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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起源阿卡姆:正文卷 第一章、人在哥谭,慌的一批

    落日的余晖散去,隔着一层厚重的雾霭,哥谭的夜晚,霓虹初上。

    被风吹的乱跑的报纸和路上步履匆匆的行人是哥谭永恒的景色,尤其在这座繁华城市的那些老旧的街区,行人们更是步伐匆匆,连风都好像更急一些。

    “法克!”

    凯洛斯扯下被风刮到脸上的报纸,揉成一团随意的扔在地上。

    紧了紧衣领,身子向后面的巷道退了两步。

    “嘿,凯洛斯!外面怎么了么?”

    巷道深处,粗粝的声音响起。

    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两个同伴,凯洛斯没说什么,只是简单的摇了摇头。

    不过是有点风而已,吃灰吹风这种事,和此时巷道里跪地求饶,满面泪水的那个家伙将要面对的事情相比,实在不算什么。

    “要我说,一刀捅死他算了,反正钱也收不回来……”

    半转过身躯,凯洛斯点了皱巴巴的烟叼在嘴里,嘀嘀咕咕的自语着什么,恍惚间抬头看向街道,好像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人正在向这边……挪过来?

    ………………………………

    “内森,我、我只是……请你行行好,求你了!我不是不想还钱,我只是、我是说,我会还的,只是希望你能宽限几天,内森你知道的,我……”

    “okok,艾瑞克,come on~你不必这样的,我们是几年的老交情了,不是么。”

    巷道的深处,看起来是某家餐馆的后门,各种闲置的厨具和装着厨余垃圾的大桶把本就不怎么宽敞的巷子挤的更加逼仄。

    空气的味道不是很好,地上更是到处都是黑色的脏水和油污。此时,名叫艾瑞克的男人正跪倒在地上的脏水里,小心的用手捧着自己的帽子,因寒冷和恐惧而缺乏血色,冷凝苍白的脸费力的上扬,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啪啪~

    站在艾瑞克面前的是两个,不怎么像是会出现在这种地方的男人。西装,皮鞋,精致的袖扣,看上去就昂贵非常的大衣。

    不怎么温柔的拍了拍跪在地上的艾瑞克的脸,不知是屈辱、怒火,或者是恐惧什么的,艾瑞克的脸上重新泛起了一些血色,只是只有一边,整张脸半红半白的,看起来十分滑稽。

    “你误会了,艾瑞克。”内森脸上的笑容十分亲切且平易近人:“现在是圣诞夜,我怎么会关心收债的问题呢。

    你会把钱还给我们的,不是么。没有人能欠法尔科内的账,你是知道的。

    轻松些,艾瑞克。我今天来,只是想送你一些小礼物。唔……圣诞夜快乐。”

    艾瑞克快乐不起来。

    像内森这样的人,在市井之中长大,小混混出身,为了财富和权力不惜牺牲一切包括他自己的性命。凭四道伤疤成了法尔科内手下的其中一名小头目之后,第一件事不是去医院给自己重病的母亲交医药费,而是花光了所有钱给自己置办了全套的名贵西装。

    这样的一個人,怎么可能会因为在他艾瑞克的餐馆吃了几年的饭而高抬贵手,放过他一马呢。

    “是么,呵呵,哈,谢谢,谢谢……”

    艾瑞克只能干巴巴的道着谢,说些前后不搭,没有营养的废话。

    “打开它。”

    缠着漂亮金色缎带的盒子放到了艾瑞克手中,内森淡定的说道。

    艾瑞克的手有些颤抖,青筋暴起。

    他很害怕在这个盒子里看到某个人的耳朵或者眼睛,他更害怕自己认出那是谁的耳朵和眼睛。

    “内森……这和汉娜无关,我说过我真的会还……”

    “打开它。”

    艾瑞克:…………

    颤抖着拉动丝带,颤抖着开箱。

    “呼……”艾瑞克长出一口气,盒子里面不是他想的那种东西。

    “一双手套!天哪,这真是……内森,实在太感谢你,我真的是……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谢谢!谢谢!”

    也许是期待值太低,当看到盒子里的手套时,艾瑞克差点喜极而泣。

    “戴上吧,艾瑞克,你会喜欢的。”

    内森还是保持着不伦不类,故作威严的腔调。

    在他的逼迫和注视之下,艾瑞克小心的戴上了手套。

    “内森,这副手套……怎么没有拇指……不!内森!你没必要这样做的!”

    微昂了一下下巴,跟在内森身边的小弟很有眼力的上前一步,将惊慌的艾瑞克按倒在了泥水中,反手从后腰掏出一把剪枝的小树钳子。

    “对不起,艾瑞克,伱知道的,你总要付出些利息的。”

    “啊——!!”

    凄厉的惨叫声响起,不过,不是从艾瑞克口中发出来的。

    声音来自巷子口那里。

    “凯洛斯?凯洛斯!”

    内森眉头皱起,看向黑乎乎的巷口。

    可惜,这次没人回应。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名贵西装,内森用下巴向手下的小弟示意他去看一看。

    满脸泪水,满身泥水的艾瑞克捂着嘴巴蹬着地面挪动到墙壁处闭紧了眼睛。

    一秒、两秒、三秒……

    孤身一人的小弟一去不复返,连个声音都没发出来。

    内森喊了两声,无人回应。

    “法克。”

    现在不是顾及衣服的时候了,内森掏出他赖以成名,为自己赢得“尊重”的匕首,一步一步向外走去。

    刚走十几步,就隐约看到地上蹲着一个人,背对着他正在粗暴的翻动自己小弟的衣服。

    街头出身,听多了猎奇传闻的内森瞬间联想到了很多故事,他忽然觉得有点恶心,干呕了两声。

    “倒霉啊,又是穷鬼一个!”

    嗯?

    那人站了起来,转过身来。

    一米八左右,寸头,脖子上套着一件深绿色的前后罩衣,光着脚,好像也没穿裤子……

    等会儿,这衣服……

    内森的眼睛眯起,果然看到了那身古怪衣服上的标志。

    【阿卡姆精神病院】

    这衣服……他是个跑出来的疯子?

    “那个近视眼,我问你。这儿……不会是哥谭吧……”

    “该死的疯子!这当然是哥谭!不然呢!难道会是大都会吗!”

    “夭寿了啊……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我就说阿卡姆这名字不太可能重复……天哪,怎么偏偏是这啊!”

    接下来那个疯子不断的重复着什么战锤、老头环、黄石第四季,又是什么moba之类难懂的话。

    内森只觉得他吵闹。

    “死去吧该死的疯子!”

    内森用力挥舞匕首的同时,眼前好像有一道绿光闪过,脑袋一疼,随后,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