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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霍格沃茨的转校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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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霍格沃茨的转校生:正文卷 第八章 神器渴望

    回到《哈利波特》世界后,林德又去了一趟古灵阁,上次接待他的柜员笑眯眯地问候,还问他对服务是否满意。

    林德能说什么呢?虽然要价高了些,但妖精的办事还挺可靠,没有缺斤短两,也没有以次充好,用他们的话来说,“本行工作人员有良好的信誉担保。”

    “我希望能拥有一只或数只家养小精灵,替我发一条公告吧,有意转让家养小精灵的巫师可以提供报价,我将不吝资财。这件事委托贵行当中介,我会拿出成交价格的百分之十作为贵行的中介费,另外,如果能在九月一号前联系到卖家,我会额外向贵行支付五百枚加隆。”林德语气轻松,满是暴发户的慵懒气质。

    柜员眼中金光闪闪,笑眯眯地答应下来。

    这件事不是短期内就能办成的,家养小精灵不是人才市场的劳工,他们被有财有势的巫师家庭垄断,只有等他们主动出让,旁人才有机会购买。

    这件事暂时告一段落。

    林德平时就住在藏书塔,床铺也都搬了进来。

    身处藏书塔的时候,林德的学习状态会变得非常好。之前晦涩难懂的教科书,如今可以顺顺利利通读下来,仿佛那些知识在主动向他敞开,他能从字里行间把握作者的思维,阅读的过程就像是在和一位朋友互相交流。

    从这些“朋友”口中,他得知魔法是一门古老的技艺,他听到了巫师们的抱怨,抱怨真理的深邃与吝啬,也听到了他们的欢呼,为自己探索到更多奥秘而欣喜。文字的每一次呼吸,林德都能感同身受,那些知识也就在不知不觉中印在脑海里了。

    这种学习方式,真正是快乐的,让人沉迷。

    除了理论学习之外,更让林德惊叹的是,藏书塔对他施展魔法的帮助。如果说以往在外界施法的感觉像是祈求世界回应,那么在藏书塔里,他就是在命令!

    他挥舞着柏木魔杖施法,从最简单的荧光闪烁开始,到艰难深奥的消失咒,都是一次成功。假如他能学到不可饶恕咒,毫无疑问,他也能立即就施展出来。

    正因为他拥有全能的权柄,所以他的所有魔咒,在藏书塔里都得到了极大的加成。

    就以变形术为例,这门学识算得上魔法界最复杂的课程。想要掌握初级的变形术,就需要上百个课时的理论学习,然后在一次次重复的施法中,不断锻炼对变形术的掌握。而这个过程里是免不了失败的。

    林德知道自己不是变形术的天才,他初学变形咒的时候,是用荒野破屋作为对象,那时候他尝试了十多次,总算把一块破木板变成凳子。连基本的形态转化都如此费力,就更不必说性质转化了,每一点微小的进步,都靠苦练得来。

    但在藏书塔,一切都不同。他的变形咒就是金科玉律,只要他的魔力足够支撑他完成施法,只要他掌握的理论知识允许他认清所有细节,他甚至可以把石头变成导弹——可以发射的那种。

    身处藏书塔的林德,尽情发挥魔法的力量。他在这里锻炼出来的技巧,哪怕离开藏书塔,也能得到一定的保留。

    这就相当于是飞快地刷熟练度。

    藏书塔给林德高屋建瓴的体验,亲身体会过魔咒的高级应用,进步也就一日千里了。

    他很快就掌握了无声施法,然后更进一步,是无杖施法。

    藏书塔里没有昼夜分别,林德也不知自己在塔里学了多久,他只是如饥似渴,不断攫取知识,不断获得力量。

    当他把最后一本教科书记在脑海中,林德开始与自己的魔力共鸣,那是一种如同超能力的本能,施展魔咒就像是挥舞手臂,操纵手指,可以不假思索地进行。

    到了这个程度,他终于肯放松下来,放慢生活的节奏,思考今后的道路了。

    他首先想到的还是如何升级藏书塔。

    作为一个湮灭领域,藏书塔不算五脏俱全,它缺少一颗“心脏”,就像汽车需要发动机一样,湮灭领域也需要能源核,它既是神国的太阳,也是魔神力量的源泉。现如今,藏书塔的运作离不开林德自身的魔力,就如种籽需要雨露的灌溉,林德的魔力连一阵小雨都算不上,充其量是一团雾水。

