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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从路鸣泽手下开始工作:不灭的大地与山 第七十一章 盖世英雄

    路明非觉得有些恍惚,不知道是尊尼获加上了头,还是觉得世界变得太多。

    曾经众星捧月的文学少女,此刻坐在角落品味着与酒局这份吵闹格格不入的孤独。

    而那个总是被人丢在角落,像是一条丧家犬的路明非,成了众人眼中,闪亮的土豪海归。

    他与陈雯雯像是发生了角色互换。

    路明非一路上都在猜测,陈雯雯给自己打电话时候的心境。就像是,曾经高中时期,路明非总是每一刻都在猜着陈雯雯的想法。

    不得不说,虽然路明非早就告诉了自己无数遍,他已经放下了那个总是捧着书,轻轻笑着的白裙子女孩儿。但当他接到电话时,他还是开心的。

    “路明非?你今天有空吗?可以来参加班会吗?”

    这短短的三个问句,路明非已经琢磨了快三百遍其中的含义,如果他解读龙文的时候,有这份认真,那么他估计也不会现在被诺玛叫回去补课了。

    当然,如果他还是将这些想法藏在心底,如果被老尚知道他现在还是这德行,老尚一定会狠狠的踹他屁股,并骂他没出息的。

    “明非,来,喝酒。”赵孟华端起酒杯像是兄弟一样和路明非把酒言欢。

    “别喝太多了。”打扮的很是漂亮的柳淼淼轻轻拉了拉赵孟华的衣袖,随后凑到了赵孟华的耳边提醒着她,“今天晚上阿姨要过来的。”

    “没事,没事,我和明非许久未见嘛。”赵孟华的态度好得路明非有些不认识他。他是一个这么温和的人吗?路明非不记得了。

    路明非突然觉得有女朋友真好,她会乖巧地坐在你的身边,默默地听着你和别人聊天。好像她的世界就只有你。在你要干坏事的时候,她会轻轻地拉了拉他的衣角提醒你。好像她只关心和在乎你。

    路明非一直都很羡慕赵孟华,班上三个班花,都喜欢过他,他从来不缺坐在身边的好女孩儿。

    而自己呢?能喜欢自己这样一个衰仔的好女孩儿?有吗?

    路明非相信或许会有,但那个女孩一定会很古怪,怪的像是怪兽那种,否则口味不会那么独特。

    “是啊,赵哥以前就像是我大哥一样,我都屁颠屁颠跟在他身后呢。”路明非很敷衍的客套着。

    “哈哈,我当时也没想到明非会有这么出息啊,我真为你高兴。”赵孟华哈哈大笑,虽然他有些厌烦路明非抢了他风头,但路明非给他面子,他还是开心的。

    “是啊,你比之前真的成长了好多。”柳淼淼轻声地说着,与赵孟华一唱一和,颇有点夫唱妇随的味道。

    “我真没想到,你们两人会...”路明非话说到一半,就后悔了,连忙咽了一口威士忌。他总是这样,改不了说烂话的习惯。

    “我们嘛....哈哈哈,毕竟也认识了那么多年了,算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吧。”赵孟华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路明非微微一愣,又悄悄的望向了那个角落的陈雯雯。

    她低着头,眼里充斥着悲伤,她自己和自己喝了一杯酒,显得与整个世界都格格不入。

    她心爱的人,此刻正牵着别的女孩儿的手,欢笑着,甜蜜着。

    路明非想到了那个夜晚,自己也像是陈雯雯一样,一脸悲痛和绝望呆在欢笑的人群中间强撑着。

    而与陈雯雯不同,那个夜晚,一个红头发的学姐,像是脚踏着七彩祥云的至尊宝,开着鲜红的红色法拉利,扮演了那个盖世英雄。

    可现在,谁来救陈雯雯呢?

    .........

