿起菜刀。

    生活原来不仅是生存,更重要的还是生活本身。

    她开始对生活产生了一种向往。

    她嫁给了那个呆子。

    她决定退隐江湖,也许她早就想退隐江湖了,从换脸的那一刻开始。

    只不过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什么叫作生活,她只是下意识想要跟以前的自己做一个切割。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黑石最强的杀手。

    事实上,除了首领转轮王,她确实是。

    因为无论是雷彬还是连绳,都已经在她之前觉醒了。

    而对于工具来说,一旦觉醒了自我,也就意味着它不再纯粹,不纯粹的工具,往往也不够锋利。

    雷彬娶了老婆,还有了孩子,他喜欢吃面,也喜欢煮面,他最想做的事,就是给自己的儿子煮上一碗最好吃的面条。

    他没有野心,他不追求天下第一,也不追求大富大贵,所以他对所谓的罗摩遗体没有兴趣,对钱也没有兴趣。

    他只想下班,下了班就不用在这淋这该死的雨,可以煮面,吃面。

    那面条他在房顶晾过,阴干的面条入汤再久也不会烂,很筋道,冒着热气,热腾腾的,如果入了腹,会很暖和。

    人死了就吃不了面了,他想着。

    打起来的时候,他掰着手指算了算:细雨跟他一样,也只想回家过日子,可惜太嫩了些,沉不住气,想一个人抽身而退,哪有那么简单的事?

    细雨一心想走,连绳你又打不过转轮王。

    那没办法了,我想活着。

    他对着连绳出了手。

    连绳有些生气。

    作为资格最老的杀手,他能一直活得好好的,足见手段。

    他对罗摩遗体很上心。

    因为他年纪大了,还带着一身伤,罗摩内功盲目可以复明,失牙可以再得,断肢可以再生,有了这玩意儿,想来自己就可以活得更好些。

    而要想得到它,最大的阻碍就是转轮王。

    转轮王作为黑石的首领,尽管连绳很自信,但也没有赢的把握。

    所幸他跟雷彬细雨都没有冲突,还是天然的盟……

    盟友?

    细雨,你是不是结婚之后变傻了?不杀了转轮王,你能走得掉吗?

    雷彬,你就真的没点念想?那是多大一笔钱?十辈子都花不完!

    傻子!疯子!

    我就想治好一身伤,过得好一点,变变把戏,玩玩神仙索,有这么难吗?

    算了,罗摩遗体不要了,熘了熘了。

    雷彬出手的那一刻,算了一笔账,站在你那边,可能会死。

    站在转轮王那边,大不了就是继续打工。

    唉!

    这该死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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