    建造能源核心的工作是未来一段时间里,林德应当为之努力的方向。他其实也已经选好了目标。《上古卷轴》世界里的神器一大堆,好多都挤在天际省,搁那批发大白菜呢。等他的实力再成长一些,就可以试着去谋取了,至于现在,不必着急。

    林德抽空研究了一下跟随自己穿越过来的几件物品,主要是叉子、睡衣和手机,当初掉地上那坨螺蛳粉肯定是找不回来了。

    他这一研究的确是有收获,所有这些跟随他而来的物品都有了一定魔法属性,泡面叉子具有引导魔力的作用,所以才能当作魔杖用,睡衣有自我修复的功能,即便是烧成灰烬了,也能慢慢复原。

    手机就比较奇特了,所有需要联网的应用都已经失效,包括电话也是,不过林德可以通过复制咒把手机进行拷贝,拷贝出来的手机是原版的复制品,它们之间是可以互通电话的,哪怕没有信号,没插手机卡也可以用,甚至可以拨通到异世界。

    林德神情古怪,他想起西游记的花絮了,白象给张丰毅打电话,说在永定河畔吃唐僧肉呢……

    魔法,很神奇吧?

    《上古卷轴》世界,宴会结束后,林德把溪木镇饲养的家禽都买下来,这些拥有灵魂的生物才会附着魔神的烙印气息,越是弱小的灵魂,残余的气息也就越弱,只余虫子一类的微小生物,根本无法承载魔神气息。

    他集齐了最后一点莫拉异质,这些气息自发凝聚成一颗弹珠大小的,浑浊的黄绿色眼球,上面血丝密布,看起来又虚弱又痛苦。

    研究莫拉气息对林德提升魔法水平大有帮助,只是太过高深。即便林德拥有全知的视野,但以他目前的学识水平,也无法解析魔神的本质。无奈之下,也只好暂时封存。

    莫拉带来的风波和收获都已经告一段落。林德开始享受假期剩余的时间,成天就留在《哈利波特》世界,偶尔练练魔咒,免得手生。

    他白天会在伦敦闲逛,去对角巷采购一些书籍、魔法材料,再跑跑图书馆,买一些人类世界的书籍,数理类、生化类、工农类,他是来者不拒。魔法与科学虽有隔阂,但也可以触类旁通。

    下午空闲的话,就拎一袋面包去特拉法尔加广场(也叫大狗广场)喂鸽子。他以前的室友在这里向女朋友求婚,白鸽飞起,场面还挺梦幻,就是鸟粪多了点。

    后来室友和女朋友离了婚,那会儿他们还在读博士,室友寻死觅活的,哭得像个二百多磅的孩子,林德就每天拉着他喂鸽子。

    二十世纪的鸽子还是那么贪吃,伦敦的天气也还是那么多变。忽然一阵小雨就下起来了,林德犹豫着要不要用一个魔咒来避雨。有个棕色头发的女孩打着伞走过来,“你没带伞吗?”说着,递给他一把备用的长柄雨伞。

    “谢谢。”林德朝她微笑,“这年头像您这样好心的女孩可不多了。”

    女孩局促地笑了笑,脸膛泛起红晕,转身跑回父母身边,那对中产阶级的夫妇文质彬彬地朝林德挥手。

    他把没撒完的面包揣进怀里,紧了紧上身的短款风衣,快步离开了大狗广场。

    离开学没有几天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