    陈雯雯将一杯酒喝入了肚中。那边那个叫做路明非的小子提到了她最不敢面对,却也最在乎的话题。

    她能确信,她依然喜欢着赵孟华。

    他们明明经历过那么争吵,可但愤怒消退后,她脑中却又想起了他的好。

    可赵孟华似乎已经想不起了她的好,他眼中只剩下了乖巧懂事的乖乖公主。

    为了她,自己放下了矜持对他死缠烂打,今天甚至追到了这里,可,赵孟华看向她的那个眼神中,只有厌倦。

    “是吗?真羡慕你们啊,真,恩爱。”路明非挂着僵硬的笑容说着。

    陈雯雯似乎注意到了路明非的视线在轻轻看向她,可是,可是....

    陈雯雯当然是知道路明非喜欢她的,全校估计也就他自己把那个当做暗恋。

    她知道的,那个有些衰的小子加入文学社,从来不是因为热爱文学。他会去熬夜看《泰戈尔诗集》,只是因为她的QQ签名内,写过一句,生如夏花。

    “哈,明非你没找女朋友吗?你看上去,应该有一大把人追吧?”赵孟华心中有些暗爽,总算是能找会一点场面了。

    他也还单着呢。

    陈雯雯其实一直觉得有些对不起这个曾经为她鞍前马后的小子。

    她曾经想过好好拒绝他,她有故意冷漠过他。

    可他却总是没心没肺的笑着,然后有些挠了挠自己的头,“哈哈,你开心就好了,我先走了。”

    而这时候,陈雯雯望着那笑容,总会又打消那个念头。毕竟他还没向她告白,她也没有太多拒绝的空间。

    其实,她挺享受被人喜欢的感觉的。那个男孩总是在看着她,虽然有些烦恼,但也不算太坏。

    “啊?怎么会呢!我们学校哪里的女生都厉害的要死,有个俄国的妹子,身高才这么高,打架可以打翻四五个男人。”那个男孩儿用手在胸前比划着。

    陈雯雯猛地发现自己成了当时的路明非,不,她连当时的路明非都不如。

    他真的没心没肺吗?

    陈雯雯当然不信,那根本就是以前自己用来消除罪恶感的借口。而到了现在,她才真的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陈雯雯记得,自己和赵孟华在一起的时候,路明非曾经强颜欢笑地给她送上过祝福,虽然只是一句简单的“恭喜啊。”但自己现在能做到吗?能做到,对赵孟华说出那句,“恭喜”吗?

    她只做到了一直对着赵孟华死缠烂打,像是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掉。而路明非只会这样默默地对她好,一切让她开心就好.......

    “是吗?明非,你得赶快啊,事业归事业,但个人问题也得解决啊,不要到时候我和你嫂子带着孩子去喝你的喜酒,你还得多备一份碗筷。”赵孟华笑着。

    柳淼淼有些害羞的轻轻瞪了瞪赵孟华一眼,随后轻轻搂着赵孟华臂弯,轻笑着低下了头。

    陈雯雯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鬼使神差的叫了路明非来同学会。

    是想再看看他那没心没肺的笑容吗?是因为害怕孤身一人在角落,找个人不让自己那么孤单吗?是想在找到一点被人喜欢的感觉,然后用那点微不足道的成就感麻痹一下痛苦吗?

    陈雯雯觉得眼睛发酸,自己真是糟糕透了,根本就是一个赤裸裸的人渣。

    也难怪,如今路明非那只丑小鸭,如今已是展翅的天鹅,飞得高高的。而她是个没人要的可怜虫,这理所应当。

    那个曾经鞍前马后的衰小子,已经对她而言,遥不可及。

    不行,不行了.....她已经快撑不住了,泪水在眼睛里打转,她得找个机会离开了。

    像个,失败的丧家犬一样。

    “所以啊,我这不是来了嘛,解决个人问题。”

    她感到一个声音逐渐靠近,她微微抬起头,那个穿着名贵西装的小子,缓缓对她伸出了手。

    那个身影,将一张黑色的信用卡,递了出去,“单,我先买了,我有点事要先走了,这位美丽的小姐,你能送送我吗?我好像有点喝多了。哦,对了,为了表示感谢,今晚能请您赏脸吃个饭吗?”

    路明非脑海里一遍一遍回忆着凯撒和尚卿越的气质,心里有些紧张的看着过去的那位文学少女,等待着她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