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港综,你管这叫卧底?:正文卷 关于一些说明,好多人都没仔细看
睡醒看到不少本章说说不合理。
先说明一下,太平山不是顾笙的地盘。
太平山在中西区,中环附近,包括中环都不是顾笙的地盘,这点之前已经说明了。
之前郭广联和大东的对话里,也表明了这一点。
阿东说:如果顾笙没去太平山,那这事就作罢。
因为太平山不是顾笙的地盘,在顾笙经常出没的铜锣湾、尖沙咀、香港仔等地方他没机会的。
港岛七八百万人口,顾笙手下几万人,如果每个地方的事都知道才奇怪。
至于顾笙知道有人在东南亚悬赏……为什么不多带人手,因为本来就是他悬赏钓鱼,顺便栽赃给郭家的。
那些雇佣兵到了港岛就会被人送回海里了。
关于太平山的地形,我昨天特意找视频考证了一下,大多地方都是双车道,道路狭窄,弯道多,非常适合伏杀。
有人说都这么多人伏杀了,为什么不用枪……
因为弄不到。
因为港岛最大的军火贩子尊尼汪被连锅端了,大东短时间内根本弄不到太多枪。
一共就那么二十把左右的大黑星,其中大部分都在中间拦路那两辆货车上了。(实际上对于正常的社团来说,二十把枪也不算少了。包括山口组80年年代内战时,大部分时候也是用刀。)
这部分人就是为了将天养生和顾笙分开。
将天养生和顾笙分开,大东的目的就达到了。
如果顾笙不下车,大东有很多方法可以用。比如这种车的防弹玻璃连着朝一个地方开几枪是可以打穿的。
或者干脆将车从山上撞下去,不过那样贺卿也会死,大东还不太想惹贺信,所以才会是这个局面。
……
至于顾笙为什么不用枪,因为人太多了,而且会跑。
自己干不掉这么多人,如果他们自首(比如几十个人自首),顾笙起码是个非法持有武器罪。
他身上有两把枪是登记过的,但持枪人不是他。
没看他每次自己用了枪之后,都要擦干净指纹塞给梁笑棠或者天养生么。
而非法持有火器,最高能判5年。
哪怕考虑使用时的环境,判个一年也不是什么问题。(前提是用手枪,如果是火箭筒,那肯定顶格判了。)
明明能正当防卫的,何必把自己送进去?顾笙一向遵纪守法的。
毕竟这些人对于顾笙来说,也不是太大问题,砍死三四十个就能把剩下的吓跑了。
这种环境下用枪干掉几十个人,和用刀砍死几十个人,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其实我设计这个剧情时就是想用火箭筒和AK的,不过写的时候意识到这个问题,然后才改成这么写的。)
大概这样了。
……
另外上一章其实还有一点东西没写。
就是大东这次带的人,几乎都是那种父母还健在,家庭关系比较正常的马仔。
因为顾笙的报复心太强,如果顾笙没死,这些人家里都要倒霉。
如果是那种孤身一个的,可能被砍死二三十个,其他人就被吓住、吓跑了。
但家里有家人在的,如果不砍死顾笙,家里人就会被报复。
这些人不得不拼命。
这是防止情况不顺利的时候,手下的人能足够拼命。
(所以大东让人砍死顾笙的时候,会说那些话,就是在提醒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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