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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说软件变异了:正文卷 第四章 赤脚小女孩

    【我叫宋守儒,此刻我正坐在沙发上看小说,我没有翘二郎腿,手机也没有充电……】

    这一章的开头再次对宋守儒的行为进行了精准的“预言”,他的的确确是坐在沙发上看小说。

    【距离我将快递员消灭已经过去3天了,但是这起案件引发的轰动才刚刚开始。

    这3天里,治安官陆陆续续又问了我几次话,倒不是怀疑我,而是有一些新想起来的细节要向我求证。

    除了隐瞒掉快递员被我消灭之外,我全都如实回答。

    我跟大哥通过电话,他告诉我治安官找到了快递员进入单元楼的目击证人,也在单元楼内提取到了脚印,但是仅仅只有上楼的脚印,没有下楼的脚印。

    快递员曾经也在我门前徘徊过,不过因为血液浸泡的关系,这部分脚印没能被有效提取,快递员敲过我门这件事无人知晓。

    治安官找不到快递员进入小区的痕迹,更加找不到他离开的任何蛛丝马迹,就好像他突然出现在单元楼,杀完人又突然消失一样。

    林大哥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这案子上,3天来从来没有合过眼,人憔悴的就跟个大爷一样。

    我挺愧疚的,因为我知道他们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抓到凶手,他们所做的一切将是白费。

    但是我也只能默默的说声抱歉,我不可能把真相告诉他。

    不过思来想去,我还是打算将真相告诉大哥,我知道他九成九也不会相信我,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他。

    这样他日后万一也不幸也碰到“异常”,有了我这些话做铺垫,他就能比普通人更快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就能增加活命的机会。

    小说还没看完,我就接到了大哥的电话,让我去菜市场帮忙,他买的菜太多了,一个人拿不完。

    破案率是他所在的治安局的第一,又烧得一手好菜,大哥真是一个好男人。

    虽然厨艺好,但是大哥平时吃起来很随便,这次之所以买这么多菜,完全是因为要款待我。

    我去了菜市场,我们两个人四只手都提满了大袋子小袋子的菜,走在小区里,我们又忍不住说起了案子。

    这个时候我从大哥口中得知了另外一件惊人的事情。

    在摘心案发生之后没多久,准确的说,是在11月14日,雁城就又发生了一起身体器官丢失案件,不过这一次丢失的不是心脏,而是肾脏。

    这起肾脏丢失案和之前发生在我眼皮子底下的心脏丢失案如出一辙,不,这一起要更加“来无影去无踪”,上一起起码还有几枚脚印,这一起则是真正的没有半点线索,凶手好像真的凭空出现、作案之后凭空消失那般。

    我听完之后,几乎可以肯定,这起案件,绝对也是“异常”所为,而且八成和快递员之间有某种联系,因为两起案子太像了。

    我向我哥打听这被害人的信息,我哥一开始不愿意告诉我,但是我软磨硬泡之下,他还是告诉了我。

    被害人叫尹子茹,23岁,家住在辰源小筑,是一名武术教练。】

    “辰源小筑?”看到这里,宋守儒眉头不禁拧了起来,他知道这个小区,距离自己这出租屋也就三条街道。

    案发时间接近、选择下手的对象住的地方也不远,作案手法也极其相似,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这两起案件之间绝对有联系!

    “这个尹子茹也是被快递员杀死的吗?”宋守儒第一个想到了快递员,虽然他已经消灭了一个快递员,但谁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快递员?

    如果这种‘异常快递员’和那些真正的快递小哥一样,不止一个,那可就太糟糕了。

    【这“异常”出现的频率,远比我想象中的要高,我当时就忍不住了,就要把摘心案的真相以及‘异常’的事情告诉我哥。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看见小区的一个亭子里,有一个六七岁的白裙小女孩,绑着两条马尾,肥嘟嘟的小脸看起来很可爱,但是这可爱的脸上却有些脏兮兮的,光着脚丫,没有穿鞋子,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大哥哥,我找不到家了……”那小女孩扁着小嘴,可怜巴巴的走到我面前。

    “你爸妈呢?”我下意识的问道。

    “被我吃掉了!”小女孩七窍同时流出黑色的血来,原本粉雕玉琢的小脸也变得狰狞异常,噗得一声,小手就插进我的腹部,抓住了我的肝脏,狠狠的往外扯!

    这个小女孩,也是“异常”!!!

    如今的我,不再是第一次碰见异常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我可是有着“黑光魔眼”的,但我还是死了。

    早在我看见小女孩表露异常的那一刻,我的眼中其实就已经射出了黑色的魔光,而这魔光也的的确确射在了小女孩的脑袋上,将其脑袋轰个稀巴烂。

    但这异常就算脑袋没了,也没有立即完蛋,也还是将手捅进我身体里之后才化为一滩黑色的污血。

    我猜小女孩是要取出我的肝脏的,但因为脑袋先没了,所以没能将其取出,我的肝脏被拉扯了一段位移之后还留在体内。

    但这伤势已然是太重,我都没能挺到医院,在救护车上便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看完这一章,宋守儒有些目瞪狗呆,不是吧,自己又狗带了,明明已经有了“黑光魔眼”这么个大杀器,却还是狗带了!

    这主角未免也太废物了吧!

    翻遍起点,还能有这么废的主角吗?

    当然,吐槽归吐槽,就算是废物到姥姥家,他也只能选择原谅,谁让这主角就是他自己呢。

    “光脚小女孩是吧,你最好别让我看见你!”虽然死在了小女孩手中,但宋守儒却仍旧有干翻这小女孩的信心。

    小说里自己之所以会落得个同归于尽的下场,就是因为被小女孩近身了,说实话那也不怪自己,毕竟谁会警惕一个六七岁可怜兮兮的小女孩呢?

    但自己现在既然知道了这小女孩的真面目,就不会让其近身,只要远距离一发魔眼过去,完全可以解决。

    “这才送走了一个快递员,几天后又一个小女孩找上门来,这是盯上我了啊……”宋守儒目光微寒,先后不过几天,自己就遇见了俩异常,一个奔着自己的心来,一个奔着自己的肝来,这能是巧合吗?

    自己这是成了谁的“心肝宝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