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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替身很多:哥谭之王 第4章 做坏人真难

    清晨时分的酒吧冷冷清清,半个客人都没有。一个妖异的女人正独自一人在喝着红酒,身旁站了一群精壮的男人。

    要不是肤色不对,很容易会联系某种系列的小电影。

    这白人群中一点黑的就是菲什·穆尼,她是哥谭地下势力里面举足轻重的女人。

    哥谭是个充满罪恶的地方,但罪恶并不是无序。

    法尔科内家族与马罗尼家族对半分了哥谭,明面上,法尔科内掌握着更大的地盘,拥有更强的实力。

    菲什·穆尼就是法尔科内麾下的头目之一。

    单纯用狠女人来形容菲什·穆尼是不够的,这人不仅狠毒,还有非常不错的眼光,以及超越大部分男人的智慧。

    但即使是这样一位兼具智慧与智慧的鱼妈,也没能看穿眼前大快朵颐的男人。

    隋峰没管那么多,对着眼前的牛排狼吞虎咽。

    穿越一天一夜,他只喝了几口凉水,感觉自己都快饿疯了。

    菲什·穆尼盯着隋峰看,她愿意给隋峰一顿饱饭,因为在哥谭很少看到隋峰这种人。

    隋峰是典型的亚裔脸,但跟那些只会拼命打工畏畏缩缩的亚裔不一样,他身板挺得很直,而且敢这样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既然这种人很少见,就值得菲什·穆尼多给予一点耐性。

    但现在饭已经吃完了,若是隋峰不能给她想要的东西,那就可以绑块石头沉到河里。

    隋峰很快将肚子吃了七分饱,再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痛快地舒了一口气。

    菲什·穆尼拿起自己的酒杯,摇晃了几下,问隋峰说:“你知道你喝的这杯酒值多少钱吗?”

    隋峰毫不在意地说:“不管多少钱,我都不止这个价钱。”

    “敢在我面前这样说话的人不多,光凭你刚才说的情报,连这杯酒百分之一的价值都不够。”

    隋峰炸了菲什·穆尼的旅馆,然后又用詹姆斯·戈登来过旅馆的情报作为交换,让他得到了跟菲什·穆尼见上一面的机会。

    但现在,菲什·穆尼需要更多,隋峰将早就准备好的话说了出来。

    “我是生面孔,我很擅长杀人,你如果有需要干掉什么人,又不方便被人知道,我可以出手。你请我吃了来到哥谭的第一顿饭,我可以免费帮你干一票。”

    隋峰说得很直接,可以说有点鲁莽,但他没有别的办法。

    隋峰对哥谭的了解仅限于几个人名、蝙蝠侠、小丑、谜语人……至于法尔科内、菲什·穆尼,这些他统统不认识。

    他不了解菲什·穆尼,投其所好也无从谈起,而且隋峰也不是那种八面玲珑的人。

    隋峰穿越之前不过是个闷头做事的打工人,并不擅长与人打交道,能够忽悠詹姆斯·戈登已经是他被逼入绝境之后智商爆发了。

    杀手皇后这个替身如今是他唯一的依仗,那就只能靠这个能力在哥谭立足了。

    如果菲什·穆尼接受隋峰的投效,那隋峰也不介意借助菲什·穆尼的势力好好了解这个哥谭。若是她当场翻脸……隋峰进来的时候已经让杀手皇后摸了好几个地方,只要一按大拇指就能将这里炸飞。

    隋峰做好了翻脸的准备,表情还是没任何变化。平时木讷的性格在这时候发挥了效果,即使内心翻江倒海,外表还是看不出来。

    菲什·穆尼露出笑容,似乎是觉得隋峰这人很有意思,便对他说:“很好,我喜欢直接的男人。”

    隋峰稍稍松了口气,感觉自己赌对了,现在也算是找到靠山了吧。

    但不等隋峰高兴多久,菲什·穆尼又开口说:“我的旅馆被人炸了,你说是哥谭警局做的,那个警察叫什么名字来着?”

    隋峰感觉情况不对,没有回答,但菲什·穆尼身旁的壮汉布奇就说:“詹姆斯·戈登,他也是新来的。”

    菲什·穆尼满意地说:“不错,詹姆斯·戈登,你说你可以帮我杀人,那就去杀了他。”

    隋峰心中叹了口气,果然没有这么顺利,但他依旧面无表情,对菲什·穆尼说:“我亲眼看到詹姆斯·戈登被炸飞好几米,拍了拍衣服就站起来。”

    菲什·穆尼奇怪地说:“哦,那他命还真大。”

    隋峰继续说:“他还是个警察,哥谭警局背后的人,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菲什·穆尼有点不耐烦地说:“你要拒绝?”

    听到菲什·穆尼的语气变化,布奇就将手伸进衣服里,似乎是准备好拔出手枪跟隋峰来一发。

    隋峰摇了摇头说:“杀詹姆斯·戈登,得加钱。这一顿饭,远远不够。”

    菲什·穆尼完全愣住,然后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有意思,你这人真的有趣。”

    “布奇。”

    菲什·穆尼挥了挥手,布奇就从怀里掏出一个钱包,拿出一叠美钞放在隋峰的面前。

    隋峰毫不犹豫拿过来,数了数,竟然有上万美元。

    菲什·穆尼说:“拿着这些钱,换一身衣服,我很不喜欢你身上的香水味。这是定金,事成之后,我再给你十万。”

    隋峰将钱收好,爽快地说:“詹姆斯·戈登死定了。”

    说完,隋峰便起身离开。

    无人可见的粉红色大猫就漂浮在隋峰的身旁,警惕着酒吧的所有人。

    不过直到隋峰离开这家酒吧,也没人对他出手。

    酒吧大门徐徐关上,布奇这才凑到菲什·穆尼的耳边提醒说:“boss,他身上穿的是妮娜的衣服。”

    妮娜,就是那个旅馆的前台。

    菲什·穆尼冷漠地说:“我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妮娜的香水味。”

    “那为什么……”

    布奇有点想不明白,以菲什·穆尼的性格,应该早就将隋峰抓起来送去屠宰场才对。

    菲什·穆尼解释说:“他杀了我的人,炸了我的旅馆,还敢主动出现在我面前,你说是谁给他的胆量?”

    布奇皱了皱眉头,问道:“你的意思是,他背后有人?那会是谁?”

    “不知道,所以我没让你动手。既然他想玩,就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哥谭警局是法尔科内的狗,我们安静看戏就行了。”

    布奇点头表示明白,又对菲什·穆尼说:“如果他不敢杀詹姆斯·戈登呢?”

    菲什·穆尼不屑地说:“那他就是个废物,绑块石头沉河就行了。”

    ————

    离开酒吧,隋峰站在对街的角落,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衣服,又抬头看了看对面的酒吧,最终叹息一声:“做坏人真他妈难啊。”

    他不是聪明人,所以忘了身上的衣服来自菲什·穆尼的手下。但隋峰也没有笨到家,菲什·穆尼的一句话隋峰琢磨半天终于反应过来。

    菲什·穆尼是随口说这么一句,还是故意威胁自己?接下来会不会马上派人追杀自己?

    想来想去没有答案,所以隋峰索性举起右手,做了个点赞的手势,然后大拇指狠狠地按下。

    火光瞬间冲破了酒吧的大门,剧烈的爆炸将整个酒吧化为火海,就连附近百米的商铺都被震碎了玻璃。

    不管菲什·穆尼怎么想的,杀了她一了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