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婆培养成首富:正文卷 第24章 会做生意哦!【求追读月票】
月上柳梢头。
宋辞才刚回家,把被套换了,才舒服的躺到被窝里,放下手机,眼睛在黑漆漆的房间里看不到什么,但是就是想睁着眼睛。
睡不着。
今天回来以后,遇到了唐诗,说了那些上头的话,见了她脸红的模样和羞恼的表情,清晰的印在脑子里,让他有些失眠,闭上眼睛就是唐诗。
睁开眼睛的时候,感觉还好,但是脑子里的影子,格外的清晰。
坠入爱河了。
开心,喜悦,激动,各自激烈的情绪,像是山洪爆发,一锅大杂烩出来的情绪,在脑子里四散,爆炸。
见到了她的情绪,知道了她的想法,这是个很值得开心的事情,虽然把自己的态度也抖露出去了,宋辞觉得也好。
与其朦朦胧胧,还不如直抒胸臆,是什么想法,就表达出来。
起码她知道宋辞这个人在想什么,是什么意思,什么情绪,让她心里是有个底的,而不是朦朦胧胧,你猜我猜。
人家唐总还得忙着赚钱,哪有那么多时间去猜?
单刀直入,行之有效。
“误打误撞,没想到还走对了,真是造化弄人。”宋辞喃喃自语的枕着手臂:“缘分这种东西,还真是奇妙,妙不可言。”
遇到唐诗,就像是命中注定,来到这个城市,租房在这个院子,见到了这个姑娘。
她像是一颗流星,不讲道理的撞到心里,直接来了一场大爆炸,那些叫做特别情绪的灰尘,布满了心里的大气层。
就是这样奇妙,遇到了一个特别的人,就像是磁铁一样,把他吸引住。
大约自己就是个铁钉,这辈子注定遇到了磁铁就跑不掉,还来不及细想,还来不及反抗,就被吸了。
“特别的人。”宋辞这样说道。
打见面开始,宋辞就是这样觉得的,唐诗是个特别的人。
她有很多可遇不可求的优点,有很多稀有的品质,也有难得的外貌,不管是内在还是外在,她都具备能吸引人的条件和能力。
宋辞最开始,就是被她的勤快吸引的。
然后,那系着围裙,端着菜,喊他吃饭的模样,就那么入了心,进了脑,铭刻在记忆深处。
“有了好感,就是培养和壮大好感,到了某个时候,就可以和她表白了。”
“表白是胜利的号角,而不是决定胜负的时刻,表白,就要有胜利的把握,才喊出来的宣言。”
“别说,网上说的东西,还真特么有点东西。”重新拿起手机的宋辞,查了一些关于怎么样追女孩子的技巧。
有些人是信口胡诌,有些人说的东西,确实是有道理,也让人能学到不少东西,总是有些有用的。
现在,还是在互相有好感的阶段,要进入下一个阶段,总得花点时间,花点心思,花点功夫。
宋辞也不指望明天后天大后天就有女朋友,时间很多,慢慢来,唐诗不是那种能快的人。
本来就谨慎慢热的性格,要不是这几天的积累,宋辞也不敢乱说话,被她觉得是耍流氓,就得不偿失。
说出那句话以后,宋辞都想了很多的补丁。
万幸,她也是一样的想法,大家都没有说,但是都心照不宣,互相都知道彼此的想法了。
切记操之过急。
疯狂的学习着知识,宋辞觉得自己高考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用功,反倒是在追求女孩子的这个事情上,他有些别样的认真和执着。
“感情真复杂。”宋辞看了很多以后,发出这样的感慨。
一个不那么细腻的大男人,要照着教科书做事情和说话,有些为难了,主要是很多都不能光明正大的说。
真要是确定了关系,宋辞什么都敢说,现在不敢。
“也不知道唐总睡了没有!”宋辞把手机丢开,蒙着被子,睡不着,想唐总。
他是个没出息的,就这么就被人拿下了,毫无招架之力,也无抵抗之功,能做的就是把对方也变的喜欢他。
