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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史前当野人:从零开始 038 大自然的馈赠

    出发之前,张天从林郁那里拿到记事本。

    他没有急着翻看,将记事本不动声色地揣进外衣褶层里,跟随狩猎队伍进山。

    地盘的划分通常是根据脚程算的,以洞穴中心,以一日往返的距离为半径,附近数座或者十数座山头全归部落所有。

    部落的规矩,族人们外出必须当天去当天回,再远的地方划给你也没用。

    至于具体有多少座山没人说得清,族人们没有自然数的概念,只知道从河流上游的某座山到下流的某座山之间,这一片山林都是自家的猎场。

    按后世的标准,部落的地盘不算小了,妥妥的地主老财。

    山里遍生林木,现在有林郁帮忙掌眼,可采集的植物种类一下增加了数倍不止,那些以前不敢碰的花草,因为长期无人采摘,都长得枝繁叶茂,现在正好一并收割了。

    男人们说是狩猎,其实大多数时候也在采集。

    山麓丘陵中的动物和草原上以丰沛草料为食的动物截然不同,后者通常有较强的群居性,往往成群结队活动,而且草原是开阔地带,动物们无处藏身,比较容易发现,也比较容易猎杀。

    相比之下,山林里的动物大多独来独往或者过着小型的家族生活,不容易碰到。

    因此大多数时候,男人们都在采集昆虫、捣鸟窝、射麻雀。

    “不要采集蚂蚁,没什么肉又难吃,有些蚂蚁还会咬人,剧痛无比,不要收集那些以腐肉和野兽粪便为食的虫子,它们会让我们生病……”

    一路上,虎爪很耐心地给这位狩猎新手上课。

    张天连连点头称是。

    实际上,他比虎爪知道更多。

    他知道蚂蚁不全是难吃的,有一种蜜蚁或者叫糖蚁,它们大腹便便,肚子里装满了甘甜的汁液,味道十分不错。

    他还知道颜色鲜艳的昆虫包括它们的幼虫通常都是有毒的,在叶子下面发现的幼虫,多半也含有毒液……

    这些都是野外生存必备的常识,在他看来是常识,在族人们看来却是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换来的珍贵知识。

    狩猎队伍朝河流上游的方向行进,翻山越岭,爬坡过坎,运气还算不错,路上收获了三只松鼠和七只鸟雀,其中有接近半数都是张天射杀的。

    他是身经百战的了,箭法自然要比刚学会使用弓箭的野人们强些。

    男人们惊叹于他的狩猎天赋,不禁另眼相看,不再因为他年龄小而小瞧他。

    “你们过来瞧!这是不是蹄印?”

    张天心头一跳,听人提到蹄印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怀疑有穿越者,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溪水边的泥土松软,留下一串浅浅的蹄印,看起来像是羊蹄印,显然是到溪边饮水时留下的,印迹很新,或许还没走远。

    众人立刻循着足迹去追,但没追多远,足迹便消失于铺满地面的落叶中。

    论追踪能力,人类大概是所有捕食者里排倒数的。

    虎头像狗一样趴地上嗅了半天,最后随手一指说:“往那边去了!”

    张天很怀疑他是胡乱指了个方向。

    最终果然没追上。

    男人们站在光秃秃的山脊上,望山兴叹。

    此地便是边界,该打道回府了。

    虎头很笃定地说:“那头羊刚经过这里!我们来晚一步!”

    男人们叹着可惜,脸上却露出振奋的神情。

    张天知道,等晚上回到洞穴,他们又可以就此吹嘘一番,说只差一步之遥就杀死一头羊!实际上连羊毛都没看到。

    虽然错过了羊,却在追踪的途中端了一窝野兔,又射死一只黄鼬,就算回程的路上一无所获,也足够交差了。

    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

    张天极目远眺,越往远处,山的坡度越缓,林木也越稀疏,到最后变成平滑的草坡,再远处,虽然看不分明,想必便是阿妈口中的大草原了。

    在山林里穿行一上午,众人都有些疲乏,到溪边喝口水,稍事休息。

    张天从怀里摸出记事本,翻到最新一页的留言。

    “致野人天:

    我干了件蠢事……感谢解围!你跟他们怎么解释的?咱俩串串供~

    (划掉)

    地理位置我们可以从植被的类型进行大致判断,植被的分布和气候息息相关,现在的气候虽然和一万年后的气候有所差别,但没有大到能够彻底改变地貌和生态的程度。

    这一带丘陵的植被属于针叶阔叶混交林,据你所说,这附近还有草原,这两种植被区域几乎都在北纬40度到60度之间,我国的东三省就位于这个纬度区间内。

    当然了,这两种植被在同纬度的欧洲和北美洲都很常见,无法据此判断我们究竟身在何处。

    关于南迁,你有计划了吗?”

    中间有一行字被她划掉了,不过划得不深,张天还是能够看出来,那行字写的是:“我失踪多久了?我父母还好吗?”

    其实张天又何尝不想知道?

    林郁是身穿,表现为失踪,而他是魂穿,所以他的肉身会怎样,是直接死了吗?

    他未曾为人父母,因此无从得知,失踪和死亡哪个对父母的打击更大。

    他也一直避免去想这些事情,想也无益,只是徒增烦恼罢了。

    林郁之所以写了又划掉,想必也是同样的心情吧。

    或许是被张天上午的表现刺激到了,回程路上男人们异常积极,射杀鸟雀、鼠兔十多只,采集昆虫、鸟蛋三大袋,今晚的食物是够够的了。

    张天反倒有意收敛了锋芒,把表现的机会让给族人。

    临近黄昏,翻过最后这座山头便到家了。

    这时,张天忽然听到一阵嗡嗡声。

    他循声看去,立刻眼睛一亮。

    蜜蜂!

    蜂蜜是大自然最好的馈赠,益处良多,可食用,可入药也可当做香料,营养价值高,而且人体容易吸收,疲惫时来一勺,可以立刻增强体力。

    秋天是野生蜜蜂取蜜较为集中的季节,尽管这个秋天比以往冷,蜜蜂不仅没有摆烂,反而更加辛勤地采蜜,堪称生物界的劳模。

    工蜂和人一样,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张天跟着那只蜜蜂,很快便找到了蜂巢,在一棵中空的树洞中。

    男人们也跟了过来,见是蜜蜂,都劝阻说:“这玩意儿可捉不得!能蜇死人!”

    “我有办法。”

    张天收集一堆落叶和野草,在蜂巢四周点上火,滚滚浓烟瞬间将蜂巢包裹住。

    蜜蜂最怕火烟,熏上一时半会儿,便承受不住,纷纷飞离树洞。

    为防止蜜蜂追巢,张天举起火把将树洞里里外外熏了个遍,熏到蜂巢内充满浓烟。

    发现家里冒烟了,蜜蜂再不留恋,舍弃巢穴,挟裹着女王头也不回地离去。

    不必等张天招呼,男人们立刻一拥而上取出蜂巢,笑得合不拢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