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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综开始,求法诸天:正文卷 第6章 天下岂有这等倒霉之人

    “生死擂?”

    陈浩南刚刚想过林默生会提不少要求,唯独没有想过他会摆下生死擂来解决这件事。

    “呵呵。”林默生轻笑一声,“擂台上,既分胜负,自然也分生死。”

    陈浩南认真地看了一眼林默生,“这句话我会带回洪兴的。”

    林默生走后不久,山鸡吊儿郎当地走了进来,看着沉思的陈浩南问道,“那个小警察找你什么事?”

    “他想要摆生死擂,解决靓坤的事情。”

    “什么?”山鸡掏了掏耳朵,不敢相信地问道。

    他也很能打,但如果换成他是林默生,绝对不会摆什么劳什子的生死擂。

    这种擂台可不是打一场就完事的。

    你要结束这件事,就需要打无数场,打得所有人不敢上擂!

    人总归是有极限,会受伤,会疲惫,会虚弱。

    一场两场还好。

    短时间大量的生死斗。

    除了疯子,他实在是想不出谁会提这种找死的条件。

    “他想找死,自己回家找根麻绳不是更容易吗?”

    山鸡嘟囔地说了一句。

    陈浩南微微摇头,“摆生死擂其实也是一种方法,如果他真的打出名气,哪个社团看上了他,让他做扎职红棍,那么自然就会有人挺他。”

    “前提是他得活着。”山鸡一脸看好戏的样子,“你觉得他能活几天?”

    陈浩南想了半晌,“我不知道,不过他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谁?”

    “‘太子’。”

    ······

    和陈浩南谈好了条件,林默生心情愉悦地赶回警局。

    “抢劫啊!”

    人群之中突然传出女声的惊叫。

    抢劫?

    不对,是善功!

    林默生超强的感知立刻让他注意到三十米外,一名黑衣男抢了一个女生的包,然后夺命往小巷跑。

    “警察,让开!”

    林默生低喝一声,表明身份,驱散前方人群,整个人如同利箭般向前追去。

    两人一前一后,原本相距几十米,不过林默生现在的敏捷属性为9点,算是普通人的极限,再加上练习泰拳的发力技巧。

    他脚尖虚点地面,整個人如同飞奔的猎豹,近乎半悬于空,不受重力阻碍。

    不过八秒,林默生就追上了黑衣男,一个飞踢,收了七八分力,将对方踢趴下。

    黑衣男哎呦一声,明白遇到狠人了,立马举起手,“阿sir,我是良民!”

    林默生一边取出手铐将黑衣男拷上,一边查看善功。

    从‘1339’涨到了‘1349’。

    10点善功,虽然是蚊子腿,但也是肉。

    林默生遗憾地看了黑衣男一眼,这种当街抢包的,说句实在话,就算是要做坏事,也没那智商,罪孽红光当然和靓坤比不了。

    他忍不住嘟囔一句,“你怎么不能再坏一点呢?”

    黑衣男感受到林默生奇怪的目光,忍不住后背发寒,他感觉自己如果再坏一点,刚刚那一脚恐怕就不会那么简单了。

    这个时候被抢的女生急匆匆地跑过来。

    林默生忍不住眼前一亮,这个时代港都不缺美女,而且都是纯天然的。

    但眼前这位仍然可以达到9分左右。

    她五官并不太出众,只不过搭配和谐,皮肤白皙透红。

    但最让人惊喜地是她一双眸子,仿佛有光,只不过眉间有郁结之气,让整体的形象失分不少。

    而在林默生眼中,这女生确实在发光。

    不同于靓坤和黑衣男的罪孽红光,她散发出柔和的白光。

    按照自己【警局新人】的称号判断,这位美女如果不是做了大善事,那么平时就一定心地善良,与人为善。

    想到这里,林默生的目光柔和了不少。

    将地上的包递给她,“这位小姐,麻烦你到警局录一下口供。”

    叶孤红接过包,连连感谢林默生,本来以她的运气,今天被抢的包丢失已经是必然了。

    没想到自己居然真的遇到奇迹,刚刚这位警官飞奔如豹的样子,真帅!

    “小姐,有问题吗?”

    林默生见叶孤红不答话,再问了一遍。

    叶孤红从花痴中惊醒过来,“阿sir,我可能不能去警局了。”

    “为什么?”

    “我今天有个很重要的面试。”

    叶孤红看了看手上的表,“遭了,面试要迟到了!”

    林默生虽然奇怪这个点去面试,不过他知道这是普通人的难处。

    点头说道,“那你先去面试,面试结束之后记得来湾仔警署做笔录,到时候你给前台报林默生就行了。”

    叶孤红急忙点头,然后提着自己的包慌慌张张跑了出去。

    林默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不过当他带着黑衣男走了三条街,往警局而去的时候。

    突然道路中间再次传来熟悉的尖叫。

    “抢劫啊!”

    今天自己中奖了?

    虽然善功少,但一次就至少相当于自己几天的苦修,还是相当的划算!

    半分钟后,林默生再次制服了劫匪,看到走来的叶孤红,神色古怪,“小姐,你不是想要追我吧,所以雇人陪你扮家家?”

    他脑补出了一个富家女贪恋自己美色,于是来了一招反向英雄救美的故事。

    其实以你的姿色,我从了你也不是不行的。

    叶孤红脸颊泛起红晕,小声地说道,“哪有,我只是有些倒霉罢了。”

    “只是倒霉?”

    说到自己的霉运,原本还有些扭捏的叶孤红理直气壮地说道,“对,只是倒霉。”

    林默生看了看手表,说道,“现在十二点了,你去面试估计也到了别人的饭点,不如先陪我回警局做口供。”

    “十二点了?!”

    叶孤红惊叫一声,看了看自己的手表,“不是才十点吗?”

    林默生扫了一眼天空的大日,又看了看叶孤红的手表,“小姐,伱的手表估计是坏了。”

    “啊,那我的面试不是已经完蛋了?”

    叶孤红哀嚎一声。

    林默生突然对一个人倒霉有了新的理解。

    他犹豫一下,措辞道,“小姐,你是不是倒霉到经常碰到抢劫?”

    他再次认真地看向叶孤红,【敏锐】感知下,突然他有些汗毛竖起。

    叶孤红生无可恋地板着手指计算到,“我上个月遇到了六次抢劫,三次偷窃,一次当街行凶,两次黑帮火拼。”

    “上上个月遇到了七次抢劫,不过偷窃少了一次,黑帮火拼也少了一次,算是运气好。”

    “这个月已经要到月底了,才遇到两次抢劫,不过我已经感觉有些不详了。”

    叶孤红越计算,林默生眼睛就越亮!

    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倒霉的人?

    但对自己来说,这简直就是大号的经验宝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