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大唐万里一孤城:烽火明边军 第204章牧奴
时间,又是过去了八天之后。
在这一天上午的九点钟左右,当胡彪他们的所在的使者团,眼见着就要彻底走出塔克拉玛干沙漠,离敦煌已经没有多远的时候。
一路上紧赶慢赶的杨东篱他们,终于是出现在于阗国的都城,西城之外七八里的地方。
看到了这一座在城外有着大量农田,还有不少人在田里劳作小城的时候,所有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倒不是他们这一路过来,路上遭遇了如何不太平的事情。
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光是赶路这样一点,都快要让他们筋疲力尽了。
没办法!西域这地方实在是过于地广人稀了一些,哪怕就是在现代位面,从罗布泊开车去和田地区,一千多公里的路程都要花费好些时间了。
更别说这一种没有公路,更没有汽车这些概念的年头。
甚至在一路上,杨东篱等人连一个向导都没有,只能凭借着一个大概的方向,以及不断找人询问的方式赶路。
结果因为很多时候,连一个问路的人都找不到,又或者是语言不通,在半路上还走了不少的冤枉路。
好在到了现在,终于是赶到了这里了。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他们早就换下了身上明显是被系统,伪装成了大汉人的那一些现代衣物。
重新换上了的,是在半路上找胡人买的破烂长袍。
总之,他们这些人尽可能模样打扮成了西域人的模样,如今就用着这样的形象,向着于阗国的都城靠近了过去。
也是到了这一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进城还要交人头税了,铜钱、皮子、牲口、粮食、反正只要值点钱的东西就行。
所以一行人在缴纳了一把铜钱作为入城税后,就此的进城了……
哪怕现在的季节才算是初夏,而起离着中午最热的一段时间,还有着一些时间了。
但是头顶那一轮烈日依然是暴晒得厉害,在脑袋都有些被晒到发晕的情况下,樊猎移动着自己的身体,尽量缩进了屋檐下不大阴影之中。
希望让自己的脑壳,不被烈日直接晒晕了过去的同时。
顺带着用着自己的双手,紧了一紧自己腰间的一条草绳,重新打上了一个大大结。
这样的做法,倒不是担心自己身下的一条破烂不堪的裤子,会从腰间忽然掉落下来,会让他出丑。
这样一种出丑,他根本就一点不在乎。
紧一紧腰间草绳的动作,仅仅是因为这样的一个做法,会让他如今饥肠辘辘的肚子,在被物理勒紧之后感觉稍微好受了一点而已。
樊猎,男、年龄应该是17岁。
前面的一个身份,是乌孙人的一个小部落中,帮忙牧羊的牧奴。
至于现在身份,则是于阗国的西城之中,一个叫做翰尔的奴隶商人手中,等待出售的奴隶而已。
若是更为具体一点的话,他原本是皮山国的一个牧民家的孩子。
但是在七八岁年纪的时候,家中遭受了一场大难,一伙马匪出现了;家人在抵抗中被杀,他被马匪抓获了之后卖了出去,成为一个乌孙小部落的牧奴。
虽然当牧奴,帮人放羊的日子很是辛苦,吃得最差、最少的食物,平时只能与羊群居住在一起,连一个属于自己的帐篷都没有。
往往冬日一场稍大一点的暴雪,都会有着让他冻死、饿死的危险。
但是怎么说了?也比起了当前的奴隶生涯,更为得舒服一些。
可惜的是,在大概两个月之前又一支马匪突袭了他们的部落,仓促之间部落中的战士很快就被打败。
剩下的人包括了他在内,都沦为了等待出售的奴隶。
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因为类似于这样的攻杀和被贩卖,在西域这样的地方实在是太过于平常的事情了;不是你抢我、就是我抢你。
就好像他们的部落,面对强大对手时就是温顺牧民,否则拿起了刀箭就是马匪。
道德、尊严、荣誉?
用部落首领的话来说,只有传说中土地肥美的中原大地上,那些富足的汉人们,才会讲究这些没用的东西。
其实只要能活下去,樊猎其实不在乎是为了部落放羊,还是为了主人放羊。
反正对于他这样一个低贱的牧奴来说,不可能有娶上一个女人的机会了;在部落中,又有哪一个女人会看上他?
这一辈子只能如同其他的牧奴一样,到了那些孤独的夜晚中,估计也只有靠着羊圈中,那一些圆润、柔软的羊屁股,才能获得一些些许的快乐。
然而,就连这么一点简单的快乐,樊猎似乎马上也指望不上了。
因为长期吃不饱、睡不好,还要干太多活的原因,已经十七岁、算是成年人的樊猎,身体看起来非常的瘦小。
以至于一起被俘虏的乌孙人小部落中,其他的男人和妇人都被人买走了之后,他一直都是没有任何的新主人看上。
在前些天的时候,翰尔主人手下一个负责这里的管事,已经对他手下的武士们说了。
樊猎每天原本就不多的一点食物开始减半,若是再有一双手指的时间他没有卖掉,宁可饿死他,也不能浪费主人的食物了。
所以在樊猎从九天之前,就开始向着天上的神人祈求,希望在十天之内能有一个好心的主人来买了自己。
他发誓,若是真有这样一个主人出现,他愿意献上自己的所有的忠诚。
甚至在这一辈子里,都不去碰主人那些羊的屁股。
可惜的是,这样的祈求和誓言似乎没有一点用,因为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了,依然没有人看上他这一个瘦弱,不会使用刀箭、只会放羊的牧奴隶。
但是事情就是那么的神奇,就在樊猎几乎彻底绝望的这么一个时候,一些人出现了。
不仅是让樊猎活了下来,更是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让这样一个牧奴之后的整个人生,从此都变得截然不同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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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在很多年之后,在整个西域、甚至往西一些区域之中,让很多胡人的幼儿在听到了他的名字之后,就会吓得停止哭泣的樊猎。
依然是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见得那些大人时每一个细节:
在那个有着烈日的下午,一群像是大山一般高大和强壮,眼睛如同智者一般充满了睿智的光芒,没有眉毛、头顶光秃秃的强大勇士。
带着一个白毛的侍女,出现在了西城售卖奴隶的集市之外。
那一个白毛的侍女,有着一张非常漂亮的脸蛋,皮肤看起来像是牛奶一般滑腻,雪山一样的洁白,两只不同颜色的眼睛像是宝石一样美丽。
唯一可惜的是,就是身体太瘦了一些,凶更是一点没有。
注意到了这样的一个细节后,樊猎心中很是可惜地叹了一口气。
若是放在他原本所在的乌孙人小部落,这种一看就是干不了什么活的妇人,只有娶不到老婆的部落成员才会要她吧?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人一看就是一些富有的主人;理由很简单,只有有钱人才会喜欢这种除了好看,但是不能干活的女人。
所以当看到了那些光头勇士,走进了他们的栅栏后。
樊猎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来,这些光头就是他最后的一个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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