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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变成了妖怪:正文卷 第五章 重走进京路

    白泽回到郡守府。

    他直接走到了滕子敬的书房中,发现自家的老伙计正在提笔挥毫,奋笔疾书。

    “咚咚咚。”

    白泽用脚敲了几下地板。

    “呵呵,回来了?”

    滕子敬放下毛笔,微笑着看向白泽,而白泽也看向他,问道:“你在写什么?”

    “给东阳郡的一个寒门书生写封信,将我当年的求学经历告诉他,激励他一下。”

    滕子敬放下毛笔,笑着说道。

    “那个养马的?”白泽问道。

    “不不不,他只是姓马。”滕子敬耐心的说道。

    一人一狗竟然可以无障碍的交流,而且白泽并没有使用文字,而是用的兽语。

    滕子敬学识渊博。

    年轻时便有浩然正气加身,而在五十岁知天命之后,更是可以听懂鸟兽虫鱼的兽语。

    当然。

    也有可能,是他为了能和自己的好兄弟无障碍交流,偷偷去找高人学的兽语。

    “白泽啊……”

    滕子敬缓缓抬起头,眼神深邃道:“我感觉自己恐怕时日无多了。”

    “我这辈子,都在忧国忧民,最后这点时间,我想去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你陪我去吧。”

    说完,他眼中露出缅怀之色,洒脱的笑道:“纵然如今垂垂老矣,我依旧是曾经那个负笈赶考的读书郎啊……我们,重走一遍进京赶考的路吧。”

    白泽沉默了一下,不知为何,他心中有点发酸。

    始于这条路,终于这条路吗?

    最终,他点点头:“好。”

    于是,第二天天蒙蒙亮,一人一狗就出发了。

    滕子敬在书房里留了一封信,告知了原委,让家里人都不要担心。

    ……

    天空下着小雨。

    泥泞的山路上,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背着竹子做成的书箱,杵着一根树枝,艰难的行走着。

    在他旁边,有一只雪白的大狗。

    如今,这只大狗也不再纤尘不染,而是四只脚上都沾满了泥浆,略显狼狈。

    它本已是无垢之身,却收敛了所有的不凡,犹如一只普通的狗,陪着老伙计行走在泥泞中。

    他不也是吗?

    如今贵为郡守,并且年老体衰,却没带任何随从,自己背着书箱赶路。

    这是在祭奠他们年轻时的梦。

    也是在致敬他们这一生的友谊!

    “汪汪!”

    白泽叫了两声,意思是,书箱让我背吧。

    “不用了,我还背得动。”

    滕子敬气喘吁吁,却笑着说道:“一个书生,如果连书箱都背不动,又如何进京赶考?”

    白泽见状,也不再说什么,只是放慢了脚步。

    一人一狗,行走在蒙蒙细雨中。

    后面几天。

    他们又翻过了几座山,坐着渡船过了几条河,甚至穿过一个关口的时候,还老老实实交了过路费。

    如今的他们,不是郡守,也不是大妖。

    终于,这天傍晚,他们来到了一个杂草丛生的破庙。

    “又回到这里了……”

    滕子敬打量着破败掉漆的朱红色围墙,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缅怀之色。

    白泽也眼神复杂。

    六十八年前,就是在这里,他差点被一群乞丐烤了吃了,是身边这个人救了他。

    只是,那时候的年轻书生,如今已经垂垂老矣,时日不多了……

    最悲凉,不过物是人非!

    “我们去佛堂躲雨,烘烤一下衣物吧,你身上也淋湿了。”

    滕子敬微笑着说道。

    于是,一人一狗进入了佛堂。

    佛堂的门早在多年前就没了,或许是被路过的人当柴火烧了吧。

    就连窗户也都消失了,冷风从外面灌进来,发出“呜呜”的声音。

    佛堂中央的佛像,早已盖上了一层蜘蛛网,掉漆严重,显得颜色斑驳。

    “叮叮叮!”

    滕子敬掏出打火石,又从角落里捡来几根枯树枝,生起了火堆。

    这些干柴或许是狐狸豺狼之类的东西叼来的,这些野物喜欢寻找树枝做窝,但不会在一个地方久留。

    “劈里啪啦……”

    火堆燃烧着,里面的干柴爆裂,发出尖锐的声响,不时有几粒火星从火焰中升起。

    滕子敬将破旧的秀才长衫脱下来烘烤,随着水蒸气蒸腾,他脸上也露出一抹疲惫之色。

    毕竟八十八岁的高龄了,这样没日没夜的赶路,还是有些吃不消的。

    “我出去找点吃的。”

    白泽低声说道。

    “不用了,包袱里还有两个冷馒头呢,烤一下就能吃了。”

    滕子敬笑着说道。

    白泽犹豫了一下,最终点点头。

    凡人有凡人的生活方式,清贫的生活中,未尝就没有心灵的慰藉。

    这次京城之行,如果没有必要,他不会动用妖力。

    就好像老伙计不会动用自己的官宦身份,也不会使用过多的银钱。

    他们在重走曾经的路。

    是在寻找曾经的自己,也是在向彼此告别,毕竟,这是此生最后一次同行了……

    从今以后,我长存世间,看遍人间沧海桑田,悲欢离合,只是……再也见不到你了。

    就在这时,有几道声音传来。

    “哈哈哈,这次运气真好!”

    “是啊,真是想睡觉就捡到了枕头,这小东西,恐怕得有三四斤吧,够我们打牙祭了。”

    “快,那边有火,我们过去!”

    只见四五个乞丐勾肩搭背的走了进来,领头之人手里拎着一只满身泥泞的小黑狗。

    “汪汪汪……”

    小黑狗剧烈的挣扎着,可是被拎着了脖子后面那层皮,难以挣脱。

    “这位秀才老爷,借个火如何?”

    一个乞丐客气的说道。

    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凡人世界,读书人的地位是很高的。

    至少,社会地位比较高。

    就算拦路抢劫的山贼,通常也不敢抢进京赶考的书生,更别说这些乞丐了。

    “你们要烤了这小狗?”

    滕子敬问道。

    “是啊……”

    一个乞丐理所当然的说道,但下一刻,当看到白泽之后,顿时知道遇到爱狗人士了,干咳道:“咳咳……我们也是没办法,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滕子敬犹豫了一下,说道:“这只小狗多少钱,卖给我吧。”

    “您要买的话,五两银子吧。”

    领头的乞丐笑着说道。

    滕子敬眉头一皱,这些人竟敢狮子大开口?他全身上下,也就三两银子左右。

    就算是三两银子,对普通人家来说也不是小数目了,恐怕得攒两三年。

    “秀才老爷别生气,我们也没有要强买强卖的意思,您不买就不买,我们借个火儿,等下烤熟了,可以分您一块肉。”

    领头的乞丐赔笑道。

    “五两就五两,我买了!”

    就在这时,一道年轻的声音响起。

    众人朝着大门口看去,只见一个衣着华丽的公子哥,带着一个身材高大、长得有些潦草的书童,走进了佛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