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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龙皇帝:雷霆主君:正文卷 第九章 新的眷族

    将教导哥布林捕猎和种植球薯的事项都交给雷恩和缇娜去管理,隆恩抓紧时间疯狂“补习”自己因没有龙之传承,而对这个世界缺乏的认知。

    《泊伦公史》、《欧尼亚风土人情志》、《风暴山脉的夺命怪物》、《白银骑士复国记》、《商品与金币》……

    短短几天,隆恩凭借强大的阅读能力不眠不休地看完了几十本游记、史书、图鉴、杂学,甚至是风流小说。

    这些东西所记载或侧面透露的常识多多少少弥补了缺失的传承,但一些隐秘知识自然就不是这些书籍能补充的了。

    “隆恩大人。”一身狼狈的雷恩走进隆恩的山洞。

    隆恩看了一眼雷恩衣服上熏黑、腐蚀的痕迹,皱眉道:“遭遇人类佣兵了?”

    雷恩摇了摇头:“哥布林在狩猎时闯进了一片布满陷阱的树林,我这是在查探的时候不慎触发陷阱导致的。”

    “大片的陷阱?”隆恩来了兴趣:“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吗?”

    “没有。”

    隆恩“啪”地合上书本,面带笑意:“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还真是最近这段时间最好的消息。”

    ……

    天色微暗,隆恩直接抓着雷恩飞到了那边布满陷阱的树林。

    施展探测魔法,微弱但密密麻麻的法术灵光出现在隆恩的视野中,越发肯定了隆恩的猜测。

    这些陷阱恐怕是狗头人的杰作。

    狗头人虽然带狗字,但实际上更像是顶着一个怪异龙头身上覆盖鳞片的小怪物,据说他们拥有与真龙相同的血脉,天生会龙语、与真龙相似的身体特征都能证明这一点。

    但真龙都不会承认这些又吵又闹的小不点是自己的血亲,如果有谁不长眼地在真龙面前提到它们之间的血缘关系,那大概率他将面对真龙的怒火和报复。

    不管怎么说,狗头人依然还是真龙,尤其是年青的真龙们收服眷族时的首选。

    矮小的狗头人们对巨大的真龙有着源于血脉的狂热,这让真龙能毫不费力地获得一大群狗头人的效忠。它们能为真龙守卫龙巢、抢夺财宝,甚至是奉上自己挖掘出的黄金与宝石!它们同样是非常优秀的矿工。

    获得一群狗头人眷族,隆恩缺少有用人才的现状就能大大缓解。

    走进那片布满陷阱的树林,任由陷阱触发,火药、酸液、飞镖都没能在隆恩的鳞片上留下痕迹。

    走了一大圈,隆恩终于发现了一个藏在一块大石板下的洞穴。

    “咚咚。”伸出龙爪轻轻敲了敲石板。

    没有反应。

    “咳咳。”

    隆恩将石板掀开,清了清喉咙。

    “吼!”

    一声充满龙威的巨吼怼着洞穴往里灌,这是隆恩在用龙语交流,他说的是“给爷出来”。

    龙吼持续了七八秒,四周安静了一瞬间,然后吵闹中夹杂着“汪汪”声的怪异龙语从洞穴内一涌而出。

    “真龙大人汪汪!”

    “是真龙汪!是真龙汪!”

    ……

    一大群不到一米,鳞片颜色各异的狗头人争先恐后地从洞穴中涌出,然后自发地围绕着隆恩唱歌跳舞。

    唱的是龙之歌,跳的是龙之舞,但狗头人的歌声实在不堪入耳,矮小的身子跳的龙之舞也不忍直视。

    仿佛被扔进一大堆哈奇士中的隆恩只觉得自己被吵得脑子都要炸了,脑袋中的血管突突直跳,它们再唱下去自己恐怕要脑溢血。

    “全都给我闭嘴!”

    欢欣歌舞的狗头人们被怒斥声吓得齐齐趴在地上,但仍然吐着舌头仰着头,用讨好的笑容看着隆恩。

    隆恩开始有些后悔了,这狗头人太奇葩了,好像也没比哥布林好到哪去。

    “汪!真龙大人!汪汪!您的仆人汪!金脚来晚了汪!祈求您宽恕!”

    一只高大(相对于其它狗头人而言)的金鳞狗头人在一群狗头人的簇拥下趴在了隆恩面前。

    “咳,”隆恩没想到真这么顺利,自己虎躯一震小弟直接纳头就拜,回过神,立马高傲威严地扬起头颅,“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隆恩的眷族了,现在,站起来,向我汇报你们的情况。”

    忍受着令人烦躁的汪汪声,隆恩从这个叫金脚的狗头人首领那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总共一千多个狗头人,都生活在二十多米至五十米深的地下,它们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农业和养殖业设施,完全可以做到自给自足。

    众多的狗头人中,有一百多個狗头人战士,虽然矮小,但它们肌肉壮硕力量强大,并且足够聪明狡诈,实力大概相当于人类一二级骑士。

    同时,这个部落还诞生了十四个狗头人术士,最强的一个能使用三环法术,对于一个只有千余人的狗头人部落来说,这简直可以算是一个奇迹。

    通常来说,上千人中可能诞生一个施法者,在这群狗头人中,这个比例直接翻了十几倍。

    隆恩对这群狗头人眷族非常满意,当场下令让它们暂时停止挖矿,先挖掘出一条直通哥布林聚落的地道。

    隆恩想过直接把哥布林们搬过来,但这边没有适合的洞穴可以当龙巢,所以还是暂时先住在那边吧。

    接受了狗头人几个头领的狂热赞美和效忠后,隆恩就返回了龙巢。

    看书看到了半夜,就有狗头人寻着隆恩的气味爬进了山洞,恭敬地汇报地道已经挖通了。

    被“汪汪”声搞得看不下书的隆恩在听到“将宝石都送了过来”之后眼睛一亮,决定不再追究狗头人吵得自己心烦意乱的事。

    大袋大袋的宝石被穿着粗劣铁甲的狗头人战士搬进了隆恩的巢穴。

    它们搬运着部落几百年来辛苦挖掘的宝石和稀有金属,但脸上都是兴奋的笑容,仿佛能为真龙献上部落的积蓄是它们的荣幸。

    吩咐狗头人战士将他们的首领叫来后,隆恩就迫不及待地将几袋宝石都倒在了金币上。

    “哗啦啦~”

    宝石与金币碰撞的声音让隆恩全身一颤,舒爽得像要灵魂升天。

    狗头人挖掘的这些宝石虽然个头不大品质不好,但胜在量多啊!

    隆恩直接抓起一把闪亮的宝石,也不管是什么品质什么种类,通通塞进嘴里。

    有钱龙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

    这也是真龙愿意收狗头人为眷族的原因之一——能白嫖大堆的宝石或黄金。

    很快,躺在金币和各种宝石上的隆恩见到了一个蓝色鳞片的狗头人首领。

    “嗯?怎么不是金脚?”

    狗头人首领一顿解释,隆恩才知道,这群狗头人认为,追随了隆恩就只有鳞片颜色最接近隆恩的狗头人才能当首领。

    于是金脚退居二线,这只实力不错的蓝鳞狗头人蓝耳朵被推举为了新的首领。

    狗头人换不换首领对隆恩来说没多大区别,但他的确看蓝色更顺眼一点,这群堪比舔狗的小弟的确很会让龙心情愉悦。

    如果它们没长嘴巴就更好了。

    “过来,我有事情需要你们去做。”