大家都没出息,就公平了。
他在想念唐总的时候,一墙之隔的唐诗,也在拿着手机查资料,隐隐约约,还能看到恋爱字样。
手机的光照在她脸上,唐诗带着探究和学习的认真表情,看着各种各样的答案,偶尔喃喃自语的记住某些诀窍。
大概是查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资料,有些脸红的把手机放下,然后摸了摸自己滚烫的脸庞。
网上,不要脸的内容太多了,乌烟瘴气的。
能接受的限度就是含蓄,对于过于直白的内容,唐诗是接受不了的。
压制着自己的好奇心,把被子拉到眼睛下,留着大眼睛看着黑暗,唐诗的眼睛不知不觉开始弯曲,显然是在笑。
这一天晚上,一个小院,两人失眠。
早上打拳的时候,宋辞都觉得自己没有睡够,要不是习惯了早起,生物钟比闹钟更有效,他应该还在被窝里。
两趟拳打完,宋辞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衣服都被汗水打湿了,趁着没人,宋辞把T恤脱下来拧干汗水。
却没有发现,旁边的窗户边上,唐诗刚把窗帘放下。
腹肌对于女生的吸引力,就像是胸肌对男生的吸引力是一样的,脸红的唐诗,在家里洗了个冷水脸。
脑子里还是刚才历历在目的画面。
没有人再学习古人的非礼勿视的精神了,唐诗自己都看了好几眼腹肌,不得不说,宋辞的身材很好,特别是唐诗这种不喜欢瘦竹竿的男生,就觉得宋辞那种肌肉刚刚好。
身材带点壮,高高的,就感觉很合眼。
洗漱之后,换了衣服,宋辞发了个消息给唐诗,问她什么时候出发。
手机没响,倒是声音直接传过来了:“马上。”
在院子里等了她一下,宋辞看着长得茁长的兰花,轻轻地弹了一下,知道唐诗开门出来,宋辞才把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
依然是很简单的装扮,素颜没有化妆的唐诗,刚把鸭舌帽戴上,高挑的她,戴个帽子,显得有些酷酷的。
和他一样,穿着简单的宋辞,也戴着一顶帽子,显得有些相得益彰。
“先去吃个早餐,然后再去批发市场。”唐诗走到宋辞身边,说着打算:“可能得下午才能回来。”
“逛街也是我的强项。”宋辞点点头。
“你强项真多。”
“哈哈,日子久了,你会发现更多。”宋辞和她一起出门。
两人走在一起,任谁第一眼看到,都会觉得他们是情侣,而不是朋友,衣服都是一个色,帽子也是一个色。
唐诗住的久,附近那家早餐好吃,她门清,餐馆和火锅店她可能不清楚,早餐她很多家都吃过。
穿过两条小巷子,就到了一家不大的门店,店里都是在吃早餐的客人,生意很火爆。
戴着大金手表的胖老板,剃了个光头,露着两条纹着猛兽粗壮的胳膊,穿着围裙,正在忙碌着,麻利的放肉,打汤,脖子上那条粗粗的金项链,随着动作晃荡着。
【小巷羊肉粉】门头常年承受风吹雨打,颜色都变了。
朴实无华的门头,朴实无华的老板。
“老板,两个大份的面,宽的,加鸡蛋。”唐诗喊了一声,又和宋辞说道:“别扫了,我请客。”
老板点点头,看了看宋辞,看了好几眼,才开始低头忙活。
把手机揣回兜里的宋辞,索性去拿了几个小菜,就在门口的位置找了个桌子坐下。
没多久,老板把两碗羊肉粉放在他们面前,里面多了一个卤蛋。
“妹娃儿,送个鸡蛋,祝你脱单快乐。”老板笑着看了看宋辞:“这个弟娃儿长得称头的很!有眼光哦~!”
唐诗:“......”
宋辞:嘿嘿嘿!
老板儿~会做生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